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济法(第十一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02
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 制
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的定义
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 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
包括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其商品 或服务做虚假广告;行为的受害者是用户和消费者。
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作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 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业贿赂行为
01
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
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
者个人的行为。
02 03
强制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具有 普遍的约束力。
补充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 规范和制约,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惩罚性
对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立法宗旨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低价倾销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的定义
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商品的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
包括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实施了低价销售的行为; 经营者低价销售行为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 场。
低价倾销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在此背景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
本文以某市家电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为例,分析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二、案情简介某市家电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吸引了众多家电品牌入驻。
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和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该市场的两大竞争对手。
甲公司是一家老牌家电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乙公司则是一家新兴家电企业,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
2018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某市家电市场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
具体表现为:1. 乙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
2. 乙公司采取低于成本价销售策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甲公司等正当竞争者造成严重冲击。
3. 乙公司恶意诋毁甲公司产品,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了甲公司的市场声誉。
三、案件处理甲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甲公司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1. 责令乙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恶意诋毁甲公司产品的行为。
2. 对乙公司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要求其立即停止。
3. 责令乙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4. 对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分析如下:1. 乙公司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 乙公司采取低于成本价销售策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案
一、教案基本信息1. 课程名称: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 课时安排:45分钟3. 教学对象:高中阶段学生4. 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提高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a.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b.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c.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2. 教学难点:a. 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条款的理解和应用b.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应用。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四、教学内容1. 第一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5分钟)a. 讲解不正当竞争的定义b. 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和意义2. 第二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5分钟)a. 公平竞争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3. 第三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15分钟)a. 混淆行为b. 商业秘密c. 虚假宣传d. 侵犯商业信誉e.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4. 第四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条款的理解和应用(10分钟)a. 讲解具体条款的内容b. 分析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条款的应用5. 第五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5分钟)a. 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b. 强调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性五、课后作业1. 请学生总结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
2. 请学生分析一个生活中的实例,判断其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并说明理由。
3. 思考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并结合实际例子进行阐述。
六、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播放一个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新闻片段,引发学生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兴趣。
2. 讲解基本概念:引导学生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如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
2019年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案12页word
