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 - 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传唤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传唤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传唤的法律规定。
传唤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到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以下是关于刑事案件传唤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解读。
二、传唤的定义与适用对象1. 定义传唤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询问或调查,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询问或调查的行为。
2. 适用对象传唤适用于以下人员:(1)犯罪嫌疑人:指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列为侦查对象的人员。
(2)被告人:指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即已经过侦查、起诉程序,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员。
三、传唤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依法传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传唤,应当出示传唤证,并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四、传唤的程序与要求1. 传唤的批准(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传唤,应当经院长批准。
2. 传唤的实施(1)出示传唤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在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
(2)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在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3)指定时间、地点:传唤时,应当指定传唤的时间和地点。
3. 传唤的期限(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检察院传唤通知书
检察院传唤通知书篇一:传唤通知书的适用传唤通知书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明确传唤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
传唤过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带械具等强制办法。
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传唤通知书。
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
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
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
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传唤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篇一:刑事诉讼格式文书(20XX最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函[]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律师信息如下:姓名:职务:电话:邮箱:(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委托书一份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函[]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律师信息如下:姓名:职务:电话:邮箱:(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委托书一份委托书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年月日委托书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受托律师代理权限: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年月日指派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函[]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及(法律援助机构)的来函,本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申请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律师信息如下:姓名:职务:电话:邮箱:(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篇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目录一、立案文书(第1-57页)1.立案决定书2.补充立案决定书3.不立案通知书4.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5.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7.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8.通知撤销案件书9.通知立案书10.移送案件通知书1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12.指定管辖决定书13.交办案件决定书14.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15.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6.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17.回避决定书18.回避复议决定书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19.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0.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1.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2.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23.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书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5.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6.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27.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28.调取证据通知书29.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30.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1.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2.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33.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35.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36.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37.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38.拘传证3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1.保证书4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4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45.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47.拘留决定书48.拘留通知书49.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50.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51.报请逮捕书52.逮捕通知书53.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54.批准逮捕决定书55.逮捕决定书56.逮捕决定书(上提)57.逮捕决定书(追捕)58.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9.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60.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61.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62.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3.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4.不予逮捕决定书65.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66.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67.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68.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6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70.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2.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3.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4.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75.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6.核准追诉决定书77.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78.传唤通知书79.提讯、提解证80.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81.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2.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3.询问通知书84.调取证据通知书85.调取证据清单86.勘查证87.勘验检查笔录88.解剖尸体通知书89.侦查实验笔录90.搜查证91.登记保存清单。
检察机关法律文书
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引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机构,其工作的重要输出成果之一就是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制作的书面文件,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公正和规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要素和编写要求等内容。
概念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制作的书面文件。
它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和公益诉讼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法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种类出具类文书出具类文书是检察机关根据职权依法向有关单位、个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或决定。
常见的出具类文书有:1.送达通知书:通知被调查人、被告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2.退回补充侦查意见的决定书:要求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继续侦查;3.书面纠正错误决定书:对错误的行政和司法决定提出更正;4.不予起诉决定书:决定不对某起案件提起公诉。
表述类文书表述类文书是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意见表述和决定提起公诉等内容的书面表达。
常见的表述类文书有:1.案件登记表:记录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便于查询和管理;2.侦查监督意见书: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3.检察建议:对侦查机关、法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4.决定书: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明确的表述。
要素和编写要求要素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的主要要素包括:1.标题:精确概括文书的类型和内容;2.文书号:便于辨识和查找文书,按照一定规则编排;3.主体部分:包括事实陈述、法律适用、意见表述和决定等内容;4.署名、日期和机关印章:标明文书的起草人、审核人、签发人,以及文书的签署日期和检察机关的印章。
