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参考答案及详解
201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201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201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欺骗他人财物D. 捡到他人遗失物未归还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 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B. 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C. 要求解除合同D. 所有上述措施3. 张某在公共场合故意侮辱他人,造成他人名誉受损。
张某的行为构成:A. 侮辱罪B. 诽谤罪C. 侵犯名誉权D. 不构成犯罪...(此处省略47题,每题结构类似)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共4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2. 以下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A.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B. 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D. 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公平原则...(此处省略18题,每题结构类似)三、案例分析题(共5题,每题5分,共25分)1. 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支付房款。
合同签订后,王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
请问王某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 张某驾驶车辆时不慎撞伤行人李某,李某因此住院治疗。
张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需要,应承担哪些责任?...(此处省略3题,每题结构类似)四、论述题(共1题,每题10分)1. 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
本试题旨在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0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参考答案及详解
2010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参考答案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完美解析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1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B卷卷二答案与解析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卷二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具有法律解释权力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现有的立法解释也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
2.答案:A解析:因甲尚未着手实犯罪,所以应属于犯罪预备。
3.答案:C解析:人身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受保护的,都是合法的,尤其是对人身进行暴力犯罪,可以采取特殊正当防卫,本题就属这种情况。
保护非法权益不是正当防卫。
本题如果仅仅是抢夺毒品,而没有危及人身安全就不能算正当防卫。
4.答案:D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李鑫虽然只有15岁,但是对强奸刘某女儿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达教唆李鑫去偷邮票,构成共同犯罪。
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对于王达,“应当”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
5. 答案:A解析:张某利用刘某对刘甲安危的忧虑,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将刘甲绑架,构成绑架罪;后来又出于出卖的目的将刘甲卖掉,构成拐卖儿童罪。
属于另起犯意,而非牵连犯,应数罪并罚。
尽管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也包括绑架行为,但由于张某一开始并不是以出卖的目的,所以不能以拐卖儿童罪一罪论处。
6. 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与自首不同的是坦白,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是自首,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是坦白。
因此,A项中甲的行为不是自首。
此外,特殊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交代的罪行是否是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是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同种罪行的只能是坦白。
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解析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4、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完美解析
1、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3、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4、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答案分析刑法从2002年以来,司法资格考试中的刑法题目一直以难度大、前沿性强、理论色彩浓而著称,经过了刑法理论的不断完善和数年考试,刑法理论中的变化已经逐渐为考生接受,2010年试题难度总体较2009年稍有提升。
1. 分值、知识点分布特点。
2010年刑法部分单选题目20分,多选30分,不定选9分,案例22分,共81分。
占全部分数的13.5%,与近几年考试基本持平。
刑法学科考察集中在卷二,主要包括:刑法概述部分1分,犯罪论部分27分,刑罚论部分12分,刑法各论39分。
分则考点涉及七章的内容,具体为:危害公共安全罪:2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6分;侵犯财产罪:7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分;贪污贿赂罪:3分。
与2009年试题相比,刑法总则所占分值与分则相比明显上升,甚至超过了分则。
卷四的案例题分值中大约11分是侵犯财产罪中的内容,7分是事实认识错误的内容,4分是刑罚论中的内容。
总则考点知识点的分布均匀,对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即认识错误考查相对较多。
分则考点分布在分则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
2.试题总体特点2010年刑法考题的难度与2009年的考题基本持平,较2009年难度稍有增加。
2010年刑法试题知识点分布更加平均,并且考点紧扣万国讲义,充分体现了大纲要求掌握的知识点的广度。
从考试的角度来看,今年刑法试题比较好地实现了考试所要求的信度和效度。
要实现考试的信度,就要求这个学科的重点知识必须重点的考察。
今年刑法考察的重点是目前中国刑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
如果要实现考试的效度,就要求考试的难易分布比较均衡,能够拉开档次,在该难的地方难,该简单的地方简单,这样才能完成选拔人才的任务。
2010年试题基本上实现简单、中等和较难试题7:2:1的比值。
另外2010年题目中减少了以往在ABCD四个选项中设计四个案例的考法,这种考法实际上增加了考生做题的数量,也增加了难度。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
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5.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6.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试题
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D.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按运输假币罪从重处罚
14.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司法考试卷二考试指南模拟题及答案解析(1)
2010年司法考试卷二考试指南模拟题及答案解析(1) 一、单选题 1.赵小刚将张小同绑架,然后胁迫张小同给其父亲张大同打电话,张小同打电话给其父,谎称自己借人钱要还,让父亲给自己十万元,张大同便把钱打给了张小同,张小同然后给了赵小刚。
赵小刚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既遂B.敲诈勒索罪既遂C.绑架罪既遂D.绑架罪未遂 2.孙某(男,15周岁)与李某(女,12周岁)谈恋爱。
在恋爱期间两人发生了性行为,双方家长得知后杜绝了两人来往。
对孙某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A.构成强奸罪,属于奸淫幼女 B.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双方是自愿的 C.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孙某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 D.构成强奸罪,但不需刑罚处罚 3.下列情形中,哪种行为不成立侵占罪? A.胡某在歌厅捡到一个钱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五万元,遂据为己有。
后失主找到胡某要求返还,胡某不还 B.出租车乘客甲下车后遗忘钱包,三九考资后上来的乘客乙看到后悄悄拿走并下车 C.王某在出差前将电脑放在邻居钱某家,钱某擅自将电脑变卖,私吞钱款。
王某回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 D.吴某将金丝鸟借给李某玩赏,李某到手后竟将鸟给吃了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先强奸妇女,妇女未失去知觉,利用妇女不能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财物的,构成强奸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B.乙先强奸妇女,妇女失去知觉,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强奸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C.丙先以杀人故意杀死妇女,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丁先强奸妇女,同时导致妇女死亡,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强奸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5.百川科技公司是私营企业,出纳员江某在银行为本公司办理贷款时,趁人不备,将同在该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陶氏公司有关印章盖在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空白转账支票上。
随后,江某将该支票填写50万元的转账金额,指使他人用该支票将陶氏公司账户上的50万元转到事先开立的账户上,并从该账户上取走现金40万元。
2010卷二答案解析
2010卷二答案解析【篇一: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lass=txt>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司法部答案】d 【答案】d【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司法部答案】a 【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1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解析提供:万国学校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司法部答案】D【万国答案】 D【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司法部答案】A【万国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2、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2】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2】20.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21.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
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2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2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
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
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书证D.物证24.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25.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河南律师在线2010-09-17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5.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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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参考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题,每题分,共分。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选项正确,选项错误。
本题应选。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乙不构成脱逃罪
【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
【解析】根据《刑法》第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
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因此选项错误。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
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选项错误。
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选项正确,当选。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
因此甲、乙二人不成立共犯关系,选项错误。
本题应选。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
【解析】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选项中,甲开枪射击乙,乙躲闪而击中乙身后的丙。
虽然甲不存在杀害或者伤害丙的故意,但如果没有甲开枪的行为,则不会出现丙被射中的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选项错误,不当选。
作为原因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即指某种行为存在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这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条件。
选项中,甲追赶小偷乙,甲的行为具备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