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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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期末考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

大一期末考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

大一期末考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律的首要特征是:A. 规范性B. 强制性C. 普遍性D. 稳定性答案:A2. 下列哪项不是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A. 主体B. 客体C. 行为D. 法律事实答案:C3. 法律效力的产生依据是:A. 国家强制力B. 法律规范C. 法律解释D. 法律适用答案:B4. 法律解释权属于:A. 立法机关B. 司法机关C. 行政机关D. 法律专家答案:A5.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A. 授权性规范B. 禁止性规范C. 义务性规范D. 所有选项答案:D6.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所有选项答案:D7.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包括: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所有选项答案:D8. 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A. 行为主体B. 行为客体C. 行为内容D. 所有选项答案:D9. 法律事实的种类包括:A. 事件B. 行为C. 状态D. 所有选项答案:D10.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是:A. 法律规范B. 法律事实C. 法律行为D. 所有选项答案:B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答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前提条件;处理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制裁是指违反法律规范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 阐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主体可以行使的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义务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履行的某种行为或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责任。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 案例: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张三将一辆汽车卖给李四。

合同签订后,张三反悔,拒绝交付汽车。

李四将张三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张三履行合同。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张三应当履行合同,交付汽车给李四。

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

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

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基础学科,作为大一法学专业的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知识点对于我们的学习和理解法律的原理和逻辑非常重要。

下面,我将为大家整理和总结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

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1. 法律的概念和定义2. 法律的特征和本质3. 法律的功能和目的二、法律的分类和层级1. 国家法和国际法2. 私法和公法3. 权利和义务法、物权和主权法三、法律适用和解释1. 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2. 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式四、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1.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构成要件2. 违法行为的概念和分类五、法律主体和客体1. 法律主体的种类和地位2. 法律客体的概念和范围六、法律权利和义务1. 法律权利的形成和保护2. 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七、法律程序和司法1. 法律程序的种类和特点2. 司法的概念和职能八、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1. 法律制度的组成和作用2. 法律文化的价值和影响以上是大一法理学期末考试的知识点总结,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运作机制。

同时,在考试中,我们也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法律知识与案例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应对实际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重培养批判性思维和法律素养。

法理学并不仅仅是理论课程,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理解法律,并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加模拟法庭、论辩赛等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希望以上知识点总结对于大家备考法理学期末考试有所帮助。

请大家按照课程安排和教师要求,结合教材和课堂笔记进行复习,同时通过解答往年试卷和模拟考试,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祝大家顺利通过法理学期末考试!。

法理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理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理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A. 法律条文B. 法律制度C. 法律思想D. 法律实践2.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效力B. 法律适用C. 法律目的D. 法律主体3.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什么?A. 社会习俗B. 国家权力C. 个人信仰D. 道德规范4. 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包括以下哪项?A. 文义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历史解释5.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主体C. 法律内容D. 所有以上选项6. 法律义务的类型包括以下哪项?A. 积极义务B. 消极义务C. 法定义务D. 所有以上选项7. 法律行为的分类不包括以下哪项?A. 合法行为B. 非法行为C. 行政行为D. 民事行为8. 法律制裁的类型包括以下哪项?A. 刑事制裁B. 民事制裁C. 行政制裁D. 所有以上选项9. 法律适用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平等原则B. 法律优先原则C. 法律适用原则D. 法律连续性原则10. 法律效力的终止原因不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废止B. 法律修改D. 法律失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包括以下哪些因素?A. 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B. 国家行政机关的批准C. 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D. 国际条约的约定12.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法律解释必须以法律条文为基础B. 法律解释应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C. 法律解释应考虑法律的社会效果D. 法律解释应避免主观臆断13. 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以下哪些?A. 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B. 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强制性C. 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多样性D. 法律关系的形成具有随意性14. 法律义务的履行方式包括以下哪些?A. 自愿履行B. 强制履行C. 委托履行D. 替代履行15. 法律制裁的目的包括以下哪些?A. 维护法律的尊严B. 保护合法权益C. 预防违法行为D. 惩罚违法行为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6. 简述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葛洪义主编的版本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13、法律解释:在法律的运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进行理解、阐明进而实现运用目的活动。

