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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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格式、内容及编制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格式、内容及编制
(6) “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预付给商品或者劳务供应 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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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 应收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 “存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 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 定资产标准的用具、 装具、 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当根 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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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产类项目
(1) “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 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 “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 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应付票据的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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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 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一、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及基本格式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 应当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资产负 债表格式如表4-7-1所示。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1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报表格式报表编制说明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2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3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财务报表编报说明范文

财务报表编报说明范文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范文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是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实际操作中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舍取内容确保简练管用。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披露的主要内容大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具有不同的层次,同时允许企业在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中进行选择,选择的会计政策不同,所体现的财务状况和盈亏情况必不相同。

有的企业正是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进行正常范围的盈余管理,而有的企业则抓住其中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非法的利润操纵。

因此,为增强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同类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将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变更情况在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中披露。

(二)对报表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是”压缩的饼干”,是以总括的数据反映企业一定时日的资产权益情况和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报表上的所有项目都是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的余额或发生额.对存在价值减损的项目还必须扣除相关的摊销、折旧和减值金额,而只反映其净值。

比如报表的应收款项,它是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而成,而且报表上不反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而是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的基础上扣减各自的坏账准备后以账面价值列示.以揭示其真实的经济利益。

类似的资产项目还有存货、投资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8项准备.其中只有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在报表上有列示,其他7项均在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扣减后以净值反映。

之所以这样是基于会计报表的性质和特点.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要。

(三)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财务会计信息进入会计报表的项目要经过两次确认,必须满足确认条件(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

但随着经营活动的复杂化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出现了大量对企业影响重大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信息.如众所周知的企业人力和文化等无形资源、企业受牵的诉讼事项以及政策的限制或扶持情况、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财务报告的编制范文

财务报告的编制范文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范文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是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实际操作中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舍取内容确保简练管用。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披露的主要内容大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具有不同的层次,同时允许企业在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中进行选择,选择的会计政策不同,所体现的财务状况和盈亏情况必不相同。

有的企业正是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进行正常范围的盈余管理,而有的企业则抓住其中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非法的利润操纵。

因此,为增强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同类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将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变更情况在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中披露。

(二)对报表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是”压缩的饼干”,是以总括的数据反映企业一定时日的资产权益情况和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报表上的所有项目都是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的余额或发生额.对存在价值减损的项目还必须扣除相关的摊销、折旧和减值金额,而只反映其净值。

比如报表的应收款项,它是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而成,而且报表上不反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而是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的基础上扣减各自的坏账准备后以账面价值列示.以揭示其真实的经济利益。

类似的资产项目还有存货、投资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8项准备.其中只有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在报表上有列示,其他7项均在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扣减后以净值反映。

之所以这样是基于会计报表的性质和特点.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要。

(三)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财务会计信息进入会计报表的项目要经过两次确认,必须满足确认条件(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

但随着经营活动的复杂化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出现了大量对企业影响重大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信息.如众所周知的企业人力和文化等无形资源、企业受牵的诉讼事项以及政策的限制或扶持情况、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各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也在报表编制范围内。

二、编报要求各单位应以201220132014年12月31日为时间点,在及时全面清理、盘点资产和相关账目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准确填报。

本报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省直部门和各市汇总表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人员收支情况表、本年固定资产增加表、本年固定资产减少表、处置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表、处置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明细表、处置其他固定资产明细表(不含土地)、本年其他资产增减情况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实现及上缴情况表、对外长期投资明细表、出租、出借房屋土地明细表、出租、出借其他资产明细表、其他有偿使用资产明细表、在账(未在账)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表、在账和未在账土地明细表、在账(未在账)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明细表、在账(未在账)其他固定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情况表(不含土地使用权)组成。

凡纳入本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可分户录入,也可以一个乡镇为基本单位汇总录入。

省直部门、各市汇总表格式与基层单位报表格式相同,各部门上报的汇总表中在账(未在账)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表、在账和未在账土地明细表、在账(未在账)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明细表、在账(未在账)其他固定资产明细表仅打印第一页;各市上报的汇总表中明细表仅打印第一页。

三、填报口径(一)封面封面为基层单位编制、录入封面,部门汇总报表封面与部门本级封面一致,各市汇总表填写汇总报表封面。

1、单位名称:根据单位全称填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统一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9位码填列,没有代码的可由财政部门编制临时代码,临时代码编制规则参考《关于**省行政事业单位编写临时组织机构代码(9位)说明》。

2023年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格式附填写说明收藏备用

2023年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格式附填写说明收藏备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如何编制财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需要的报
表是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那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报表该如何填制呢?刚接触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财务人员可能对报表的填制不是很清楚,今天在这里汇总了2023年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格式,附会计报
表填写说明,详细内容如下文!
一、2023年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会政财01表)
2、收入费用表(会政财02表)
3、净资产变动表(会政财03表)
4、现金流量表(会政财04表)
预算收入支出表
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填写说明
1、资产负债表填制说明
2、收入费用表编制说明
上述的内容就到这里了。

2023年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格式
及填写说明的内容,就到这里了。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职责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职责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职责范本一、引言从事业单位的角度看,财务会计是保障组织良好运营、促进财务信息透明度的重要职能。

财务会计部门在事业单位内担负着多项重要职责,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决策支持、财务监督审计等,本文将详细阐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职责范本。

二、财务报表编制职责1. 收集、整理、记录相关财务数据:财务会计应当准确收集、整理、记录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的信息。

