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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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深府[2007]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深府[2007]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2007年1月5日深府〔2007〕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市将在近期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下同)。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方式市国土房产局选定部分拟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由获得商品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商负责在该商品住宅用地中建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

政策性住房竣工后,由开发商无偿将住房移交给市国土房产局。

二、政策性住房的选址条件和建设总量、比例原则上一宗地块只建设一种建筑面积标准户型的政策性住房。

安排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地块应公共交通方便,临近特区二线关口,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人口比较密集;安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应公共交通方便,临近大型工业园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政策性住房总建筑面积按照选定的拟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住宅建筑总面积的15%确定。

一宗地块上建设的政策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大于一栋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如政策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小于一栋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按单元或楼层集中安排。

三、政策性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建设标准政策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其中,经济适用房以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的二室二厅或三室一厅为主要户型;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为主要户型。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办法 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办法,下⾯是详细内容。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民政府《关于进⼀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作的若⼲意见》(深府〔2007〕262号)及国家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准⼊、退出、监督管理等活动,适⽤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向低收⼊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规划、统⼀计划、统⼀筹集标准、统⼀对象、统⼀合同范本、统⼀价格标准、统⼀时间安排和统⼀管理的要求实施。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和监督管理等⼯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计⽣、统计、地税、⼯商(物价)、建筑⼯务以及⾦融办、信息办、⼈民银⾏、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职责。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管理等⼯作。

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作站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并进⾏初审。

第⼆章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与房源筹集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利⽤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规划,综合考虑我市资源环境承载能⼒、产业政策、⼈⼝政策和⼈才政策,以及规划期内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总体需求状况,在全市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供应、⼟地供应和资⾦安排。

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政策解答

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政策解答

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政策解答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政策解答为帮助大家了解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下面,店铺为大家提供《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政策解答,全文如下:一、制定《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答:制定《办法》,旨在落实国家和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申请条件、程序、应缴纳增值收益的比例等具体事项,依法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等相关活动,以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

二、制定《办法》的原则是什么?答:制定《办法》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政策原则。

《办法》严格遵循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24号文件)、国家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以下简称国家七部委258号文件)、《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深府〔2012〕145号)的有关规定,并在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将政策规定具体化,使其具备可操作性。

二是坚持社会公平原则。

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的经济适用住房以远低于同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销售。

因此,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并将增值收益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为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资金,更多地保障其他住房困难群体,较好地体现了社会公平。

三是坚持适度保障,兼顾需要与可能,防止福利陷阱的原则。

作为重要的民生事业,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目的在于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一方面,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另一方面,并不鼓励其购房后通过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获利。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06•【字号】深府[2007]262号•【施行日期】200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住房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统一。

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通过增加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改革和完善住房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居住需要。

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构建与城市财力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与产业政策和人口政策相衔接,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相协调,符合本市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2007年实现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户籍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非户籍常住低收入人口的住房条件。

(二)基本原则。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立足公平、公正、公开,兼顾效率原则;政府统一规划、统筹保障原则;住房建设节能环保、循环发展原则;建设、分配、销售与管理并进原则;适时调整保障政策,分层次、立体化覆盖原则;保障制度体系化原则。

(三)制度安排。

建立健全面向不同层次低收入户籍居民家庭为主体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制度。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6•【字号】深府[2012]145号•【施行日期】2012.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通知(深府〔2012〕1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6日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为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广东省有关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形势与任务住房乃民生之本,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民生幸福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必须提升至战略与政治的高度予以重视。

近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初见成效,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人才安居工程由点到面逐步推开,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已由“解困型”向“发展型”转变。

但是,我市住房保障仍然面临土地资金紧缺、供需矛盾突出、存量住房作用未有效挖掘、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随着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的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行,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住房保障面临着新的挑战。

新形势下,如何正视困难,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切实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既是中央和广东省的殷切期望,也是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二、指导思想、改革思路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适度保障原则,立足市情,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妥善处理住房保障与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形成政府和市场的联动效应,推动我市住房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深圳市司法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3〕30号)的要求,我局汇总了2020年度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公布。

