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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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2008-7-10发布2008-7-10实施
目次
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最佳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wenku.baidu.com位:安全保卫部消防科。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张博为、李松、张就得、俞文生、杨军、沙江。
b)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次、量短、规格不符、损坏等情况,由物资科库管员填写《采购物品不合格处理表》,采购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对不合格器材进行处理。
c)验收合格后,物资科库管员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交消防科入库、登帐。
3.3.2消防器材的保管
a)消防器材要分类存放,成行成列,整齐清洁,点检方便。
c)消防科每年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由科室主办、统计员、库管员、纪检监察联络员共同进行。对于每年进行的实物盘点情况,统计员应认真作帐反映。
3.
3.4.1各部门领用器材时需填写《领料单》,由部门主管安全领导及领料人签字,消防科科长审批后方可领用,领料单需注明领料部门、时间、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用途,单据不得涂改。安全保卫部门内部领用器材的,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经科室领导签字,部长审批后方可领用。
3.1.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实维护管理好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区的专兼职安全员须填写《消防器材设施一览表》,随时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规格、数量、设置位置及责任人。
3.1.3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实行划片分区、分级负责、责任人管理。
3.1.4消防设施的建设项目按《基建技改维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3
消防器材的采购申报,由安全保卫部消防科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进行申报,由企业管理部物资科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中采购管理执行。
3.3消防器材仓库
3.3.1消防器材的验收入库
a)消防器材到库后,由物资科库管员、消防器材库管员共同进行验收;其中数量、品种由物资科库管员按合同或采购计划进行品种的验收,质量由消防器材库管员进行验收,并查验相关的合格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6.3因生产工作需要,需要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必须书面上报安全保卫部消防科;特殊情况使用消防器材,如突发应急使用灭火器,灭火器使用后按3.4执行。
3.6.4灭火器的充装或检测,由安全保卫部消防科统一进行,并填写《灭火器充装/检测登记表》。
4 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3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
4.4基建技改维修管理办法
4.5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4.6可回收废弃物处理规定
4.7安全检查制度
4.8消防器材管理流程
5 记录
5.1消防器材设施一览表
5.2采购物品不合格处理表
5.3领料单
5.4报废申请表
5.5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5.6灭火器充装/检测登记表
b)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帐物相符;保管过程中,要按消防器材性能,结合仓库的自然条件和消防器材的储存期限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3.3清仓盘点及报表
a)库管员要做到周清、月结,按要求做好器材收发工作,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于每月底前将器材购进、付出原始凭证交科室器材统计员统计完成台帐记录。
b)库管员要及时掌握器材的变化情况,适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3.4.2仓管员应凭单发放器材,严格把关,严禁凭白条出库。急需的器材可先领用,但必须在三天内补齐手续。
3.4.3各部门需要借用消防器材的,经消防科科长同意后,领用人在消防器材库的《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后借用;返还时,返还人在《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上登记,消防器材库管员确认。
3.
3.5.1各部门使用到期需报废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库管员统一回收至消防器材仓库,库管理员根据器材实际情况提出报废申请。把需要报废的消防器材按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填写《报废申请表》,并详细填写造成报废的原因。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管理内的消防器材设施。
2 职责
2.1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消防科负责制定。
2.2公司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实施。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
3.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任区的专兼职安全员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3.5.2对需要报废的消防器材,经消防科防火专干鉴定后,按照《可回收废弃物处理规定》执行,已经报废的消防器材,不得再流回各部门责任区继续使用。
3.
3.6.1任何部门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圈占消防器材设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6.2消防器材设施责任人每周对责任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安全检查按《安全检查制度》执行。
2008-7-10发布2008-7-10实施
目次
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最佳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wenku.baidu.com位:安全保卫部消防科。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张博为、李松、张就得、俞文生、杨军、沙江。
b)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次、量短、规格不符、损坏等情况,由物资科库管员填写《采购物品不合格处理表》,采购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对不合格器材进行处理。
c)验收合格后,物资科库管员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交消防科入库、登帐。
3.3.2消防器材的保管
a)消防器材要分类存放,成行成列,整齐清洁,点检方便。
c)消防科每年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由科室主办、统计员、库管员、纪检监察联络员共同进行。对于每年进行的实物盘点情况,统计员应认真作帐反映。
3.
3.4.1各部门领用器材时需填写《领料单》,由部门主管安全领导及领料人签字,消防科科长审批后方可领用,领料单需注明领料部门、时间、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用途,单据不得涂改。安全保卫部门内部领用器材的,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经科室领导签字,部长审批后方可领用。
3.1.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实维护管理好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区的专兼职安全员须填写《消防器材设施一览表》,随时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规格、数量、设置位置及责任人。
3.1.3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实行划片分区、分级负责、责任人管理。
3.1.4消防设施的建设项目按《基建技改维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3
消防器材的采购申报,由安全保卫部消防科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进行申报,由企业管理部物资科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中采购管理执行。
3.3消防器材仓库
3.3.1消防器材的验收入库
a)消防器材到库后,由物资科库管员、消防器材库管员共同进行验收;其中数量、品种由物资科库管员按合同或采购计划进行品种的验收,质量由消防器材库管员进行验收,并查验相关的合格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6.3因生产工作需要,需要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必须书面上报安全保卫部消防科;特殊情况使用消防器材,如突发应急使用灭火器,灭火器使用后按3.4执行。
3.6.4灭火器的充装或检测,由安全保卫部消防科统一进行,并填写《灭火器充装/检测登记表》。
4 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3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
4.4基建技改维修管理办法
4.5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4.6可回收废弃物处理规定
4.7安全检查制度
4.8消防器材管理流程
5 记录
5.1消防器材设施一览表
5.2采购物品不合格处理表
5.3领料单
5.4报废申请表
5.5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5.6灭火器充装/检测登记表
b)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帐物相符;保管过程中,要按消防器材性能,结合仓库的自然条件和消防器材的储存期限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3.3清仓盘点及报表
a)库管员要做到周清、月结,按要求做好器材收发工作,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于每月底前将器材购进、付出原始凭证交科室器材统计员统计完成台帐记录。
b)库管员要及时掌握器材的变化情况,适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3.4.2仓管员应凭单发放器材,严格把关,严禁凭白条出库。急需的器材可先领用,但必须在三天内补齐手续。
3.4.3各部门需要借用消防器材的,经消防科科长同意后,领用人在消防器材库的《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后借用;返还时,返还人在《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上登记,消防器材库管员确认。
3.
3.5.1各部门使用到期需报废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库管员统一回收至消防器材仓库,库管理员根据器材实际情况提出报废申请。把需要报废的消防器材按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填写《报废申请表》,并详细填写造成报废的原因。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管理内的消防器材设施。
2 职责
2.1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消防科负责制定。
2.2公司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实施。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
3.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任区的专兼职安全员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3.5.2对需要报废的消防器材,经消防科防火专干鉴定后,按照《可回收废弃物处理规定》执行,已经报废的消防器材,不得再流回各部门责任区继续使用。
3.
3.6.1任何部门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圈占消防器材设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6.2消防器材设施责任人每周对责任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安全检查按《安全检查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