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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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C306说明书

海信C306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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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一贯秉承“追求产品完美、追求顾客满意”的宗旨,您选择了海信,同时也是选择了放心,您在拥有高品质产品的同时会享受到海信提供的优质服务。

请在使用之前仔细阅读本说明书。

再一次感谢您对海信产品的信赖,同时恭喜您做出的正确选择!标准1. GB19484.1-2004800MHz C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一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2. GB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3. GB/T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4. YDC015-2003800MHz CDMA 1X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5. YD/T998.2-1999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充电器6. YD/T965-1998 电信终端设备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CMII ID):权利声明本书受著作权法、国际著作权条约及有关法律的保护,未经允许请勿擅自复制本书的一部分或全部内容。

海信遵循持续发展的原则,因此可能会在必要的时候对本说明书做出修改,届时不再通知。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注意事项为了安全、正确地使用本产品,请您在使用手机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驾驶时请不要使用手机,以免造成交通事故;在飞机上应关闭手机;在加油站、爆破地点以及化学燃料附近请不要使用手机;在医院里请关机或遵照有关规定使用手机;使用手机时请远离精密电子设备及医疗设备;为防止影响他人,公共场所请将手机设为振动;不要使用化学溶剂清洗或擦拭手机;不要在高温、低温、高湿度或灰尘较多的环境下放置或使用手机及其配件;请将手机和电池放在可靠的地方,避免其强烈震动或碰撞;如果是初次使用手机,请首先给电池完全充电,以保证电池使用寿命;不要随意拆卸手机及其附件,如有需要请到指定专业机构进行处理;请将手机及其配件放在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废弃电池应放到电池回收箱内,请勿随意丢弃;R-UIM卡要妥善保管和使用,避免静电、划伤和弯折;请使用本型号产品的原装配件;请在CDMA网络覆盖范围内使用手机;在温度变化较为剧烈或长时间通话时LCD的显示效果会有所改变;本说明书内引用的图片仅作参考,可能与实际画面有所差异,请以实物画面为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3年第10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界定详见附件。

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附件:新纳入产品CCC认证范围界定。

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认证实施规则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认证实施规则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4.3.1 基本原则 每个申请单元用作型式试验的样品必须是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
4.3.2 抽样原则 应从认证的申请单元中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型式试验。样品原则上由工厂检
查组代为抽样、封样。 4.3.2.1 抽样数量
每个电池单体认证申请单元,主检产品抽取 16 组蓄电池单体,差异检验产 品抽取 2 组蓄电池单体,主检产品样品和差异检验产品样品送往指定实验室进行 型式试验。
批注 [x4]:
4.3.3 检测标准和方法
4.3.3.1 检测标准 CGC/GF 025:2013《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认证技术规范》(国家认监委备案
号:CNCA/CTS 0037-2014) 4.3.3.2 检测项目及方法
检测项目是按照 CGC/GF 025:2013《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认证技术规范》 (国家认监委备案号:CNCA/CTS 0037-2014)进行型式试验,并由实验室出具检 测报告。对于该标准中所规定的循环寿命试验或加速寿命试验由于检测周期长, 企业可以选择在第三方实验室完成,也可以选择由申请企业在其实验室自行完 成。若在企业实验室进行,必须接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派员对其试验进展、试验 数据真实性等进行目击,目击实验通过后可由企业出具循环寿命试验报告,并由 鉴衡试验目击人员签字确认。对于循环寿命的试验方案详见附件 2。
根据以上单元划分原则,同一认证单元内可有多个产品,一般分为主检产品、 差异检验产品。其中,主检产品一般为同一单元内电池单体和模块额定容量最大 的产品,按照认证标准进行所有适用的测试。其余为差异检验产品,根据认证机 构对同一单元产品之间差异性及其它申请资料的评估确定差异检验项目。
2
4.1.1.3 不同的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 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

电池总规范

电池总规范

电池总规范电池总规范GB/T 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发布时间』2000-12-28『实施时间』2001-07-01『标题』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的定义、要求、测试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规范适用于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电池)。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 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eqv IEC 60486:1986)3 定义本规范采用GB/T 2900.11中的规定的术语和下列定义。

3.1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lithium-ion battery for cellular phone指由一只或多只锂离子单体蓄电池及附件组合而成的,用于蜂窝电话的电池。

3.2 充电限制电压limited charge voltage按生产厂规定,电池由恒流充电转入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

3.3 额定容量rated capacity生产厂标明的电池容量,指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0℃±5℃条件下,以5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5表示,单位为Ah(安培小时)或mAh(毫安小时)。