深圳市司法局2021年4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5期,下称《公报》××××年第××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5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8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5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19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5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3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44期)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2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6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7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2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13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4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5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7期)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政策性纾困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45期)1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50期)三、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88件)(一)市发展改革委(共8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8期)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9期)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9期)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失信行为认定惩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5期)6.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6号,《公报》2021年第1期)7.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公报》2021年第1期)8.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8号,《公报》2021年第3期)(二)市教育局(共7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深教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22期)2.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4期)3.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6期)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教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41期)5.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48期)6.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48期)7.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0〕7号,《公报》2021年第2期)(三)市科技创新委(共16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7期)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7期)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9期)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4期)7.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6期)8.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7期)9.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0.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2期)1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40期)1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45期)1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47期)1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6号,《公报》2021年第2期)(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14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补充通知(深工信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1期)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1期)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1期)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0期)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19期)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0期)8.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0期)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0期)10.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4号,《公报》2021年第2期)(五)市民政局(共3件)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2号,《公报》2021年第2期)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3号,《公报》2021年第5期)(六)市财政局(共9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财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5期)3.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6期)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7期)5.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8期)6.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的通知(深财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45期)7.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46期)8.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47期)9.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50期)(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共23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1期)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1期)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28期)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新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7期)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7期)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8期)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9期)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30期)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6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扶贫基地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7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8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管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9号,《公报》2020年第46期)2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0号,《公报》2020年第47期)2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1号,《公报》2021年第5期)2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2号,《公报》2020年第49期)2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3号,《公报》2020年第50期)(八)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5件)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6期)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4期)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3期)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4号,《公报》2021年第5期)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5号,《公报》2021年第5期)(九)市生态环境局(共4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环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32期)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积极服务企业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资金措施》的通知(深环规〔2020〕2号,《公报》2021年第1期)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深环规〔2020〕3号,《公报》2021年第3期)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公报》2021年第7期)(十)市住房建设局(共17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9期)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9期)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3期)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21期)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3期)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3期)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3期)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业务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3期)9.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3期)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建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24期)1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24期)1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5期)1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的通知(深建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35期)1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6号,《公报》2020年第47期)1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7号,《公报》2021年第1期)(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共10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大鹏湾引航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深交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1期)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30期)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深交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3期)6.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交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35期)7.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37期)8.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

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玉鸟(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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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玉鸟(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对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保障合法权益。

A.国家采取措施B.政策采取措施C.残疾人组织采取措施2.()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的基本职责。

A.维护职工合法权益B.保障职工合理述求C.扶贫解困送温暖D.促进企业科学发展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A.其他关系人B.特定关系人C.关系人D.其他人4.()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泄露的保密措施A.信息B.密级资料C.电磁5.()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

A.先进性和纯洁性B.纯洁性C.先进性D.领导能力6.()随着信息时代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到来,()被称为“第五空间”。

A.领土B.信息空间C.领空D.领海7.()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和其他社会救助。

A.社会各界给予生活、教育、住房B.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C.政府给予生活、教育、住房8.()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A 公司由于经济效益不佳,决定在现有100 名员工中裁减15 人,A公司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将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了员工本人,随后依法办理了离职手续。

