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基地管理规定修订稿
见习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单位的见习管理,提高见习生的综合素质,保障见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见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见习生,是指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从事实习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见习生的选拔与录用第四条见习生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布见习生招聘信息,明确见习岗位、人数、要求等;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3. 单位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4. 单位确定见习生名单,并签订见习协议。
第五条见习生的录用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见习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的工作与待遇第六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按照见习协议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见习任务。
第七条见习生的工作内容包括:1.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2.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见习任务;3. 参与部门日常工作和项目实施;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八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见习工资: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和见习协议规定,支付见习工资;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见习生缴纳社会保险;3. 工作餐:单位提供工作餐或餐费补贴;4. 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见习生的休息休假。
第四章见习生的考核与评价第九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单位应定期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十条见习生的考核内容包括:1. 学习态度:是否认真参加培训,是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2. 工作表现: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团队合作: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是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4. 个人素质: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实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基地的管理,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提高实习教学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实习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习基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实习计划,全面开展实习教学工作。
第四条实习基地的管理应本着服务实习学生、服务实习学校、服务本单位的宗旨,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其实习能力,促进实习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实习基地应当确保实习教学活动的安全,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实习基地应当配备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
第七条实习基地应当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保证实习教学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实习基地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记录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并与实习学校形成实习档案,为实习评定提供参考依据。
第九条实习基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的实习相关政策,做好实习基地的实习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实习教学工作监督评估机制,对实习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实习基地应当明确实习基地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实习基地管理工作体系。
第十二条实习基地应当聘请具有教学资质的实习指导教师,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实习基地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其正常实习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十四条实习基地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第十五条实习基地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单位的各项实习政策,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实习基地应当根据实习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其实习能力。
第十七条实习基地应当妥善处理实习学生的实习纠纷,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实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实习教学管理档案,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九条实习基地应当配合实习学校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定,提供实习学生的实习评价。
第二十条实习基地应当保护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实习安全保障制度。
见习管理规定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上班制度1.高校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2.高校见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公司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3.高校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4.高校见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高校见习生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7.尊重公司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8.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公司利益.二、考勤制度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三、其他事宜:1、见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5、见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见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见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四、条件1.年龄在16~25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2.应届大专毕业生3.符合公司见习职位要求的.。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基地管理制度为了积极参与临沂市高校毕业生见计划的实施,拓宽高端人才队伍、中低端人才队伍的培育渠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规范对见生的招募、培训、考核、录用,努力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技能的人员。
依据XXX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和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09】25号)。
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成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工作小组,集团人力资源部为见生归口管理部门,实行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分级管理的模式。
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就业见工作会议,规范管理,加强管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见生招募、甄别;见指导老师指派及管理;见生培训监督、考核和见补贴确定;职业见表格统计和费用申请;见生期中考核、期末鉴定;见基地的考核、年检。
招募条件为年龄在16~30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公司见职位要求。
见生来源包括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集团公司及分公司自行招募;员工推荐、介绍;上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荐联系。
见职位由集团公司经上级及见管理单位协商后确定。
见生应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学校介绍信、报名照片等见凭证,先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申请表》,由见生和监护人亲自签字,经XXX、见部门甄别后,参加就业见,见期一般为2~6个月。
每年由各分公司推荐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操作技能,并能认真负责对见生传授技艺的优秀技术业务人员,报XXX审核批准后聘任为见生的专职指导老师。
被聘任指导老师,由XXX安排指导见生,并与见生签订协议。
指导老师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指导见计划,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实施带教指导。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地接收的见习生、见习基地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见习基地的运作,确保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提高见习基地的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见习生管理第四条见习生选拔1.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见习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第五条见习生培训1. 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2. 培训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
第六条见习生考核1.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对见习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见习生是否留用的依据。
第三章见习基地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设立1. 见习基地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
2. 见习基地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见习基地职责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明确见习生的权利和义务。
2.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见习指导人员,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和培训。
