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学期检查暂行规定第一条研究生培养过程学期检查(以下简称“学期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阶段性工作情况的全面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助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时解决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期检查范围包括全日制在校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
除特殊说明外,学期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
春季学期检查于每年4月中上旬进行,4月20日截止;秋季学期检查于每年11月中上旬进行,11月20日截止。
学位论文开题所在学期的学期检查与开题报告会结合,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与最后一次学期检查结合,时间可不受学期检查时间的限制。
第三条学期检查形式及要求(一)学期检查需成立检查小组,设组长1人、评委2或4人、秘书1人。
硕士生学期检查小组成员须为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博士生学期检查小组成员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可任组长。
检查小组由导师(组)召集,并报本学科所在单位审批,各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二)研究生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学期检查表》(表格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一式一份,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学期检查小组。
(三)检查以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自述20分钟,检查小组提问应不少于15分钟。
自述内容包括:本学期学习情况、文献查阅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或已取得的成果、拟进行的研究工作或预计取得成果,存在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提问内容视论文工作研究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安排确定,严格审核并客观评价论文工作进度以及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等项目。
(四)检查结束后,组长签署评议意见,秘书将材料报各单位教务办,教务办将本单位检查材料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第四条学期检查的内容(一)第一学期,主要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情况、对研究课题了解情况、研究方向确定情况及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科学性,重点检查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及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1 引言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展示了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并全面反映了研究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本论文规范按照《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 7713-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 7714-87)以及《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1.1-1993)制定。
本论文规范适用于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已经规定的内容除外)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除在字数、理论研究的深度及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不同以及特殊说明外,对其撰写规范的要求基本一致。
2 基本要求2.1撰写依据除论文的语言文字须符合汉语语法规范外,论文撰写应符合国家及各专业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
在本规范的“附录A 相关标准”中列出了一些常用标准。
2.2论文字数博士学位论文,理工类学科:6-8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8-10万字;硕士学位论文,理工科:3-4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4-5万字。
2.3论文结构及各部分要求请参见“附录F学位论文结构图”2.3.1前置部分前置部分包括封面、扉页、论文原创性声明、摘要、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
论文题目要恰当、准确地反映本论文的研究内容。
摘要应包括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扉页、摘要、关键词应有中英文两种。
插图和附表清单不是必选项,只在图表较多时使用。
2.3.2论文主体部分论文主体部分一般包括绪论(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攻读 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致谢、个人简历(个人简历仅对在职人员和在职研究生要求)。
主体部分是学位论文的核心,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等有很大差异,故不对主体部分中论文正文内容作统一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论文规范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规范(讨论稿)哈尔滨工程大学编2009年3月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规范目录1引言 (1)2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几种形式的论文规范 (1)2.1学术型论文规范 (1)2.2应用型论文规范 (2)2.2.1调研报告形式论文规范 (2)2.2.2案例形式论文规范 (3)3打印要求及格式设置 (4)3.1字体与字号 (5)3.2页码 (5)3.3页眉和页脚 (5)3.4封面与扉页(内封) (6)3.5摘要及关键词 (6)3.6印刷与装订 (6)4具体编写格式 (6)4.1封面 (6)4.2扉页 (7)4.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 (7)4.4摘要 (7)4.5关键词 (8)4.6目录 (8)4.7插图和附表清单(可选择) (8)4.8章节编制 (8)4.9绪论(引言) (9)4.10正文 (9)4.10.1编码 (9)4.10.2数字 (9)4.10.3公式 (9)4.10.4插图 (10)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规范4.10.5插表 (10)4.10.6文献引用形式 (11)4.10.7科技术语和缩略词 (11)4.10.8物理量名称和符号 (11)4.10.9物理量计量单位(打印) (11)4.10.10外文字母的正、斜体用法 (12)4.11结论 (12)4.12参考文献 (12)4.1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13)4.14致谢 (14)4.15个人简历 (14)4.16附录 (14)4.17索引 (14)附录一:学位论文结构图 (15)附录二:封皮示例 (17)附录三:中文扉页示例 (18)附录四:英文扉页示例 (19)附录五:声明示例 (20)附录六:中文摘要示例 (21)附录七:英文摘要示例 (22)附录八:目录示例(调研报告) (23)附录九:目录示例(学术论文) (24)附录十:结论示例 (25)附录十一:参考文献示例 (26)附录十二:科研成果示例 (27)附录十三:致谢示例 (28)附录十四:个人简历示例 (29)附录十五:附录示例 (30)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规范1 引言学位论文是标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的学术论文。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内燃机原理,燃气轮 振动噪声控制基础,工 机装置原理与设计, 程流体力学 传热学,工程热力学, 自动控制原理,理论 力学,材料力学(多 选一且不能与初试科 目相同)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3)301数学一 (4)807工程热力学
内燃机原理,燃气轮 振动噪声控制基础,工 机装置原理与设计, 程流体力学 传热学,工程热力学, 自动控制原理,理论 力学,材料力学,船舶 动力装置(多选一且 不能与初试科目相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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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3)301数学一 (4)808自动控制原理
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 工程数学(含线性代数
口技术
、复变函数),电路基
础
080800 电气工程
01 (全日制)电力电子技术及应用 02 (全日制)电力系统分析与控制 03 (全日制)电力传动自动化
第 3 页,共 24 页
004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共 359 人,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65 人,统考 294 人(根据实际推免生接收人数动态调整);非全日制 5 人。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1 (全日制)惯性仪表与惯性测量 02 (全日制)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3 (全日制)海洋信息与测量仪器 04 (全日制)量子精密测量及仪器
础
(3)301数学一 (4)808自动控制原理
0811J2 水下智能技术
01 (全日制)水下系统智能建模与设计 02 (全日制)水下信息智能感知与交互 03 (全日制)水下系统先进控制与智能 作业 04 (全日制)水下系统集群通信与智能 协同 05 (全日制)水下智能材料与结构优化
