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职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区别
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合同范本内容:
固定工和合同工是在劳动合同中常见的两种雇佣关系,它们在
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在雇佣关系中,了解固定工和合同工之间
的区别对雇主和雇员都至关重要。
以下是固定工和合同工之间的主
要区别:
1. 雇佣关系类型:
固定工,固定工是指雇员与雇主签订了长期的劳动合同,通
常是全职工作,享有雇主提供的各种福利和保障。
合同工,合同工是指雇员与雇主签订了特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特定项目为基础,工作期限较短,通常不享有固定工的各种
福利和保障。
2. 工作稳定性:
固定工,固定工通常拥有较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雇
主有责任提供稳定的工作。
合同工,合同工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相对不稳定,雇主通常不承担提供稳定工作的责任。
3. 福利和保障:
固定工,固定工通常享有雇主提供的各种福利和保障,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
合同工,合同工通常不享有固定工的各种福利和保障,需要自行解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
4. 终止劳动关系:
固定工,固定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通常需要遵循劳动法规定的程序,雇主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合同工,合同工的劳动关系在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无需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
在起草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劳动合同时,雇主和雇员需要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括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期限、终止劳动关系的程序等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
同时,合同范本专家会根据双方需求和法律规定,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合同范本,并解答相关问题,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企业用工制度历史变更
企业用工制度历史变更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这些职工享有探亲假。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固定工:是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
1、1986年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企业招工必须按国家计划,经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贯彻《江西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意见(赣劳办[1993]28号)从1993年8月8日开始,“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决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全员劳动合同制或其他用工形式,并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省属企业报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厅备案;地、市、县属企业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合同⼯和正式⼯的区别
在现在的⽇常⽣活当中对于⼯作⼈员或者是找⼯作的⼈员⽽⾔⼀份的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劳动合同的约束以及规定,才能够我认为⼀个⼈成为了该公司的正式员⼯,那么合同⼯和正式⼯的区别有哪些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合同⼯和正式⼯有哪些区别
⼀、签订的主体不同:
合同⼯是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到各项⽬上,合同⼀般存在3年左右的期限。
实际上很多时候都是国企单位直接招聘⼈员,正式⼯作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及调遣由⼯作单位⼈⼒资源部负责,与派遣公司不产⽣直接联系。
适⽤⼈员:⼤专及⼤专以下学历、其他⾮正式⼊聘等⼈员。
正式⼯是员⼯与⼯作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较长。
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需经过⼀年见习期⽅可成为正式⼯,但见习期间待遇与正式⼯⽆差别。
⼆、⼯资、福利待遇等:
⼯资:⼤致采⽤此⽅式计算:基本⼯资+绩效+奖⾦+各类补贴-五险⼀⾦。
采⽤“定岗定薪”⽅式,基本⼯资及奖⾦根据所属岗位制定。
合同⼯较合同⼯不会缴纳住房公积⾦,其他⽆明显差别。
表现良好的的合同⼯,在完成项⽬部评定及公司评定后,可转换为正式员⼯。
实际上现实⽣活当中,合同⼯和正式⼯的差别,往往还有更多⽅⾯的表现,并且根据⽤⼈单位以及⼯作类型的不同,还会有相应的区别,所以如果在这⽅⾯发⽣了什么问题,难以解决处理的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什么是劳动法的合同制员工
劳动法的合同制员工是指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者。
合同制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关系,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我国,劳动合同制员工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两种类型。
正式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而临时工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条款。
劳动合同制员工在劳动法中享有广泛的权利和利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制员工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参加劳动培训、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有劳动争议求偿权等。
同时,合同制员工还应当履行劳动义务,包括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在劳动合同制下,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还有权在合同期内对员工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调整或者解聘。
合同制员工在劳动法中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了明确的保障。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更加灵活。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条款。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在现代社会,许多人在谋求工作时可能会遇到固定工和合同工的选择。
这两种就业形式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对于求职者来说,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做出正确的职业选择至关重要。
首先,固定工是指那些受雇于一家公司,并且拥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固定的工资待遇。
他们通常会签订长期的雇佣合同,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和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退休金计划等。
固定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也相对稳定,通常有固定的上班时间和职责范围。
相比之下,合同工则是指那些以合同形式与公司签订工作协议,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灵活性。
合同工通常是按项目或特定任务来计酬,他们的工作期限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和福利待遇。
合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可能会根据项目需求而有所变化,灵活性较大。
另外,固定工和合同工在工作稳定性方面也有所不同。
固定工通常有较高的工作稳定性,因为他们拥有长期的雇佣合同和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而合同工的工作稳定性可能会受到项目需求和合同期限的影响,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固定工和合同工在就业形式、工作待遇、工作稳定性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对于求职者来说,需要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个人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形式。
对于公司来说,也需要根据业务需求和用工灵活性来合理安排固定工和合同工的比例,以实现最佳的用工效益。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找工作,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
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
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
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
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
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
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
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
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臵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
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
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什么是合同制员工