3. 为见习生提供安全、健康的见习环境。
4. 按月发放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九条见习基地与高校合作1. 见习基地应与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见习生培养工作。
2. 定期邀请高校教师或专家对见习生进行指导。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条政策支持1. 见习基地享受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扶持,包括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
2. 政府部门对见习基地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见习基地规范运作。
第十一条安全保障1. 见习基地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见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见习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学生培养模式的转变,学校实习基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实习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实战经验积累的场所,对于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为了保证实习基地的有效运作和管理,学校需要制定一些管理规定和措施。
一、明确实习基地的功能和定位学校实习基地的功能应当明确,它不仅仅是存放设备和资料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提供给学生实践学习的机会。
因此,学校应当明确实习基地的定位,并将其作为学生实习的主要场所。
二、建立实习基地管理团队为了保证实习基地的正常运转,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实习基地管理团队,由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
他们应负责实习基地的设备维护、管理和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确保实习基地的良好运作。
三、制定实习基地使用规定为了保证实习基地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学生的安全,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实习基地使用规定。
这些规定应明确说明实习基地的开放时间、设备借用和归还要求以及对违规使用的处理措施等。
通过规定,学校可以更好地管理实习基地,保障学生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四、实习基地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学校应当根据实习基地的需要,合理采购适合实习教学的设备和工具,并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
这包括设备清点、维修和更新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实习基地设备的完好和可用性。
五、学生实习基地的分配和管理学校应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求和学生的实习计划,合理分配实习基地。
同时,对于每个实习基地,学校应指定专门的教师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
这样可以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得到足够的指导和支持。
六、实习基地的安全管理学校应当确保实习基地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规范。
包括对实习基地的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新,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培训等。
只有保障实习基地的安全,学生才能更好地进行实习活动。
七、实习基地与企业的合作学校应积极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寻找合适的实习基地。
与企业的合作可以提供学生更真实的实习环境和实战经验,提高实习基地的教学效果。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见习基地管理,提高见习效果,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见习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应当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和较好的条件,确保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条见习基地的选择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方向和实践需求,确保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到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学校教师、见习基地负责人和见习学生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是见习基地管理的机构,负责见习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向各见习基地通知。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选择第八条学校应当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制定见习基地选择的相应规定。
第九条见习基地的选择应当根据以下要求进行:1. 让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充分掌握和应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设备,满足学生实践活动的需要;3. 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质量;4. 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学校应当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见习学生的管理第十一条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形象。
第十二条见习学生应当遵守见习基地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见习基地负责人和导师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见习学生在见习基地的实践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
第十四条见习学生应当按照实践要求认真完成实践任务,不得懈怠和敷衍。
第十五条见习学生应当尊重见习基地的客户和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见习学生在实践中要注意保护见习基地的财产,不得损坏或盗窃。
第十七条见习学生在实践中应当积极参与工作,虚心向导师学习,并及时反馈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见习学生在实践结束后应当撰写实践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交给学校和见习基地。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见习是一个重要的培养人才的阶段,对于实习生的有效管理将对其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提升实习生的培养效果,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概述1. 目的: 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确保实习生的培养质量和效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见习基地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等。
三、见习基地申请与认证1. 资格要求: 见习基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源,拥有合格的导师队伍和实习项目。
2. 申请流程: 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评审→现场考察→认证结果通知。
3. 认证有效期: 见习基地的认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认证。
四、实习生招募与选拔1. 招募渠道: 通过学校、招聘平台、社会资源等多渠道进行实习生的招募。
2. 选拔标准: 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能力素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3. 公平公正: 实习生选拔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任何非法或不当的方式干扰选拔结果。
五、导师队伍建设1. 导师选拔: 按照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条件选拔导师,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
2. 导师职责: 导师应对实习生进行指导和培养,提供学习和发展机会,协助实习生解决问题。
3. 导师制度评估: 定期评估导师的工作表现,积极改善导师制度,提升指导效果。
六、见习项目设计与实施1. 项目制定: 见习项目应根据实习生的专业需求和培养目标进行制定,确保实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
2. 实施计划: 制定每位实习生的具体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目标等,确保实习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实习报告: 要求实习生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和收获,反馈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
七、见习基地管理与监督1. 见习基地评估: 定期进行见习基地的评估,包括实习生满意度调查、基地设施评估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监督见习基地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按照制度规范进行管理。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2)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1. 本办法依据实习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旨在规范实习基地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2. 所有实习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公司审核认可,方可作为实习基地使用。
3. 实习基地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保证实习生的安全和学习效果。
二、实习基地的资质要求1. 实习基地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
2. 实习基地必须拥有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保证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指导和教学。
3. 实习基地必须具备安全和卫生保障设施,确保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实习基地的管理要求1. 实习基地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责和管理流程。
2. 实习基地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供实习生的相关信息,如实习成绩、考勤等。
3. 实习基地必须定期组织实习生进行实习总结和交流,帮助他们提高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实习基地必须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电脑、实验仪器等。
5. 实习基地必须切实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四、实习基地的监督和评估1. 公司将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实习基地,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2. 实习基地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各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基地资格的重要依据。
