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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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我国静态财产税制度的构想

改革完善我国静态财产税制度的构想

Vo . 2 . 1 4 No 3
20 0 6年 6月
Jn 06 u .2 0
改 革 完善 我 国静 态 财产 税 制 度 的构 想
刘 植 才
( 天津财经大学 , 津 天 30 2 ) 0 22

要 : 史悠 久 的财产税 在 当今 各 国的税 收体 系中依 然是 不 可或缺 的组 成部 分 , 聚集 历 在
主张, 并就 物业税 制度 的设 计提 出物 业税应 以不动产 的 “ 准应 税价 格 ” 标 为计税 依 据 。这种 选
择 虽然在理 论上 并非 最优 , 比现行房 产税 和城 市房 地产税 的计 税依 据更 为合理 , 能适应 我 但 且 国的税 收征 管环 境 , 不失 为一种 “ 次优 ” 选择 。 的
还是作为公平社会财富分配 、 调节社会经济的手 段, 依然 发挥 着其 他 税种 难 以替 代 的作 用 。特 别
是 在许 多 国家 的 地方 税 制体 系 中 , 产 税 的地 位 财 更是 举 足轻重 。根 据 国际货 币基金 组织 (MF 的 I )
统计 ,0 9 %以上 的国家 , 中央一级政 府都有财产
关 键词 : 制改 革 ; 产税 ; 态财产税 ; 业税 税 财 静 物 中图分 类号 :8 2 4 F 1,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7— 7 4 2 0 ) 3— 0 4— 5 10 9 3 ( 0 6 0 0 1 0
财 产税 作为 一种 历 史悠 久 的税 收形 态 , 然 虽 在 当今 各 国的 税 制体 系 中 已经 不 再 占据 主 体 税 地位 , 它无论作为政府筹集财政 资金的工具 , 但
财政 资金和 调 节社 会 经 济方 面发 挥 着其他 税种 难 以替代 的作 用 。但 是 , 于特殊 的经 济社 会 由 条 件 所限 , 国的财 产税 制度 始终 未得 到 充分发展 , 我 影响 了税收 整体 功 能的优化 。 文章从剖 析 我 国现 行静 态财产税 制度存 在 的缺 陷入手 , 有针 对性地 提 出简并税种 , 一 开征 物业 税 的改革 的发 展创 造 了条 件 。而 随 着社 会 主义市场 经 济体 制 的 确立 与发 展 , 会 成 社 员之 间财 富 占有 量 差距 不 断 加 大 , 要 求 财 产税 也 在调 节财 富 分 配 、 进 社 会 公 平 、 造 和谐 社 会 促 打 方 面发 挥更 为重 要 的作 用 。 鉴于 上 述 情 况 , 国 我 从 2 纪 8 代 中期 起 陆续恢 复对 内资 企业 的 0世 0年

国外财产税改革与启示——基于不动产保有税方面的研究

国外财产税改革与启示——基于不动产保有税方面的研究

自人类社会进入 商品货 币经济时代后 , 其主体税种的地位相继 被 商品税和所得税取代 , 但财产税仍然在许 多国家的税收体 系 中发挥着不可替代 的作用。据统计 , 全世界有 10多个国家课征 3
各种形 式的财产税 。在 上世纪 末的十年里 ,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 的挑战 , 国、 英 印尼 、 肯尼亚 、 日本 、 荷兰 等国先后进行了财产税 制的改革 , 中东欧 经济转型 国家 , 产税 制改 革还被看 作是 在 财 推进 国家政 治 、 经济制度变革 的重要步骤 。我国最近呼声很高
讨论之后 , 19 于 98年开始财产税改革 。改革要解决 的主要问题 是 由旧 的估价体系所导致 的不 同的财产 阶层 内部 、 不同的财产
阶层之 间以及不 同城 市之间 的不平 等导致 的 , 并且 , 财产税 改 革成为配合地方政府财政总体改 革的一部分。
2财产税 改革是税收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印度尼西 、 亚 的财产税改 革始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8 , 96年 它是综合性税改 的一个有机组成 部分 , 整体税 改的 目标是简化税 则 、 拓宽税基 、 平税负 、 高 公 提 效率 、 增加税收。印度尼西亚的财产税改革之前 , 财产税是一个 由七项不同的基于土地的税种组成 的复杂体 系 , 每一个税 种都
财产税改革 是 1 9 年 “ 9 8 肯尼亚地方政府 改革项 目” 总体战略的
个组成部分 ,改革 的内容包括理顺 中央和地方政府关 系、 加 强地方财政管理和收入集 中、 通过市民参与改 善地方政 府服务 水平 。加拿大安大略 省在对财 产税改革进行了 3 年 的研究和 0