博士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本)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1.培养目标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面向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大国家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环境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环境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良好的批判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和探索环境污染控制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环境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环境管理工作,具有良好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1)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心健康。
2)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熟练的实验技能,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交流和文章撰写,具有良好国际视野。
3)具备良好的批判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和探索环境污染控制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环境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环境管理工作。
3.培养方式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本)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制。
可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确定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
提倡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对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和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重要学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
为了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鼓励跨学科导师团队指导和跨学科博士课题研究。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向为以下6个:1. 水污染防控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2. 水化学与环境功能材料3. 城市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4. 大气污染形成机制与防控5. 区域环境污染防控与生态工程6. 环境系统模拟预测与规划管理4.培养年限硕博连读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年。
本博连读生培养年限一般为4~5年,本科为本校的直博生若已在本科期间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并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的,培养年限可以为4年。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哈工程党发〔2017〕5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籍的各类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效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递交有关证明,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开学两周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因身心疾病不能正常入学,或者在新生报到过程中,经学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者不宜在校学习,且短期内经过治疗不能达到健康标准的;(二)因创新创业、工作需要等其他原因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研究生院复核通过的;(三)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具体要求以国家当年文件为准。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本人户口、档案等各种关系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保留入学资格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须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到校医院进行体检,经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批准,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哈工程研究生院
哈工程研究生院哈工程研究生院是哈尔滨工程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机构。
我非常荣幸能够成为研究生院的一员,并在这里接受深造培养。
以下是我对哈工程研究生院的看法和体验。
哈工程研究生院是一个学术氛围浓厚,研究力量雄厚的机构。
在这里,我能够接触到最新最前沿的学术研究成果,与世界一流的学者和科学家进行交流和互动。
与此同时,研究生院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通过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和学术竞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
研究生院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校园设施齐全,图书馆、实验室等科研设施一应俱全。
同时,学校还为研究生提供了各种学术论坛和交流平台,促进学术研究的交流与合作。
在研究生院,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获得更多学术和科研机会。
在研究生院的学习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学业的艰辛和研究的付出。
作为研究生,我们需要面对更高难度和更深层次的学术研究,需要不断探索和突破自己的学术边界。
研究生院从管理上也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具备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科研精神。
在哈工程研究生院的学习生活中,我还结交了许多志同道合的同学和朋友。
大家一起探索学术,交流心得,共同进步。
同时,学校还定期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让我们在紧张的学业中也能够得到放松和娱乐。
总的来说,哈工程研究生院是一个注重学术研究,培养创新人才的机构。
在这里,我不仅拓宽了自己的学术视野,提高了自己的科研能力,还结交了许多优秀的同学和朋友。
我相信,在哈工程研究生院的培养下,我能够成长为一名具有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
(未超过3000字)------------------------------------------------------------------哈工程研究生院是我求学路上的重要一站。
在这个学院里,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也结识了许多优秀的同学和导师。
首先,哈工程研究生院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研究方向和专业课程。
作为研究生,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海洋校区薪火相传—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规划设计
海洋校区薪火相传—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规划设计摘要:在一个颇具特色的传统高校的新校区规划中,对老校区的规划肌理及立面风格希望既能薪火相传有所继承,而又是全新的现代校园,这个校园是绿色的、生态的同时也是智慧的。
关键词:新老校区薪火相传生态校园智慧校园海洋风本项目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在烟台创建的研究生院新校区,目标是船舶与海洋领域的一流学科。
项目位于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区青岛大街在北、八角大街在南、沈阳路以东合围区域,毗邻烟台西海岸、金沙滩风景区。
项目用地面积43.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8.8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交付一期部分14.04万平方米。
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科创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实验室、先进智能制造技术中心、宿舍及食堂等。
1.新老校区薪火相传在一片空地上规划一个全新的校园,总是有些令人忐忑的。
我们希望这个新校区能与老校区产生一定的精神共鸣,一种薪火相传的感觉。
老校区位于东北重镇哈尔滨,其前身是“哈军工”、“哈船舶”。
其始建于建国初期,其校园规划方正、端庄,建筑体量厚重、沉稳,是那一时期高校的典型风格,而其庭院围合式建筑,则是哈尔滨特有的,源于其独特文化和气候特点(图1)。
(图1)新校区规划力图传承老校区的总图肌理,规划结构也是矩阵式的,建筑单体亦大量采用围合式、半围合式以构成院落空间。
东西、南北两向轴线锚定校园的基本格局:东西轴线为景观轴,以栈道平台引向海洋,塑造滨海校园的环境特色;南北轴线为功能轴,从南边校门起,经干道至以图书馆为背景的主广场,干道两侧分别是国际交流中心和科创中心,成为校园的形象展示,图书馆则成为统领校园的视觉焦点,再依次是次广场、会堂,塑造校园的空间、形象序列(图2)。
(图2)(图3)用地东边临海岸,在这一侧安排本校区最重要的功能——科研区。
本校区作为研究生院,重点打造创新实验基地。
各实验楼以近似三合院的方式两两组合成研究院落,集群面向东侧海岸,形成适度的外向性。
哈工程保研细则