3. 实习基地需配合公司进行实习效果的评估和跟踪,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实习基地,公司将采取下列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给予口头警告。
2. 处罚款:对一般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罚款。
3. 取消资格: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并通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实习基地。
2. 对于尚未有详细管理办法的情况,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制定相应的办法。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在我单位的就业见习基地,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职责、见习生的权益与义务,确保见习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就业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见习计划、组织实施见习工作、监督见习过程、评估见习成果等。
第五条就业见习基地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1. 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内容、时间、考核标准等;2. 选择合适的见习岗位,确保见习内容与专业对口;3. 对见习生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岗位适应能力;4. 建立见习生档案,记录见习过程及成果;5. 监督见习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确保见习期间的安全;6. 定期组织见习生进行考核,评估见习成果;7. 做好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权益与义务第六条见习生享有以下权益:1. 接受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参与见习工作;2. 获得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3. 享有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障;4. 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5. 对见习基地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见习生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努力提高专业技能;3. 积极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4. 保守见习单位的商业秘密;5. 在见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离职。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定期对见习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见习生在岗位上的表现;2. 见习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3. 见习生的团队合作能力;4. 见习生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九条见习基地应建立评估机制,对见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包括:1. 见习生在岗位上的表现;2. 见习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3. 见习生的职业素养;4. 见习生对见习基地的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就业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2)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一、管理目标: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养机会,促进其学习和成长,培养出合格的专业人员。
二、管理职责:1. 建立见习基地,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2. 负责见习人员的招收、培训和指导工作。
3. 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录用和晋升。
4. 提供必要的经济和生活条件,确保见习人员的基本权益。
三、招收与录用:1. 招收对象:对符合要求的大学生、在职人员等进行招收。
2. 录用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态度;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3. 录用程序:根据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进行面试和笔试,并根据成绩和综合素质确定录用人员。
四、培训与指导:1. 提供专业知识的培训,包括理论和实践内容。
2. 安排老师或导师进行指导,指导见习人员学习和工作中的问题。
3. 定期组织交流和讲座,增强见习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考核与评价:1. 定期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包括理论和实践能力的评估。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见习人员进行评价,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
3.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录用和晋升的资格。
六、待遇与福利:1. 提供基本的生活福利,包括食宿和医疗保险等。
2. 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贡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晋升机会。
七、违纪与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纪律的见习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停职等。
2. 严重违纪的见习人员,取消其见习资格,并按法律程序处理。
八、附则: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管理,加强对见习实习生的管理,提高见习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促进见习实习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见习基地管理遵循均衡、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见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保证实习生的安全和利益,维护见习基地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见习基地管理应当注重对实习生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实习生解决在实习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见习基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见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为见习基地提供指导和监督,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由见习基地的负责人、教育培训专家、心理辅导人员等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第十一条见习基地应当设立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实习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
第三章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见习实习生的招聘标准和程序,确定实习生的招募条件和数量,公开招聘信息,确定实习生的选拔办法和程序,保证实习生的选派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见习基地应当为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时长、实习内容和实习安排,保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能够接受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实习生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实习生的岗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实习生在实习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
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见习就业基地管理,规范见习工作,提升见习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就业基地是指为提供学生实习实训机会,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见习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倡导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理念。
第四条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见习机会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
第五条见习就业基地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见习报名、见习实施、见习评价等环节。
第六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见习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见习管理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双向评价,推动见习活动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见习就业基地的选择第九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能够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
第十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与学校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负责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指导。
第十二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定期评估见习学生的表现,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积极开展见习活动,为见习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十四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见习管理制度,确保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见习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章见习就业基地的管理第十六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内容和要求。
第十七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对见习学生进行培训,提高见习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十八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定期组织见习活动,评估见习学生的表现。
第十九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及时反馈见习学生的表现,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做好见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重视见习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四章见习就业基地的评价第二十二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按照学校和社会的要求,对见习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管理规章
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管理规章1. 简介本规章旨在确保学校实实训基地的有效管理和运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和有助于学生研究的环境。
