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木构架体系建筑中独有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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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木构架体系建筑中独有的构件。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宋《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通称为斗拱。斗是斗形木垫块,拱是弓形的短木。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拱端之上再安斗,这样逐层纵横交错叠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斗拱最初孤立地置于柱上或挑梁外端,分别起传递梁的荷载于柱身和支承屋檐重量以增加出檐深度的作用。唐宋时,它同梁、枋结合为一体,除上述功能外,还成为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结构层的一部分。明清以后,斗拱的结构作用蜕化,成了在柱网和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

古建木作--穿斗式构架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一种形式,这种构架以柱直接承檩,没有梁,原作穿兜架,后简化为“穿逗架”和“穿斗架”。

穿斗式构架的特点是沿房屋的进深方向按檩数立一排柱,每柱上架一檩,檩上布椽,屋面荷载直接由檩传至柱,不用梁。每排柱子靠穿透柱身的穿枋横向贯穿起来,成一榀构架。每两榀构架之间使用斗枋和纤子连接起来,形成一间房间的空间构架。斗枋用在檐柱柱头之间,形如抬梁构架中的阑额;纤子用在内每檩下有一柱落地,是它的初步形式。根据房屋的大小,可使用“三檩三柱一穿”、“五檩五柱二穿”、“十一檩十一柱五穿”等不同构架。随柱子增多,穿的层数也增多。此法发展到较成熟阶段后,鉴于柱子过密影响房屋使用,有时将穿斗架由原来的每根柱落地改为每隔一根落地,将不落地的柱子骑在穿枋上,而这些承柱穿枋的层数也相应增加。穿枋穿出檐柱后变成挑枋,承托挑檐。这时的穿枋也部分地兼有挑梁的作用。穿斗式构架房屋的屋顶,一般是平坡,不作反凹曲面。有时以垫瓦或加大瓦的叠压长度使接近屋脊的部位微微拱起,取得近似反凹屋面的效果。

穿斗式构架以柱承檩的作法,可能和早期的纵架有一定渊源关系,已有悠久的历史。在汉代画像石中就可以看到汉代穿斗式构架房屋的形象。

穿斗式构架用料较少,建造时先在地面上拼装成整榀屋架,然后竖立起来,具有省工、省料,便于施工和比较经济的优点。同时,密列的立柱也便于安装壁板和筑夹泥墙。因此,在中国长江中下游各省,保留了大量明清时代采用穿斗式构架的民居。这些地区有的需要较大空间的建筑,采取将穿斗式构架与抬梁式构架相结合的办法:在山墙部分使用穿斗式构架,当中的几间用抬梁式构架,彼此配合,相得益彰。

穿斗式构架是一种轻型构架,柱径一般为20~30厘米;穿枋断面不过6×12至10×20平方厘米;檩距一般在100厘米以内;椽的用料也较细。椽上直接铺瓦,不加望板、望砖。屋顶重量较轻,有优良的防震性能。

古建木作--抬梁式构架

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主要形式。这种构架的特点是在柱顶或柱网上的水平铺作层上,沿房屋进深方向架数层叠架的梁,梁逐层缩短,层间垫短柱或木块,最上层梁中间立小柱或三角撑,形成三角形屋架。相邻屋架间,在各层梁的两端和最上层梁中间小柱上架檩,檩间架椽,构成双坡顶房屋的空间骨架。房屋的屋面重量通过椽、檩、梁、柱传到基础(有铺作时,通过它传到柱上)。

抬梁式构架至迟在春秋时已经有了。目前所见最早的图像是四川成都出土东汉庭院画像砖。唐代它已发展成熟,并出现了以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和山西平顺天台庵正殿为代表的殿堂型和厅堂型两种类型。《营造法式》的大木作部分主要讲的是抬梁式构梁,明确提出较重要建筑的构架有殿堂型、厅堂型两个类型,并用图说明两者的差别。

古建木作--翼角

辐射椽翼角

古代建筑屋檐的转角部分,因向上翘起,舒展如鸟翼而得名,主要用在屋顶相邻两坡屋檐之间。

古代房屋多有深远的出檐。《诗经》就有“如晕斯飞”的句子赞美建筑物,可知西周大屋顶已引人注目,但不知有无翼角。出土的战国铜屋、铜阙和铜器上镂刻的建筑图象都是直屋面和挑出很远的直屋檐,无翼角。现存最早的屋角做法表现在东汉石阙上,檐口是直的,在45°线上有斜置的角梁。角椽的排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角椽同正身椽平行,愈至角则椽愈短,椽尾插入梁侧;一种是角椽逐根加大斜度,向角梁倾斜,如鸟翼上的羽毛,椽尾也插入角梁侧,椽长虽也逐根缩短,由于倾斜,所以长度大于前一种。这两种做法沿用到唐代,翼角的

具体形象最早见于南北朝石刻中。最早的实物是五台县南禅寺大殿的翼角,它的角椽排列方法属于第二种。

水戗发戗

屋角处的角梁断面高度为椽高的三倍左右,椽和角梁的下端都搭在檐檩上。为使角椽上皮逐渐抬高到与角梁上皮相平,以便铺望板,在屋角处正侧两面的檩上各垫一根三角形木条,宋代称“生头木”(清代称“枕头木”)。这样屋檐至角处就出现平缓的上翘(清代称为“起翘”)。这做法约始于南北朝后期。中国古代建筑翼角上翘的特点,至此形成。

约在唐代中期或晚期,出现了第三种角椽的排列方式,角椽自梢间下平暗(清代称下金桁)起,逐根呈辐射状展开,向角梁靠拢,最末一根与角梁相并。这和第二种做法不同处是椽近似于从一个中心辐射出去(由于制做上的困难,实际上不能做成从同一点射出),故角椽和前两种方式不同,不是逐根缩短,而是在开始时逐根加长,只是最后几根椽尾出于构造的原因,并入角梁侧椽槽内,才开始缩短。第三种做法的最早实例是五台县唐代建筑佛光寺大殿。此后,这种翼角椽排列方式被普遍采用。至清代,第一种排列方式只在南方个别建筑上使用,第二种则已绝迹。

嫩戗发戗

宋代以前,屋角的水平投影都是直角。北宋开始,角梁向外加长,角椽也随之逐根加长,屋角的水平投影呈尖角状,宋《营造法式》中称为“生出”,清代称为“出翘”或“冲”。出翘加强了翼角翘起的效果。元代以前,大角梁的后尾搭在下平暗的交点上,是斜放的简支梁。子角梁后尾抹斜,压在大角梁上,形如加粗的飞椽。元遵纪守法始,老角梁后尾有的移到下平暗交点之下;到明代,成为普遍做法。明清的子角梁后尾又加长到与老角梁后尾等长,二者上下相叠,各在后尾上开一半圆槽,合成一个圆孔,抱住正侧面下金檩的交点。由于老角梁尾由檩上移至檩下,角梁外端就比原来翘得更高,檐口曲线至角处的起翘也较前加大而显得急骤。这种角梁做法的变化,反映在建筑外观上就是宋代以前檐口呈曲线、翘角平缓挺劲和明代以后檐口平直、翘角急骤的差异,形成明显不同的风格。

嫩戗戗角木骨架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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