专题九反不正当竞争法【教学分析】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和概况2、掌握四种假冒仿冒行为二、能力目标1、能够辨别不正当竞争行为2、能够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维护经营者合法竞争利益角度,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引起的法律事务3、能够运用所学民事诉讼程序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代表作为经营者的原告或被告,完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诉讼三、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2、难点:如何判别某种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教学设计】以案例讲授为主,引导学生理解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讨论,使学生参与到教学中,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以课外实训为辅,使学生能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教学内容】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咱们理解了目前在咱们国家存在的市场主体——企业,现在这有这样一个厂家,大家来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事?案例导入某洗衣粉生产厂家,同时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肆宣传,并在广告中声称:“本厂利用新的生产技术和新的生产设备研发生产了新一代洗衣粉,去污力强,无污染,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其他普通的洗衣粉含有大量的磷等化学成分,使用过多会导致老年痴呆。
”启发学生思考问题一:如何看待该厂的做法?学生讨论[该厂明显是诋毁其他洗衣粉生产厂家,作为消费者可能因为该厂的这则广告而不去选择其他品牌的洗衣粉,专选该厂家生产的。
那么,同行(生产其他品牌的洗衣粉厂家)的洗衣粉销售会不会受到影响?答案是肯定的。
]问题二:再想想,如果这个厂家并没有采用新的生产技术,他的洗衣粉实质上和同类产品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作为同行业竞争者或者是购买该厂洗衣粉的你,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受欺骗。
学生讨论综上所述,这个洗衣粉生产厂家的目的在哪?[是不是相比其它厂家销售的更多一些,赚的的钱多一些?]【结论】作为一个“商人”,不论是从事生产、销售还是服务等领域,进入市场,参与市场,根本目的是不是追求自身财产价值的增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利润最大化?但是,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讲,经营者是唯一的吗?很明显不是。
经济法下的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济法下的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竞争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竞争的激烈程度不仅对企业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整个市场的健康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企业正常经营和公平竞争带来困扰。
本文将从经济法角度探讨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原因以及预防和处理措施。
一、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和手法,损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虚假宣传:企业通过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购买决策,从而获得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优势。
2. 价格欺诈:企业利用价格歧视、涉及价格的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实现非正常利润的获取。
3. 不正当竞争套路:企业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如恶意举报、恶意侵权等,打击竞争对手,限制市场竞争,谋取私利。
二、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原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离不开以下原因的共同作用:1. 利益驱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动力,但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高、更快的利润,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
2. 缺乏监管:市场监管机构的力量和监管手段存在不足,使得违法成本低、风险小,一些企业就趁机违法行事。
3. 缺乏行业道德意识: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缺乏公平竞争的道德意识,只追求眼前的利益,忽视了长远发展,从而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与处理针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济法提出了一些预防和处理措施,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正常秩序。
1.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力度,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惩,提高处罚力度,让违法成本更高,起到震慑作用。
3. 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管理和约束,建立有效的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配套K12】经济法教案
经济法教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第二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节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相对于市场竞争中的正当手段而言的,它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案例一:利用职便盗取商业秘密20XX年4月27日,鼓楼区工商局接到福州瑞腾达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的投诉,对沈盛彬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立案调查。
沈盛彬原为公司员工,在瑞腾达公司工作期间负责使用和保管公司的海外客户资料。
根据公司的保密制度及他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这些客户资料属商业机密。
但沈盛彬利用职权之便,于20XX年2月4日至20XX年4月29日期间,私下与资料中的五家境外客户发生电脑还原卡的贸易往来,经营额折合人民币约255251元,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调查人员取得确凿证据后,认定沈盛彬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侵犯商业机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责令他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案例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20XX年1月28日,泉州市洛江区工商局接举报后,对泉州洛江新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20XX年1月6日成立后即开始生产11种品牌的妇用卫生巾,其中“阳光护士”、“现代美”两款产品的名称与他人注册的使用商品相同,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工商部门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上述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并处1000元的罚款。
案例三: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20XX年5月,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对厦门市秦俑艺术展览有限公司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于20XX年5月1日起在思明区鼓浪屿三明路1-1号销售秦俑展览门票时,在账外暗中给予导游回扣。
门票票面金额为15元/人,导游带游客买票后,公司直接给导游每张门票5元的现金回扣。
经济法课件5-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 予回扣、佣金、提成等。
商业贿赂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 营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 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经营者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 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盗窃、胁迫、利诱等手段 获取商业秘密,披露或使用商 业秘密等。
经济法课件5-反不 正当竞争法
目录
•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 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与监管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例分析
01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反对不正当 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案例三:商业贿赂行为的案例分析