2. 基地使用规定2.1 学生进入实实训基地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学生必须携带有效的学生证件;- 学生应按时到达基地,不得迟到早退;- 学生在基地内应保持安静,遵守基地规章制度;- 学生不得私自更换、损坏基地设备。
2.2 实实训基地的使用时间:- 基地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6点;- 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基地管理人员申请。
2.3 实实训基地的使用要求:- 学生在使用基地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学生在基地内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 学生在实实训期间,要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指导进行实践。
3. 安全管理3.1 实实训基地安全设施要求:- 基地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施;- 基地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和急救培训;- 实实训基地的安全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2 学生安全管理:- 学生在基地内必须按照安全规定行动,不得进行危险行为;- 学生发现危险情况或事故应立即向基地管理人员报告。
4. 违规处罚4.1 对于违反实实训基地管理规定的学生,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之一或多个:- 警告;- 扣除实实训成绩;- 暂停使用基地的权限。
4.2 严重违规行为会被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对学生的学业和未来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5. 其他规定5.1 实实训基地的开放时间和规章制度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学生。
5.2 学生在使用基地期间应尊重他人权益,不得进行骚扰和欺凌行为。
5.3 学生在基地内发生意外事故时,学校将会提供必要的救护和后续处理。
以上规定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实实训的质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学校将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实实训基地的管理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大家共同维护学校实实训基地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学校管理部门。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质量,确保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见习基地,包括校内外的实习、实训、见习等实践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见习基地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功能,满足见习生的实践需求。
2. 安全性原则:见习基地应确保见习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3. 严谨性原则:见习基地管理应严格规范,确保见习质量。
4. 持续改进原则:见习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见习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组织开展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3. 负责见习基地的招生、选拔、分配和管理;4. 协调解决见习基地运行中的问题;5. 组织开展见习基地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六条见习基地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见习基地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见习计划;3. 确保见习生的安全和健康;4. 建立见习基地档案,及时更新见习信息;5. 配合学校进行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
第三章见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施完善,能够满足见习生的学习和实践需求;2. 有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设备,且运行良好;3. 有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能够为见习生提供专业指导;4. 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见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见习基地的合法性;2. 加强见习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见习条件;3. 建立健全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规范见习生行为;4. 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见习生管理第九条见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工作。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就业见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就业见习基地是承担企业实践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和技能培训的单位,是学校和企业、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根据专业要求和实践教学计划,合理确定见习学生数量,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见习工作。
第四条学校和就业见习基地依法履行见习合同,明确见习学生在基地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见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和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见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选定和评估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专业需求和教学计划,确定见习基地的范围和数量,建立见习基地库,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基地的性质、规模、实力和设施条件等,进行评估和排查,确定并选定合格的见习基地。
第八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正规的注册资质和经营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威望。
第九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制度,能够为见习学生提供合适的实践环境和优质的技能培训。
第十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具有稳定的就业人员队伍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见习学生提供导师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见习效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基地的工作情况和见习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基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见习学生的选派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专业要求和教学计划,选派合适的见习学生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和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见习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基地导师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和学习计划。
第十四条见习学生应当按时按量完成见习任务和学习计划,认真记录见习工作和学习成果,对照教学目标和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学习成绩。
第十五条见习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见习时间和地点进行见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基地导师请假并报备学校。
见习基地规章制度
见习基地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见习生的学习行为,确保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见习基地接受实习培训的见习生,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应届毕业生等。
第三条见习基地应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为见习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
规章制度第二章见习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见习生有权获得基地提供的必要培训,并按要求参与相关学习活动。
第五条见习生有权要求基地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并保护其个人隐私。
第六条见习生应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尊重基地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
规章制度第三章见习基地的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应明确见习生的管理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和学习指导。
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见习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见习基地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规章制度第四章见习生的行为规范第十条见习生应遵循基地的安全制度,注意安全防范,严禁进行危险行为。
第十一条见习生应与基地的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习情况和问题。
第十二条见习生应尊重他人,与同伴和睦相处,维护基地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见习生应保守基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并遵守基地的保密规定。
规章制度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见习生如违反基地的规章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并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见习生表现优秀者,基地将予以奖励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规章制度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见习基地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见习生。
以上即为《见习基地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希望所有见习生能够认真遵守并按规定行事,共同创造良好的见习环境。
见习基地将竭力提供最佳的学习条件和指导,促使见习生取得更好的发展。
谢谢合作!。
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实习是大学生们在校期间重要的实践机会之一。
而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是保证学生实习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必要性、具体内容以及实施方法。
第一部分:为什么需要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实习作为学生实践的一部分,可以提供学生与实际工作环境接触的机会,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然而,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和风险,例如,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工伤事故。
