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扣式模板方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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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扣式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工程效果图

工程名称:盛世城北区一期项目

项目经理:潘光龙、刘召叶

编制人:李强林、王家业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

目录

1.编制依据 (3)

2.工程概况 (3)

3.模板工程安装基本概况 (4)

4.施工工艺流程 (7)

5.模板施工技术要求 (9)

6.安全注意事项 (16)

7.应急预案 (18)

8.模板工程设计计算 (22)

1.编制依据

1.1《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 61-31-2005);

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7《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0《建筑施工直插盘销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范》(DB37/5008-2014);

1.10《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

1.11设计院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

1.12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2.工程概况

2.1建设各方主体:

工程名称:盛世城北区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桂华锦鸿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东卓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日照市方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工程基本情况

3.模板工程安装基本概况

3.1本工程轮扣式钢管模板支撑体系只用于标准层结构施工,其架体节点构造要求:轮扣式插销采用8mm厚的型钢成品支撑,盘口及插销与主要立杆及纵横杆之间采用双面满焊焊接,连接盘的厚度为19㎜,焊接接头有现场取样作节点抗压、抗拉试验,试验值为纵向抗压15KN,横向抗拉25KN,符合要求。立杆纵横杆采用φ48×3.0钢管作主要的骨架构件,立杆上的第一个轮扣件距离地面为300mm,第一道水平拉杆作为扫地杆300mm,第二个轮扣件距离第一个盘扣件1700mm作为第二道水平拉杆;由于该工程开间大小不规则,一般纵横水平杆长度采用1200mm、900mm、600㎜、300㎜四种规格布置。

3.2本工程模板梁、板采用木胶合板辅以50mm×80mm方木,模板支撑体系采用轮扣式顶托支撑架,剪力墙加固采用50mm×80mm方木及Ф12mm对拉螺栓作为木楞箍,墙和截面较大的梁采用Ф12mm对拉螺栓加固。

3.3材料要求:

3.3.1钢材的选用

3.3.1.1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

3.3.1.2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

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3.3.1.3轮扣节点应由焊接于立杆上的连接盘、水平杆杆端扣接头组成,如下图:

3.3.1.4连接盘、扣接头、插销以及可调螺母的调节手柄采用碳素铸钢制造时,其材料机械性能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牌号为ZG230-450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的要求。

3.3.1.5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3.3.1.6钢管外径、壁厚、断面等的偏差,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1)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3.3.1.7旧钢管的检查在符合新钢管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的规定;

(3)钢管上严禁打孔。

3.3.1.8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中规定的ZG 200-420、ZG 230-450、ZG 270-500和ZG 310-570号钢的要求。

3.3.1.9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中的规定。

3.3.1.10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

3.3.1.11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的规定。

3.3.2木材的选用

3.3.2.1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树种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质量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3.3.2.2模板结构应根据受力种类或用途选用相应的木材材质等级。木材材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3.3.2.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不得利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

3.3.2.3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重要的木质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蚀的硬质阔叶材。

3.3.2.4当采用不常用树种作为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进行设计。对速生林材,应进行防腐、防虫处理。

3.3.2.5当需要对模板结构或木材的强度进行测试验证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标准进行。

3.3.2.6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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