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公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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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xxx、xxx挪用公款案剖析材料

xxx、xxx挪用公款案剖析材料

一、基本情况

xxxx至xxxx年期间,xxxxxx局代为管理的xxxxxx发生了两名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经查,xxxxxx技术人员兼xxxxxx公司主管xxx、出纳xxx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xxx挪用公款15万元,出纳xxx先后分三次共挪用公款75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xxx、xxx分别主动归还了公款15万元和75万元。

20XX年2月23(:关于挪用公款情况报告)日,xxx人民法院分别判决xxx、xxx犯挪用公款罪,因xxx具有自首情节,免予刑事处罚,因xxx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XX年5月4日,为了严肃党纪、政纪,xxx纪委给予xxx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xxxxxx解除了与xxx 的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关系。

二、暴露问题

案发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专题研究会议,就队伍建设、资金安全、制度建设及重点岗位监督等方面进行认真剖析,通过分析,一致认为,xxx局在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督、财务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世界观的堕落,背离了共产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

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思想作祟是造成上述挪用公款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下,市场经济交换关系向非经济领域渗透、辐射,商品货币也使那些非劳动产品,如权力、地位、人格、名誉等极易挂上商品交换的色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蜕变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使货币从手段变为目的,由客体变为主体,成为操纵一切、凌驾一切的至高力量。

xxx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背离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在共产主义事业和利己主义观念中,选择了后者,忘却了党员应有的公仆意识、廉洁奉公意识,缺乏对党和国家及人民的责任感。从而导致其忠诚法律意识的淡漠和消亡,不惜以身试法。

xxx作为持有会计证的出纳人员,本应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但在单位利益与个人感情发生冲突时,选择了后者,职业道德缺失,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法律观念淡薄。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xxx、xxx

二人法律观念淡薄,xxx、xxx二人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出色,认为今天借点公款用,明天再还上就没事了,因而不惜将大额公款借予他人使用,正是xxx、xxx二人无视法律的存在,从而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缺乏有效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我国会计法规定,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该公司的会计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财务人员的职责不清,财务管理混乱,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从而为xxx、xxx二人职务犯罪创造了条件,

提供了机会。

(四)缺乏严格的审计检查。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xxxxx

不进行日常财务检查和年度审计检查活动,监督管理不到位,从而使xxx、xxx二人长时间挪用公款没被发现。

(五)法制教育力度不够。过于重视对工作业绩的考核,忽视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导致xxx、xxx二

人平时对违法违纪现象不以为然,致使思想涣散,法纪淡漠,最终导致了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为堵塞漏洞,杜绝类似违法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我局对现有的各项监管措施、制度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加大了对从事人、财、物管理人员的各项监督措施,加大了廉政

防范、财务资产和重点岗位的监管力度;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整顿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出台完善廉政风险防范预警等一系列内部监管制度。

(一)建立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案件发生后,局党委结合我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先后制定出台了《xxxxxxx 局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方案》、《xxxxx局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办法》、《xxxxx局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一览表》、《廉政风险警示“红、黄、蓝”牌操作图》和《xxxxx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等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文件,在议事规则上,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在全局初步建立起了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监督防范机制。

局计划财务科按照财经纪律的规定,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制定出台了《xxxxxx局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xxxxx局经费报销制度》、《计划财务科岗位职责》等内部财经监管制度,在全局建立起了经办人先申请报批、科室长验收、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的四级经费报销制度,着力加强对资金流向的动态监管。

局党委、纪委结合我局职能目标、重点目标、中心工作实际,强化了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风险管理以及项目化管理手段引入廉政建设中,建立了“识别风险先行、防范

意识先行、防范措施先行”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对局各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尽早发现下属单位在资金使用、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管、报废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xxxxx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试行)》要求,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局党委及局行政决策、

部署的情况,党建目标、经济目标及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工作纪律、按劳动纪律的情况,遵守《廉政准则》、“八条禁令”、“公务员八个不准”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纳入局党委、纪委的监督检查范围,采取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方式进行,以制度的形式将局纪委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固定下来。

