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清单计价规范(word)GB50500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
每项目管道直径(mm)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应减去土方体积(m3)钢管0.21 0.44 0.71 - - -铸铁管0.24 0.49 0.77 -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0.33 0.60 0.92 1.15 1.35 1.55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
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全)
202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1总那么2术语3一般规定3.1计价方式3.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3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4计价风险4工程量清单编制4.1一般规定4.2分局部项工程工程4.3措施工程4.4其他工程4.5规费4.6税金5招标控制价5.1一般规定5.2编制与复核5.3投诉与处理±6投标报价6.1一般规定6.2编制与复核7合同价款约守7.1一般规定7.2约定内容8工程计置8.1一般规定8.2单价合同的计量8.3总价合同的计量9合同价款调整9.1一般规定9.2法律法规变化9.3工程变更××9.4工程特征不符9.5工程量清单缺项9.6工程量偏差96l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X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6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展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局部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is%以上时,减少后剩余局部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963当工程量出现本规X第9.6。
2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工程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工程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工程费调减。
9.7 计日工9.8物价变化9.9暂估价9.10不可抗力9.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9.12误期赔偿例幅度予以扣减。
9.13索赔9.14现场签证9.15暂列金额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10.1预付款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10.2平安文明施工费10.3进度款11竣工结算与专付11.1一般规定11.2编制与复核11.3竣工结算11.4结算款支付11.5质量保证金11.6最终结清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13.2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13.3协商和解13.4调解13.5仲裁、诉讼14工程造价鉴定14.1一般规定14.2取证14.3鉴定15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1计价资料15.2计价档案16工程计价表格—l、扉——2、扉—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不含表-12-6一表-12-8〕、表-13、表-20、表-21或表-22。
2013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
2013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摘要:一、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概述二、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的具体内容1.工程量计算规则2.计价方法三、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四、总结正文:一、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概述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是我国对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计价的一项重要规定。
该规范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
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
二、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的具体内容1.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按设计图示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为准;对于建筑物场地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对于土方工程,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等。
2.计价方法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采用了综合单价法进行计价。
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等于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这种方法能够充分体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三、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在实际工程中,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工程造价的计算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和计价,可以避免因工程量计算和计价不准确而导致的纠纷,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该规则还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建筑企业的经营效益。
四、总结总的来说,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明确的计价依据,有助于规范工程量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清单计价规范(2013)
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1. 总则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清单计价规范
2013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是工程项目中常用的一种计价方式,通过清单列明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人工等,并按照一定的计算规则进行价格计算。
清单计价规范是对清单计价方法进行约定和规范,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计价公正、合理和准确。
以下是2013年的清单计价规范,详细介绍了计价方法和规则。
一、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合理、准确、可比和综合等。
公正要求价格计算公平合理,不偏不倚;合理要求价格计算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准确要求价格计算精确无误;可比要求不同清单之间可以进行比较和评估;综合要求价格计算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人工等。
二、清单计价的基本规则清单计价的基本规则包括标志号、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和单价等。
标志号是区分不同清单的唯一标识,名称是清单的简要描述,计量单位是衡量工程数量的单位,工程数量是该清单所需的具体数量,单价是单位数量的价格。
三、清单计价的计价方法清单计价的计价方法包括综合单价法、汇总单价法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法等。
综合单价法是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清单,并为每个清单分别计算综合单价;汇总单价法是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清单,并为整个工程项目计算汇总单价;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法是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分部分项,并为每个分部分项计算综合单价。
四、清单计价的计算方式清单计价的计算方式包括直接计价和间接计价。
直接计价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构造特点,将各种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人工等直接列入清单并计算价格;间接计价是按照实际施工过程中的需求,将各种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人工等转化为相应的间接费用,并加入清单计算价格。
五、清单计价的计算基础清单计价的计算基础包括市场价、定额和施工图等。
市场价是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等方式获得的材料、设备和人工等的价格;定额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施工工艺制定的材料、设备和人工等的用量和单价;施工图是工程项目的详细施工设计图纸,是进行清单计价的重要依据。
2013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清单计价规范2013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一、工程概述本工程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旨在规范工程清单的编制和计价,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合理成本。
二、工程清单编制1. 工程清单的编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综合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
2. 工程清单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编号、清单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内容。
3. 工程清单的编制应做到科学合理、分类明确、条目清晰、项目完整。
三、工程清单计价1. 工程清单的计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如单位工程总价、招标总价等。
2. 工程清单的计价应参照相关的市场行情和物价指导价,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工程清单的计价应按照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结合单价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工程清单计价时应遵循合理性和公平性原则,避免人为调高或压低工程造价。
四、工程清单变更1. 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和调整,应及时对工程清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 工程清单变更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相关单位、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工程清单变更应注明变更的原因、内容、数量、单价等,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变更的实施和计价的准确性。
五、工程清单审查1. 工程清单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查和验证,确保清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工程清单的审查时应关注工程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材料选用等问题,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工程清单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准确性和计价的合理性,避免发生漏项、错项或计算错误等问题。
六、工程清单备案1. 完成工程清单编制和计价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备案。
2. 工程清单备案时应提交工程清单原件和相应的计价依据,如市场行情、物价指导价等,备案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核和鉴定。
3. 工程清单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工程清单的内容和计价,如需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经过相关单位、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1.0.1 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1.0.31.0.4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1.0.6公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平的原则。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2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1 / 63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
每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计算。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
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013年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13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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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条文说明】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工程任务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条件清楚, 计价依据确定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商谈确定合同 价款。
1、合同价款依据承包人根据施工图自行计算的工程量确定 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工程量
工程量偏差=招标时图纸工程量-招标清单工程量+设计变更量
2.0.25 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 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原1.0.3 国有资金投资,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移入3.1.1
删除 原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移入3.1.2
修改
原1.0.7 1.0.2
(1.0.6) (1.0.7)
1.0.4
附录的相关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以及实施阶段的计 价活动。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 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 工程造价鉴定等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 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 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二)有关合同形式的术语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 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邵晋彪
13《规范》的变化
1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 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部分条款制定依据: 《合同法》、《招投标法》、高院司法解释、九部委56号令、建筑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 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08条文说明 重点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 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 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15 工程造价指数 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 包括按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 材料、机械价格指数等。
2.0.16 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 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 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 减变化。
2、合同价款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 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工程量清单错、漏
(三)有关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术语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 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 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社会平均成本)
2.0.17 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
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 计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条文说明】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疏漏,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 等影响
58节
条数 7 52 19 19 21 13 5 15 58 24 35 4 19 19 13 6
329条
一、 总则部分的变化
新增
1.0.3 1.0.5
工程造价的五项费用组成(不再限定于清单计价)
原4.1.1条 修改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 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术语定义 2、强制性条文 3、价款调整条款 4、程序性规定
规范架构变化对比表
章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2008《清单规范》 名称 总则 术语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节数 1 1 6 9 2
合计 5章
19节
条数 8 23 21 72 13
137条
章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合计 16章
2013《清单规范》 名称 总则 术语
一般规定 工程量清单编制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 合同价款约定 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竣工结算支付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工程计价表格
节数 1 1 4 6 3 2 2 3 15 3 6 1 5 3 2 1
计算规范
1、不仅适用于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2、不包括决策 阶段与设计阶段。
与发承包与实 施阶段对应
二、 术语部分的变化
新增29条,现52条 重点增加了:工程量清单、合同形式、价款调整、 计量与支付等方面的术语
(一)有关工程量清单的术语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 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