B. 小李己在B公司工作了十年,由于晋升无望,遂产生了跳槽的想法,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口头辞职后的第二天,小李就离开了公司。

C.老王今年已经57 岁了,在C公司工作了30 年。

近期公司更新了生产设备,经多次培训后,老王仍然无法掌握新设备的操作方法,公司向老王额外支付了一个月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解除了与老王的劳动合同。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6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6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6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深法制〔2017〕66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6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3〕30号)的要求,我办汇总了2016年度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发布。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6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深圳市市直部门行政职权取消转移下放事项目录(2016年)的通知(深府〔2016〕5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24期,以下简称《公报》××××年第×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公报》2016年第24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60号,《公报》2016年第24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函〔2016〕185号,《公报》2016年第24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7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深府〔2016〕72号,《公报》2016年第30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16〕80号,《公报》2016年第34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16〕81号,《公报》2016年第34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收取保证金的通知(深府函〔2016〕243号,《公报》2016年第34期)9.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府函〔2016〕246号,《公报》2016年第35期)1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府〔2016〕87号,《公报》2016年第36期)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5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通知(深府办〔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10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10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14号,《公报》2016年第14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15号,《公报》2016年第14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档案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105号,《公报》2016年第19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22号,《公报》2016年第21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127号,《公报》2016年第25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16〕26号,《公报》2016年第30期)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28号,《公报》2016年第31期)1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6〕32号,《公报》2016年第35期)1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33号,《公报》2016年第35期)1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229号,《公报》2016年第41期)1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255号,《公报》2017年第2期)1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的通知(深府办〔2016〕37号,《公报》2017年第3期)1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公报》2017年第3期)三、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65件)(一)市发改委(2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深发改〔2016〕1154号,《公报》2016年第33期)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34期)(二)市经贸信息委(4件)1.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对口帮扶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经协字〔2016〕7号,《公报》2016年第5期)2.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操作规程》的通知(深经贸信息信安字〔2016〕161号,《公报》2016年第21期)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36期)4.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36期)(三)市科技创新委(4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20期)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28期)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生产字〔2016〕288号,《公报》2016年第38期)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6〕3号,《公报》2017年第1期)(四)市财政委(12件)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6期)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8期)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6〕5号,《公报》2016年第8期)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期运营补贴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13期)5.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26期)6.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7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6〕5号,《公报》2016年第37期)7.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6号,《公报》2016年第37期)8.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7号,《公报》2016年第37期)9.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8号,《公报》2016年第37期)10.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9号,《公报》2016年第38期)1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10号,《公报》2017年第7期)1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16〕11号,《公报》2017年第7期)(五)市规划国土委(3件)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的通知(深规土〔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6期)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深规土〔2016〕501号,《公报》2016年第25期)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的通知(深规土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31期)(六)市人居环境委(2件)1.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深人环〔2016〕295号,《公报》2016年第18期)2.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海事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船舶靠泊深圳港期间使用低硫燃油的通告(深人环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26期)(七)市交通运输委(2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2016〕494号,《公报》2017年第1期)2.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若干规定的通知(深交规〔2016〕1号,《公报》2017年第7期)(八)市卫生人口计生委(5件)1.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5期)2.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8期)3.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22期)4.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25期)5.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限制吸烟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深卫计宣教〔2016〕38号,《公报》2016年第41期)(九)市市场监管委(3件)1.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市质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25期)2.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深市质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34期)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市质规〔2016〕3号,《公报》2017年第6期)(十)市公安局(含公安消防局、公安交警局,1件)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公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19期)(十一)市民政局(5件)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17期)2.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26期)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31期)4.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31期)5.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5号,《公报》2017年第1期)(十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8期)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8期)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9期)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精神分裂症等7类疾病门诊专科治疗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12期)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5号,《公报》2016年第15期)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6号,《公报》2016年第19期)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8号,《公报》2016年第20期)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7号,《公报》2016年第21期)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9号,《公报》2016年第22期)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0号,《公报》2016年第26期)1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6年)》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28期)1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28期)1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3号,《公报》2016年第31期)1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4号,《公报》2016年第31期)1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5号,《公报》2016年第31期)1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6号,《公报》2016年第34期)1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7号,《公报》2016年第34期)1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8号,《公报》2016年第37期)1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9号,《公报》2016年第40期)2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0号,《公报》2016年第40期)2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偿付标准制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1号,《公报》2016年第41期)2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2号,《公报》2016年第41期)2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3号,《公报》2016年第41期)2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4号,《公报》2016年第41期)2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5号,《公报》2017年第5期)2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6号,《公报》2017年第5期)2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7号,《公报》2017年第5期)(十三)市文体旅游局(9件)1.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286号,《公报》2016年第22期)2.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6号,《公报》2016年第32期)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原创体育产业项目研发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7号,《公报》2016年第32期)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领军企业认定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8号,《公报》2016年第32期)5.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9号,《公报》2016年第32期)6.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90号,《公报》2016年第32期)7.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91号,《公报》2016年第32期)8.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474号,《公报》2016年第36期)9.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507号,《公报》2016年第40期)(十四)市住房和建设局(10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6期)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的通知(深建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10期)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的通知(深建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14期)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标识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6〕5号,《公报》2016年第17期)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6〕6号,《公报》2016年第17期)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6〕7号,《公报》2016年第19期)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的通知(深建规〔2016〕9号,《公报》2016年第20期)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实行建筑工程分段验收的通知(深建规〔2016〕10号,《公报》2016年第31期)9.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建规〔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41期)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41期)(十五)市水务局(2件)1.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居民小区供水抄表到户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水务〔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5期)2.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水节〔2016〕27号,《公报》2016年第6期)(十六)市地方税务局(6件)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号,《公报》2016年第18期)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号,《公报》2016年第18期)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3号,《公报》2016年第32期)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纳税人税收征管衔接金税三期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5号,《公报》2016年第33期)5.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6号,《公报》2016年第37期)6.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7号,《公报》2017年第2期)(十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7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范及电子记录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号,《公报》2016年第6期)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号,《公报》2016年第6期)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组织知识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号,《公报》2016年第6期)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号,《公报》2016年第6期)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号,《公报》2016年第7期)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6号,《公报》2016年第7期)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公共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业务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7号,《公报》2016年第7期)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8号,《公报》2016年第8期)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9号,《公报》2016年第8期)1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0号,《公报》2016年第8期)1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编码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8期)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市政电缆隧道消防与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9期)1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3号,《公报》2016年第9期)1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政务服务体系构建(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4号,《公报》2016年第9期)1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5号,《公报》2016年第9期)1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6号,《公报》2016年第9期)1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7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深圳房地产市场价格运行与调控分析(2000-2007年)