(二)强化对重点岗位的教育、监管力度。案发后,局党委、纪委进一步强化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了重点岗位的监管,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监管力度,将重点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来落实,着力强化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监管、考核的方式。从制度上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制定出台财务人员的内部监管、交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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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报告 《范文一》 在这次财务大检查中,我们根据有关部门的部署,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财务的副经理任组长,以公司财务部为主,对本公司和下属分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和问题,现报告如下: 1.去年年初,因流动资金极度紧张,经有关部门同意,将局里给的外汇额度万美元由省外调剂中心调出,所得人民币万元列作流动资金; 2.以前年度曾卖出过一部分调剂外汇,买卖过程中取得的利息收人万元,挂账应付款,上年未从应付款账户直接调至专用基金账户,列作生产发展基金; 3.有一部分销货款计万元挂账应付款结转下年度,未体现在当年的销售实现; 4.全年支付劳务费现金万元,支出方向是用于装卸货物万元,业务员交际经费万元,其他零星支出元; 5.午餐补助,每人每天元,金额列支企业管理费。按规定每人每天只能列支元,全年超列金额元。 以上1一5项金额合计万元。 特此报告。 商贸公司 年月日 附:

财务检查自查报告,是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财产物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有关政策、完成计划诸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后,向主管部门写出的书面材料。它是执行财务纪律的一种方式。 财务检查 自查报告通常有以下几部分内容构成: ①标题。一般包括介词(如关于)、事由和文种三要素。 ②主送机关。即受文单位名称。 ③正文。正文部分通常有引文和主文两部分。引文部分一般是简要说明财务检查自查组织、领导情况和检查自查的工作态度及方式方法等,并引人主文。主文部分主要说明检查自查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情况。 ④落款。即在报告末尾应写明报告单位的全称和写作日期,并应加盖公章。 ***镇政府: 根据****文件精神,从5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

挪用公款悔过书范文3篇.docx

挪用公款悔过书范文(1)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对不起,我犯了一个这么严重的错误,我违反了纪律,很抱歉,我知道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我对于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现在,我慎重的向您递交检讨书。 回顾我的错误,我擅自将公司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笔记本购买,严重地危害了公司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这样的行为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同事,对不起每一个器重过我关心过我的人。 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 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检讨书 )钱全额退还给单位。 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您与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 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 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挪用公款悔过书范文(2) 尊敬的联社领导: 提起笔,我的手还在不停的颤抖,眼泪却止不住地流出,今天,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自己私自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晃21年过去了,21年来,自己每天都在和现金打交道,也从没有过如此念想,都是做到帐目清楚,没想到如今自己做出了这样的糊涂和荒唐事来。自20XX年参加工作来到xx信用社,先后在信用社任信贷员、xx员、大库管理员,在单位还光荣入了党,多次被xx市联社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但是,在荣誉面前,我满足于已取得的一点点成绩,不断没有继续努力,反倒丢失了自我,忘记了根本,思想开始严重滑坡。 4月x日那天上午刚上班不久,就接到家中保姆电话,孩子肺炎现

一起挪用公款案例

一起挪用公款案例 雷长远[案情] 公诉机关秭归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向邦虎,男,1966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秭归县人,大专文化,原系秭归县归州镇(香溪镇)贯垭小学政教主任(兼任学校会计、出纳),住秭归县周坪乡周坪村3组。因涉嫌贪污于2004年5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林兆甲。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底至1999年4月,被告人向邦虎在任秭归县归州镇(香溪镇)贯垭小学政教主任,代管学校财务期间,经手收取在校学生学杂费、校服款等共计44130.50元,开支20541.58元,下余23588.92元被被告人向邦虎用于玩啤酒机(赌博)和一部分日常开支。1999年4月,被告人向邦虎因无力归还公款而自动离职出走,直到今年5月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并随案移送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等证据。 被告人向邦虎辩解自己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但具体数额不清楚,应以相关账目和记载为准,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辩护人林兆甲的辩护意见是,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向邦虎挪用公款23588.92元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收取各种费用44130.50元的证据不足,被告人经手的收入这一客观事实,应该由会计凭证、账薄等直接证据来证实,而公诉机关没有向法庭提供,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经手的收入是44130.50元;2、同样理由起诉