什么是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
一种特殊劳动合同形式。
合同制员工与传统的正式员工不同,其劳
动关系是以合同为基础,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地点等具体条款。
合同制员工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 工作期限明确,合同制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会
约定具体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或者两年,双方在合同到期前可
以协商续签或者解除合同。
2. 工资待遇灵活,合同制员工的工资待遇可以根据具体的工作
内容、工作时间等灵活约定,与正式员工的薪酬标准有所不同。
3. 福利待遇有限,合同制员工在福利待遇方面一般比正式员工
要少一些,例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可能会有所减少。
4. 解雇流程简化,合同制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
以根据合同约定不续签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的来说,合同制员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适用于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时期或项目需要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用工数量和结构。
对于员工来说,合同制员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期限。
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合同工四者的比较
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合同工四者的比较作者:曾文雄许多台商不知道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合同工四者的来源、背景、资格和享受的工资待遇、褔利待遇等在法令规定上是截然不同的,以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合同,他们即都是合同制工人的观念却是错误或误解的,因为无法区别以上四个名词的真正意义,因此在遇到地方催交职工社会褔利基金时(含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基金等),虽然觉得间接劳工成本太高,却苦无应对方法。
尤其大陆自今年1月起公布了「社会保险费徵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关於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国务院关於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时,都以为外商投资企业所雇用的全部职工都必须交纳上述退休、失业、医疗、住房等褔利费,这增加的用工成本实非当初设厂时所能料想到的,殊不知台商对所雇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上四种用工制度中的「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和农民合制工人」方才享有以上的社会褔利待遇的,而合同工是没有资格享受以上待遇的,兹分别解释如下:(一)固定工:是早期大陆计画经济体制下的对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国家劳动计画之内,经由各级劳动人事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吸收录用的职工。
固定工不规定工作年限,一般不得辞退,一分配即定终身,俗称的吃大锅就是指固定工,他们享有国家法令所给的褔利待遇。
(二)合同制工人:由於固定工由国家统配,企业对其没有一定的合同约定效力,固定工进了企业即终身甚或退休後仍享受企业的退休待遇,养成了固定工工作不积极,无法管理的地步,因此在1986年7月公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在此规定中招用的职工称为「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也是在国家劳动工资计画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他们与固定工享受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社会褔利等待遇。
但自1990年起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後,固定工也和劳动合同制工人一样都必须与受雇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内容享权利、尽义务。
【最新2018】1985年时的合同制工人word版本 (1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1985年时的合同制工人篇一:正式职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区别正式职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区别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这些职工享有探亲假。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固定工是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自从1995年实行《劳动法》以后,全民所有制企业也依法实行了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即国有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也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
篇二: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书三亚市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性质地址电话法人代表乙方(工人)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籍贯省市(县)户粮性质家庭地址(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收同志为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乙方)。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找工作,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
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
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
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
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
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
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
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
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
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
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职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职工和合同工的区别一、定义。
1. 职工,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中受雇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2. 合同工,指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从事工作的个人。
二、雇佣关系。
1. 职工,与雇主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享有雇佣单位提供的各项福利和保障。
2. 合同工,以签订劳动合同形式与雇主建立工作关系,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福利。
三、工作性质。
1. 职工,通常从事雇主安排的日常工作,工作内容和时间较为稳定。
2. 合同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从事特定工作,工作内容和时间相对灵活。
四、工资和福利。
1.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享有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2. 合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般由劳动合同约定,相对灵活,但通常不享有与职工相同的福利。
五、劳动保障。
1. 职工,受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享有较为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2. 合同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但相对职工而言保障较为有限。
六、终止劳动关系。
1. 职工,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权利,解除劳动关系需符合法定程序。
2. 合同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和程序,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劳动关系。
七、法律地位。
1. 职工,享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和劳动权益保障。
2. 合同工,法律地位相对职工而言较为脆弱,需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行使权利。
八、其他。
1. 职工,通常属于雇主的正式员工,与企业或组织有较为稳定的关系。
2. 合同工,工作期限、工作内容等较为灵活,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雇主建立工作关系。
以上所述为职工和合同工的区别,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约定。
正式职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区别
正式职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区别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这些职工享有探亲假。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固定工是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
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自从1995年实行《劳动法》以后,全民所有制企业也依法实行了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即国有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也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