因此,制定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是确保学生实习安全的必要措施。
第二部分: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学生实习基地的基本要求,包括环境、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
2)实习期间的工作安全要求,例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等。
3)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规定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应对措施。
4)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部分: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方法制定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应采取科学的方法。
首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潜在的危险和安全隐患。
其次,制定相应的安全政策和措施。
最后,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安全规定和应对方法。
第四部分: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和实习基地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实习基地的安全管理情况。
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评价和反馈的方式提供对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评估,为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
第五部分: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挑战和应对措施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学生个体差异和实习基地的多样性。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学校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安全培训,同时与实习基地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
第六部分: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效果评估实施学生实习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后,应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比较实施前后的安全事故率、学生满意度和实习成果等指标来评价其效果。
见习基地管理规定
见习基地管理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见习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见习学员尽快适应其岗位,现结合我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见习基地所有见习学员。
2、管理规定考勤制度考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午餐和午休:30分钟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考勤一次,下午下班考勤一次。
注:因公外出不能考勤应填写考勤页面中“日程安排”栏,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学员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带教老师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5)(6)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7)《请假申请单》需总经理审批的,由本带教老师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通知本人并交由人事管理部备案。
(8)学员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学员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事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9)(10)每月月初我们将根据学员考勤情况填写考勤表,并呈报给区见习管理单位见习考核制度(1)考核时间为三个月一次。
(2)(3)考核内容包括公司制度和工作职责,请带教老师根据学员具体表现填写见习学员考核评价表,该表将作为学员录取与否的重要指标。
(4)(5)综合考核评分两次成绩均高于70分则予以录取,若第一次考核分数高于90分则予以提前录取。
若第一次考核分数低于60分将慎重考虑取消其见习资格。
医院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见习基地的管理,规范见习生实习工作,提高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设立的各类见习基地,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检验学等专业的见习生。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见习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见习生的实践操作能力;3. 坚持规范化管理,确保见习工作的有序进行;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见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监督和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3. 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4. 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见习基地办公室负责见习基地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见习生的报名、选拔、分配和管理工作;2. 负责见习生的实习计划、培训计划和考核计划的制定和实施;3. 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请假、纪律等;4. 负责见习生的实习总结和评价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管理第六条见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实习工作。
第七条见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安排;2.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3. 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4. 积极参与临床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八条见习生的考核分为实习期间考核和实习结束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实习期间的表现;2. 知识掌握程度;3. 技能操作水平;4. 综合素质评价。
第四章培训与指导第九条见习基地应制定见习生培训计划,内容包括:1. 专业知识培训;2. 临床技能培训;3.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4. 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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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基地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见习学员尽快适应其岗位,现结合我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见习基地所有见习学员。
3、管理规定
见习学员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班:9:00
下班:17:30
午餐和午休:30分钟
网上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网上考勤制度。
全体学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考勤一次,下午下班考勤一次。
考勤时间:上午9:05分之前,下午17:30之后;
因公外出不能考勤:因公外出不能考勤应填写考勤页面中“日程安排”栏,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电脑及网络故障未考勤的学
员,当天须在恢复正常后在考勤页面填写“情况说明”栏,并由带教老师点击确认当日的出勤状况。
请假制度
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学员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带教老师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带教老师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带教老师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人事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请假申请单》需总经理审批的,由本带教老师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通知本人并交由人事管理部备案。
学员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学员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事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每月月初我们将根据学员考勤情况填写考勤表,并呈报给区见习管理单位。
见习学员培训制度
新进学员培训
新进学员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进学员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学员不能上岗。
人事负责对新聘学员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新进学员所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学员岗前培训,由其带教老师负责组织对新学员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新进学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
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
培训实施的运行规则
实施规则
①人力资源部应按期实施并负责全部培训事宜,如场地安排,有关教材分发、教俱借调,通知受训单位。
②如有补充培训教材应于开课印刷完成,以便带教老师上课时发给学员。
③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核测验,由带教老师负责监考,考核测验题目由带教老师于开课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特殊专业培训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
④对受训学员应有签到记录,以便人力资源部检查上课人员出席状况。
⑤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⑥人力资源部定期召开检查会,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效果,并记录评估内容,递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⑦各项培训考核测验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测验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计算成绩。
⑧培训测验成绩列入考核标准。
考核制度
考核时间为三个月一次。
考核内容包括公司制度和工作职责,请带教老师根据学员具体表现填写见习学员考核评价表,该表将作为学员录取与否的重要指标。
综合考核评分两次成绩均高于70分则予以录取,若第一次考核分数高于90分则予以提前录取。
若第一次考核分数低于60分将慎重考虑取消其见习资格。
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带教老师应认真填写其带教学员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带教老师要关心学员的工作适应情况,并定期对其带教学员进行面谈,了解其想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若学员无故缺勤,带教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
在工作上带教老师应给予学员认真的指导,并按照培训计划教授学员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