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试行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第三章法律依据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令(2012年4月1日施行)第五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
第四章定义第六条“三同时”: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职业健康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职责(一)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有关手续。
(三)负责落实与项目负责制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四)定期、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有权对现场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重大隐患,有权勒令停工整顿。
第八条项目筹建处职责(一)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协调和管理。
(二)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并督促进行整改。
第九条施工单位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负责对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台帐。
(三)在安排工程项目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
(四)负责在制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方案、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负责对施工现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结果要建立台帐。
(六)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新、改、扩建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安全和高效,特订立本《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包含项目计划、设计、施工、监管等方面。
全部工程项目参照本制度执行,并与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协作。
二、定义和范围1.新建工程:指企业兴建新的生产设施、办公场合等工程项目。
2.改建工程:指对现有工程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扩建等工程项目。
3.扩建工程:指对现有工程设施进行部分加添扩大的工程项目。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含全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在项目的各个阶段都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三同时”原则1.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原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同步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2.设计文件与施工图纸同时供应原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同时供应给施工单位,以便施工单位能够准确理解设计意图并进行施工准备。
3.施工与验收同时进行原则:施工单位应当依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管理流程1.新、改、扩建工程的申请:相关部门需要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提交新、改、扩建工程的申请,包含工程名称、规模、预算等相关信息。
申请需要经过企业管理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2.工程项目立项:企业管理负责人依据申请信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并进行立项。
立项需要包含项目计划、设计方案、预算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设计与施工资源协调:企业管理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设计与施工资源的协调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及时供应给施工单位,并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
4.施工监管:企业管理负责人委托特地部门进行施工监管工作,包含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防止通常由于工程实施时的“挖、掘、打、拆、抢”等现状造成安全隐患,并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准》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许可、审批、施工单位和建设者。
三、定义和术语新建工程:指未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改建工程:对已建工程重新设置机构,改变原有结构、用途和面积的工程项目;扩建工程:扩大原有工程用途面积,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或层数的工程项目;“三同时”:指施工前,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协调设计、施工、质量等“三同时”问题,即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同时满足的要求。
四、安全管理要求(一)开工前筹备1、施工企业应当进行技术交底,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了解操作要求和安全生产标准;2、制定场站规划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规程,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统一交底教育,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使用、管理要求;3、制定现场用电、用气、用水及照明等计划,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障生产安全;4、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固定办公室、临时盥洗间、卫生间、生活区、物资堆放区等,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得到充分保障;5、组织储备安全防护设施及救援器材,原则上每个作业岗位都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以保障现场安全。
(二)安全施工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要求进行;2、各施工方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工程操作,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协作能力好的人员才能进入高风险现场作业;4、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验;(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等,提示施工区域;2、实行安全上岗制度,具体实施范围企业内部制定,落实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确保人人以安全文明的态度工作;3、组织施工完成后仪器设备和材料设备停止使用、清除现场临时设施和搭建设施,进行安全交接,方可结束施工。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为加强本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职业危害防治专篇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标准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措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3.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4.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提出对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申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正式投入运行生产。
6.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派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了解安全设施投入的有效性,先进性、正确性、可靠性。
可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使之顺利通过验收,确保投入生产后的运行安全。
云博创意设计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
新改扩建“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定义1.“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项目组是指:组织实施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革新改造项目负责的小组或部门。
三、职责1.项目组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环保设施等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组织施工、竣工验收.2.安委会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与考核。
四、工作程序1.“三同时”设计①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
②项目组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环保等具有资质的专业评审机构.◆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③安全、环保等专业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职防和环境预评价,并形成安全专篇。
④设计通过“三同时"评审后,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⑤安全、职防和环境预评价报告报公司安委会备案。
2.“三同时"的施工①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
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环保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④公司安委会安全专干对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⑤若发生变更,按《变更管理制度》执行。
3.“三同时"的验收①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先期进行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 引言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需要建立和执行一套严格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介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包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内容和执行要求等。
2. 制度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及时供应、正确安装和有效使用,以保障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4. 制度内容4.1 安全设施的定义安全设施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为预防事故和保障施工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各种设备、工具和保护措施。
4.2 “三同时”的要求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供应、安装和使用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确保及时、正确、有效。
4.2.1 供应同时•施工单位应提前规划安全设施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采购和调配。
•供应计划应与施工进度保持一致,确保安全设施的供应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并提前预留合理的调整空间。
4.2.2 安装同时•安全设施的安装应在相应施工阶段的同一时间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安全设施的安装及时完成。
•安装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设施安装的牢固可靠、合理有效。
4.2.3 使用同时•安全设施的使用应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始终保持有效状态。
