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流动、晋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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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内部流动、晋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各类人员在公司内部有序、有效的合理流动,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华春集团及下属分公司的员工流动、晋升进行管理。
3正文
3.1员工内部流动的原则
3.1.1有利于人员优势的整合和优化;
3.1.2 有利于员工的发展;
3.1.3 有利于业务发展的需要。
3.2 员工内部流动的需求
3.2.1 员工因自我发展所提出的提高能力和丰富职业经验的需求;
3.2.2 员工综合评估的结果;
3.2.3 部门组织机构调整的需求;
3.2.4 岗位空缺的需求。
3.3 员工内部流动的方式
3.3.1 正常调动
3.3.2竞聘上岗
3.4 员工可参与内部流动的条件
3.4.1 由本人提出调动须在原岗位工作三个月(含)以上,普通员工一年以上。组织调动不受此限制。
3.4.2 符合竞聘职位要求者;
3.4.3 直接上级同意其流动者;
3.4.4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仍需进行流动者,由该人员所属部门的直接上级与集团人力资
源部或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共同审批,意见仍不统一者,由分公司总经理、集团分
管副总经理审批。
3.5 员工内部5员工内部流动流程和程序
3.5.1员工流动流程(见图1)
3.5.2 员工流动方式
(1)升职
(2)降职
(3)平级调动
(4)竞聘上岗
3.5.3员工流动范围
(1)部门之间
(2)部门内部
(3)公司(包括集团公司、各分公司)之间
(4)公司(包括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内部
3.5.4员工个人或组织提出调动需求时,均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分公司人事部),由其组织相关部门对此调动是否可行进行讨论。讨论结果按以下分类分别上报审批:
安工作交接。接受人员的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必须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调动
交接清单办理相关进岗手续。
3.5.2 员工竞聘程序(见图2)
3.5.2.1由用人部门填写《招聘人员需求表》,经理(含)以上岗位交人力资源部,部长以下岗位交所在公司人事部。
3.5.2.2 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依据《工资管理制度》共同确定招聘岗的薪
资待遇。
3.5.2.3 职位描述确认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在内部网络或其它媒体媒介上发布内部招聘信息,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得到内部招聘信息。
3.5.2.4 对主管以上岗位,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依据“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的原则,招集并成立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人
事部负责人,独立主持评选人(对招聘岗位有较深了解)等组成的评选小组,在
招聘会上对招聘人员进行评估,并填写“内部招聘评估表”。
4.职务等级:
4.1.1职员
4.1.2主办
4.1.3主管
4.1.4副部长
4.1.5部长
4.1.6副总经理
4.1.7总经理
4.1.8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