总结词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 或其他好处的方式,影响交易对方的判 断或决策,以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 为。
VS
详细描述
某公司在采购过程中,给予对方公司负责 人高额回扣,以获得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 采购条件,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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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仅损害了 被侵犯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市 场竞争秩序和公共利益。
低价倾销行为
01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 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 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的行为。
02
低价倾销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 营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 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
有奖销售行为
具有限制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 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其调整对象是不 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 行为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经济法教案——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2.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
3.理解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1.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2.理解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教学难点: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P199不正当竞争: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的特征(3点)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要搞清两个概念)经营者: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的主体,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某些行为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法对这类行为列入调整范围)特别注意点:“经营”的含义→→→包括“生产”和“流通”两领域的经济活动。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P200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违反该法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当竞违反该法的原则性规定争行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包括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P200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通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竞争优势为的直接目的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了竞争的公平和正常的市场机制,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P200反不正当竞争法: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它是我国规范经营者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
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案
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1)了解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点。
(2)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3)了解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2. 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分析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能力。
(2)提高学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1)增强学生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意识的认知。
(2)培养学生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价值观。
二、教学内容1.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点2.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1)禁止虚假宣传行为(2)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3)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4)禁止诋毁商誉行为4.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不正当竞争的概念、特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律责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例,培养学生分析判断能力。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不正当竞争现象,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准备1. 教材:《经济法》相关章节。
2. 案例材料:收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3. 投影仪、幻灯片等教学设备。
五、教学进程1. 导入新课:简要介绍不正当竞争的背景,引导学生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性。
2. 讲解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点,让学生了解不正当竞争的基本情况。
3. 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
4. 讨论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让学生了解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5. 课堂小结: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6.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思考题,巩固所学知识。
7. 教学反馈:及时了解学生掌握情况,为下一步教学做好准备。
六、教学内容5. 法律救济与执法(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与调查(2)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诉讼七、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执法措施。
《经济法》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其三是分配与监督功能
竞争机制能够为市场经济发展提 供强劲的压力、动力与活力
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打破了市场主体高 枕无忧、相安无事的沉默状态;在优胜劣汰竞争法 则的压力下,市场主体就会时时感受到重重的生存 危机,从而刺激市场主体不断地进行自我改造和自 我完善,并竞相推陈出新,以优质、廉价、新颖的 产品,占领市场,在竞争中求得自我生存和发展。 这种因外力作用而产生的市场主体寻求自我发展的 内在动力,能够活跃市场经济,推动社会生产力的 进步和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具有多 方面的功能
其一是适应与协调功能
即通过市场价格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使独立 的市场主体在生产和消费上的分散的经济决 策能够相互协调为一体,以调节社会生产或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二是激励与创新功能
即,每一个竞争者都试图获得竞争的优先利 润,在优先利润刺激下,促进竞争者的科技 创新;
(三)竞争法的体系
竞争法的体系是指竞争法系统中不同法律规 范之间的联系与结构方式。凡是调整竞争与 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分 类组合而形成具有密切联系,结构组成:
(1)反垄断法
(2)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出台,高法于2006年12月颁布了《关 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竞争是获致繁荣和保证繁荣最有效的手段。 只有竞争才能使作为消费者的人们从经济发 展中受到实惠。它保证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 俱来的种种利益,终于归人们的享受。”
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与体系
(一)竞争法的产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过程中,不正当的 竞争行为与正当的竞争行为,有如“孪生兄 弟”,相伴相生;
由于“竞争”一词具有“互相争胜”的一般 涵义,因此它被广泛地使用于自然界与社会 生活的各个领域,如“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的物种进化竞争法则,又如体育竞争、文化 竞争、科技竞争、人才竞争、经济竞争、政 治竞争等等。但它们都不属于竞争法所涉及 的竞争的范畴,竞争法所规范的竞争以及不 正当竞争是针对市场竞争而言的。
经济竞争法律制度教学教案
第六章经济竞争法律制度一、名词解释1、不正当竞争:指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产品瑕疵: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征和特性,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缺陷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5、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二、填空1、所谓的经济竞争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家之间在经济竞争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如果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暗中接受回扣的,以行贿受贿论处;3、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专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4、降价排挤行为是指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5、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6、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7、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8、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征和特性,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10、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11、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12、国际消费者联盟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3、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1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1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1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三、判断改错1、假名冒牌行为又称"混同行为",是指行为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混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经营者的产品的界限,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错觉的行为; √2、滥用独占地位的行为是指政府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给予或者接受折扣、佣金的,无论是否如实入帐均以行贿受贿论处; ×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专有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 √5、即使是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也属于降价排挤行为;×6、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的属于不正当推销行为; √7、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也包括建设工程; ×8、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9、我国法律规定,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该产品存在着瑕疵; √10、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或者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12、消费者是指为生产或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13、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但只要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则可以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1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展销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只能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1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1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1倍; ×四、单项选择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BA、一半B、一倍C、两倍D、三倍2、某甲在某商场上购得1台"多功能健身器",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对此,顾客 C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3、对于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信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如果在保修期内 D 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予以更换或者退货;A、得到修理B、三次修理C、虽未修理,但有好转D、二次修理4、经营者以邮购方式以及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的情况,都应按照 D 提供;A、消费者的要求B、经营者的意愿C、消费者组织的建议D、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有关约定;5、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 B 决定;A、技术监督管理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经营者的上级主管部门D、人民法院6、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 A 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A、抽查B、重复或反复抽查C、全面检查D、出厂检查7、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 DA、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B、必须首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C、必须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D、可以先经过仲裁程序,不服仲裁的,再向法院起诉;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C 年丧失,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A、2B、5C、10D、159、某百货公司销售空调机,在门口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给付总价款30%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19%的佣金";被人发现后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帐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C A、不正当竞争行为B、变相行贿行为C、正当促销交易行为D、降价排挤行为10、我国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B 元;A、1000 B、5000 C、10000 D、5000011、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包括 