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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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管理工作制度
1.0目的
为落实公司目标管理,使公司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定位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3.0内容
3.1 各部门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月、周工作计划采用统一
格式编制,每月的工作计划必须于当月的5日17:00前交人事部,每周五17:00前必须提交下周工作计划到人事部。
3.2 各总监、经理、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门计划
进行整合,列出工作计划。
3.3 人事部于每月6日17:00前将各部门工作计划汇总交总经理,于每周六17:00前将周工作
计划汇总交总经理。
3.4 月、周工作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应达成的
重点目标等。
3.5 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周、上月的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正在进行的工作要
说明工作进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计划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3.6 工作计划的跟进与实施
3.6.1 各部门应逐级下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3.6.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与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3.6.3 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实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人事部,并说明原
因。
3.6.4 人事部于每周六、每月底举行工作总结会。会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6.
4.1 通报上周、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
3.6.
4.2 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
3.6.
4.3 公司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0 工作计划管理
4.1 各部门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处罚款100元/次。
4.2 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总经理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每遗漏
一项罚款200元。
4.3 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的,给予表扬,未完成的工作按200元/项处罚。
4.4 对于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门或人未配合或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
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协助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分不清责任的,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4.5 为更好地掌握工作计划的实行,各部门总结、计划必须书面报送人事部。
4.6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具体格式见附件
6.0 附则
6.1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行。
6.2 本制度的指定、修改、监督由人事部负责。
制定:审核;批准:
周工作计划格式
周工作总结格式
公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局长统筹车辆管理,副局长为车辆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做好监管,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并由财务按月核对行车公里数及油耗,据实核销。
驾驶员车辆加油使用油卡,由财务人员负责油耗的监督和管理。
三、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职工(含驾驶员)私人用车不准派车,职工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领导同意。
四、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公车私驾。因事外出,应向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五、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或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的,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六、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特区武术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车辆派遣单
车辆派遣单
车号: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单位负责人签字:派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