书认定被告人开支20541.58元的证据不足;3、由于无法认定被告人的收入和支出的数额,也就无法认定被告人挪用公款的数额,同时,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将下余的公款用于玩啤酒机(赌博)的事实只有被告人的口供,没有其它证据印证,应不予认定。二、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犯挪用公款罪的事实是推定的,属主观定罪。由于公诉机关没有直接证据(即相关收入和支出凭证)证实被告人挪用公款的事实,仅凭相关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来证实,证人证言具有相当大的主观性。三、村和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清理人员不具有专业知识,清理程序不合法。综上述,根据我国刑法客观性定罪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应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邦虎属在编正式教师,1998年9月从秭归县归州镇盐关小学调入该镇贯垭小学任该校政教主任,并代管学校财务,经手收取在校学生学杂费、校服款等费用,并负责学校一切费用的开支。1998年9月至1999年4月,被告人向邦虎收取了部分学生学杂费及校服款,除开支部分外,将其余的公款用于个人使用(被告人自己供述用于玩啤酒机和日常使用)。1999年4月7日,被告人向邦虎在得知学校要退学生交纳的校服款,而自己将公款挪用无力归还的情况下,自动离职出走。学校发现被告人向邦虎离职出走一直未归后,于1999年5月19日向香溪镇政府、教育组、派出所和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写出书面的《贯垭小学关于追索向邦虎携带公款出走的报告》。1999年7月1日,学校老师余麒麟、李有金和村干部屈克助、屈家明对被告人向邦虎经手的财务进行了清理,通过被告人向邦虎记载在备课本上的收入、支出记录,结合被告人向邦虎经手保管的所有单据进行清理计算,得出了被告人向邦虎收取学生学杂费、校服款、资料费等共计44130.50元,开支16312.25元,结余27818.25元被被告人向邦虎予以挪用的结论。清理结束后,屈家明在笔记本上作了记载,但参与清理的人员没有在屈定明的记录上签名。2004年5月,被告人向邦虎在福建被抓获归案。侦查阶段,被告人向邦虎通过查看屈家明所记载的清理情况,认为清理情况记载应该是客观公正的,清理人员不存在有意害他,但支出还有1998年的超支346.60元、作业本1730.60元、辅导作业2131.12元、办公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九节“挪用资金罪”的量刑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 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 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二、挪用资金罪的概念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1],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纪委如何有效的进行查帐

纪委如何有效的进行查帐 查帐的方法多种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查帐方法做不同的分类。这里首先介绍5种常用的财务检查式的基本方法。 1、顺查法:是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序逐一进行检查。首先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核对检查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最后以帐簿来核对会计报表。检查程序为凭证→帐簿→报表。一般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帐实不符的单位,可以通过此种方法,将问题一点点查出来。但是,采用顺查法必须对每张凭证、每本帐簿都逐一审查,费时费力,难以抓住重点。只能适用于业务量少的小型企事业和行政单位。 2、逆查法。是指按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检查的一种方法。它是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对可疑帐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日记帐,并有目的地审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结果。这种方法简捷省力,易于尽快发现问题,适用于已掌握一定问题线索的或业务量大的单位的查账,对查账人员的个人经验要求更高。 3、详查法。是指查帐人员对查帐期间的全部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查。详查法既要对凭证、帐簿、报表审查,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等)并加以分析,所以审查的内容全面,结论和评价准确、科学,但工作业务量大,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或者是为了揭露重大问

题而进行的专案审查。 4、抽查法。是指查帐人员在查帐期间从全部凭证、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审查并据以推断全体情况的一种审查方法。由于查帐人员在查帐之前,对被审查单位会计的薄弱环节并不了解,因此,抽查时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审查的结论和评价准确性较差,但随着查帐人员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判断能力的提高,查帐人员可以事先进行周密地准备,有的放矢地进行抽查。抽查法的长处是比较节省时间和人力。 5、核对法。是指通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会计记录间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定其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准确的一种方法。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的核对、凭证与帐簿的核对、总帐与明细分类帐的核对、总帐与会计报表间的核对。 另外,还有鉴定法、审阅法、分析法、查询法、比较法、盘存法及计算机审查法等。这些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需要配合使用,并不断创新。针对经济案件中不断更新的作案手段,必须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对策,总结和推广新的方法。 重点账户(科目)检查法 为完成案件任务需要的查账一般都有具体的目标,查账之前就要进行周密的研究和计划,根据需要选择查账的方向,可以锁定几个重点账户为突破点,同时要做好记录,提取固定证据,防止产生销毁、涂改、补充相关帐据的问题。