D ;A、初级农产品B、建筑物C、出版物D、以上都不是12、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瑕疵不包括 D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声明的;B、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C、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D、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13、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缺陷包括下列哪种情况D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声明的;B、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C、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D、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14、甲在乙处购买了丙生产的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发生零件脱落,造成眼睛严重伤害,则甲可以要求 CA、乙赔偿B、丙赔偿C、乙或丙赔偿D、乙和丙共同赔偿五、多项选择1、依我国法律,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ABCDA、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者持有人承担B、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C、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D、变更后的企业2、依我国法律,下列行为属于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ABCDA、投标者串通投标、压低标价的行为B、参加投标的经营者之间通过口头形式,就投标条件相互通气的行为C、招标者向特定的投标者透露标底的行为D、投标者在公开招标前,通过招标者获得其他投标者的投标条件的行为;3、依我国法律,假名冒牌行为包括 ABCDA、侵犯知名商品的特有权B、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C、名称混同D、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4、依我国法律,以下不属于降价排挤行为的是 ABCDA、销售鲜活商品B、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C、季节性降价D、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5、依我国法律,以下属于不正当推销行为的是 ABCDA、采用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B、以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D、最高金额为10000元的抽奖式的有奖销售6、以下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的是 BCDA、商品房B、新鲜苹果C、电器修理服务D、旅客运输服务六、简答题1、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表现答: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项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哪些有奖销售行为答:1采用谎称有奖或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的;3、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何认定产品存在着产品瑕疵答:1不具备产品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实现未作声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4、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 产品存在缺陷;产品缺陷造成了损害;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5、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什么条件七、论述题1、试论消费者权利;八、案例分析一1997年5月,南京市六家大型百货商场联合发函致有关厂家:由于本市个别单位违反商业道德,损害商业信誉和消费者权益,在经营中搞不正当行为,影响极坏;六家商场负责人联名呼吁:希望各厂家不与这些个别单位在经营上有联系,否则,我们六家商场可能会采取统一行动,从而影响我们之间的业务正常往来;问:如果六家商场所发函中叙述之情形属实,其联合行为是否恰当若不恰当,请说明应该怎样做才恰当;二1997年9月7日,某市自来水公司在市电视台连续一个星期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是:"鉴于广大市民家庭所用水龙头系购于不同厂家,而大部分厂家生产的水龙头有轻微漏水现象,水表对此种漏水现象不能察觉,致使自来水公司损失颇多;因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民安装或更换水龙头必须购买自来水公司所推荐的本市盘龙家用器具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滋润牌系列水龙头,否则责任由市民自负;"市工商局调查中发现,所谓"轻微漏水现象"并不存在;问:1、某市自来水公司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2、此案应如何处理三某家俱店某日在向消费者分发的传单上宣传道:"本店经销意大利木制家俱,豪华典雅,贵族风范;"一些比较富有的消费者认为外国造的家俱要更好些,遂纷纷购买;但家俱使用不到一年便开始变形、开裂;经工商部门调查,才知原来家俱所用木材有一小部分是意大利进口的,制造则完全是在国内,由国内厂家制造的;问:1、家俱店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应对家俱店处以何种行政处罚四邢某1997年4月向本县蜂窝煤厂购进蜂窝煤150公公斤;4月末的一天,邢某用该煤做饭时煤突然爆炸,邢某因在外面与邻居聊天而未受伤,但邢某家厨房放置的冰箱等物被炸坏,损失3000多元;事发后经查,此次爆炸是因为煤中混有雷管所致;邢某向县蜂窝煤厂索赔时,煤厂以其生产的煤完全符合国家理化指标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问题:县蜂窝煤厂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五王某在红五星百货商场买到一台收录机,购买时,营业员从货架上拿下来一台样品机,王某试听后感到很满意;营业员遂从仓库取出一台包装好的收录机,对王某说:"这是新的,不用再麻烦打开了,绝对没问题";王某便交钱后把收录机带回了家;回到家听时才发现收录机声音严重失真,声音极其刺耳难听;次日,王某带录音机和发票到商场要求退货或更换,商场售货员说:"本商场有规定,货出门后,概不退换;你买时没有好好检查,责任应由你自行承担";问:1、王某能否要求商场退货或更换2、王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六甲从乙处购买了一件丙生产的多功能电动工具,甲按说明书使用该工具时,工具的一个零件脱落,飞溅到甲的前额,致成重伤;甲要求乙予以赔偿,乙以工具是丙生产为由,认为甲应该向丙请求赔偿;当甲向丙索赔时,丙说,该工具零件脱落是因为乙在搬运过程中摔砸而致零件松动造成的,自己生产的工具是合格的,所以,责任应该由乙承担;问:1、乙和丙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甲到底应该向谁索赔2、如果丙对甲进行了赔偿,后经鉴定该工具零件脱落确实是因为乙在搬运过程中摔砸而致零件松动造成的,则丙可以对乙进行追偿吗请说明理由;七小王为宴请朋友,到超市买了一箱某品牌的啤酒;在饮酒中,小王发现有一瓶啤酒里有少量的玻璃碎渣,因发现早未被喝入;事后小王找到超市要求赔偿损失;超市称这属于厂家的责任,要小王向厂家索赔;问:本案中的质量问题是属于产品瑕疵还是产品缺陷如何处理八1999年1月,李天妻子刘花到蓝天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00年2月,李天见未过保质期,启开熏鱼罐头,发现微微有些异味,也未在意;李天与刘花食用后呕吐,邻居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2000年3月,经医院化验表明,李天与刘花是食用了变质的罐头而引起食物中毒;经技术鉴定查明,该罐头由于添加防腐剂过量而致熏鱼变质产生毒性;2000年4月,李天与刘花向法院起诉;蓝天商场认为责任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但又不能说明该熏鱼罐头具体的生产厂家,也未能说明是否是其他供货商提供的;问:该蓝天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本案如何处理九2002年6月3日,张大牛为了招待朋友,从个体户黎民的小杂货店购买了12瓶"飞马"牌啤酒,回到家中,张大牛把啤酒放在地上,刚将啤酒放下未起身,其中的1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将张大牛的眼睛打伤,四处乱飞的碎玻璃将张大牛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的11瓶啤酒也被爆炸的那瓶啤酒冲倒摔破;张大牛住院花去9000余元的医疗费,出院后,张大牛找到个体户黎民,要求黎民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黎民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厂负责;后来经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得出如下结论:啤酒瓶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啤酒厂,于是,张大牛于2002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个体户黎民和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瓶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黎民则认为,啤酒瓶爆炸完全是由于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问:1、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张大牛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个体户黎民是否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经济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违约责任
