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律师执业证注销登记表
申请律师执业证书注销受理审核量化表
核对原件
是否真实有效。
申请人与所在 律师事务所聘 用合冋期满或 者解除聘用关 系证明
文件审查
核对原件
是否真实有效。
地级以上市司 法局律师管理 部门出具的申 请人没有未结 的行政处罚和 投诉案件的证 明。
文件审查
核对原件
是否真实有效。
谢谢你的观赏
谢谢你的观赏
申请律师执业证书注销受理审核量化表
序
号
提交材料名称
审查要求
审查方式
裁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准
1
《律师注销执 业证书申请 表》
文件审查
核对原件
是否按规定填写完整,申请人签名是否 真实有效。
2
律师执业证书原
件
文件审查
核对原件
是否真实有效。
3
所在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申请 人在该所业务 办结(或交接 完毕)、财务、 档案等交接手 续证明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律师证是
否上缴
律师执业证号码工作单位
注销决定书送达方
式□直接送达
□邮寄送达
□其他方式
联系
方式
邮寄地址
注销原因□考取法院工作□考取检察院工作□考取其他机关公务员□考取事业单位工作□转企业公司工作□转外省执业
□出国□健康原因□去世
□两公律师/法援律师转专兼职律师/其他机关工作
□其他原因不再从事律师职业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
县
司
法
局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司法
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
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律师去世,由律师事务所提出注销申请;
2.律师离所(非转所),律师事务所应当负责把律师执业证书收回,并要求其及时办理注销申请;律师不办理申请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应提交书面的已送达的催告或者公告证明,并说明理由,由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年月日
管理部门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
(盖章)
年月日
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报省厅律管处一份,市局公律科(处)和区县司法局公律科各存一份。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姓名
李宜华
性别
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执业证书是否上缴
上缴
执业
证号
15301200210979520
所在律师所名称
云南同邦律师事务所
注销原因
本人因工作变动不再执业
申请人签名:
律
师
所
意
见
同意
(盖章)
年月日
管理部门意见
区县司法局
(盖章)
年月日
管理部门意见
市司法局
(盖章)
年月日
部门经办人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管理
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公章)年月日
登报公告
(粘贴剪报,并注明刊登的报纸名称、日期及版面)
主管司法局审查意见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已收回;
2、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已收回。
3、同意注销。
区(县)司法局(公章)
年月日
需提交的材料
(1)资产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出具)
(2)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承担执业期间潜在执业风险的承诺;
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住所
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
内容包括:申请注销的原因,事务所资产的清算;债权、债务的清结;人员的安置(包括社保关系在本所,现已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文件、财务帐簿、业务档案的移管、处置;未办结业务的解决办法(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设立人承担律师事务所存续期间债权债务及潜在执业风险责任的承诺;注销手续的办理等问题。
(3)天津市司法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登记表
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①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销;②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销;③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注销;④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
二、填表说明
1、本表除“手签姓名”、“盖章日期”外,均应电脑填写,双面打印。
2、“组织形式”选填: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
3、“执业机构主管机关”填写:市直属律所填写市司法局名称;县(区)直属律所填写县(区)司法局名称。
三、注意事项
1《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账簿”如有遗失,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遗失声明。
2、《清算报告》、《银行账户注销凭证》、《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如有遗失,应去有关机构补办。
4、提交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应当由审批人员核对原件,然后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
5、随所注销执业的律师,按照专职律师注销、兼职律师注销的相关规定办理。
6、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强制注销,如果该律师事务所拒绝填写此表,可由该律所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填写此表并加盖公章。
7、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省辖市或县(市)司法行政
机关向社会公告后,可以直接报原审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
四、存档数量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吉林律师执业证注销流程怎么走
吉林律师执业证注销流程怎么⾛当⼀个律师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因本⼈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下,便应当注销律师执业证,那么在吉林市对应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给⼤家做⼀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吉林律师执业证注销流程怎么⾛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6、存档⼆、相关法律《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民政府司法⾏政部提出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受理之⽇起⼆⼗⽇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司法⾏政部门。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司法⾏政部门应当⾃收到报送材料之⽇起⼗⽇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向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书⾯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司法⾏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 ,并注销被准予执业⼈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条:律师只能在⼀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受理之⽇起⼆⼗⽇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司法⾏政部门。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司法⾏政部门应当⾃收到报送材料之⽇起⼗⽇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向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书⾯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律师执业证注销流程⼀共分为6个步骤,具体可以参照以上内容,另外提醒⼤家办理时间是法定⼯作⽇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夏季办理时间可能会有些微调整,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店铺律师。
律师申请停止执业登记表
(公章)年月日
市律师协会意见
1、执业期间无投诉或投诉已处理完毕。
2、已尽会员义务,会费已结清。
天津市律师协会(公章)
年月日
区县司法局意见
1、同意停止执业;
2、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律师执业证已收回。
公律科签字
(司法局公章)年月日
律师申请停止执业登记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申请人
律师执业证号
执业类别
停止执业申请
内容要求:因何原因申请停止执业。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意见
1、同意停止执业;2、已解除聘用合同或办结退出合伙手续;3、已办结的法律事务的业务档案已交接完毕;4、未办结的法律事务已交接完毕,并且已征得委托人同意;4、其他债权债务已结清;5、原律师执业证已暂收。6、在本所无投诉或投诉已处理完毕。
市司法局意见
年月日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1、律师执业证;
2、《律师执业登记表》(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