编写要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编写要求:1.符合法律和规范的格式: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采用统一的格式,确保文书的整齐、规范;2.文字准确简明: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和简明的表述,确保文书的意思清晰明了;3.逻辑严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逻辑推理和结论陈述;4.条理清晰:按照一定的结构和条理组织文书的内容,确保文书的逻辑性和可读性。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篇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目录一、立案文书(第1-57页)1.立案决定书()2.补充立案决定书3.不立案通知书4.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5.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7.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8.通知撤销案件书9.通知立案书10.移送案件通知书1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12.指定管辖决定书13.交办案件决定书14.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15.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6.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7.回避决定书18.回避复议决定书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19.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0.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1.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2.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23.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5.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6.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27.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28.调取证据通知书29.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30.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1.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2.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33.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35.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36.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37.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38.拘传证3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1.保证书4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4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45.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47.拘留决定书48.拘留通知书49.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50.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51.报请逮捕书52.逮捕通知书53.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54.批准逮捕决定书55.逮捕决定书56.逮捕决定书(上提)57.逮捕决定书(追捕)58.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9.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60.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61.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62.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3.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4.不予逮捕决定书65.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66.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67.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68.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6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70.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2.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3.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4.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75.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6.核准追诉决定书77.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78.传唤通知书79.提讯、提解证80.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81.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2.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3.询问通知书84.调取证据通知书85.调取证据清单86.勘查证87.勘验检查笔录88.解剖尸体通知书89.侦查实验笔录90.搜查证91.登记保存清单92.查封通知书93.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94.协助查封通知书95.解除查封通知书96.扣押通知书97.解除扣押通知书98.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99.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00.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101.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篇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检察文书(一)参考书目: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现行格式及分类现行格式:?20XX年9月10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年1月1日施行.分类:共六类.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六类包括:?一.立案法律文书;?二.侦查法律文书;?三.公诉法律文书;?四.执行法律文书;?五.刑事申诉法律文书;?六.其他刑事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填充式和文字叙述式两种.)几种公诉文书(重点)?一、概述?二、起诉书?三、公诉意见书四、不起诉决定书五、刑事抗诉书起诉书?一.概述?(一)起诉书制作的条件?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种类?1.普通程序:自然人;单位.?2.简易程序.?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精选5篇
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存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传[ ] 号案由_______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到时间________________应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填发人:_______________...检传[号...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传[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达________ 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年月日(院印)讯问开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讯问结束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被传唤人:________...检传]号...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传[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达________ 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年月日(院印)第一联统一保存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传唤人附:传唤通知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知未被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时使用。
传唤通知书范文
传唤通知书范文导读:本文是关于传唤通知书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法律文书传唤通知书┌─────────┐┌──────────┐┌─────────┐│××××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
││应到地点_____│.││.│││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送达人______│号││号│││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送达人__│.││└─────────┘└──────────┘└─────────┘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明确传唤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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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保障其自身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证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证人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义务: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相当的法律责任。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证人时交证人。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益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7.07.20•【文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1年8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经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重要意义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是人民检察院在制作检察法律文书时,或者应有关人员请求,对文书所载的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等进行分析阐述、解释说明的活动。
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有利于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办案行为依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一)依法进行。
司法传唤通知函
司法传唤通知函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好!我代表XX律师事务所向您发出此份司法传唤通知函,特此通知您有关以下事项:一、案件基本情况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编号为(XXX)XX字第XX号的诉讼材料,原告XX诉被告XX关于(案由)纠纷一案,现已进入司法程序。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二、传唤事由1. 出席法庭审理:请您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XX人民法院XX庭(地址:XX路XX号)出席本案的庭审活动。
2. 递交答辩状:如您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请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状。
三、注意事项1. 请您务必按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缺席,将可能导致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2. 如您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与原告或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四、温馨提示1. 本通知函仅为告知事宜,不代表任何一方立场。
2. 请您在处理本案相关事宜时,保持冷静、理智,尊重法律规定,切勿采取任何违法行为。
3. 如您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本所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五、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以下人员联系:1. 律师姓名:XX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2. 法院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XXXX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请您务必重视本案,按时参加庭审,共同维护法治精神。
祝您生活愉快!此致敬礼!XX律师事务所XX年XX月XX日。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篇一: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检察文书(一)参考书目: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现()行格式及分类现行格式:20XX年9月10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年1月1日施行.分类:共六类.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六类包括:一.立案法律文书;二.侦查法律文书;三.公诉法律文书;四.执行法律文书;五.刑事申诉法律文书;六.其他刑事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填充式和文字叙述式两种.)几种公诉文书(重点)一、概述二、起诉书三、公诉意见书四、不起诉决定书五、刑事抗诉书起诉书一.概述(一)起诉书制作的条件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种类1.普通程序:自然人;单位.2.简易程序.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以普通程序自然人适用的起诉书为例)(一)首部1.标题2.案号3.被告人基本情况4.案由;案件来源标题和案号xxxx人民检察院起诉书x检刑诉[20XX]x号标题案号部分注意:起诉书是外部文书,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不能省略。
因为起诉书是以人民检察院的名文制作的,所以字号中不必加制作部门的发文代字。
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人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须要说明的问题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从姓名到住址等一般情况;二是曾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三是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应分三个层次写明,如被告人没有受过处罚,本次犯罪也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则第二、三方面情况自然不用写。
传唤通知书格式
(个人)传唤通知书范本┌─────────┐┌──────────┐┌─────────┐│××××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
││应到地点_____│.││.│││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送达人______│号││号│││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送达人__│.││└─────────┘└──────────┘└─────────┘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明确传唤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
法院传唤通知书_0
法院传唤通知书篇一:传唤通知书传唤通知书传唤通知书┌─────────┐┌──────────┐┌─────────┐│××××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