1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本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法理学大一考试题型及答案

法理学大一考试题型及答案

法理学大一考试题型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理学是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的制定过程B. 法律的实施过程C. 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概念D.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答案:C2.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B.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C. 法律事实和法律后果D. 法律主体和法律客体答案:B3.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什么?A. 法律的制定机关B. 法律的执行机关C. 法律的解释机关D. 法律的适用机关答案:A4. 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包括以下哪类?A. 国家机关和公民B. 国家机关和企业C. 公民和企业D.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答案:A5. 法律事实是指什么?A.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条件B.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C.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结果D.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答案:A6.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以下哪项?A. 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B. 历史解释和比较解释C. 文义解释和历史解释D. 目的解释和比较解释答案:A7. 法律推理的类型包括以下哪项?A. 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B. 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C. 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D. 归纳推理和因果推理答案:B8.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平等原则B. 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C. 法律平等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D. 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效力原则答案:A9. 法律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A. 法律的废止和法律的失效B. 法律的废止和法律的修改C. 法律的失效和法律的修改D. 法律的失效和法律的废止答案:A10. 法律规范的分类包括以下哪项?A. 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B. 强制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C. 任意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D. 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A. 法律现象B. 法律规范C. 法律制度D. 法律思想答案:ABCD2.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以下哪些?A. 强制性规范B. 任意性规范C. 禁止性规范D. 授权性规范答案:ABCD3. 法律推理的类型包括以下哪些?A. 演绎推理B. 归纳推理C. 类比推理D. 因果推理答案:ABC4. 法律效力的来源包括以下哪些?A. 法律的制定机关B. 法律的执行机关C. 法律的解释机关D. 法律的适用机关答案:A5.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哪些?A. 国家机关B. 公民C. 企业D. 社会团体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法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法理期末考试重点

法理期末考试重点

法理学考试重点一.名词解释●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社会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法律事实的存在是产生法律后果的必要条件。

●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非由其创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

●专属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专属立法权,指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立法权,国务院未经授权不能涉及,地方权力机关也不能涉及。

●司法权: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辩证推理: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

与“归纳法”相对。

推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是一种确实性推理。

法律演绎推理是把适用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为小前提,运用两个前提中的共同概念把案件事实和被适用的法律规范联系起来推出判决或裁决结论的法律推理。

●责任法定原则:即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责任的范围和程度。

责任法定是指只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才能成为确认和追究违法责任的依据。

对违法责任的确认和追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严格限制类推适用。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二、选择题●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法理学期末考试重点

法理学期末考试重点

1、法律概念是人们对法的现象、法的实践进行分析、归纳、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性而产生的具有法定价值的权威性范畴。

2、法律原则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

3、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终止的一切主客观情况。

4、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责任主体具备了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致使其法律责任可以依法被减轻或免除。

5、法律方法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用以解决法律问题的、具有独特性的方法和技巧的总称。

(包括(一)阶级分析方法(二)价值分析方法(三)实证分析方法)6、法律效力从广义上说,是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法律强制力或法律约束力的统称。

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么时间适用的效力。

7、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的问题。

8、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组成,以及构成法律规则的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9、法律责任是指有关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或因特定事实的出现对相应的行为所承担的以国家强制力为潜在保障的否定性法律评价,是由于相关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0、法律体系是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1、民法法系以罗马法为基础二形成的一些国家法律体系的总称。

12、法的概括性是指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也称发的普遍性13、法的价值是指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或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对人的有用性。

14、法律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的历史过程,一般表现为旧法(原有法)对新法(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继受延续或借鉴。