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根据教务处文件《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见教务处网站),特制定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标准明确、程序严格二、推免的类型本次推免分为学优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两种,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优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推免。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良好,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相关业绩证明并经过相关专家认可的学生的推免。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五)入选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必须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必修课(含基础教育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且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5%。
所学必修课课程(环节)的考核必须首次通过,按首次成绩与自主考试成绩中高分进行统计排名。
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
综合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计算)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项目及标准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查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思维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工作表现、获得奖励、取得突出成果及专长等方面。
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后,在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时,参考其它项目的加分进行排序,具体方法是:先按综合平均成绩的整数部分排名,再将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的学生按综合平均成绩的小数部分与附加分之和在相应分数段内排名。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081200)一、适用学科一级学科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代码:081200二、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
通过硕士阶段的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主要研究方向1.机器智能与机器感知2.数据库与知识工程3.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4.嵌入式系统5.分布式计算与仿真6.可信计算7.智能信息处理8.计算机视觉与听觉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一般用0.75年完成课程学习,应在文献综述报告前修完课程学分,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全部学分。
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1.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总学分不低于26学分。
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4学分;综合环节3学分(实验课,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其余学分为选修课程学分。
2.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2-3门核心课程,但不计入培养计划,课程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研究确定。
五、综合环节及基本要求1.实验课硕士研究生必修本专业的两门实验课,考核通过给予相应学分。
2.文献综述报告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即开始阅读本领域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并于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4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综述报告应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文献综述报告由导师组评审,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
3.开题报告硕士生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要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学术活动(1)硕士生必须参加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学术报告2次,每次听完报告后撰写500字左右学习心得一份,导师审阅同意后签字,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根据《关于推荐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1〕6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评审小组,负责我院的推免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领导、各相关办公室主任。
二、推免的类型本次推免分为学习成绩优异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
(一)学习成绩优异推免1、学术型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向本校推荐和外单位推荐两种。
2、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型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且经过相关专家认可或具有相关业绩证明的学生。
三、推免的基本条件(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六)国防生推免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解放军四总部《关于印发〈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政联〔2007〕3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学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
2、参加推免的国防生必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大单位干部部”的书面同意。
3、国防生一般应推荐到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研究生,也可推荐到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它普通高校。
4、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应当确定接收单位,先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再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研究生,工作期间有关招生单位保留新生入学资格(推免到本校的保留入学资格2年)。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者:————————————————————————————————日期: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研究生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各类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核能科学与工程Nuclear Energy Science and Engineering(082701)一、适用学科一级学科名称:核科学与技术代码:0827二级学科名称:核能科学与工程代码:082701二、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尚思想品质,热爱祖国,奉献社会,诚实守信,科学求实,团结协作,锐意创新,积极为国民经济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人才。
在核科学与技术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现状与发展方向具有系统深入的理解。
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理论或实践上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能胜任高等院校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1.核动力装置运行与仿真2.核反应堆热工水力3.核动力装置性能与设备4.核动力装置控制与测试5.核动力装置安全可靠性6.核反应堆物理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4年。
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个学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
其中,学位课包含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及学科专业课9学分;综合环节3学分,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表一。
2.硕博连读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课程学习的基本标准为修满36个学分(硕博连读生不做硕士论文)。
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3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硕士学位课和博士学位课;综合环节4学分,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博)、实验课、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表二。
