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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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安全规定
5.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 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 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 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 方式洗刷车体。
一、一般安全规定
6.牵引供电设备发生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接的支柱、 综合接地线、钢轨等都可能出现高电压,禁止与其接触,并保 持安全距离。
一、一般安全规定
三、接触网wenku.baidu.com全距离规定
9.在设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攀登车顶及在车辆装载的货 物之上作业;如确需作业时,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将接触网停 电接地后,方准进行。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10.双线电气化铁路实行V形天窗作业时,为确保人身安全, 应在设备、机具、照明、作业组织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电气化区段作业规定
一、供电系统
牵引供电构成的回路是:牵引变电所—馈电线— 电力机车—钢轨和大地—回流线—牵引变电所。
二、接触网
接触网是电气化铁路上的主要供电装置,它通过支柱 及软横跨、硬横跨,以一定的悬挂形式将接触线直接架设 在铁路的上方。它的功能是通过与电力机车车顶部分受电 弓的滑动接触将电能供给电力机车(或动车组)。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7.为避免低压线路跨越高压线路,便于设备维修管理, 10kV及以下的电线路(包括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等)不 得跨越接触网,应由地下穿过铁路。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8.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外,其他人员 (包括所携带的物件)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 小于2000mm。
一、一般安全规定
9.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5m范围以 内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不 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 般不得大于10Ω。
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各单位均需组织学习《电气化铁路有 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 每年须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牵引 供电专业人员遵守本规则内容同时,执行牵引供电的专业规定。 对于违反规则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 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 保持2m以上的距离,距离不足2m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接触网额定电压值为25kV,最高工作电压为27.5kV, 短时(5min)最高工作电压29kV,最低工作电压为 19kV(高速铁路为20kV)。
二、接触网
架空式接触网主要由接触悬挂部分、支持装置、定位装置、支柱和基 础四大部分组成。前三部分带电,与支柱(或其他建筑物)接地体之间 用绝缘子隔开。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电气化安全
牵引供电
一、供电系统
电气化铁路是由电力机车(或动车组)和牵引供电系统两大 部分组成,将电能从电力系统传送给电力机车的电力装置的 总称叫电气化铁路的供电系统,又称牵引供电系统,主要由 牵引变电所和接触网两大部分组成。牵引变电所将电力系统 输电线路电压从110kV(或220kV)降到27.5kV,经馈电 线将电能送至接触网;沿着铁路线的两旁,架设着一排支柱, 上面悬挂着金属线,即为接触网。接触网是向电力机车直接 输送电能的设备,电力机车升弓后便可从其取得电能,用以 牵引列车。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4.在接触网支柱及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000mm范围内的金 属结构物须接地。天桥及跨线桥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应按规定 设置安全栅网。
5.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线路,接触网支柱内侧距线路中心 距离不小于3100mm。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6.架空电线路跨越接触网时,与接触网的垂直距离:10kV 以上至110kV电线路,不小于3000mm;220kV电线路,不 小于4000mm;330kV电线路,不小于5000mm;500kV 电线路,不小于6000mm。
1.接触线距钢轨顶面的高度不超过6500mm;在区间和中间 站,不小于5700mm(改造线路不小于5330mm);在编组站、 区段站和个别较大的中间站站场,不小于6200mm;站场和区 间宜取一致;高速铁路接触线最低的悬挂点高度不宜小于 5300mm,接触线最低点高度不小于5150mm;双层集装箱运 输的线路,不小于6330mm。
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设备带有高压电,禁止直接或间接与上 述设备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亡事 故,凡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十五天,建设单 位应将送电日期通告铁路沿线路内外各有关单位。自通告之日 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2.在电气化铁路施工时,由施工单位在接触网支柱内缘或隧道 边墙标出接触网设计的轨面标准线,开通前供电、工务相关部 门要共同复查确认,以后每年复测一次,复测结果与原轨面标 准线误差不得大于±30mm。
三、接触网安全距离规定
3.接触网带电部分至固定接地物的距离,不小于300mm;至 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的距离,不小于350mm。跨越电气化铁路 的各种建筑物与带电部分最小距离,不小于500mm。当海拔超 过1000m时,上述数值应按规定相应增加。
7.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牵引供电设备上 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车站, 并按规定对该处加以行车防护。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 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
距已断导线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一、一般安全规定
8.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各部接地线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回流吸上线与钢轨或扼流变连接脱落时,禁止与吸上线接触。
一、一般安全规定
2.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机械 设备进行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带 电部分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距离不足2m时,牵引供电设 备须停电。
一、一般安全规定
3.在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2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 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并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 规定执行。 4.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 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 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 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