大一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大一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 1.公法:【答案】公法是在民法法系中和私法相对的一种法的分类.古罗马法学家将公法定义为有关国家利益的法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是涉及到公共权利,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就是公法.包括行政法,刑法和组织法等. 2.法系:【答案】法系的含义和划分标准并没有完全一致的共识.一般认为,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和由此表现出的不同的外部特征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外部特征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西方社会最主要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民法法系) 和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 二、判断题 1.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

【答案】错误。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本题主要考察古代法律的产生形态;重点区别原始社会习惯和习惯法的关系; 【考点分析】法律的产生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社会关系的调整总是从个别调整再发展到一般调整.个别调整数量的增多,就需要形成一个一般的行为规则,以便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法又经历了从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习惯法是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习惯,属于法律的正式渊源,它和习惯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因此说原始社会的习惯并不就是习惯法。

故本题选错。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正确。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考点分析】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前者针对一般的情况、一般的主体发布,可以反复适用,属于法的范围。

后者针对特定情况,特定主体发布,并且一次性适用。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实质就是法的载体,法的具体的表现形式。

在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提及的文件,例如:宪法.民法和行政法等都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其目的就是体现法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大一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

大一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

大一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A. 法律的制定过程B. 法律的实施过程C. 法律的本质和作用D.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答案:C2. 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于:A. 个人信仰B. 社会习俗C. 国家强制力D. 道德约束答案:C3. 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A. 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内容B. 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后果C. 法律主体、法律规范、法律后果D. 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行为答案:A4. 法律的效力范围通常包括:A. 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B. 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事的效力C. 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D. 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答案:A5.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A. 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B. 文义解释、系统解释、目的解释C. 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D. 系统解释、比较解释、历史解释答案:B6. 法律推理的主要形式有:A. 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B. 演绎推理、归纳推理、溯因推理C. 演绎推理、类比推理、溯因推理D. 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溯因推理答案:A7.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A. 公平原则、正义原则、效率原则B. 公平原则、正义原则、合法性原则C. 公平原则、合法性原则、效率原则D. 正义原则、合法性原则、效率原则答案:B8. 法律效力的层次性体现在:A. 宪法至上、法律优先、行政法规次之B. 宪法至上、法律优先、地方性法规次之C. 宪法至上、行政法规优先、法律次之D. 宪法至上、地方性法规优先、法律次之答案:B9. 法律的普遍性是指:A. 法律适用于所有人B. 法律适用于所有地区C. 法律适用于所有时间D. 法律适用于所有事件答案:A10. 法律的稳定性是指:A. 法律内容的固定不变B. 法律效力的长期有效C. 法律适用的连续性D. 法律规范的一致性答案:B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法律规范的特点包括:A. 规范性B. 强制性C. 普遍性D. 稳定性答案:ABCD2. 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的种类包括:A. 国家机关B. 社会团体C. 个人D. 法人答案:ABCD3. 法律效力的终止原因可能包括:A. 法律的废止B. 法律的修改C. 法律的解释D. 法律的适用期限届满答案:ABD4. 法律解释的目的在于:A. 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B. 指导法律的适用C. 解决法律条文的冲突D. 预测法律的发展趋势答案:ABC5. 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包括:A. 法律至上原则B. 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原则C. 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原则D. 法律适用的效率性原则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于道德约束。

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归纳

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归纳

大一法理学期末知识点归纳法理学是一门关于法律和法治的基本原理和理论的学科。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一学期的法理学课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重要的知识点。

本文将归纳总结一些大一法理学期末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复习和理解。

第一部分:法的本质与特征法是指国家规定并强制实施的社会规范。

在法理学中,我们探讨了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律的本质包括意义、内容和特征。

1.1 法律的意义法律既是一种行动准则,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又是一种统一秩序的手段,协调社会各个成员的利益关系。

法律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平。

1.2 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内容包括正义、公正、效率、权威等方面。

正义是法律的核心概念,指的是社会成员的行为符合公认的道德准则。

公正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价值,要求法律对每个人都公平适用。

效率是法律的追求目标,指的是法律能够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益。

权威是法律的基础,法律的规定和实施必须具备一定的权威性。

1.3 法律的特征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一定的一般性、一定的稳定性和一定的变动性。