深圳房地产市场价格运行与调控分析(2000-2007年)

深圳房地产市场价格运行与调控分析(2000年~2007年)王锋(博士)一、2000~2007年深圳房地产价格运行分析(一)2000~2004年期间2000~2004年,深圳房地产市场连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5年期间,我市房价基本在5000~6000元/平方米之间波动。

此间,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较快,房地产供应较为充足,商品住宅销售规模保持每年10%左右的平稳增幅;同时,由于人口的高速机械增长,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需求,并使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供求两旺,整个市场呈现稳定发展的局面。

(二)2005~2007年期间2005年下半年以来,深圳房价出现快速上涨。

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房价分别为7040元/平方米、9230元/平方米、13370元/平方米,三年时间房价几乎翻了一倍,房价上涨势头较为迅猛。

这期间,本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是导致房价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而在国内投资性需求快速上升的同期,本市住房市场投资、投机需求的增长,是加速房价上升的重要原因。

图1 2000年以来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从供求关系看,2005~2007年是深圳市住房市场供求关系比较紧张的时期。

2000~2006年,深圳市常住人口从432万人增加到847万人,人口的快速增长,使住房市场需求快速上升;“十五”期间,每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以上,比“九五”期间每年平均水平高出了一倍。

在住房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住房供应却不断趋于紧张。

自2002年以来,由于深圳土地资源的紧缺以及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进一步严格,深圳市政府开始实施连续多年的土地供应紧缩政策,包括房地产用地在内的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都进行了供应总量的严格控制。

这期间,每年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仅为1平方公里,少于以前每年3平方公里的供应规模。

随着新增供应的持续减少,2005年以来,全市可供应的新建商品住房也随之减少。

2005、2006、2007三年,全市每年批准预售的住房面积分别下降了11.77%、2.39%、15.83%;而可供应规模的持续减少,直接引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下降,造成2006、2007年连续出现21%、29%的销售规模大幅下降,市场交易持续萎缩,“价升量减”的特点明显。

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主干家庭容易产生的最常见的问题是()?A.两代或三代夫妇执掌家庭权力的矛盾B.婆媳矛盾C.家庭经济纠纷D.代际之间文化与观念差异导致的矛盾2.()购买、销售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几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上度的购买、销售和运输情况?A.3B.4C.5D.63.()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需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为()。

A.理工BB.综合BC.理工AD.综合A4.()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不包括()。

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不包拮()。

A.促进社会和谐稳定B.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C.应对经济全球化对就业的影响D.扩大就业,创造就业条件6.()职业介绍的关键是做好求职登记、广泛收集(),通过职业介绍服务,促进求职者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A.经济信息B.职业培训信息C.社会保险信息D.用人信息7.()下面的家庭关系中属于不可选择榜样示范的家庭角色的是()。

A.夫妻B.婆媳C.母女D.翁婿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标准由()规定。

A.医疗机构B.当地政府C.国务院9.()“乐业”体现在()和职业行为两个方面。

A.团结意识B.大局意识C.职业技能D.职业情感10.()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

某日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

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乙死亡。

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B.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C.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D.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1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为()。