主要实行 ) 土地公 有制的 国家 , 向于规定 不动产 的使 用人为 倾 纳税 义务人。以资本价 值为计税依据的 国家 , 倾向于规定不动

财产税如何在中国实施

财产税如何在中国实施

财产税如何在中国实施财产税如何在中国实施2023年,财产税的实施将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财产税可以使中国政府提高税收收入,增强公共财政弹性,对于促进中国社会公平正义也有一定的作用。

然而,财产税的实施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为什么需要财产税?财产税是指政府依据听证程序,对符合征税范围的个人或企业财产进行估价并据实征税的税种。

财产税是提供公共品、满足公共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其征收可以改善地区间的财力差距,提高公共财政的弹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经济增长等作用。

中国税制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已经不断调整,但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税制仍然具有许多弱点,其中缺乏直接征收财产税是中国税制的最大缺陷之一。

近年来,一些财产集中、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事件也揭示出中国财产税的紧迫性。

实行财产税可以使得财富及其所产生的红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有利于防止贫富分化的出现。

二、财产税如何实施?在实施财产税的过程中,需要留意一些问题。

财产税的征收需要进行重大改革,包括立法完备、税收监测、行政协调等举措,同时,需要应对财产税实施期间将出现的复杂问题和难点。

首先,中国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完善财产税征收法规和制度。

这涉及到立法、征收机构的建立、征纳配套制度体系的完善等方面。

中国税制梳理的过程中,还要适度地提高各各税种的综合税负,使其收入占比合理。

其次,实施财产税也需要合理设置税率和范围。

税收应该从中小企业和低收入家庭开始,逐步向中高收入阶层扩展,确保税制公平稳定运行。

税率应基于评定的财产价值、家庭房产数量等情况,保证税收和市场价值的合适平衡,不能过高地削弱人民财产的所有权。

同时,实行财产税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造成资本外逃和减少政府收入等问题。

为了减少这些影响,政府在实施财产税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完善规章和行政法规,加强对财产税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征收的难度和手段的刚性,保证不会出现违法非法的抵税和逃税行为。

三、财产税对中国的挑战和机遇实施财产税也将给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带来许多挑战和机遇。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财产税是指针对于财产征收的税收。

我国财产税制度历史悠久,但其却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篇文档旨在探讨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行的改革方案。

问题一:征收对象范围狭窄目前我国财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为土地和房产,而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则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拥有大量的资产和股票的个人或企业,其财富实际上可能远远超过仅仅拥有一些房产的个人或企业。

而由于这些财产不纳入征税范围,导致了我们的财产税制度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

解决问题的方案之一是将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也纳入财产税的征收范围内。

这种方案需要掌握精确的财产信息,并需要相关申报流程的设立和完善以确保其规范化的实施。

问题二:税率调整存在困难我国财产税的税率通常是固定的,且较低。

这种税率策略旨在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创建与投资。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富积累愈加迅猛,财富的分配不均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由于税率过低,我国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未能为后者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且其调整存在困难。

尤其是在当全球经济面临新一轮伟大转型的背景下,扩大财产税的优惠范围,将财产的总额进行适当的调整,未来仍将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解决的方案之一,是通过增加财产税税率和财产税赋率的组合来限制高财富人群的避税行为。

这种方案需要建立有关政策和机制,来强化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此外,需要完善税收改革体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训练,以确保财产税代表一种合理和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税收制度。

问题三: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财产税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税种,对于其税收管理制度的要求也相应较高。

在我国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机构较多,但是由于其衔接不好,导致与其他税收征收机构的协作较少。

这也导致了财产税征收方式的低效性以及其实施的问题。

为改善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相关的政策,加强财产税的管理和征收工作,有关的机构应该协调协作,确保合法、公正、规范的财产税征收和管理。

