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方案定稿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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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卫艾防〔2011〕21号)精神,规范全省艾滋病检测点的管理工作,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完善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艾滋病实验室检测评审专家组制定了《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卫艾防〔2011〕21号)精神,规范全省艾滋病抗体筛查工作,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对艾滋病检测点要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我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艾滋病检测点的设置和要求
(一)根据当地艾滋病流行情况,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有检测的需要、但不具备建立筛查实验室条件的地方可设置艾滋病检测点。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社区服务中心和艾滋病自愿咨询点等;
(二)必须符合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人员、试验台、设备基本条件和豫卫艾防〔2011〕21号文件艾滋病检测点条件的要求;
(三)必须达到《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现场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艾滋病检测点的申请和验收
(一)申请单位应填写“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资质审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向当地县(区)级(含省直管试点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报省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省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市级艾滋病实验室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每次进行考核工作时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按照评分细则对申请单位下发考核血清,进行技术操作水平考核,同时下发试卷对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基础理论考核,考核结束后由专家组签署考核验收意见。
为了更好地开展艾滋病检测点工作,市级专家组在原有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保障检测点考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专家组将考核合格单位的申请表、评分结果、考核血清结果和理论考试结果一并提交至省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省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
(四)省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合格的艾滋病检测点批准文件抄送至省卫生厅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凡艾滋病检测点在审批过程中未达到合格标准、或已经验收但需迁移或变更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类别的均须重新提出申请。
三、艾滋病检测点的职责
(一)艾滋病检测点必须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技术手册》(2011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
(二)艾滋病检测点每年必须参加省辖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质量考核,初次考核不合格将进行复考,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检测点资格并全省通报;
(三)艾滋病快速检测结果为阴性反应报告“阴性”,阳性反应时不得出具艾滋病筛查阳性报告,可出具“HIV抗体待复查”报告,须将疑似样本送至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筛查实验室进行复检;也可以用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试剂进行复检,复检为一阴性一阳性或均为阳性时,仍将疑似样本送至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筛查实
验室进行复检;详见《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技术手册》第五章;
(四)艾滋病检测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疫情报告程序,发现疑似阳性者应尽快告知本人,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艾滋病检测结果;
(五)艾滋病检测点必须每季度按统一表格或通过网络直报形式向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艾滋病抗体检测工作情况。
四、艾滋病检测点的管理
(一)省辖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备案辖区内检测点申请验收材料,每2—3年组织一次艾滋病抗体快速检测技术培训或工作会议,一年一次质量控制和督导工作,并将培训和质量控制及艾滋病检测点基本信息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县(区)级(含省直管试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负责辖区内艾滋病检测点的疫情管理、检测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省辖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艾滋病检测点自批准之日起,必须按照《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技术手册》(2011年版)要求做好HIV抗体检测工作,积极参加专项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技术,并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附件:1、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资质申请表
2、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资质审批表
3、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现场考核评分细则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提交日期:
负责人(签字):
一、实验室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情况:
三、实验室建设:
复印件;
2、实验室仪器、设备情况表格需要填写《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中关于艾滋病检测点规定的仪器设备,不足可追加;
3、实验室建筑条件需要附艾滋病检测点平面图,地址请注明实验室坐落楼层及房间号,建筑面积。
附件2
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资质审批表申请单位
附件3
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现场考核评分细则
评定标准: 0-70分为不合格 71-85分为合格
85-95分为良好 95-100分为优秀
总得分:
专家组意见:
组长:单位负责人签字:
成员:单位盖章:
评审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