•相关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并按照要求正确操作,防止设施的误用或损坏。
4.3 安全设施的分类和要求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需求,安全设施可分为以下几类:4.3.1 人身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3.2 环境安全设施包括围栏、警示标志、安全网等,用于划定施工边界和危险区域,以及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随着我国城市和农村的不断进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如何确保这些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已经成为一个紧要的问题。
而在实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的过程中,建立“三同时”制度,是特别有效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基于此,认真介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一、“三同时”制度的定义“三同时”制度是指,施工方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需保证三个方面的规范化:一是质量工程,二是安全生产,三是环境保护。
这三个工作需要同时进行,这就是“三同时”的含义。
二、“三同时”制度的意义1、保障工程质量。
施工方必需在保证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重视工程质量的规范与掌控,杜绝发生质量问题。
2、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需重视安全,防止各种工伤、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护环境。
施工方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需保证施工过程不会对四周环境造成污染,不会破坏生态环境,以便维护城市和农村环境的乾净和美观。
三、“三同时”制度的内容1、质量工程方面:要求施工方依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把工程质量作为首要保障,从选材、施工、验收、维护等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
2、安全生产方面:要求施工方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依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责任,进行培训和安全检查,确保工人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工作。
3、环境保护方面:要求施工方采纳环保材料和设备,进行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保护四周的环境质量。
四、“三同时”制度的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
施工方必需成立安全质量小组,负责组织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计划和落实。
2、加强技术管理。
施工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技术培训,开展技术交流,使得施工工作得到更好的实施。
3、加强监督检查。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投产和生产运营过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是重要的管理措施。
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规范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保证项目建设、投产和生产运营过程安全,促进项目的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
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该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三、定义1. 新、改、扩建项目:指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建设项目。
2. 安全设施:指与项目建设、投产和生产运营相关的各种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防爆设施、防汛设施、消防设施等。
3. “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应与项目的建设、投产和生产运营同时进行。
四、“三同时”管理要求1. 前期研究和设计阶段(1)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在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设计阶段进行规划和设计。
详细的安全设施建设方案和时间表应制定,并纳入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文件中。
(2)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方案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和风险等级,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具备必要的保护功能。
(3)在项目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需征集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要求。
2. 施工阶段(1)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应与项目的施工同时进行。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设施建设的方案和时间表,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能够按时建设完成。
(2)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安全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安全设施的功能和性能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设施建设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方法。
3. 投产和运营阶段(1)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在项目投产前完成建设,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和备案。
安全设施建设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产。
(2)项目投产后,项目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及时进行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模版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模版一、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模版为了保障新、改、扩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本制度将明确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要求和管理要点,以确保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和资产安全。
适用于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
2. 安全设施建设要求2.1 施工前(1)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项目安全计划,明确安全设施的建设要求和时间节点。
(2)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场地的安全状况达到要求。
(3)必须对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安全设施进行清单,并进行验收和标记。
2.2 施工中(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围挡、标志牌、安全告示、安全通道等。
(2)安全设施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建设,并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进行调整和完善。
(3)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同时监督和指导施工作业。
2.3 施工后(1)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修复和补充不合格的设施。
(2)安全设施的拆除必须等到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3. 安全设施管理要点3.1 建立安全设施专门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3.2 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 安全设施的管理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4 安全设施必须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5 安全设施的更新换代必须及时进行,以适应工程进度和施工要求的变化。
3.6 安全设施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纪录和档案,包括设施建设、维护和拆除的记录等。
4. 安全设施管理的风险预防和处理措施4.1 在施工前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新、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开工前和施工期间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二、定义1. 新、改、扩建项目:包括新建的建筑工程、改建的建筑工程和扩建的建筑工程。
2. 安全设施“三同时”:指新、改、扩建项目开工前和施工期间,施工现场暂时性设置的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使用期内有效维护、保养和更新的原则。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 设计阶段(1)项目设计单位应制定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施工条件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和工作要点。
(2)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合理设置安全设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
(3)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安全设施设置要求进行评审,并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前准备阶段(1)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的采购、布置和调配,并确保施工前安全设施的齐备。
(2)施工单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设施使用和管理方案,并将其纳入施工组织方案。
3. 施工阶段(1)项目建设单位应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使用和管理方案,确保安全设施的及时设置、使用和维护。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巡查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四、责任与义务1. 项目建设单位(1)负责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和工作要点。
(2)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采购、布置和调配,确保施工前安全设施的齐备。
(3)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4)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责任者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
4 程序4.1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设立安全审查(1)建设项目选址时,公司应当自行或委托有能力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评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设立进行选址安全条件论证。
(2)公司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项目建议书核准或备案)后,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及时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预评价。