正式编制和劳动合同制
正式编制和劳动合同制是我国目前主要的两种用工形式。
正式编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员工,其工资和福利由财政拨款解决,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如医疗、养老、住房等。
而劳动合同制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其工资由单位自行解决,福利待遇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一、正式编制的特点1.稳定性强正式编制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如医疗、养老、住房等。
在人事调动、晋升方面,正式编制员工有较高的优先权。
此外,正式编制员工在单位内的岗位、职务相对固定,不会因为单位经济效益等原因而失业。
2.工资待遇固定正式编制员工的工资待遇相对固定,一般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工资调整通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与单位经济效益关系不大。
3.晋升空间较大正式编制员工在晋升方面有较高的优先权。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晋升通常按照年限、职务等级进行。
员工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可以逐步晋升为更高的职务。
二、劳动合同制特点1.灵活性高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续签。
这使得劳动合同制员工在单位之间的流动相对灵活。
2.工资待遇与业绩挂钩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工资待遇通常与业绩挂钩,效益好的单位工资水平较高。
此外,劳动合同制员工还可以通过加班、兼职等方式增加收入。
3.晋升空间相对较小劳动合同制员工在晋升方面相对处于劣势。
在企业中,晋升往往优先考虑正式编制员工。
虽然在部分企业中,劳动合同制员工也有晋升机会,但相对较少。
三、正式编制与劳动合同制的优缺点对比1.正式编制优点:稳定性强、福利待遇好、晋升空间大。
缺点:工资待遇相对固定,流动性较差。
2.劳动合同制优点:灵活性高、工资待遇与业绩挂钩、晋升空间相对较大。
缺点:福利待遇相对较差,稳定性较低。
四、我国用工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用工制度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各种形式的用工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找工作,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
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
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
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
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
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
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
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
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
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
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国企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国企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在国有企业中,合同工和正式工是两种不同的就业形式,它们
在雇佣条件、权利和责任上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
以下是国企合
同工和正式工的主要区别:
1. 雇佣方式,正式工通常是通过招聘程序直接雇佣的,其雇佣
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律规定。
而合同工则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
与企业建立雇佣关系,其雇佣期限、工资福利等由合同约定。
2. 雇佣期限,正式工的雇佣关系通常是长期稳定的,而合同工
的雇佣期限通常是有限期的,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有固定期限或者以
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3. 工资福利,正式工通常享有更加稳定和完善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而合同工的工资福利待
遇相对灵活,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有更多的弹性。
4. 劳动保护,正式工在劳动保护方面享有更多的权利和保障,
包括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雇程序等。
合同工在劳动保护
方面相对较弱,需要通过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5. 职业发展,正式工通常有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企业会为其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而合同工的职业发展相对受限,需要通过自身努力和合同约定来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
总的来说,国企合同工和正式工在雇佣方式、雇佣期限、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企业和员工在选择就业形式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选择。
正式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正式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标题,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及相关合同范本。
正式工和合同工是两种不同的雇佣关系,其权利和义务有着明
显的区别。
以下是正式工和合同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及相关合同范本:
1. 就业性质:
正式工,正式工通常是公司的全职雇员,享有更多的权利和福利,如社保、医疗保险、带薪假期等。
合同工,合同工通常是根据特定的项目或时间段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雇佣关系相对短暂,权利和福利较少。
2. 合同形式:
正式工,正式工一般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薪酬、福利等。
合同工,合同工签订的是临时性或特定项目的劳动合同,约定
工作期限、薪酬、项目要求等。
3. 终止劳动关系:
正式工,正式工享有更多的解雇保护,公司解雇正式工需要遵
循法律程序和程序。
合同工,合同工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一般在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公司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在撰写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劳动合同范本时,需要根据上述区别
有针对性地约定各种条款,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您
需要更多关于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合同范本,欢迎咨询我,我将为您
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正式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正式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合同范本标题,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以下内容:
1. 定义和职责,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清晰地定义正式工和合同工,并描述他们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
正式工通常是公司的全职
员工,享有公司福利和保障,而合同工则是根据特定项目或时间段
签订合同的临时员工。
2. 雇佣期限,合同范本需要明确规定正式工和合同工的雇佣期限。
正式工通常是长期雇佣,而合同工则是根据合同约定的特定期
限或项目期限工作。
3. 福利和保障,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详细列出正式工和合同工
在福利和保障方面的区别。
正式工通常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和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而合同工则通常不享有这些福利和保障。
4. 终止雇佣,合同范本需要规定正式工和合同工的雇佣终止条
件和程序。
正式工可能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赔偿金,而合同工在合
同期满后雇佣关系自动终止。
5. 法律责任,最后,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规定正式工和合同工在法律责任和义务方面的区别。
这包括双方在合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雇佣关系终止后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合同范本专家可以为客户提供清晰而全面的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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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职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区别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这些职工享有探亲假。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固定工是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自从1995年实行《劳动法》以后,全民所有制企业也依法实行了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即国有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也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