关于挪用公款检讨书的范文

关于挪用公款检讨书的范文 提起笔,我的手还在不停的颤抖,眼泪却止不住地流出,今天,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自己私自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晃21年过去了,21年来,自己每天都在和现金打交道,也从没有过如此念想,都是做到帐目清楚,没想到如今自己做出了这样的糊涂和荒唐事来。自20XX年参加工作来到xx信用社,先后在信用社任信贷员、xx员、大库管理员,在单位还光荣入了党,多次被xx市联社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但是,在荣誉面前,我满足于已取得的一点点成绩,不断没有继续努力,反倒丢失了自我,忘记了根本,思想开始严重滑坡。 4月x日那天上午刚上班不久,就接到家中保姆电话,孩子肺炎现在越来越厉害了,要我迅速赶回家将孩子送医院。听到电话,我一时慌了神,从手边柜子中随便抽了一扎现金,来不及多想,给同事打了声招呼就往家赶…… 昨天(5月29日),联社领导在检查工作时查出帐上有4500元现金不对帐,这时,我才想到自己因小失大,问题严重了。因为自己抽出那一扎钱时根本看都没看,后来自己一直想到归还但又没填上。尽管昨天主动承认了错误,但我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有损一位共产党

员的形象挪用公款检讨书4篇挪用公款检讨书4篇。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帮助,更对不起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对不起每一个我关心过我的人。(上学迟到检讨书) 通过反思,深刻剖析,使我找到了之所以犯错的根本原因。 一、财经纪律淡薄。管好财,理好财,是每一个农村信用社职工尤其是大库管理员要严格遵守的一项财经纪律,而我作为一名基层信用社的大库管理员,本应身正为范,可我无视财经纪律,未经社领导批准,胆大妄为地随意动用了帐上现金。 二、职业道德伦丧。作为金融部门的员工,尤其是我们信用社的职工,信字当头,只有讲职业道德,才可能做好本质。在信用社,我们每天与金钱打交道,但是,我们经手的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单位的、人民的。每一分钱都与政策法规、与诚实信用、与单位和个人的形象相联系。因此,应该慎重对待每一分钱。可我倒好,无视了一名财经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理念空虚,在大是大非面前,我行我素,丧失了一位职业人士应有的道德。 三、思想认识不足 挪用公款检讨书4篇检讨书 。我虽然知道自己私自动用了本不该动用的单位现金是

审计查处挪用公款犯罪案例研究

审计查处挪用公款犯罪案例研究 挪用公款犯罪是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中,审计工作经常遇到但在查处和刑法适用过程中遇到难题和争议较多的案件。因此,认真研究审计查处挪用公款犯罪案件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的审计方法,关于审计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移交经济犯罪案件的成功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实际审计案例,对审计如何查处挪用公款犯罪案件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审计查处挪用公款案例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是《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进展规划》提出的三项要紧任务之一。挪用公款犯罪则是在

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中,审计工作经常遇到但在查处和刑法适用过程中遇到难题和争议较多的案件。 由于挪用公款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犯罪构成又比较复杂,再加上审计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对具体案件认识上的差异,因此,使这类案件的查处往往不是特不顺利。有的案件尽管审计人员历尽艰辛,花费专门大工夫抓住了线索,但收效却不理想,不是移交不出去,确实是移交后不了了之没有得到处理。其结果,一是不利于对挪用公款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二是严峻挫伤了审计人员查处此类案件的积极性。究其产生这一问题的缘故,从审计方法方面分析,要紧是审计取证没有完全适应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造成尽管有问题线索,但定罪证据不足,司法机关无法将审计线索转化为司法实践。因此,认真研究审计查处挪用公款犯罪案件遇到的问题,正确适用法律,科学审计取证,关于确保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移交经济犯罪案件的成功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案例的简介 审计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具有专门强的实践性。在审计实践中形成的审计案例,既有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有失败教训的汲取。因此,运用审计案例研究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容易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人们的感性认识,进而引发深刻的理性考虑。有鉴于此,笔者拟结

挪用公款罪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罪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类罪,多半的知识点与贪污罪相同。下面主要讲一下实践中经常遇到的要点。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 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 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都是法律拟制,大家自己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范围和认定与贪污罪相同。重点讲一下客观方面。 犯罪对象—公款 一、公款与公共财产概述

