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零星维修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零星维修协议

1.协议双方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甲方:[学校名称]

乙方:[维修服务商名称]

2.协议内容

2.1 维修服务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零星维修服务:

•电器类维修(如教室灯具、电风扇、投影仪等)

•水暖类维修(如水龙头、下水道疏通等)

•门窗、家具、墙面等的简单修补

•其他与日常教学生活相关的零星维修

2.2 维修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星维修服务,按照下列标准收取费用:

•维修人员上门服务费用:每次100元

•维修服务费用:按照工时和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其中,工时费用为每小时150元,材料费用实行购物发票报销制度。

2.3 维修服务流程

当甲方需要维修服务时,应提前联系乙方服务人员,并预约上门服务时间。乙

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将确定维修需要和所需材料,并提供维修预估费用,在甲方同意维修费用后开始维修。

维修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当在甲方提供的《维修服务单》上填写维修情况,并报价。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同意后,支付维修费用。

2.4 维修服务质量保证

乙方对提供的零星维修服务质量承担责任。维修完成后,若出现同一问题再次

出现,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提供再次维修服务。

3.其他约定

3.1 通知联系方式

协议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在需要时可以沟通联络。

3.2 维修人员安全

乙方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学校相关规定,并注意个

人安全。甲方学校应当为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3.3 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协议双方商议解决。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4.协议期限与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本协议到期前,若需延期,应

当在到期前双方商议并签署协议。

若协议双方需要中途解除本协议,应当提前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并协商解决未完成的事宜。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本协议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