A.试用期满之日B.首次发放工资之日C.参加工作的次月D.由单位与职工本人协商确定12.()申请人家庭收入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人均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的,不符合低保条件。

4.17国十条各地方细则

4.17国十条各地方细则

各省地市就“国十条”出台相应房地产宏观调控细则汇总目录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23号 (3)2、北京市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策(京政发[2010]13号) (8)3、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深府办【2010】36号 (11)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4)5、青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意见……………………….18.6、厦门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21)7、关于促进三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4)8、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 (28)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 (32)10、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10]1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 (37)1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41)12、合肥《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 (45)13、苏州市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意见的通知 (4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2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金融税收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全面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分支行和银监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发布日期:2007-01-18(1999年10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社会化和商品化进程,解除安居房产权约束,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居房是指按本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第三条参加房改的人员包括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列入房改的住房包括市、区住宅局和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不准出售的住房包括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第四条安居房建设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住房建设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进一步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

第五条住房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房改)应当促进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工资分配的转变,建立新的住房运行机制,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第六条合理确定售价、租金,售租并举,稳步售房。

确定房价应围绕成本、考虑承受、兼顾公平。

房价应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和职工购房经济承受力的提高,逐步向市场商品房价格过渡。

第七条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

该委员会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

市房屋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市房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安居房售价和租金的审核,购、租条件审查,解除产权约束跟踪管理以及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市房改办制订有关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价格、租金后报市房屋委员会批准。

深圳市公共住房服务发展报告

深圳市公共住房服务发展报告

~深圳市公共住房服务发展报告一深圳公共住房体系的基本背景深圳是一个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却是一个土地小市。

特区成立30多年来,以GDP年均增长25.80%、建设用地年均消耗28平方公里的速度,完成了快速城市化的过程。

2014年全市GDP突破1.60万亿元,财政收入5560亿元,实际管理人口超过1800万(户籍人口400多万),但是全市土地总面积仅199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68平方公里。

深圳以极其有限的土地空间承载着巨大的经济和人口总量。

30多年来,深圳从一个边陲小县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大城市,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深圳市规划土地管理制度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创新中进步,在发展中完善,有力地支撑了深圳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005年之后,房价高企,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2005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房价迅速攀升。

国家开始加强宏观调控,深圳市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方面坚决执行国家调控政策,另一方面,也不断加强与社保、地税等部门的联动,强化市场监管,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

此外,深圳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多层次、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深圳市公共住房体系的演变,根植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有以下几个基本背景。

一是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并保持中高速增长。

特区成立30多年来,GDP年均增长25.80%,2015年GDP达到17500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4位;在全国经济增速普遍放缓的情况下,近几年仍保持约10%的增长速度,城市现代化程度高,经济转型比较成功,人口与资本聚集能力强,创新驱动基本形成。

二是人口持续增长并以适龄购房人群为主。

全市常住人口为113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仅355万人,实际管理人口则接近2000万人,深圳每平方公里人口高达1万人,人口密度居全国前列。

2006~2016年,深圳市常住人口由871.1万人增长到1137.89万人,呈逐年净流入的态势。

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第一章现状与“十一五”评价第一条发展现状(一)人口与经济。

末,深圳市常住人口891.2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41.4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27.1%。

,全市生产总值8201.3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92771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9245元。

(二)住房总量。

末,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约810万套。

其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2亿平方米,约110万套。

(三)居住水平。

末,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平方米,较“十五”期末提高了3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84.2%,住房自有率为40%。

(四)住房保障工作。

末,全市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0.27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的6.6%,占全市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26.5%;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建成总套数约27万套(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投资建设7.8万套、区级财政安排投资建设2.6万套、单位房改房等其它保障性住房16.6万套),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3%,占全市商品住房总套数的25%。

“十一五”期间,经过提供保障性住房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对列入普查范围、审查合格的户籍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不断探索经济社会所需人才住房问题的解决途径。

第二条“十一五”规划实施与评价(一)“十一五”目标安排。

“十一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66.6万平方米,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逐步改进非户籍常住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条件。

(二)执行情况。

1.筹集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16.9万套,分布在151个项目,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比“十一五”规划安排建设14万套目标超出2.9万套。