3.4 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用以表示电池电压的近视值。

3.5 终止电压cut-off voltage规定放电终止时电池的负载电压,其值为n×2.75V(锂离子单体电池的串联只数用“n”表示,下同)。

锂离子电池国标

锂离子电池国标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GB/T1.3-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并参照GB/T15844.2-199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eqv IEC489-1:1983)、GBT2423.2-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3-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自由跌落》进行编制的。

在技术内容中融合了IEC61960、UL1642的有关要求,有利于适应国际贸易;同时本规范又能够满足蜂窜电话对锂离子电池的技术性能和环境使用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蜂窜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的发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世界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三联电子移动通讯发展中心共同主办。

本标准由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金然、王勃、郭泉增。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电池)。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900.11——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3.定义本规范采用GB2900.11中规定的名词术语和下列定义。

电池产品质量国家免检

电池产品质量国家免检

编号:MJ07-019电池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二〇〇七年四月一. 总则1.1 为服务和指导电池产品生产企业做好2007年产品质量免检申报工作,进一步促进免检工作的规范、透明和高效,根据《产品质量免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9号令)、《关于开展2007年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7】180号)以及《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7】17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电池产品、2007年申报产品质量国家免检资格的生产企业,适用本细则。

二. 申报产品范围2.1本细则适用于电池产品,包含的具体品种见下表:三. 申报条件根据《产品质量免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7项条件: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稳定生产两年以上,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

电动助力车用和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须保证良好的“三包”售后服务。

3.3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4近年来在国家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合格;重新申请企业在当年度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一次监督检查合格。

3.5企业规模位于行业前列。

铅酸蓄电池年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锂离子电池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普通锌锰电池、碱锰电池年产量达到2亿只以上;太阳能电池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3.6产品执行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达到或严于行业标准。

3.7企业及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铅酸蓄电池产品、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需获得生产许可证;限制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申报免检;鼓励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和无汞类锌锰、碱锰电池申报免检;以上产品均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4.1为规范申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企业申报书》(见附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
59
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
1.摩擦材料
全许办[2007]21号
2007.04.04
2.非金属密封制品
全许办[2007]14号
2007.04.04
61
建筑防水卷材
全许办[2004]07号
2004.02.18
62
铜及铜合金管材
全许办[2002]17号
2002.03.11
63
铝合金建筑型材
全许办[2001]13号
2006.06.16
建筑幕墙
全许办[2006]39号
2006.06.16
55
建筑卷扬机
全许办[2006]25号
2006.05.10
56
摩托车乘员头盔
全许办[2003]17号
2003.02.24
57
水泥
全许办[2007]24号
2007.04.04
58
混凝土输水管
全许办[2007]18号
2007.04.04
74
教学用安全仪器
75
制冷设备
全许办[2007]19号
2007.04.04
76
救生设备
1.救生衣
全许办[2006]65号
2006.08.02
2.救生圈
3.救生艇
79
部分抽油设备
1. 抽油机
全许办[2006]23号
2006.05.10
2. 抽油杆及其接箍
全许办[2006]21号
2006.05.10
3. 抽油泵
全许办[2006]61号
2006.08.02
2.磷肥
全许办[2006]66号
2006.08.02
29
农药

GB T 18287

GB T 18287

充电制式
电池可采用下列制式之一进行充电
在环境温度
的条件下 以
充电 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 改为恒
压充电 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
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 停止充电 此充电制式为检验的
仲裁充电制式
在环境温度
的条件下 以
充电 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 改为恒压
充电 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
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 停止充电
规定进行放电 放电时间应不低于

池外观应无变形 无爆裂
荷电保持能力
电池按
规定进行试验 放电时间应不低于
循环寿命
电池按
规定进行试验 循环寿命应不低于 次
环境适应性
恒定湿热性能
电池按
规定进行试验后 电池外观应无明显变形 锈蚀 冒烟或爆炸 放电时间应不低于
振动 电池按
规定进行试验 电池外观应无明显损伤 漏液 冒烟或爆炸 电池电压应不低于
的要求
短路
本项试验应在拆除电池外保护线路后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 短路其正负极 线路总电阻不大于
试验过程中监视电
池温度变化 当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约 时 结束试验 电池应符合
规定
贮存
进行贮存试验的电池应选自生产日期到试验日期不足 个月的电池 电池贮存前应按

定的制式给电池充入
的容量 然后在环境温度
所用的锂离子单体电池若已通过安全认证或能提供制造厂进行下述四项安全试验的报告 则不进
行本条规定的试验
下述试验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 及防爆措施的装置内进行 在试验前所有电池都要按
规定
充电 并搁置 后 再进行以下试验
重物冲击
电池放置于冲击台上 将

锂离子电池企业标准(确定版)

锂离子电池企业标准(确定版)