我们在讲贪污罪的时候重点讲了刑法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四种形态。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小于贪污罪,简单的说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就是公共财产中属于“款”的那部分。 有很多同志认为挪用的是自己单位所有或者占有的公款。这个观点不全面,实践中发生的挪用公款案件大多数是挪用自己单位的款,法条却没有这个限制。挪用公款是贪污类罪中的一个,贪污罪的规定是适用于挪用公款的。在贪污罪中讲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只要管得着就行了,钱是谁所有、控制都可以。举个例子,县长要求镇长将镇里的钱借给某人做生意,这个钱的所有权人是乡镇,不是县财政局,县长利用了他对乡政人财物行政管理的权力,县长的行为就是挪用公款。乡长定不定挪用公款呢?不一定,可能存在违法性阻却事由,我们在讲量刑情节时再讲。 有的同志认为挪用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的款不能认定为公款。其实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钱也是公款,如果挪用人具有国家工人员的身份,那也要定挪用公款。我举个例子。村长在协助乡政府从事土地征用工作期间,把已经付给村里的一笔土地补偿款给挪用了,是挪用公款。实践中有村干部挪用村里的钱定挪用资金的案例,这不是说村里的钱不是公款,而是村干部这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扶贫、救济、优抚等款是不是公款?是的。在贪污罪中这些款讲过,不重复讲了。

因挪用公款悔过检讨书

因挪用公款悔过检讨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我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我私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回顾我的错误,我擅自将公司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笔记本购买,严重地危害了公司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这样的行为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同事,对不起每一个器重过我关心过我的人。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钱全额退还给单位。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您与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私用公款的检讨书(共2篇)] 篇一:信用社信贷管理员私自挪用公款检讨书

信用社信贷管理员私自挪用公款检讨书 尊敬的联社领导: 提起笔,我的手还在不停的颤抖,眼泪却止不住地流出,今天,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自己私自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二 一晃21年过去了,21年来,自己每天都在和现金打交道,也从没有过如此念想,都是做到帐目清楚,没想到如今自己做出了这样的糊涂和荒唐事来。自1992年参加工作来到xx信用社,先后在信用社任信贷员、xx员、大库管理员,在单位还光荣入了党,多次被xx市联社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但是,在荣誉面前,我满足于已取得的一点点成绩,不断没有继续努力,

反倒丢失了自我,忘记了根本,思想开始严重滑坡。 4月x日那天上午刚上班不久,就接到家中保姆电话,孩子肺炎现在越来越厉害了,要我迅速赶回家将孩子送医院。听到电话,我一时慌了神,从手边柜子中随便抽了一扎现金,来不及多想,给同事打了声招呼就往家赶…… 昨天(5月29日),联社领导在检查工作时查出帐上有4500元现金不对帐,这时,我才想到自己因小失大,问题严重了。因为自己抽出那一扎钱时根本看都没看,后来自己一直想到归还但又没填上。尽管昨天主动承认了错误,但我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有损一位共产党员的形象。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 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帮助,更对不起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对不起每一个我关心过我的人。 通过反思,深刻剖析,使我找到了之所以犯错的根本原因。

关于挪用公款情况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挪用公款情况报告 篇一:xxx、xxx挪用公款案剖析材料 xxx、xxx挪用公款案剖析材料 一、基本情况 xxxx至xxxx年期间,xxxxxx局代为管理的xxxxxx发生了两名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经查,xxxxxx技术人员兼xxxxxx公司主管xxx、出纳xxx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xxx挪用公款15万元,出纳xxx先后分三次共挪用公款75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xxx、xxx分别主动归还了公款15万元和75万元。 20XX年2月23(:关于挪用公款情况报告)日,xxx人民法院分别判决xxx、xxx犯挪用公款罪,因xxx具有自首情节,免予刑事处罚,因xxx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XX年5月4日,为了严肃党纪、政纪,xxx纪委给予xxx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xxxxxx解除了与xxx 的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关系。 二、暴露问题