强制力是法律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质。

一般性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全体公民,无论性别、年龄、职业等个体差异。

稳定性是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规范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不宜频繁变更。

变动性是法律的针对社会发展需求的调整特征,法律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

第二部分:法律关系和法的决定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下,人们之间因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成立和变化是由法律决定的。

2.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主体人和客体人。

客体是法律关系的对象,包括人的行为、人的状态和事物。

内容是法律关系的核心,体现了法律关系的权责义务。

2.2 法的决定法的决定是指法律规范在生活实践中得到实现和确定的过程。

法的决定包括制定、解释和适用。

制定指的是国家或有关机关通过适当的程序确定法律规范。

法理学期末考试重点

法理学期末考试重点

法理学一、不定项二、名词解释三、简答题四、论述题五、案例分析重点:一、立法1、立法的概念: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解释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2、立法的特点:A、立法既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也是国家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

B、立法既是包括有创制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的创制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的创制活动。

C、立法既包括法的制定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以及认可、解释的活动。

D、现代社会的立法活动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3、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一元”指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一体化,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两级”指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立法权等级;“多层次”指无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4、(简答题)立法的基本原则:A、科学性原则B、适时性原则C、民主化原则D、合宪性原则二、法的实施1、守法的概念:指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政党、团体等)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2、执法的概念: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3、我国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体系:A、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机构,即行政部门C、因法律、法规授权而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4、执法的基本原则:A、行政法治原则B、公平合理原则C、效率原则5、司法的概念: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6、司法的特点:A、专属性B、程序性C、专业性D、权威性7、(了解)司法体系:人民法院系统: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系统: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理学期末考试复习要点

法理学期末考试复习要点

法理学考试基本要点一、不定项选择题。

(共考10个。

)(一)古罗马五大法学家:古罗马五大法学家,又称罗马法系五大法学家:指罗马帝国时代五位法学家,乌尔比安、帕比尼安、保罗、盖尤斯、莫迪斯蒂努斯。

(二)法律原则的分类:1.按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2.按法律原则的覆盖面不同可分为: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3.按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等。

(三)法的渊源的种类:主要渊源和次要渊源。

主要(正式)渊源是指直接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渊源;而次要(非正式)渊源是指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仅具有一定说服力的法律渊源。

世界各国由于法律传统不同,其法律渊源也有一定的差异。

迄今为止世界上出现过的法律渊源主要有:1、制定法:指由立法机关或有权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制定法是当今世界所有国家的重要的法律渊源,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就是制定法或者说成文法。

2、判例: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

3、习惯:如瑞士、台湾民法的规定。

4、法理:即对法的理性认识,在司法适用中一般包括社会上公认的价值、正义标准、法律解释等。

5、法学家的学说;6、国际条约和协定;7、宗教教义和戒律。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1、宪法:2、法律;3、中央法规;4、地方法;5、规章:包括军事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国际条约。

在当代中国,判例、习惯、政策、道德、法理等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

(四)法的效力范围:法律效力范围指法律规范的约束力所及的范围,也称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具体包括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法律的事项效力范围、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和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1、法的对人的效力关于法的对人效力的原则,主要有: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主义原则、折衷主义原则。

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折衷原则。

具体我国法的对象效力:中国人在国内,一律适用;中国人在国外,原则上适用;外国人在中国,一般适用;外国人在外国,原则上不适用。

大一期末考试法理学试卷

大一期末考试法理学试卷

大一期末考试——法理学试卷一、选择题1.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本质、规律和制度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 A. 哲学基础– B. 经济学原理– C. 社会学现象– D. 法律现象2.法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A. 实证研究– B. 统计分析– C. 文献研究– D. 归纳和演绎3.法律是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关于人们行为的规则,其特征是:– A. 自由性– B. 选择性– C. 强制性– D. 随意性4.法律的准则性表现在:– A. 具有普遍性– B. 具有不确定性– C. 具有变更性– D. 具有相对性5.法律的权威性来源于:– A. 国家的法律机关– B. 平民百姓的共识– C. 法学界的专家– D. 历史传统和习俗二、简答题1.请简述法律规则的分类及特点。