(3)建设项目设立前,公司应当向安监局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①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④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材料;⑤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公司在取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4.3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1)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2)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通过后,向安监局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③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⑤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⑥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对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三同时”,即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以保障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设计同时:项目规划和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设施的需求,确保对各项安全要求的满足,包括防火、防爆、防雷、防盗、疏散通道等设施的规划和设计。
2. 施工同时:安全设施的施工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设施能够及时落实,如设置消防设施、安装监控设备等。
3. 验收同时:安全设施的验收应与主体工程验收同时进行,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善和合格,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通过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项目的安全性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新改扩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完善工程管理体系,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新改扩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的管理,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阶段。
三、概念定义1. 新建工程:指在原有基础设施外另建一定规模的新设施。
2. 改建工程:指在原有基础设施基础上对原设施进行程度的改变。
3. 扩建工程:指在原有基础设施基础上增加新部分的工程。
四、三同时管理制度实施步骤1. 施工前(1)明确项目范围和目标,确定项目计划及时间节点。
(2)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3)确定项目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4)制定项目施工安全计划,保证施工安全。
(5)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分工协作。
(6)确定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计划。
2. 施工中(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3)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进度。
(5)严格控制项目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6)提前准备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确保验收顺利进行。
3. 竣工阶段(1)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规范。
(2)整理项目资料,做好档案管理。
(3)撤除施工现场设施,清理施工现场。
(4)向相关部门报备工程竣工,办理相关手续。
(5)开展工程的经验总结和反馈,为以后工程提供参考。
五、制度执行1. 制度执行由项目经理负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2. 领导层要给予制度执行全力支持,确保制度执行得以顺利进行。
3. 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目标。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制定并定期修订,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方可执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便是本公司新改扩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有效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3 依据“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
4 术语和定义4.1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危化品建设项目。
4.2 “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保护、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4.3 “三查四定”指查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质量隐患;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5 职责5.1 安环部(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中的“三同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
(2)对建设项目过程中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5.2 办公室(1)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中的“三同时”制度,根据报批的管理权限,对项目建设中的“三同时”提请各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水土保持、消防、防雷、防震进行评价及验收。
(2)对项目建设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水土保持、消防、防雷、防震的设计进行审核。
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造、扩建工程是各行各业普遍存在的项目类型,其管理的难度常常令人头疼。
为了保证项目的高效完成,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引入“三同时”管理制度不可或缺。
该制度要求在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须同时进行。
下文将详细介绍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以及具体操作。
首先,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中,设计完成后才能开始施工,而施工完成后才能进行验收。
这样的线性管理方式会导致项目周期长,造成资源浪费和项目延迟。
而引入“三同时”管理制度则可以使三个环节有机衔接,减少项目周期,提高工程效率。
其次,实施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确保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协调统一。
在项目开展前,应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确保各环节能够高度契合,实现真正的“三同时”。
其次,加强项目计划和进度控制,确保各环节的工作同步进行。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并对工作进展进行及时的跟踪和调整,确保各环节的工作同步进行。
最后,加强沟通与协作,做好设计、施工和验收之间的衔接工作。
在项目开展中,各环节之间需要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具体操作上,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设计阶段,设计人员需要与施工人员和验收人员充分沟通,明确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其次,在施工阶段,施工人员要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与设计人员和验收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最后,在验收阶段,验收人员要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同时与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沟通,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性,保障员工和资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园区安全管理制度,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施工、监管和验收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指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必需安装的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等,以及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的其他设施。
第四条园区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五条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应当编制认真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园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讲,确保全部人员理解并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第六条企业应依据项目规模和特点,进行安全设施的设计和选型工作。
设计和选型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园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通过园区管理部门审核。
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工。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施工人员、设备和技术,并严格依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八条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设施的质量。
第九条施工人员必需依照施工方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严禁违章作业和使用不合格的料子、设备。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施工方案或安全规定的情况,施工单位应立刻停工并向企业及园区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与安全,并保证施工料子、设备的堆放有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安全设施验收第十三条企业在安全设施安装结束后,应进行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园区安全管理部门共同构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de)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de)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de)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第四条本制度所称(de)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de)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de)总称.第五条公司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de)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规定(de)职责范围内承担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de)监督管理.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de)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de)监督管理.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de)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de)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一条项目开发部是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工作(de)归口管理部门,对其工作全部负责.第二条项目开发部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de)归口管理部门,对其工作全部负责.第三条公司项目部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de)归口管理部门,对其工作全部负责.