经济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违约责任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中涉及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违约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议题。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经济主体利益的行为。
违约责任则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几种形式: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商业贿赂、不正当限制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
虚假宣传是指企业在宣传产品或服务时,故意提供虚构的或者夸大其词的信息,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
例如,某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产品的功效,虚构了一些用户的使用体验,这种行为就属于虚假宣传。
恶意诋毁是指企业针对竞争对手进行恶意抹黑、诋毁或者散布谣言,企图通过贬低竞争对手的形象获取商业利益。
例如,某公司在社交媒体上故意发布虚假消息称竞争对手的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以此来损害竞争对手的声誉。
商业贿赂是指企业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为。
例如,某公司向政府官员支付贿赂,以便获取政府合同并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不正当限制竞争是指企业采取垄断、垄断协议、垄断定价等手段排除其他竞争对手,破坏市场竞争的行为。
例如,某企业通过制定高额的专利许可费用,阻碍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未经许可,获取并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泄露自己的商业秘密给竞争对手,损害其他经济主体利益的行为。
例如,某公司的员工离职后将公司的核心技术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的经济利益受损。
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当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根据经济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形式:违约金、赔偿金、利息、损失补偿等。
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赔偿金是指因为合同的违反,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并需要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
不正当竞争教学案例设计
不正当竞争教学案例设计引言:不正当竞争是商业领域中的一种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对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
针对不正当竞争问题,教育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案例教学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深入了解不正当竞争现象,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商业道德水平。
本文将通过设计一个不正当竞争教学案例,探讨如何在教学中传递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知识和技巧。
一. 案例背景:某市场上有两家电子产品公司A和B。
公司A在市场上颇有声望,但对于竞争对手B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公司B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决定向法院起诉。
二. 案例分析:1. 了解不正当竞争定义:在教学中,首先应让学生了解不正当竞争的定义,即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竞争优势,并对其他竞争对手造成了潜在的或者实际的损害。
2. 学生角色扮演:分配学生角色,一部分学生扮演公司A的代表,另一部分扮演公司B的代表。
让学生们充分理解不正当竞争对于市场和企业的影响。
3. 分析公司A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学生们在小组讨论中找出公司A在竞争中所采取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并探讨这些行为对公司B的影响。
4. 学生辩论:安排一次辩论,邀请公司A和公司B的代表就案件进行辩论。
辩论过程中,学生们可以对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具体行为和影响等进行深入讨论。
5. 法律解释和判决:让学生了解相关的国家法律对不正当竞争的判决标准和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解释,学生们可以明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三. 案例讨论:1. 影响消费者权益:让学生们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分析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通过案例讨论,学生们可以认识到不正当竞争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利益,也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2. 商业道德:引导学生聚焦商业道德问题,让他们思考如何在商业竞争中遵守道德规范。
通过案例讨论,学生们不仅了解到不正当竞争的违法性,还应了解到不道德竞争行为对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的影响。
3. 领导力与责任:从领导者角度分析案例,并讨论企业领导者在竞争中承担的责任和应对不正当竞争的策略。
经济法教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简案:【课题】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教学目标】1、通过本节课内容的学习,使学生理解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含义;2、掌握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两种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并能运用它处理实际问题。
3、使学生养成运用法律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与处理问题的习惯。
【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了解经营者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形式。
教学难点: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案情分析与处理。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使用多媒体课件。
对本部分内容结合使用举例讲授法、分析法、学生练习等方法。
【课时安排】1课时【教学设想】本节课为新授课,“新”的原因在于:学生仅有最初的法律知识与意识,对此教师要进行一定讲解与分析,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讲解,目的在于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简化本节课的重难点部分,同时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法律为武器,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一份贡献。