答:法律规则可以分为命令规则、禁止规则、允许规则和权利规则。

–命令规则是国家对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强制效力。

–禁止规则是规定某种行为不允许发生的规则,具有彻底的禁止性。

–允许规则是对某种行为的容忍,其特点是有条件性和相对性。

–权利规则是规定人们行使某种权利的规则,其特点是赋予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2.请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答: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明确的强制性和可执行性。

违反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道德是人们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具有内在的约束力和道德责任感。

违反道德可能会受到社会非议和道德谴责。

3.请简要说明法律的相对性。

答:法律的相对性表明法律适用于一定的时间、地点、社会群体和具体情境,具有相对性。

法律根据不同的国家、社会和历史条件而存在,其内容和适用范围会因此而有所差异。

4.请简述法律权威的基础。

答:法律权威的基础来自于国家的法律机关。

国家的法律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法律,其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

法律是国家对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将会面临法律制裁。

因此,法律具有权威性。

三、论述题请论述法理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

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

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第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法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分类不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法律责任及其构成要件(概念和要件)司法独立的职业保障(经济、身份、选任制度、惩戒制度)法制的条件(对法律本身的要求、法律的明确性、对制度的要求、对社会条件的要求)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从法律渊源看、从法典编撰传统看、从法律结构传统看、从法律使用传统看、从诉讼程序看、从职业教育传统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没有明确答案,论述题喜欢考)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同上)法的溯及力(概念)法律要素(概念)权利能力(概念)法律行为(概念、分类、特征)第二篇: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二专业法理学重点一、名词解释法律规则:是明确的关于权利、义务、责任的记载和表述,是立法者意图的集中体现。

委任性原则:又叫委托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则内容而委托有关主体规定具体的规则内容的规则。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整体,也就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共同体的全部法律。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或法的部门,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的渊源:指法的存在形式,是由于法的产生方式的不同而表现出来的不同的表现形式,也是在法的适用与解释中可援引的意义上的规范。

法的溯及力:法律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法的编纂:指立法主体在对某一部门法全部现行法进行审查、清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

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行为能力: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参加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法律责任:相关主体因违犯法律上的义务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当承受的强制性负担。

法的价值:法这种特定的事物或现象能够满足人类在谋求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需要的内在属性。

(完整word版)法理学论述题

(完整word版)法理学论述题

1、法的基本特征第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首先,在社会体系中,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

作为社会规范,法既区别于思想意识和政治实体,又区别于非规范性的决定、命令。

法的规范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法律通过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

(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法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立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立的。

法对行为的调整表现为一种规范性调整,而非个别性调整。

(3)法是反复适用的。

法不是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限内对其指向的对象反复适用的。

其次,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

也可以说,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外在行为。

法与道德、社会舆论等社会调整手段的重要区别在于,法仅仅调整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调整和约束人的内心思想、情感。

第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的种类繁多,除了法之外,还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出新的规范。

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法既然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它就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因此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普遍适用性。

第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

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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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上课也许没认真听,假如有遗忘的请联系下,及时补充,感谢!第一编法学概论第一章:一、法学体系的划分(一)从部门法划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二)从认识论划分: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二、边缘法学边缘法学指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内心学,法医(表现为法学+其他学科)第二章:一、法理学在中国的进展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中国法理学进展的客观基础;2、改革与开放是我国法理学进展的历史课堂;第三章: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1、法理学是法学的普通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办法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一、啥是法(名解-重点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爱护和进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反映出的四方面内容: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二、法的本质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三、法的特征1、特别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3、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4、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五章一、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举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与日常日子用语中的概念别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内容分:涉人;涉事;涉物2、涵盖面分:普通法与部门法;3、所涉及的对象分;主体、客体、内容、事实;四、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的最要紧的要素,指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讲是对一具事实状态给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指示和规定。