第四条公司项目部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工作(de)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将备案材料报送华北电监局.第五条项目开发部和项目部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de)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工作,否则,造成公司建设项目工作被动(de)一切后果,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全责.根据影响程度,公司给予经济处罚和警告或记过处分.第二章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第一条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公司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第二条对本办法第八条规定(de)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内在(de)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de)影响;(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de)相互影响;(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de)影响;(四)其他需要论证(de)内容.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de)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de)规定.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一条公司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de)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de)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de)工艺、技术和可靠(de)设备、设施.本办法第八条规定(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de)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de)设计文件负责.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设计依据;(二)建设项目概述;(三)建设项目涉及(de)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四)建筑及场地布置;(五)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de)防范措施;(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八)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de)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de)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de)问题与建议;(十三)可能出现(de)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de)其他事项.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de)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de)文件;(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de),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de);(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de)设计单位进行设计(de);(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de)安全评价机构编制(de);(四)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de)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de)规定进行设计(de);(五)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de)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de);(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de)其他条件(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de),公司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第五条已经批准(de)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de),公司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de),不得开工建设:(一)建设项目(de)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de);(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de);(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de).第四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第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de)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de)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de)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de)工程质量负责.第二条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de),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de)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de),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de),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de),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施(de)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公司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de)问题及时整改.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de),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de)行业除外.第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de)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de)规定.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de)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二)施工单位(de)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de)整改确认材料;(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de),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第八条建设项目(de)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de),竣工验收不合格,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de)施工单位施工(de);(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de);(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de)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de);(四)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de)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de);(五)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de);(六)发现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de);(七)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e);(八)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de);(九)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de)其他条件(d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de),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验收部门再次申请验收.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档案管理(de)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第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de),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de)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第一条需要向华北电监局进行安全备案(de)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de)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二)各类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含自备电厂);(三)批准投资概算在3000万元(含)以上(de)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条各类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含自备电厂)安全备案(de)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二)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情况;(三)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四)项目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组建情况,施工单位项目安全主管人员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de)资质证书;(五)项目核准文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安全部分)或安全协议;(六)项目施工组织方案;(七)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八)项目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九)项目安全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十)项目工程主要危险因素分析;(十一)其他有关情况.第三条220千伏电压等级(de)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和批准投资概算在3000万元(含)以上(de)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备案(de)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项目核准文件,施工许可证;(三)项目计划工期;(四)其它有关情况.第四条各类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含自备电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报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de)输、变电建设工程及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备案表,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安全备案.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发生变更,工程项目主体情况发生变化,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或承包方式发生变动,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等,安全备案(de)报送单位应当在变更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华北电监局报告,及时变更或补充原安全备案内容.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进行检查.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