村庄规划相关要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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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灵活设置
村庄商业服务设施的配置可结合村民住房进行改造。新规划建设的村庄商业服务设施不作统一配置,由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建立个体自主经营的商店,方便当地农民生活。中心村应设置必要的生活服务网点等,形成村级服务网络。一般村可设置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商店。
一般村●
粮油副食店
中心村●
一般村○
日杂用品店
表3-5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
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
现状
规划
V
村庄建设用地
其中
村民住宅用地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村庄产业用地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其他建设用地
N
非村庄建设用地
其中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
E
非建设用地
其中
水域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表3-6 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居住户数

户均占地面积
文化站
中心村●
100—200平方米
建议将文化站、老年活动室、运动场地等集中布置。其中,文化站包含广播站。
一般村●
大于100平方米
老年活动室
中心村●
100—200平方米
一般村○
大于100平方米
农业科技服务店
中心村●
100—200平方米
一般村○
大于100平方米
文化宣传栏
中心村●
大于10米
一般村●
运动场地
5、环境卫生
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及垃圾清运工具;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
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对杂物乱堆等存在环境问题的区域提出整改方案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对方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
一、
对村庄地理位置、交通、产业、旅游等方面的优略势进行分析,明确村庄定位。
二、
包括村庄人口数和户数、建成区面积、土地利用结构;农居点(自然村)分布、与周围村镇、城市的关系;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矿产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村庄发展历史;现状经济结构与发展水平、村庄组织情况等。
确定供电管线走向、电压等级及高压线保护范围;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结合村庄道路规划考虑广电通道位置。
4、能源利用与节能改造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村庄炊事、采暖、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及解决方案;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穿越村庄的过境交通应以上位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宽度、断面、退让距离及相应管线敷设位置为准。
表3-4 村庄道路规划技术指标(供参考)
村庄规模分级
道路类别
车道数
单车道宽度(米)
每侧人行道宽度(米)
道路红线宽度(米)
中心村
干路
2
3.5
1.5~2.5
10~15
支路
1~2
3.5
0~1.5
7~10
巷道
1
3.5
可不设
(五)
1、道路交通
明确村庄道路等级、断面形式和宽度,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道路照明方式、杆线架设位置;确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位置;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道路断面宽度和路面材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建议村庄主干道道路红线控制在10-15m,路面宽度不宜小于5m;次干道道路红线控制在7-10m,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m;巷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m。村庄主次道路的间距宜为120-300米。)
中心村●
1.5平方米/人
一般村●
宗教设施
清真寺
中心村○
300-800平方米
村民自建
回族人口集中的村庄应布置清真寺,其中,清真寺大殿建筑面积按照1-1.5平方米/人进行计算,上寺人数按照村庄回族人口的30-40%进行计算。
一般村○
300平方米左右
商业服务
小型超市
中心村●
具体面积根据根据市场需求及村庄实际设置。
表3-3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一览表
类别
设置项目
村庄级别
建筑面积
说明
配置要求
行政管理
村委会及其他管理机构
中心村●
200-300平方米
政府投资
村委会及其他管理机构可集中设置,并应包括小型会议室及办公室等功能空间。
一般村●
100-200平方米
教育设施
小学
中心村●
1500-3000平方米
小学校按照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布点,本建议仅对基本设置要求进行一般性规定,即:小学以六班计算,应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活动场地等。
注:本分类参照《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表3-2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类别编号
用地类别
占建设用地比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备注
中心村
V1
村民住宅用地
55~75
V2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5~8
V3
村庄产业用地
3~5
V4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6~10
四类用地之和
69~98
注:一般村可参照中心村用地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
按照相关规范和上位规划的要求,确定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具体参见表3-2。
V2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场地
V21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包括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宗教、文物古迹等设施用地以及兽医站、农机站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V22
村庄公共场地
用于村民活动的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包括小广场、小绿地等
V3
三、
从村庄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环境卫生与村容村貌、防灾减灾及村民住宅的建筑形式等方面,对村庄建设现状加以分析评价,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一、
从社会、经济、人口、用地规模、配套设施及农居等方面提出村庄发展目标,阐明村庄发展总目标与近期整治规划期限内村庄发展目标的关系。
二、
(一)
政府投资
公厕和垃圾站可联合设置,可考虑结合公共活动场地布置。建筑外墙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应大于5.0m,并宜设置绿化隔离带。
一般村○
垃圾站
中心村●
至少设置1处,每处建筑面积≮25平方米
一般村○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注:●为必须设置内容,○为选择设置内容。区位较为独立、人口规模小的山区村庄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控制建设总量,并建议设置混合型公共设施用房。
综合考虑相关规划、环境保护及当地的自然条件,结合村庄的污水量、水质、所接纳的水体及原有排水设施来选取适合的排水体制。
雨水:雨水排放可根据地方实际采用明沟或暗渠等方式。排水沟渠应充分结合地形,以雨水及时排放与利用为目标,或就近排入池塘、河流等水体,或几种储存净化利用。
3、电力电信
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生产、生活用电负荷,确定电源及变配电设施的位置、规模等。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确定村庄光缆接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等。
E21
设施农用地
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E22
农用道路
田间道路(含机耕道)、林道等
E23
其他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田坎等土地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村庄产业用地
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
V31
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包括小超市、小卖部、小饭馆等配套商业、集贸市场以及村集体用于旅游接待的设施用地等
V32
村庄生产仓储用地
用于工业生产、物资中转、专业收购和存储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手工业、食品加工、仓库、堆场等用地
3.5~6
一般村
干路
1
3.5
0~1.5
5~10
支路(巷道)
1
3.5
可不设
3.5~6
图1村庄道路断面示意图
2、给排水设施
给水: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排水: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
一般村○
800-1500平方米
幼托
中心村●
1000-1800平方米
幼托机构应包括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应用房以及活动场地等功能空间。
一般村●
600-1000平方米
医疗卫生
乡村卫生室
中心村●
150—200平方米
卫生室应集中布置,还应包括候诊室、值班室、诊疗室及药房等功能空间。
一般村●
大于100平方米
文化娱乐
E1
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1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具有水利调蓄功能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E13
坑塘沟渠
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坑塘水面以及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用道路等用地
1、农村低层住宅小区建筑密度宜控制在26~35%,容积率宜控制在0.6~0.8间,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0米,绿地率不低于30%。农村多层单元式住宅小区建筑密度宜控制在30%左右,容积率宜控制在0.8~1.0,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5米,绿地率不低于30%。
2、新建建筑后退过境公路距离应遵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宜后退村庄干路红线3米以上、支路1.5米以上。
6、防灾减灾
村庄和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和设施;提出防洪设施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措施;提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提出地震灾害防治的规划与建设措施。
(六)
村庄建设用地应在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主要为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及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等要求。村庄建设应本着适度超前、不降低标准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按规划改善居住环境。
表3-1 村庄用地分类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V
村庄建设用地
村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庄其他建设用地等
V1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住宅及其附属用地
V11
住宅用地
只用于居住的村民住宅用地
V12
混合式住宅用地
兼具小卖部、小超市、农家乐等功能的村民住宅用地
请相关设计院参考如下要求