—保障性住房完成情况单位:套2.建设进度。

至末,全市已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12%),分布在40个项目;已开工在建保障性住房约7.9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47%),分布在36个项目;处于前期阶段保障性住房约7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41%),分布在75个项目。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通运街道融御(社区工作人员)自考复习100题模拟考试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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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通运街道融御(社区工作人员)自考复习100题模拟考试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A.2/5,2/5,1/5B.1/4,1/4,2/4C.1/3,1/3,1/3D.3/8,3/8,2/82.()定密的根本依据是()。

A.保密事项范围BB.定密目录C.保密法D.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3.()现场施工项目标准员使用本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不是其工作职责。

A.了解企业动态B.接受企业相关管理信息C.录入项目标准实施信息D.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4.()下列哪项不属于民政管理的救灾款使用范围()A.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B.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C.灾民倒房恢复重建D.重建因灾受损校舍。

5.()统计分析的作用是透过现象表面的数量特征认识其内在的(),揭示其本质特征。

A.结构特征性B.数量规律性C.考核体系D.质量指标6.()坚决反对腐败,建设(),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A.廉洁制度B.廉洁风气C.廉洁政治D.廉洁政府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为主”基本方针的是()A.以宣传教育为主B.以避孕为主C.以经常性为主D.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8.()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大事件是()A.三大改造的完成B.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C.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D.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9.()执法中发现有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

A.市容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B.市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C.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法规D.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法规10.()在老年社会工作中,要充分吸收老年人参与是在()阶段。

2023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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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下列不属于区域性集体合同涵盖的行政区划是()。

A. 乡B.区C. 县D.设区的市2.()团员在()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总支部。

A.50B.10C.20D.30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以下哪种管方式?A.隔离管理B.集中管理C.集中管理D.分别管理4.()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或者减发、停发低保金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A.不能申请行政复议B.不能提起行政诉讼C.可以申请行政复议D.直接提起行政诉讼5.()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时,应()。

A.适当延长保密期限B.自行公开C.自行解密D.作为工作秘密管理6.()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A.法治B.健康C.平安D.和谐7.()戒毒医疗机构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几名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医师进行?A.一名B.二名C.三名D.三名以上8.()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接触和初步面谈后,双方要决定下一步需要采取的步骤。

如果发现服务对象对问题的看法和期望与社会工作者所能提供的服务不相符,则要()。

A.终结服务B.转介其他机构C.进行沟通D.进入下一个助人阶段9.()《淮北矿业矿处级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淮矿发[2007]9号)规定,矿处级领导人员需报告有关事项的,应当在事后()日内填写《报告表》,并按照规定送交淮北矿业组织人事部。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A.30B.10C.15D.2010.()高奶奶的老伴五年前去世,由于行动不便元人照顾,她只能搬来与儿子同住。

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里窑(社区工作人员)自考复习100题模拟考试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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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里窑(社区工作人员)自考复习100题模拟考试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A.谋发展、敢创新、定政策、促改革B.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C.谋发展、稳结构、促政策、揽大局D.把方向、稳结构、促政策、揽大局2.()不属于对特殊群体定期走访慰问步骤的是()。

A.申请经费B.预约走访C.购买物品D.医疗保健3.()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建立在亲子的血缘关系和感情基础上,教育内容、目的很大程度上受教育者意志影响,这主要是指家庭教育的()性质。

A.非正规教育B.终身教育C.私人教育D.情感式教育4.()人口计生工作探索建立以()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A.宣传教育B.利益导向C.服务关怀D.技术服务5.()功能分析论是家庭社会学的主要理论之一,其代表人物是()A.帕森斯和莫顿B.霍曼斯C.布鲁诺D.古多尔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

A.说服教育B.查明事实、分清责任C.摆事实,讲道理D.平等协商7.()秘书不准向客人索要礼品,如对方主动赠送,应婉言谢绝,无法谢绝的()。

A.可以接收B.要及时汇报C.先收下,后退回D.收下上交8.()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是哪个人?A.怀孕的妇女李艳B.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齐飞C.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刘D.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张楠;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规定予以供养的残疾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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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太湖城(华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员工背景调查主要内容的是()。

A.员工的婚姻状况B.员工的学历水平C.员工的工作经历D.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状况2.()下面的家庭关系中属于不可选择榜样示范的家庭角色的是()。

A.夫妻B.婆媳C.母女D.翁婿3.()下列不属于2012年新颁布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厂务公开内容是()。