我国财产税制的改革思路

我国财产税制的改革思路
全 生产 。
煤矿安 全生 产的产 品与设 备 , 可 以灵 活运 用财 也 税杠杆 , 将财政 补贴重 点指 向煤 矿生 产 等具有 带
动作用 的先 导产 业 以及 有 利 于 煤 矿 安 全生 产 的
高新技 术 产 业 , 障煤 矿 安 全 生 产 项 目资 金 投 保
入 ; 府还可 以通过 选 择 税 种 、 定 课税 对 象 等 政 确 措施把 握税 负 , 调节 分 配 , 对 于 初 级 品 的利 用 或 课 以重税 或对 于煤矿 安全 生产予 以轻税 , 来体 现

来 支 持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 用 免税 、 税 、 速 折 采 减 加
旧、 建立 保税 区 等税 收优 惠 手段 , 大 减轻 煤 矿 大
纳税人 的负担 , 激发生 产积极 性 , 高生 产效 率 ; 提 也可 以通 过税 收惩罚 , 对于 不利 于煤 矿安 全 生产 的对象 , 采取税 收加成 、 双重 征税 、 收滞 纳金 等 征
1 征物 业 税 。重 点 是 : 是 将 现 行 房 产 .开 一 税 、 市 房 地 产 税 、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以 及 相 关 城 城 收 费合 并 为 在 房 地 产 保 有 阶 段 统 一 征 收 的 物
动会 直接影 响煤 矿企业 留存 的税后 利 润量 , 因而
税收通 常被煤 矿企 业纳入 经营 成本 之 中 , 成 为 并
整 来影 响和 引导其 经济行 为及 发展 状况 , 现对 实
于煤 矿安 全生 产的监 管作 用 。
( 田风摘 自《 财经 问题研究) 0 8年第 1期《 ) 0 2 中国煤
矿 安 全 的财 税 政 策 设 计 》 )
投 入水平 和提高 产品技 术含量 , 进科 技研 究 成 促 果 向直接 生产力 的转换 , 支持煤 矿 企业 不 断进 行

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文献综述

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文献综述

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文献综述作者:金念来源:《商品与质量·消费视点》2014年第01期摘要: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分税制的执行,使地方政府出现了事权大、财权小的尴尬局面,地方政府债务日益严重。

“营改增”的试点,楼市的严厉调控,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进一步萎缩。

确立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文对近年来专家学者对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研究进行了整理归纳,从财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理论出发,总结其利弊,借鉴国际经验,归纳了专家学者对财产税制改革的意见。

并认为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必须从完善地方税体系,构建地方主体税种出发。

关键词:财产税;改革;地方主体税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级政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已逐步转变职能,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型政府转化为市场经济时期的服务型政府。

在这一过程中,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行,各地政府为了加大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推动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城市化进程等都陆续形成了一定的政府债务。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占我国税收收入比重较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大部分收入归属于中央,地方政府只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有一定自主权;我国财政体系呈现出“财权中心上移,事权中心下移”的局面。

加之2012年“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进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逐步萎缩。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中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

在现行的宏观背景下,要解决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迫切需要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构建地方主体税种,财产税制度改革呼之欲出。

一、我国理论界对财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研究我国理论界对财产税的研究主要是以全球财产税改革为视角,结合我国财产税现状,提出改革思路和看法。

刘植才(2012)认为:财产税是当今许多国家税制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成份及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财产税占我国税收总额比重不断提高,动态财产税超常增长现象背后存在极大的“风险”和“隐忧”,应通过改革完善静态及动态财产税制度来优化我国财产税体系。

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分析我国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是财税改革在各地实施过程中凸显的新问题值得关注。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国家全面深化大发展、大变革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处理顶层规划,通过完善财税相关立法、加强部门考核管理等积极措施,来进一步厘清与地方财政的责权划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严控政府债务危机,才能不断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关键字:财税体制改革事权划分税制结构财政税收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更是政府部门实施经济部署的依据。

通过对现有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创新,可以促进群众收入的科学分配,缩小群众之间的经济差异,实现社会稳定发展。

所以,对现有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深入改革是非常必要的,随着财税体系改革发展,相关部门给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诸多指导方式,强化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下,即便经济发展随着行业发展发生质的变化,但是国家指导和调控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而国家指导和调控方式在于财政税收。

通过财政税收,政府部门对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和分配,有效缓解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不稳定的状况,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目前,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现状可以从税制完善、预算管理、与地方关系这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是税制方面,税制改革更加强调公平性。