【教学过程】一、导入提问:二、新授及课堂练习(约42分钟)(一)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有奖销售: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2、包括两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种奖励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三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特别注意第一种: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第二种: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三种: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4、教师分析讲解,多媒体演示:不下当有奖销售的种类、实质与危害实质:是商业欺诈行为危害:①、损害了消费者利益②、破坏了公认的商业道德③、错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巨奖销售)、促使企业不以质量为重,粗制滥造低成本商品供应社会,破坏商业企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推销质次价高商品)5、【课堂应用】:举案例说明……案例:分析……学生分析案情……学生独立思考,多媒体演示:案情:……(二)、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1.表现形式、危害性行为主体:是经营者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受损害主体:竞争对手2、诋毁竞争对手最主要表现形式:(2种)①.利用召开产品或新闻发布会、声明性公告以及发给用户的公开信等形式,制造、散布有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虚假事实。
竞争法教案-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20070424
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概述 269-274一、反不正当竞争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273-278共十一个大问题第三节:法律责任 278-284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P377第一节概述一、不正当竞争的含义(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法律秩序的行为。
”由于各国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各不相同,所以导致对反不正当竞争的含义也认识不一致。
各国通常都采用了列举的方式来说明哪些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性质 P3791、它是一种商业行为,其动机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2、它是一种竞争行为,主观上是要与商业竞争对手竞争,以击败对方;3、它是一种违法行为,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4、它是一种有害行为,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一)与相关行为的比较:1、与正当竞争行为的比较: P380①两者的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鼓励行为,另一个是非法的禁止行为;②两者实现的手段、途径不同。
一个是通过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广告宣传等合法方式进行,另一个则是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广告,抵毁散布不实谣言,商业贿赂等违法手段。
③法律后果不同。
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2、与不平等竞争行为 P380不平等竞争行为是指竞争主体在非因主观原因所造成的不平等竞争条件下参与竞争,以致造成不合理、不公平结果的竞争行为。
①行为出现的原因不同,不平等竞争行为的出现通常与主体本身意志无关,往往是因为国家政策、体制的缺陷造成实际上的不平等,比如税负区别;②法律后果:不平等竞争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一般不触及法律,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则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③危害大小不同。
不平等竞争行为一般不会进接伤害到百姓利益,也不会直接破坏和扰乱经济秩序,而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直接伤害到消费者利益,也会有严重的扰乱经济秩序的后果,所以法律对它们所持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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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
【课题】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教学目标】
1、通过本节课内容的学习,使学生理解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
商业信誉的含义;
2、掌握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两种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并能运用它处理实际问题。
3、使学生养成运用法律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与处理问题的习惯。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经营者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形式。
教学难点: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案情分析与处理。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使用多媒体课件。
对本部分内容结合使用举例讲授法、分析法、学生练习等方法。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设想】
本节课为新授课,“新”的原因在于:学生仅有最初的法律知识与意识,对此教师要进行一定讲解与分析,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讲解,目的在于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简化本节课的重难点部分,同时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法律为武器,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一份贡献。
【教学过程】
一、导入提问:
二、新授及课堂练习(约42分钟)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有奖销售: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
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2、包括两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
种奖励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三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特别注意
第一种: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
第二种: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三种: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4、教师分析讲解,多媒体演示:不下当有奖销售的种类、实质与危害
实质:是商业欺诈行为
危害:①、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②、破坏了公认的商业道德
③、错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巨奖销售)、促使企业不以质量
为重,粗制滥造低成本商品供应社会,破坏商业企业的公平
竞争秩序(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5、【课堂应用】:举案例说明……案例:分析……
学生分析案情……
学生独立思考,多媒体演示:案情:……
(二)、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1.表现形式、危害性
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受损害主体:竞争对手
2、诋毁竞争对手最主要表现形式:(2种)
①.利用召开产品或新闻发布会、声明性公告以及发给用户的公开信等
形式,制造、散布有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虚假事实。
②.指使人员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在经营商品方面存在的
问题,以使公众对该竞争者的商品丧失信赖,从而使自己取而代之,
达到获得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3、危害:→→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不正当影响消费者的商品选择权。
导致的
结果
削弱竞争对手对顾客的吸引力,争夺并扩大自己的市场。
4.【课堂应用】
教师分析讲解案情,学生参与:……
学生独立运用所学知识对案情进行分析,多媒体演示:
归纳总结,预习新内容:……
课后作业:
(1) 什么是有奖销售?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
(2) 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表现形式有那几种?
(3) 请对下面所述案情进行分析说明。
某商场为促销新上市的“88”香皂,决定进行有奖销售,每售出8888块时进行抽奖一次,最高奖为80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