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装采购合同范本(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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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装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采购、安装工作。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2.
3.
第二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价、数量
见附件清单(乙方提供的清单必须加盖乙方公章)。
第三条承包方式
1.
工艺、油漆、色泽、摆设等其它细部工作设备)。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运输、包卸货、包安装、包清洁、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1.货物的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坏,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甲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及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经济损失。
第五条合同价款
1.整)。其中:不含税总价
,。
2.甲、乙双方同意按上述合同定价执行。本合同供应的成品货物到工地综合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干,含项目所需材料费、开模费、加工费、综合费、管理费、强制性规费、包装费、长短途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费(含现场安装费)、工地上楼搬运及摆场搬运费、后期修补费用及人员的劳务费用、利润和税金等折算出的包干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等原因而调整(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第六条结算方式
1.
种方式,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的开票资料见附件。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2)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
2.乙方按照甲方确认后的方案清单进行报价生产。确认发货的
供货品在生产进行中的照片或甲方指派人员至工厂现场督查。
整)。在甲方付款的
3.乙方的货品全部到达现场并安装摆设完毕,由乙方编制货物到工地的送货清单及结算价格书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文件并审核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
整)。在货物完成结算后甲方付款的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余款的发票(含质保金)。
4.整)作为质量保修金。。
5.
满且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和责任,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且最终结算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质量保修金给乙方(在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后如有剩余)。
6.质量保修期间,货物质保定义为正常使用。如出现非人为所致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品进行更换或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跟进,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更换或修理,每逾期一日,甲方以合同总金额的0.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乙方在收取甲方通知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的,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甲方垫付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7.乙方向甲方请款时,需提供如下文件:
(1)加盖乙方公章的工作联系函(提供账号信息);
(2)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盖乙方发票专用章);
(3)购买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盖乙方公章);
(4)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乙方公章);
(5)订货单。
8.乙方申请结算款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验收清单:货物到工地的进仓单或者甲方指定收货人的签名验收清单,同时如有设计变更,需设计师签字确认的变更清单(盖乙方公章);
(2)结算价格书: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合同货物结算价格书(盖乙方公章)。
9.若因乙方未按上述约定请款,甲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成上述手续。
10.甲、乙双方必须通过公账转账或支票的形式进行货款结算。结算时按乙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11.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如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被工商、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发票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按交货期限或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确定送货时间。交货期限为:
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
2.乙方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期,不得延误。
第八条双方指定联系人
1.
行,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负责对乙方的一切确认手续,代表甲方行使权利和义务,其签名后视为甲方的全面认可。
2.
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负责对甲方的一切确认手续,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其签名后视为乙方的全面认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在货物产权转移至甲方之前,乙方对货物拥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经销权。货物交付甲方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因知识产权、所有权引起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本合同货物涉及工程之开发商卷入产权纠纷、诉讼,致使工程不能按期投入使用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方。
3.
品不能按时交货时,乙方应提供同等价值的替代货物(在保证整体质量和使用效果的基础上),至甲方及业主验收合格为止。
4.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且未能按期补齐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支付甲方该批货款总额0.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0个日历天,或交货两次均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或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人为损坏除外),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自纠纷发生之日起10天内通知乙方,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代为保管货品或退货,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请求甲方代为处理,甲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代为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5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