A.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B.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C.企业年终奖颁发情况D.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4.()档案转出单位应在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内完成档案的整理.转出工作。

A.1个月B.3个月C.2个月D.半个月5.()各级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各级团的常委会B.各级团的党组会议C.各级团的代表大会D.各级团的委员会6.()开展()是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有力举措。

A.公推公选B.民主直选C.民主直选D.两推直选7.()()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A.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B.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C.恢复残疾人的身体健康D.增强人们关心、爱护残疾人的意识8.()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礼金.礼品上交规定,收到礼金.礼品后应在()工作日内交到纪委。

A.15个B.20个C.10个D.5个9.()判断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可以使用()方法。

A.对比法B.打分排队法C.加权平均法D.中位数法10.()()是家庭社会工作的主要目的。

A.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更好地发挥家庭的社会功能B.提高家庭的经济水平C.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D.帮助处于危机当中的家庭解决困难11.()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以定量形式所做出的统一规定。

2023年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小店(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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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小店(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在儿童的(),外界环境影响的作用逐渐显现,一些个体开始表现出行为及心理偏差。

例如,过度依赖、说谎、攻击性行为等。

A.婴儿期B.幼儿期C.学前期D.学龄期2.()在对生活境遇不良的儿童实施救助的过程中,()服务的目的在于防止儿童被虐待、忽视及剥削,并加强家庭的功能。

A.支持性B.保护性C.补充性D.替代性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标准由()规定。

A.医疗机构B.当地政府C.国务院4.()逻辑分析、试验调查和()是制定劳动保障社会调查工作计划中对调查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常用方法。

A.编写B.统计汇总C.经验判断D.问卷设计5.()在信息采集中,利用客观检验法对设计的调查问卷初稿进行试用,其检查和分析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A.专家评价B.回收率C.D.填写错误6.()小组工作者在()中扮演中介者和使能者角色。

A.社会目标模式B.治疗模式C.互动模式D.发展模式7.()就业援助服务内容包括()。

A.入学指导B.职称评定C.职业指导D.生活指导8.()《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

A.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B.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培训制度C.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D.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9.()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需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为()。

A.综合AB.理工BC.理工AD.综合B10.()《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淮北矿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基础是()。

A.民主团结B.干事创业C.风清气正D.开放开明11.()个人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国家政治. 经济. 外交、科技、军事方面的信息,应事先经() 审批A.当地政府B.保密工作部门C.主管领导D.本单位或上级机关12.()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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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对各类劳动保障业务提供支持,其中包括()。

A.小区绿化管理B.小区治安管理C.健身培训管理D.就业培训管理3.()以下项目属于发展性青少年服务的是()。

A.提供被忽略或虐待的青少年的保护服务B.提供就学或生活补助,以帮助有困难家庭的青少年成长C.提供青少年发展中的生理、心理、性、情绪、行为、人际交往、法律常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知识辅导服务D.改善青少年学校生活环境,加强学校对不适应学业之学生的学业辅导、技艺训练、发展补充性课程及相应活动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行使。

A.权力机关B.人民政府C.司法机关D.公安机关5.()高层次信息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是()。

A.有典型.有事例.有经验B.有情况.有动态.有归纳C.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D.有情况.有加工.有观点6.()党的领导主要是()的领导。

A.思想B.政治C.组织D.政治.思想和组织7.()以下关于生态系统理论说法不准确的是()。

A.微观系统指个体直接面对面接触和交往而组成的系统B.外部系统指个体积极参与的两个或多个微观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C.宏观系统指影响个体的思想和行为的社会文化价值系统D.家庭属于微观系统8.()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残疾人的生活。

A.保障和改善B.保障和提高C.逐步提高9.()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坚持和完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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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住房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统一。

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通过增加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改革和完善住房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居住需要。

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构建与城市财力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与产业政策和人口政策相衔接,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相协调,符合本市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2007年实现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户籍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非户籍常住低收入人口的住房条件。

(二)基本原则。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立足公平、公正、公开,兼顾效率原则;政府统一规划、统筹保障原则;住房建设节能环保、循环发展原则;建设、分配、销售与管理并进原则;适时调整保障政策,分层次、立体化覆盖原则;保障制度体系化原则。

(三)制度安排。

建立健全面向不同层次低收入户籍居民家庭为主体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与上述制度配套的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管理、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保障性住房资金补助和金融支持等制度体系。