R--圆角;无--方角
后缀(圆柱型无此后缀):
壳;N--机械封口钢壳;P--聚合物
外壳材质:S--钢壳;A--铝
电芯尺寸:方型--6位:厚(2位)×宽(2 位)×高(2位)(约);
(3位)(约)
圆柱型--5位:直径(2位)×高
电芯形状:P--方型;R--圆柱型
正极体系:C--以Co为主的正极体系;M--以Mn为主的正极体 系;F--以Li-Fe为主的正极体系
电和在8KV中对电池组进行
空气放电8次。
“1C5A充电”后,将
a)放电时间不 电池放入(40±2)℃、
5
少于54 min; 90%~95%RH恒温恒湿箱中搁 恒定湿热 b)电池外观应 置48h后,取出电池在
性能 无明显变形、 15℃~35℃、45%~75%RH环
GB/T18287 -2000
锈蚀、冒烟或 境下搁置2h。目测外观。
图2 产品外形及尺寸示意图
2
Q/HYB001—2006
5.2 可靠性能和寿命试验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可靠性能和寿命试验要求见表2。 表2 电芯可靠性能和寿命试验要求
序 号
项目 合格判定标准
试验条件(方法)
参考标准
“0.2C5A充电”后,将
a)放电时间不 电池放入(55±2)℃的高
1
少于 高温性能 57min;
5.3.7.1
爆炸。
然后以1C5A电流放电至
2.75V。
①记录内阻、尺寸、
外观;②先按“0.2C5A放
a)放电时间 电性能”做一次循环,记
≥4.0h;
录容量;③以0.2C5A充电
b)内阻变化率 8h,恒压4.2V;④按附图1
6
温湿循环 测试

18287:2000鉴定检验

18287:2000鉴定检验

表1 鉴定检验
注:
5.1 测试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中各项测试应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2 测量仪表与设备要求
略。

5.3.2.2 充电制式
电池可采用下列制式之一进行充电:
a)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0.2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

此充电制式为检验的仲裁充电制式。

b)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1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5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V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V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V1
便携式电子产品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都依赖于锂离子电池的稳定供电。

因此,锂离子电池的品质和安全性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权益,河南省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本,并在实际操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1. 抽查对象:该细则针对便携式电子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移动电源、充电宝、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

2. 抽查依据:抽查依据的主要是电池容量、电池的内阻、充放电次数和充电时间等因素。

这些因素是影响锂离子电池性能和安全的重要指标。

3. 抽查方式:该细则采用形成市场调查和实地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查。

市场调查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和查询货源信息,对产品销售信息进行搜集,得到样品的来源,进行样品筛选。

实地抽样主要是按照样品特征和相似性进行抽样,确保抽样的样品符合产品特性。

4. 抽样标准:抽样标准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针对每个品种制定了标准规范,确保每个样品都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5. 报告发布:抽查完毕后,河南省将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将抽查结
果向社会公布,包括样品抽查数据、测试结果、问题及整改情况、监
督抽查结论等。

通过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监督抽查,河南省保障了
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该细则不仅提高了锂离子电池产品的质量水平,而且对于电池制造企业更是一种监管引导作用。

在未来,河南省将继
续加大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监管力度,推动行业健
康发展。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号:XK-##(行业号)-##(序号)基础电子产品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公布《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全许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基础电子产品审查部,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检验机构:《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已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26日实施。