包括规划工作背景与规划过程简述、编制原因、委托单位、规划范围和目标,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第一章
一、
二、
三、
第二章
提炼上位规划中对本村庄的定位、人口规模、建设要求以及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内容,并以此作为依据,确定村庄规划的相应内容。
第三章
综合分析、评价村庄的现状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人口与面积、与周围村镇、城市的关系、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风景旅游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与民俗风情、村庄发展过程、现状经济结构与发展水平、村庄组织情况等。
V4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道路、交通和公用设施等用地
V41
村庄道路用地
村庄内的各类道路用地
V42
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用地
V43
村庄公用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消防、防洪等防灾设施用地
V9
村庄其他建设用地
未利用及其他需进一步研究的村庄集体建设用地
N
非村庄建设用地
除村庄集体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
N1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对外联系道路、过境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
N2
国有建设用地
包括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边境口岸、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等
E
非建设用地
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
中心村●
一般村○
旅馆、招待所
旅游型村庄需配置
餐饮小吃店
中心村●
一般村○
理发、浴室
中心村●
一般村○
综合服务
中心村●
一般村○
养老服务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中心村○
400平方米左右
根据《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用房建筑面积每人不小于16平方米。
一般村○
300平方米左右
公用设施
公厕
中心村●
每个村至少设置1处,村庄人数超过2000人宜设2处以上,每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
㎡/户
居住人数

户均人数
人/户
总建筑面积
万㎡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万㎡
公共建筑面积
万㎡
户均住宅建筑面积

人口密度
人/公顷
停车位

绿地率
%
容积率

(七)
1、绿化整治
依据各地乡土自然特点,充分考虑村庄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合理确定各类绿地的规模和布局;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的措施;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种类;划定绿地范围。
明确村庄规划区范围。(如选址新建的阐明选址条件)
(二)
预测村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确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三)
根据《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用地分类,确定居住、公建、生产、公用工程、对外交通、道路广场、仓储、绿地等用地空间布局,明确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用地分类至小类)。各类用地规划布局可分别阐述,在布局上应相互协调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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