2. 财务报表编制:财务会计应当依据相关法规、会计准则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报表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报表分析:财务会计应当对编制完成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事业单位的财务健康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及时向管理层提供相关分析报告。

三、财务决策支持职责1. 预算编制支持:财务会计应当参与预算编制过程,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为预算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2. 经济效益分析:财务会计应当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包括收入、成本、利润等方面,为管理层提供相关决策支持和经营建议。

3. 投资决策评估:财务会计应当参与事业单位的投资决策评估工作,包括对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回报率等进行分析,为管理层的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四、财务监督审计职责1. 财务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应当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范风险和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2. 财务审计:财务会计应当配合内外部审计人员完成财务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解答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财务风险管理:财务会计应当及时发现和评估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确保财务安全和稳健经营。

五、其他职责1. 相关会计准则、政策研究:财务会计应当关注新的会计准则和政策的出台,研究其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

2. 会计培训与指导:财务会计应当负责组织和参与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培训工作,提供相关会计知识和操作指导,确保会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十章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十章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是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和准确汇总的报告。 • 它是事业单位向内外部用户提供的信息披露的重要途径。 • 财务会计报表应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特点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相比于其他企业的会计报表具有以下特点: •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国家行政部门、社会公众和捐赠者等。 •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注重透明度和公开性。 •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需要符合具体的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 十章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本节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十章财务报表的编制。了解会计报 表概述、特点和基本要求,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要点。
会计报表的概述
会计报表是衡量和评估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重要工具。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资产负债表显示了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利润表反映了单位在某一特定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盈余情况。 • 现金流量表展示了单位在某一特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1. 真实性原则: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完整性原则:报表应包括事业单位全部财务相关信息。 3. 权责发生制原则:报表要按权责发生制编制,即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 4. 审慎性原则:报表编制应正确、谨慎地运用会计估计和判断。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要点
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编制提出了以下基本要求: • 编制报表的时间应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 • 编制报表应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报表编制应遵循会计准则和规定的要求。 • 报表编制应有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支持。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种类和内容、编报年度决算的相关规定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四方面来为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一般公司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除资产负债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的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的事业发展基金,专项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奖励基金;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种类和内容1、种类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

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2、决算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包括: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

报表封面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方式等文字信息,以及单位统一代码、基本性质、财政预算代码、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报表类型等相关信息。

主表、补充指标表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上报的内容。

主表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附注用于注明需特别说明的有关报表编制事项,主要包括:报表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特殊事项的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对本单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的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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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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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事业基金 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 3201专用基金 3301财政补助结转 3302财政补助结余 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 3402事业结余 3403经营结余 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4001财政补助收入 4101事业收入 4201上级补助收入 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401经营收入 4501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97年财政部颁布的条例
01 制度
03 使用说明
目录
02 目录 04 名称和编号
05 报表格式
07 问题反馈
目录
06 附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1997年,为了让国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 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 度》同时废止。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使用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 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 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 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 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会[2012]22号)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会[2012]22号)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

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

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区别财务情况说明书,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部分,指会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情况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分析方法有哪些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报表分析,涉及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主要是分析单位的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要求,是否贯彻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预算编制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可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则要分析预算执行进度与事业计划进度是否一致,与以前各期相比,有无特殊变化及其变化的原因。

(2)分析资产、负债的构成及资产使用情况。

主要是分析单位的资产构成是否合理,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是否恰当,账实是否相符,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有无资产流失等问题;分析单位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等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流动资产周转情况;分析负债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负债水平是否合理以及负债构成情况等。

通过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

(3)分析收入、支出情况及经费自给水平,一方面要了解掌握单位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否完成了核定的收入计划,各项应缴收入收费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超收或短收的主客观因素是什么,是否有能力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了解掌握各项支出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按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等,找出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以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加强财务会计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和可比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并根据事业单位特点进行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二、财务会计管理组织1.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

2.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报送1.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2.财务会计信息的报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告要求进行,确保报告的及时和完整。

四、财务会计信息的保管和使用1.财务会计信息的保管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电子和纸质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可查。

2.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应按照事业单位的业务需要,进行适当的权限设置和控制,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五、财务会计信息的审计和监督1.财务会计信息的审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核实。

2.财务会计信息的监督应由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及时发现财务会计信息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1.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2.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应包括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等内容,且应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公告和发布。

七、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1.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应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决策。

2.财务会计信息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理的分析方法,进行科学的运用和管理。

八、财务会计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罚。

(完整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完整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完整版)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和报表附件: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和报表⽬录第⼀部分总说明第⼆部分会计科⽬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使⽤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部分总说明⼀、为了规范⾏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于各级各类⾏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进⾏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单独核算,并保证项⽬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权责发⽣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部门预算管理的现⾦收⽀业务,在采⽤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和费⽤。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预算⽀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会计科⽬:(⼀)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会计科⽬。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

(⼆)单位应当执⾏本制度统⼀规定的会计科⽬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实⾏会计信息化管理。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会计主体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收入费用表;(三)附注。

政府会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政府会计主体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其他政府会计主体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其他相关会计制度。

其他政府会计准则有特殊列报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持续运行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政府会计主体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

如果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的影响时,政府会计主体还应当披露其他必要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除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外,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第六条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政部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除外。

第七条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中单独列示,但对理解报表具有重要性的,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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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部控制规(试行)》等规定执行。

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执行。

十、本制度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997 年 7 月 17 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 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一、资产类二、负债类三、净资产类四、收入类五、支出类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101 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 年(含1 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财政直接支付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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