法理学期末考试

法理学期末考试

题目结构: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注意审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知道)1、法理学: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也是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性质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3、注意几点:不用背但要知道(手机):对于法学的认识会变化:不局限于法学,考虑事件不能局限于法条二、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了解)了解是什么意思3、掌握法的基本特征(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

法的规范性体现在:1、法在形式上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2、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向;3、法调整的是一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并且在生效期内是反复适用的。

4、法调整人的外部行为,不调整人的内心思想,但可以通过调整人的外部行为来影响人的思想观念。

(三)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的社会规范1、国家创立法的方式有两种:1)制定: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制定新法。

2)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因此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普遍适用性1)高度统一性:首先指各法律之间的根本原则一致;其次指除特殊情况外,一国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体系内部各规范不能相互矛盾。

2)普遍适用性: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领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守法;法的统一依赖于国家的统一和政治上的安定团结。

(四)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1、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以权利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变革2.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5、当代中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6、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7、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8、学习法理学有哪三个方面的意义9、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10、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大体上有哪几种11、法制一词大体上有哪三种含义12、西方法律思想史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有哪些重要观点13、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哪些14、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15、简述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16.划分部门法的原则17.法的适用的特点18、广义违法行为的概念及构成因素19、法律关系客体和分类20.科技进步为什么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21.法的执行的特点22、立法的特征23、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24、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2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27、权利本位法的特点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9、社会主义法与******政策的异同点30、法的价值的特征参考答案:1答: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2分)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2分)再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到了********社会,法将趋向于灭亡。

(2分)2答: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分)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分)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2分)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分)3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

(2分)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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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一、简答题1.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答: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分)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分)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2分)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分)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明白,易考挑选题)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不调整逐步进展到规范性调整,即别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普通人和事的调整。

(2分)2、由适应演变为适应法再进展到成文法。

(2分)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规范混为一体逐渐转化为各个相互独立的别同社会规范。

(2分)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答: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5分)2、以事实为依照,以法律为准绳(1.5分)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5分)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1.5分)5、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答:1、指引作用。

又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挑选的指引。

(2分)2、评价作用。

(1分)3、教育作用。

(1分)4、预测作用。

(1分)5、强制作用。

(1分)6、怎么明白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明白,易考挑选题)答:1、法并别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

(1.5分)2、徒善别脚认为政,徒法别脚以自行。

(1.5分)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性的矛盾。

(1.5分)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

(1.5分)7、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答、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1.5分)2、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

(1.5分)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1.5分)4、善于挑选最佳方案。

(1.5分)8、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缘故(明白即可)答:1、经济缘故:法的产生是由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阶级因素最后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

(2分)2、阶级缘故:是当时阶级划分、阶级斗争的结果,产生了私有制、国家和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个儿的统治。

(2分)3、其他缘故:随之社会的进展,社会公共事务比以往的原始社会复杂,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中的简单的适应别能习惯,因而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律。

还有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促进了法的产生,人文、地理等因素也有妨碍。

(2分) 9.法的适用的特点答:1、合目的性原则(1分)2、从实际动身的原则(1分)3、适当平衡的原则(1分)4、相对稳定的原则(1分)5、重点论原则(1分)6、辩证进展的原则(1分)10、法律关系客体和分类答: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分)分类:物、精神财宝和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3分)11.科技进步为啥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答:1、科技优先进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1.5分)2、科技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1.5分)3、参加国际科技经济的竞争与合作需要法律的保障(1.5分)4、对科技成果的非道德使用也许造成的社会危机需要法律加以防治(1.5分)12.法的执行的特点答:1、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举行全面治理,具有国家权威性(1.5分)2、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1.5分)3、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1.5分)4、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1.5分)13、立法的特征答:1、是一项国家机关的活动,是同国家权力密切联系的活动(1.5分) 2、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意国家机关的职权活动(1.5分)3、是根据法定程序举行的活动(1.5分)4、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