(四)组织保障。

要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建立高层次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机制,充实和加强住房保障日常工作机构,健全市国土房产、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地税、工商(物价)、公安等多部门协调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精心规划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空间布局,加大住房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各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切实把住房保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住房保障的对象、标准及实施方式(五)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并符合市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的户籍居民家庭。

结合本市实际,廉租住房保障坚持货币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实现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的目标。

以货币配租方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居民家庭,人均配租面积为15平方米,居民家庭最高配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实行全额补贴。

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

(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保障对象为家庭年收入在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相应的低收入线标准,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并符合市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的户籍居民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并按上年度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下浮,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租金调整结果。

(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家庭年收入在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相应的低收入线标准,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并符合市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的户籍居民家庭,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和改善非户籍常住低收入人口的住房保障。

稳定现行的低租金水平的市场出租屋价格,采取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入社区管理、物业管理、规范出租屋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出租屋的环境。

在外来劳务工集中的产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配套建设员工集体宿舍。

与我市社会保障体制相配套,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分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九)加强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所需专门人才的住房保障。

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大批人才,要制定专项政策,采取各种不同方式,解决好人才的居住条件。

对从国内外引进的初中级人才和行政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初级人员,可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安排适当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公寓或周转用房,并制定相应的租金标准。

(十)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式。

住房保障可以通过实物配置保障性住房和发放货币补贴等方式实施。

实物配置的保障性住房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用以租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根据住房状况和家庭收入发放相应数额的货币补助,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十一)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在我市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调动各类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有效改善我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十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完善运营机制;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对象,合理确定缴交基数和比例;积极促进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开展;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运作。

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十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筹措。

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包括:1.市、区财政部门拨付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资金;2.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费用后的余额;4.租售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5.财政借款;6.社会捐赠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7.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资金;8.经市政府批准可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各区政府、市属各有关部门应确保上述资金的及时拨付与到位。

(十四)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扩大保障性住房来源。

不断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促进保障性住房来源的多元化。

主要包括:1.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2.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及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4.在旧城旧区旧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5.利用符合规划调整原则的待建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6.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中相关企业集中配套建设公寓、宿舍;7.政府依法没收的可以用于居住的住房;8.政府向社会统一购租的住房。

通过上述方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

(十五)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

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6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50平方米,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40平方米。

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一律按“经济环保”原则进行一次装修,凡享受各类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家庭,在未取得全部产权的情况下不得对该住房进行二次装修和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十六)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

要把保障性住房规划纳入到年度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中。

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适度压缩经济适用住房比例,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比例;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加强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审查;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强度,压缩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标准,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装修标准;积极推动以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的住宅产业化促进工作。

(十七)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促进产业发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相协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合理安排园区内公寓、宿舍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相关配套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五、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与管理(十八)加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资格核对管理。

市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全市户籍无房家庭等住房保障对象普查工作,建立相关档案,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资格核对工作机制。

资格核对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与资产。

资格核对方式按照“以部门核查相关政务信息为主、以个案抽查为辅”的原则进行。

市住房保障机构需查询、核对的专门信息材料,市国土房产、建设、规划、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地税、工商(物价)、公安、发展改革、金融、人民银行、银监、证监和保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核查信息。

对现场核对的内容,市、区住房保障机构可视具体情形派遣专门工作人员,采取上门调查等必要方式进行核对。

(十九)保障性住房出租和销售程序。

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出租和销售,在市住房保障机构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符合前述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申报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申请材料经社区工作站查验核实,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后,移交市住房保障机构,由其组织协调各区政府和市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国土房产、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核对;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轮候册进行轮候,按照相关规定配置保障性住房。

(二十)严格规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

市、区住房保障机构每年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居民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凡不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居民家庭,由市、区住房保障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租或停发货币补贴。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签约的租赁期为2年,2年内不必进行资格复核;超过2年的,由市、区住房保障机构每年进行资格复核,凡不再符合相关规定的,市、区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收回住房或将租金提高到市场价格水平。

(二十一)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实行回购制度。

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新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售后5年内不得办理取得全部产权的手续,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购房人因各种原因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实现经济适用住房闭路循环模式。

经济适用住房售后超过5年的,购买家庭可申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全部产权,但该住房若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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