案发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专题研究会议,就队伍建设、资金安全、制度建设及重点岗位监督等方面进行认真剖析,通过分析,一致认为,xxx局在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督、财务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世界观的堕落,背离了共产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 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思想作祟是造成上述挪用公款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下,市场经济交换关系向非经济领域渗透、辐射,商品货币也使那些非劳动产品,如权力、地位、人格、名誉等极易挂上商品交换的色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蜕变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使货币从手段变为目的,由客体变为主体,成为操纵一切、凌驾一切的至高力量。 xxx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背离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在共产主义事业和利己主义观念中,选择了后者,忘却了党员应有的公仆意识、廉洁奉公意识,缺乏对党和国家及人民的责任感。从而导致其忠诚法律意识的淡漠和消亡,不惜以身试法。 xxx作为持有会计证的出纳人员,本应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但在单位利益与个人感情发生冲突时,选择了后者,职业道德缺失,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法律观念淡薄。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xxx、xxx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69049376.html,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构成的犯罪,如果是其它人有类似行为的话,也不能构成该罪。挪用公款罪辩护词一般是由专业的刑辩律师做出的,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个挪用公款罪辩护词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审判长、审判员: 受张某某的委托,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张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请法庭合议时予以研究。 首先,本辩护人同意公诉机关对“张某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指控。张某某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并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具有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一、2009年6月29日张某某挪用“通五指挥部”15.5万元公款准备用于某某公司企业资质升级增资,因张某某同时决定将某某公司的16万余元的存款与“通五指挥部”被挪用的公款置换后分流保管。因挪用公款行为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应该视为犯罪情节轻微。 2009年6月29日因交通运输局领导要求某某公司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某某公司筹措的200万元增资资金中有15.5万元的保管人魏某某不在通化,张某某决定先用王金发保管的“通五公路指挥部”50万元待发奖金中的15.5万元串一下,魏某某回来后再把钱还上。王金发取钱交给某某公司后,张某某当即向魏某某保管的存折登记人杜某某交待该存折上的钱是指挥部的奖金。杜某某在检察院笔录中称“张某某告诉我的,因为我们工程指挥部请示局里要将这笔奖金发下去,但局里没有是否发奖金的明确意见,所以这个存折就先由张某某保管,后来由刘永福保管。”“2009年我和张某某都在工程指挥部工作,他是副主任,我是总工。有一次张某某找我,说‘通五公路有点奖金,现在暂时不能发,先以我名义存到银行,密码让我设,存折由他保管,

司法会计检查

《司法会计检查》 考试试题(A 卷) (闭卷90分钟) 学号 姓名 专业 中队 (以下均为宋体4号)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10 分) 1、司法会计检查诉讼结果,包括形成司法会计检查笔录和获取( )。 A 财务会计资料证据 B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 C 财务会计资料标准 D 在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过程中错弊 2、财务活动遵循是财务标准,会计活动遵循是会计标准,以下所列属于财务标准是( )。 A 《支付结算办法》 B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 C 某企业制定《会计核算制度》

D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 3、在现金及有价证券盘点进行突击盘点时,需出纳,会计,以及( )名以上办案人员现场进行。 A 1 B 2 C 3 D 4 4、核对法,顾名思义,就是审核对照,就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勾稽关系财务记录、数值进行对照,审查其是否一致司法会计检查方法。以下属于账实核对是() A 发票联与入库单核对 B 总账与明细账核对 C 损益表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核对 D 现金日记账余额与现金盘点数核对 5、司法会计检查形成证据资料,在证据法上属于() A 言辞证据 B 勘验检查笔录 C 鉴定意见 D 物证 6、对现金检查包括检查现金收付业务和() A 现金实际结存 B现金收入 C现金支付 D现金扣押 7、某村长张某,利用职务上便利,将发放给本村教育扶贫款4万元用于

个人经商活动,使教师工资长期被拖欠,学校设备、校舍得不到更新、修缮。则张某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公款罪 8、贪污公物作案类型不包括() A侵吞公物 B骗取公物 C 盗窃公物 D 借用公物 9、利用兼营业务偷税行为是指有兼营业务企业为了达到偷逃增值税目,人为地将非增值税税基比重提高,达到营业总额百分之(B)以上,不交增值税,而交营业税. A40%B50%C30%D70% 10、()账簿和凭证是指把已有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账外设账,从而使他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纳税款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目。 A变造B伪造C修改D擅自销毁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

