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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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成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院学生会成员的自我管理意识,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增

强学生会成员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整体素质,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从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出发,通过提高成员的个人绩效来提高院学生会的整体绩效,对成员的行为和绩效进行评估,以便适时给予相应的奖惩以激励成员,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现拟定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成员绩效考核制度规范。针对学生会各部门及个人提出以下要求,希望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认真遵守,积极履行,对本办法不规范之处予以审议。

一、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监督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共同监督,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二、考核主体及周期

1、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核基础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2、绩效考核的相应加、扣分由主席团负责总执行,外联部和纪检部负责记录汇总统计存档,院团委监制,考核工作要认真公正,严格透明,

考核结果向全体院学生会成员公布;

3、考核结果报送学院团委备案,作为对学生会干部聘用、奖罚和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4、以月为周期计算绩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将于次月5日前例会上公布,期末进行总评。

三、考核对象: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四、考核相关说明

1、学习成绩未在班级排名前60%名者,考核结果不得优秀;

2、学期中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的考试考核中有三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得优秀;

3、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劝退。

五、考核内容

根据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四个方面,学生会考核制度有两部分:个人素质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和工作考核(例会考核、活动考核、日常考核、值班情况考核)。具体如下:

(一)思想素质考核

1、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者每次加4分;

2、积极参加敬老院活动扶弱助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加3分;

3、参加党校培训并获结业证者加3分;

4、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加3分,成为预备党员加5分。成为正式党员加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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