(1.5分)14、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不答: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观念层面,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基本是同一的。

(1分)从秩序层次来看,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是非常难区分的。

(1分)从阶级本质看,阶级本质相同的法律与道德的功能是一致的。

(1分)法律与道德的区不:产生的社会条件别同。

(1分)表现形式别同。

(1分)体系和结构别同。

(1分)作用范围别同。

(1分)作用机制别同。

(1分)保障实施力量和制裁方式别同。

(1分)1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答: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2分)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2分)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1分)16、法律与宗教的区不答:产生的条件别同。

(1分)创制的主体别同。

(1分)调整的范围别同。

(1分)适用的对象别同。

规范的内容别同。

(1分)实施的方式别同。

(1分) 17、权利本位法的特点答:第一,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

(2分)第二,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2分)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事情下,能够作出权利推定。

(2分)第四,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

(2分) 18、法产生的普通规律答:第一,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进展和确立起来的。

(2分)第二,法律制度形成过程是一具行为的调整方式从个不调整进展为普通调整的过程。

(2分)第三,法律制度的形成记忆了由适应演变为适应法再进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2分)第四,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饨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2分)19、法的价值的特征答: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

(1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1分)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1分)目的性与手段性的统一。

(1分)特别性和普遍性的统一。

(1分)二、论述题1、论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答:1、法律监督的主体。

指由谁来实施监督,要紧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我国的法律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元性。

(2分)2、法律监督的客体。

指监督谁或谁被监督,法律监督的客体要紧是立法、司法和执法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分)3、法律监督的内容。

指对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举行监督。

(2分)4、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

指监督主体监视、察看、约束、制约、操纵、检查和催促客体的权力与权利。

(2分)5、法律监督的规则。

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2分)2、怎么明白法的本质。

答: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分)任何XXX基本上由一定的阶级掌握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国家意志算是掌握XXX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一层次的本质是意志。

(2分)2、法的最后决定因素是物质日子条件(2分)不管是法或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基本上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而这种社会关系是别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决定的。

这是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

(2分)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妨碍(2分)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还要受到阶级以外的各种因素的别同程度的妨碍,法和这些因素归根到底由阶级因素起决定性作用条件下相互作用。

(1分)3、法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要紧体如今哪些方面(明白)答:1、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目的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法的作用的核心。

(2分)2、确认和维护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制以及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

(2分)3、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由于被统治阶级的斗争,统治阶级也也许被迫做出让步,在自个儿的法律中规定一些爱护被统治阶级利益的条款。

这些法律既反映了被统治阶级的斗争的结果,也体现了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个儿的统治而临时缓和阶级矛盾的一种手段。

(2分)4、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统治阶级中个不成员也也许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惩治。

(2分)5、法在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和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之间的适应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2分)4、怎么明白法决定于经济基础(考的几率别大)答:1、法的产生决定于经济基础。

(1分)2、法的性质决定于经济基础。

(1分)3、法的内容在非常大程度上决定于经济基础。

(1分)4、法的许多特点要紧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1分)5、法的进展变化在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基础。

(1分)明白法决定于经济基础的原理需要注意:1、法决定于经济基础是从最后意义上讲的,其他因素也对法有一定的妨碍作用。

(1分)2、法决定于经济基础别是讲法能够直截了当地、自发地从经济基础中产生出来。

(1分)首先经济基础需要有以法的形式加以表现的要求。

(1分)其次这种要求是经过统治阶级或社会主体的利益表现出来。

(1分)3、强调经济基础的第一性的,法是第二性的,但别能以为在任何条件下法和国家这类上层建造别能反过来起重要作用。

(1分)总体印象(1分)5、论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差不(应该不可能考)答、1、法律渊源方面的差不。

民法法系国家,制定法是要紧的法律渊源,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或理论上别被以为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一般法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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