因为打扰老师道歉信

因为打扰老师道歉信 因为打扰老师道歉信 网络 篇二: 因为打扰老师道歉信Dear teaher:我错了.我不该在课堂上打瞌睡;也不该顶撞老师,惹老师生气;更不该用幽怨的眼神瞪着老师那被气 得苍白的脸!老师每天日理万机,忙忙碌碌,为了同学们呕心沥血,推心 置腹,肝胆相照,使同学们茁壮成长,健康发芽,您是辛勤的园丁.而无却 大大咧咧的在您的课堂上睡觉,还大言不惭地公然顶撞您,使您下不了台,更深深地伤了您的心,辜负了您对我的谆谆教诲,良苦用心.我真是 罪该万死,罪大恶极,但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漠视错误,况且,人 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老师请您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 做人,金盆洗手,永不再犯.I as rong. I shouldn t doze off in lass; should not ontradit the teaher, made the teaher angr; should not stare ith sad ees that the teaher as angr pale fae! The teaher ever da affairs, bustling about, for students to make painstaking efforts, treat a person ith sinerit, be in perfet smpath ith eah other, make students gro sturdil, health groing up, ou are hard gardener. But is areless in our lass to sleep, also boast ithout shame to openl against ou, make ou don, more deepl hurt our heart, failed to live up to ou for our earnest teahings, the good intentions herished. I

挪用公款案审计纪实

审计案例:“浮华”散尽之后 ----挪用公款案审计纪实 来源审计厅经贸处(08 11 19) 她,正值花样的年纪,三年前以优异的成绩跨入公务员的行列,家庭环境优越,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拥有令人羡慕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然而,一时的贪欲和对法律的无知使她在金钱面前未能经受得住考验,两年之内挪用公款二十万余元,年轻的心灵就这样在浮华中消沉,浮华散尽,等待她的是疏而不漏的法网。2008年,在对某单位进行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了一起个人涉嫌挪用公款案,目前已移交有关部门。 常规审计发现疑问 2008年初春,审计组对某局进行常规财务收支审计,该局在系统内部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会计工作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局机关下设一个独立的培训机构,会计及出纳均由局机关会计、出纳兼任。机构主要来源是收取所办培训班的培训费,业务较为简单,审计人员决定对该机构的账目进行详细审计。在确认收入的完整性时,审计人员发现,收据的出具与款项的收取为同一人,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缺乏牵制,通过逐笔的统计与加总计算,发现原始收据存根收入数与账面收入数相差甚远,剔除跨年作账的因素,仍相差二十余万元,而且是票面数大于账面数,核对的结果使审计人员感到惊讶,因为,票款核对、账实相符是最基础的会计工作,一般的财务人员都应该有这种职业意识。 紧抓线索步步深入 带着些许的质疑,审计人员询问了负责收据领用及缴销的出纳以及具体经办此项工作的业务人员,据他们所述,存在票已开但款未收回的可能性,从他们的言谈中及现有的结果判断,培训机构所使用的收据不是定期核对,使用完的收据也未及时和财务对帐并核销。仔细考虑了前后关系,审计人员又审核了每一张收据,通过对票据内容及要素的审核,发现的确有24张收据存根联和记账联都在,也没有盖“现金收讫”的印章,存在票、款都尚未入账,款项没有收回的可能性,然而,仍有91张收据只有存根联,而且是盖了“现金收讫”章的,说明钱的确是收到了的。根据以往的审计经验,审计人员判断,款项的去向无非三种:一,私设“小金库”;二,私分公款;三,个人挪用。此刻,审计人员当机立断,决定分两路去核实这二十万元的去向,一路核实这24张收据所收的培训费是否真的未收回。另一路核实这91张收据所收款项的去向。 谜团被解真相大白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与基本证据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与基本证据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与基本证据标准 第一部分: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与认定 一、相关法律规定及各个时期的司法解释 1.《刑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归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2.各相关部门在各个时期的司法解释 ⑴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29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9号司法解释,针对该罪规定的三种挪用情形又作了更具有操作性的阐述,并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解释为: a,挪用者本人使用; b,给其他自然人使用; c,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 ⑵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其中对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⑶2001年10月1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

的解释》法释[2001]29号又规定如下: “......,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三条 ......。” ⑷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又作了修正性的权威解释,内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及各个时期的司法解释就能看出该罪的构成及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复杂性,也同时反映了立法、司法部门对该罪由浅到深、不断完善的辩证认识过程。 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 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与贪污罪的构成主体仅有少许差异。主体身份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具体包括: ①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②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其他性质的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私用公款的检讨书