3.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硕士阶段2-3门核心课程,但不计入培养计划,课程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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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
哈工程校发…2017‟57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
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研究生开展基础研究,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规范并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科研创新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经2017年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7年6月2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第二条为规范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创新基金产出达到预期效果,结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创新基金内涵及资助方式
第四条创新基金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结合自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基础性、前瞻性、颠覆性的课题研究工作,培养研究生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从事科研、学习、交流。
创新基金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第五条创新基金按照申请项目的水平和实际研究情况,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每年资助20人左右。
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申请项目,可予以小额资助开展预研探索研究。
创新基金评审实行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或评审不通过者,名额可空缺。
第六条创新基金资助期限为1-2年,获得资助后至毕业前至少应有一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第三章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第七条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如下:
(一)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已明确学位论文选题方向。
(三)创新基金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前期科研成果较突出,在其导师精心指导下,其学位论文预期具有明显创新性并能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四)创新基金申报必须紧紧围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展开,预期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不得涉密。
(五)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一般需结合高水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科研项目,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研究方案和技术措施清晰、可行,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六)创新基金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基本达到《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研字[2013]45号)中相应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要求。
第四章创新基金申报与评审程序
第八条创新基金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启动,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提出申请。
第九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应学科博士生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即时申报。
(一)材料学科:1.SCI收录5篇以上(含5篇,第一作者);2.影响因子超过9以上论文1篇;3.至少4篇SCI论文被JCR分区的1区收录。
(二)光学工程学科:SCI收录3篇以上(含3篇,第一作者)。
(三)其他学科:1.SCI收录2篇(含2篇,第一作者);
2.影响因子累计超过2以上。
第十条在基础研究领域已经取得公认创新成果并产生突出社会影响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创新基金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提交申请时应提出在资助期内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出版专著、科研获奖等预期研究成果,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明确年度经费预算。
(二)学校成立创新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并确定创新基金的获资助者、资助额度和资助方式。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创新基金资助名单。
第十二条获创新基金资助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承诺书》。
第五章创新基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在学生申请创新基金和开展创新研究过程中,导师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立即终止资助并追回已资助经费,同一指导教师的学生三年内不能申报创新基金。
第十四条一般情况下,每位导师名下同时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在读博士生不超过2人,每名博士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1次创新基金资助。
第十五条获资助者须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新基金的研究工作,并需接受学校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检查。
第十六条创新基金拨付及使用方式
(一)研究生获资助资格后将拨付本年经费总额的70%,另外30%用作对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工作的奖励,奖励部分由研究生院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以奖学金形式发放。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
决定奖学金的等级以及后期资助方式及额度。
(二)已拨付的经费由获资助者自主管理,学校为创新基金项目获资助者设立专项经费本,获资助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导师须对创新基金使用情况予以监督把关,经费报销时需要经导师审核签字。
(三)获资助者经费执行需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创新基金主要用于完成从事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四)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者,学校将立即终止资助并追回已资助经费,同时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查证后追究获资助者责任。
第六章创新基金的考核与结题
第十七条创新基金的考核
(一)年度考核标准以个人提供的创新基金申请书中内容为准,获资助者需提交《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答辩考核,后期资助经费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年度考核未通过者,停止经费资助。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
第十八条获资助研究生有关研究成果的要求:
(一)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要求研究生与导师互为第一作者。
(二)研究成果须以适当形式标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学术
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均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第十九条创新基金获资助者在受资助期间必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举行学术讲座一次,对其研究的内容、学科前沿进行系统报告。
第二十条结题要求:
(一)获资助者一年之内发表相关论文要求:材料学科应有被SCI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光学工程学科应有被SC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其他学科应有被SCI(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二)获资助者在资助期内取得其他重要创新成果,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申请结题。
(三)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第二十一条创新基金获资助者均应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1个月提交结题报告,其内容包括研究成果(含成果复印证明)、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明细单、学术报告会情况等,学校组织专家对其结题进行评审,结题合格者方可申请论文送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创新基金申报、评审等环节均须进行公示,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学生申诉。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6月2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