2006年11月15日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2 工作机构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2 企业实地核查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 审定和发证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 审查和检验6 证书和标志6.1 证书6.2标志7 委托加工备案8 收费9工作人员守则10附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GBT 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GBT 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电池按 5.3.2.2 规定充电结束后,将电池直接安装或通过夹具安装在振动台的台面上,按下面的振 动频率和对应的振幅调整好试验设备,X、Y、Z 三个方向上从 10Hz~55Hz 循环扫频振动 30min,扫频频 率为 1oct/min;
振动频率:10Hz~30Hz 位移幅值(单振幅):0.38mm 振动频率:30Hz~55Hz 位移幅值(单振幅):0.19mm 振动结束后电池外观及电压应符合 4.7.2 的规定。 5.3.7.3 碰撞 电池按 5.3.7.2 规定试验结束后,将电池平均按 X、Y、Z 三个互相垂直轴向直接或通过夹具坚固在 台面上,按下述要求调整好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进行碰撞试验。 脉冲峰值加速度 100m/s2 每分钟碰撞次数 40~80 脉冲持续时间 16ms 碰撞次数 1000±10 碰撞结束后将电池自实验台取下,电池外观及电池电压应符合 4.7.3 的规定。 5.3.7.4 自由跌落 电池按 5.3.7.3 规定试验结束后,将电池样品有高度(最低点高度)为 1000mm 的位置自由跌落到置 于水泥地面上的 18mm~20mm 厚的硬木版上,从 X、Y、Z 正负方向(六个方向)每个方向自由跌落 1 次。 自由跌落结束后,将电池以 1C5A 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按 5.3.2.4 规定进行充放电循环,至 放电时间符合 4.7.4 的规定,即可终止充放电循环, 充放电循环次数应不多于 3 次。 5.3.8 安全保护性能 5.3.8.1 过充电保护 电池按 5.3.2.2 规定充电结束后,用恒流恒压源持续给电池加载 8h, 恒流恒压源电压设定为 2 倍 标称电压,电流设定为 2C5A 的外接电流,电池应符合 4.8.1 规定的要求。 5.3.8.2 过放电保护 电池在环境温度 20℃±5℃的条件下,以 0.2C5A 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外接(30×n)Ω负载放电 24h, 电池应符合 4.8.2 规定的要求。 5.3.8.3 短路保护 电池按 5.3.2.2 规定充电之后,将正负极用 0.1Ω电阻器短路 1h,电池应符合 4.8.3 规定的要求。 将正负极断开,电池以 1C5A 电流瞬间充电 5s 后用电压表测量电池电压,应符合 4.8.3 规定的要求。 注:以上安全性能试验应在有保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 5.3.9 电池安全要求 所用的锂离子单体电池若已通过安全认证或能提供制造厂进行下述四项安全试验的报告,则不进行 本条规定的试验。 下述试验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及防爆措施的装置内进行。在试验前所有电池都要按 5.3.2.2 规定充 电,并搁置 24h 后,再进行以下试验。 5.3.9.1 重物冲击 电池放置于冲击台上,将 10kg 重物自 1m 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已固定在夹具中的电池(电池的面积 最大的面应与台面垂直),电池允许发生变形,但应符合 4.9.1 的要求。 5.3.9.2 热冲击 电池放置于热箱中,温度以(5℃±2℃)/min 的速率升到 150℃±2℃并保持 30min,电池应符合 4.9.2

2023年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湖南省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检验要求,抽样数量见表1。

表1抽样数量执行标准产品类型抽样数量检验用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GB31241-2022 GB31241-2014电池27只21只6只电池组15组11组4组GB/T18287-2013电池27只21只6只电池组15组11组4组2检验依据表2执行标准为GB31241-2022/GB31241-2014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电池)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1容量检测GB31241-2022/GB31241-20142低气压GB31241-2022/GB31241-20143温度循环GB31241-2022/GB31241-20144高温外部短路GB31241-2022/GB31241-20145过充电GB31241-2022/GB31241-20146强制放电GB31241-2022/GB31241-20147跌落GB31241-2022/GB31241-20148挤压GB31241-2022/GB31241-20149重物冲击试验GB31241-2022/GB31241-201410热滥用GB31241-2022/GB31241-2014表3执行标准为GB31241-2022/GB31241-2014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1容量检测GB31241-2022/GB31241-20142低气压GB31241-2022/GB31241-20143跌落GB31241-2022/GB31241-20144温度循环GB31241-2022/GB31241-20145过压充电保护GB31241-2022/GB31241-20146过流充电保护GB31241-2022/GB31241-20147欠压放电保护GB31241-2022/GB31241-20148过流放电保护GB31241-2022/GB31241-20149短路保护GB31241-2022/GB31241-2014表4执行标准为GB/T18287-2013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电池)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1外观GB/T18287-2013A放电GB/T18287-201320.2It3自由落体GB/T18287-20134低气压GB/T18287-20135热滥用GB/T18287-20136过充电GB/T18287-20137强制放电GB/T18287-20138短路GB/T18287-2013表5执行标准为GB/T18287-2013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1外观GB/T18287-2013A放电GB/T18287-201320.2It3恒定湿热GB/T18287-20134自由落体GB/T18287-20135过充电保护GB/T18287-20136过放电保护GB/T18287-20137短路保护GB/T18287-2013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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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作人员守则
10附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
4.1.1.4如企业正在生产的产品为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产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生产许可证。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基础电子产品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公布 ####-##-##实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关于公布《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的通知
全许办[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基础电子产品审查部,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检验机构: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已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26日实施。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表1 产品单元划分
单元类别
产品单元
1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一栏填写“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规格型号”一栏按实际情况填写;。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企业)。
(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
4.2.2 审查组应当按照《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基础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信息产业部通用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相关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基础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邮政编码:510610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杨林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①中国赛宝(总部)实验室
地址:广州市东莞庄路110号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夏群光、杨文生
检验产品范围: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2006年11月15日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
实施细则
1 总则
2 工作机构
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2 企业实地核查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4 审定和发证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5 审查和检验
6 证书和标志
6.1 证书
6.2标志
7 委托加工备案
8 收费
④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审查部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18号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李俊生、李永
检验产品范围: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③中国泰尔实验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68094855
传真:
联系人:蒋京鑫
产品范围: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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