精选范文:私用公款的检讨书(共2篇)尊敬的单位领导:我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 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我私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回顾我的错误,我擅自将公司公 共款项用于私人笔记本购买,严重地危害了公司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面 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这样的行为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同事,对不起每一个器重过 我关心过我的人。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 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钱全额退还给单位。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 讨与道歉,并且向您与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 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 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私用公款的检讨书(共2篇)]篇一:信用社信贷管理员私自挪用公款检讨书 信用社信贷管理员私自挪用公款检讨书 尊敬的联社领导: 提起笔,我的手还在 不停的颤抖,眼泪却止不住地流出,今天,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 反省自己私自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私用公款的检讨书(共2篇)] 一晃21年过去了,21年来,自己每天都在和现金打交道,也从没有过如此念想,都是做到 帐目清楚,没想到如今自己做出了这样的糊涂和荒唐事来。自1992年参加工作来到xx信用 社,先后在信用社任信贷员、xx员、大库管理员,在单位还光荣入了党,多次被xx市联社 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但是,在荣誉面前, 我满足于已取得的一点点成绩,不断没有继续努力,反倒丢失了自我,忘记了根本,思想开 始严重滑坡。 4月x日那天上午刚 上班不久,就接到家中保姆电话,孩子肺炎现在越来越厉害了,要我迅速赶回家将孩子送医 院。听到电话,我一时慌了神,从手边柜子中随便抽了一扎现金,来不及多想,给同事打了 声招呼就往家赶…… 昨天(5月29日), 联社领导在检查工作时查出帐上有4500元现金不对帐,这时,我才想到自己因小失大,问题 严重了。因为自己抽出那一扎钱时根本看都没看,后来自己一直想到归还但又没填上。尽管 昨天主动承认了错误,但我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有损一位共产党员 的形象。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 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帮助,更对不起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 号,对不起每一个我关心过我的人。 通过反思,深刻剖析, 使我找到了之所以犯错的根本原因。 一、财经纪律淡薄。 管好财,理好财,是每一个农村信用社职工尤其是大库管理员要严格遵守的一项财经纪律, 而我作为一名基层信用社的大库管理员,本应身正为范,可我无视财经纪律,未经社领导批 准,胆大妄为地随意动用了帐上现金。

关于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

关于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一、挪用公款行为的构成 (一)本违纪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94条第一款规定,包括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中的党员。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95条规定,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特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可以构成挪用公款行为的主体。 (二)本违纪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是公款不该挪用而故意挪用,并准备以后归还,不打算永久占有。这是本违纪行为与贪污行为的根本区别所在。 (三)本违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四)本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便利条件。这里的“挪用公款”是指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私用。 二、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情形 (一)挪用公款行为的客观表现 挪用资金行为客观方面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所要求的成立挪用公款行为的条件也不同: 1、非法活动型。这种情形原则上不要求达到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也不要求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行为。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2、营利活动型。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牟利活动。 3、超期未还型。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这种情形没有数额的要求,只有时间上的要求,即超过三个月的限制。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94条第三款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上不足三个月,如果数额较大,也以本违纪行为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4月29日印发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是指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挪用公款罪若干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挪用公款罪若干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对于受贿罪,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理文件。这些文件对有关刑法规范所作的诠释,大大增强了刑法的操作性,消除了刑事司法实务中不少分歧。但不可能涵盖案件的全部问题。笔者结合自已在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代理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审理中出现的疑难争议进行探讨,以期有助于司法实务。 一、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一)单位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行为的认定 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新局面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的利益,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的,不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上述行为致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失,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行为的认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谋取个人利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认定是否属于以“个人名义”,不能只看形式,要从实质上把握。对于行为人逃避财务监管,或者与使用人约定以个人名义进行,或者借款、还款都以个人名义进行,将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认定为“以个人名义”。“个人决定”既包括行为人在职权范围内决定,也包括超越职权范围决定。“谋取个人利益”,既包括行为人与使用人事先约定谋取个人利益实际尚未获取的情况,也包括虽未事先约定但实际已获取了个人利益的情况。其中的“个人利益”,既包括不正当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既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但这种非财产性利益应当是具体的实际利益,如升学、就业等。 (三)国有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国有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令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将公款供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四)挪用有价证券、金融凭证用于质押行为性质的认定 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使公款处于风险之中,与挪用公款为他人提供担保没有实质的区别,符合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规定的,以挪用公款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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