││应到地点_____│.││.│││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送达人______│号││号│││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送达人__│.││└─────────┘└──────────┘└─────────┘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明确传唤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检察院告知书有哪几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检察院告知书有哪几种?检察院告知书是检察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发出的文件,通知其有关侦查或诉讼活动的相关情况。
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和目的,检察院告知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介绍常见的几种类型的检察院告知书。
1. 犯罪嫌疑人讯问告知书:这种告知书是向犯罪嫌疑人发出的,通常是在侦查阶段使用。
它通知犯罪嫌疑人侦查员进行讯问的时间、地点、权利和义务,还说明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的权利,如保持沉默、请律师到场等。
2. 被告人起诉告知书:这种告知书是向经审查立案的被告人发出的,通常是在诉讼阶段使用。
它通知被告人诉讼程序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还告知被告人诉讼的权利和义务,如选择辩护人、提供证据等。
3. 证人传唤告知书:这种告知书是向需要作证的证人发出的。
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还告知证人作证的权利和义务,如作真实陈述、悔罪认罪等。
4. 民事当事人告知书:这种告知书是向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发出的,通常是在诉讼阶段使用。
它通知当事人诉讼程序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权利义务,还告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要求和形式等。
5. 宣布起诉告知书:这种告知书是向经审查起诉的被告人发出的,通常是在审判阶段使用。
它通知被告人审判的时间、地点和法庭,还告知被告人审判程序的要求和权利义务,如到庭参加、辩论、做最后陈述等。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总之,检察院告知书根据具体情况和目的的不同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告知书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要求。
这些告知书通过向当事人传达相关信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公正执行。
法院传唤通知书
┌─────────┐┌──────────┐┌─────────┐│××××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
││应到地点_____│.││.│││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送达人______│号││号│││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送达人__│.││└─────────┘└──────────┘└─────────┘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明确传唤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有哪些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当有一些刑事案件需要诉讼时,而警方又没有决定性的证据的时候,可以采取传唤诉讼当事人的方式进行取证调查,不过这种口头传唤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不是公安机关随意进行的。
那么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有哪些呢?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需要注意的是,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公安机关在传唤询问的最长的时间是多久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我国刑诉法对公安机关讯问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
第九十二条只是规定“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同时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持续时间的规定只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没有被羁押的的犯罪嫌疑人。
二、拘传和传唤的区别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虽然都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诉讼行为。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或审理,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不愿到案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在其抗拒到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戒具。
传唤的法律规定时间(3篇)
第1篇一、引言传唤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涉及到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参与诉讼活动的个人。
传唤的法律规定时间对于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传唤的法律规定时间,包括传唤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执行程序等。
二、传唤的概念传唤,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参与诉讼活动的个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传唤的目的是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事实的查明。
三、传唤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讯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
”四、传唤的适用范围传唤适用于以下情况: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传唤。
2.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可以依法传唤。
3.证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证人可以依法传唤。
4.鉴定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鉴定人可以依法传唤。
五、传唤的法律规定时间1.传唤时间根据法律规定,传唤的时间一般为一次,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具体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侦查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进行,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当事人、证人、鉴定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传唤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及时进行,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通知书
传唤通知书 传唤通知书 1.格式传唤通知书 ┌─────────┐ ┌──────────┐ ┌─────────┐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 │ │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 │.│传唤通知书 │ │×公预字第号 │.│×公预字第号 │.│×公预字第号 │ │ 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 │ │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 规定,│ │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 的 │ │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 日_时│ │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
│ │应到地点_____│.│ │.│ │ │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 │ │送达人______│号│ │号│ ││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 │.│__公安局印│ │填发人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 │ 年月日 │.│送达人__ │.│ │ └─────────┘ └──────────┘ └─────────┘ 2.说明 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明确传唤的范围。
传唤时间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进行传唤,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或者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传唤时间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传唤时间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传唤时间的概念与分类1. 概念传唤时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进行传唤的时间范围。
传唤时间包括传唤的起始时间、持续时间以及传唤间隔时间。
2. 分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一般传唤时间:一般传唤时间为24小时。
在24小时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完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的询问或者诉讼活动。
(2)紧急传唤时间: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延长传唤时间。
紧急传唤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3)持续传唤时间: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需要接受连续询问或者参加连续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传唤时间。
持续传唤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传唤间隔时间: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需要接受连续询问或者参加连续诉讼活动的情况下,传唤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传唤时间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传唤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
2. 传唤时间的规定(1)一般传唤时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应当使用传唤证。
传唤证应当载明传唤的原因、依据、时间、地点、被传唤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
(2)紧急传唤时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延长传唤时间,但不得超过48小时。
紧急情况包括:①犯罪嫌疑人在逃的;②有重大作案嫌疑,可能被列为在逃人员的;③有其他紧急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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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传唤通知书
(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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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传[ ] 号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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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时间________________
应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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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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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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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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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传[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达________ 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年月日
(院印)
讯问开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讯问结束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被传唤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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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传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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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传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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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传[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达________ 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年月日
(院印)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被传唤人
附:
传唤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知未被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时使用。
二、讯问开始和结束时应由犯罪嫌疑人填写时间并签名或盖章。
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文书上注明。
三、本文书以人次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传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