“营改增”、资源税、房产税等多个税负类型的改革,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提升,从国家层面体现出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经营环境在“营改增”以后改善显著,增加了市场竞争力,获得的经营机会相较之前也更多。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更加强调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国家通过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执行,减少权力寻租,提升至近配置效率。

三是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进行明确划分,降低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的风险。

可以说,目前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不仅提升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水平,形成对分税制改革的有力补充,从长期来看,还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建立起与国家治理结构相匹配的财政基础。

论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

论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

论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摘要:财产税制对于税收制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在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的分配等方面作用显著。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度虽然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财产税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财产税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财产税税制改革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176-01一、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现状1.课税范围窄,税收负担有失公平。

现行的课征对象仅限于房屋和土地,有着较大的局限性,易造成税源流失,影响税负公平。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间房地产税收格局的差异所引发的矛盾,造成城乡间税收负担不平衡,特别是城乡比地区尤为突出。

2.税种设置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财产税课征类型为财产保有税,而对财产转让(如继承和赠与)和财产收益没有开征相应的税种进行调控。

随着我国私人拥有的资本性财产的总量和结构都趋于不断增加,通过财产由第一代人向第二代人转移的过程,使得贫富差距在社会中延续。

这样长期下去,贫富的等级差异越来越明显,两者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加深,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3.计税依据不合理。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个:对自用的房屋以其原值减除10%-30%折旧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对出租的房屋以其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这种狭隘的计税依据导致税基不能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正常增长,高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土地和房产的大幅度升值,特别是城市新房市值与旧房市值相差非常大,而以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则大大缩小了税基,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对于出租的房屋单纯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缺乏客观、公允的评判标准,出租房和承租方可能签订虚假租赁合同,故意压低租赁价格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

4.重复课税。

现行的财产税制体系,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的价值最终转入开发建造的房地产的成本,这样既从价征收了房产税,另外又从量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本身是营业税的课税对象,属于流转税征收调节范围,但在此基础上又从价征收房产税,造成了双重课税。

关于我国财产税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财产税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财产课税体系作 为现代 国家三大税收体系之一 , 有其 他税 系不 具 可替代 的作用。 我国 19 9 4年的税制改革尽管取得 了举世瞩 目的成就, 但 对 财 产税 的 改 革 相 对 滞 后 。 产课 税 制 度 还 很 不 完 善 . 显 不 适 应 财 明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我国已经加入 WT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不 O. 断深化 的背景下 , 尽快改革 和完善财产税制 已成 为理论 界和实际工 作 者 的共 识 。 世 界 备 国 的财 产 税 制 t较 殛 可 资 借 鉴 的 经 验 b 财 产 税 的课 税 对 象 是 财 产 , 产 税 即 对 纳 税 人 拥 有 或 支 配 的 财 产 财 课 征 的 一 类税 的 总称 。从 近 年 来 各 国的 税 收 实 践 来 看 , 际上 实 际 征 国 收 的 财 产 税 主 要 有 一 般 财 产 税 、 地 税 、 屋 税 、 值 税 、 产 税 和 赠 土 房 净 遗 与 税 、 动 车辆 税 等 。世 界 各 国 财 产 课 税 虽 在 税 制 要 素 诸 多 方 面存 在 机 着 明 显 差 异 , 仍 具 有 一 定 的 相 通 之 处 , 我 国改 革 和 完 善 财 产 税 制 但 对 应有所启示和借鉴 , 主要体现在 : ( ) 财 产 课 税 体 系 的 比较 看 , 界 各 国 对 财 产 的课 税 主要 分 为 一 从 世 三大体 系, 一是对转让财产的交易行为征税 . 多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 般以营业税 、 转让税 、 登记 税 、 印花税 或增值税等形 式 , 征收 比例税 率或 累进税率 ; =是对占有 、 使用财产进行课税 , 多以财产评估价值 为 计 税依据 , 分为对全部财 产征税 ( 般财 产税) 一 和对个 别财产征税 ( 如 土地税 , 房屋税 、 房地产税 )征收 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 ; , 三是 对转 让财 产 的 收 益 征税 . 土 地 增 值 税 , 采 用 累进 税 率 。 如 多 ( ) 财 产 税 比 重 的 比较 看 , O C 组 织 资 料 显 示 . 达 国家 二 从 据 ED 发 财 产 税 收 人 占地 方 税 收 入 总 额 比 例 较 高 ,美 国 占 8 % 。加 拿 大 占 O 8 .% , 国 占 9 % , 大 利 亚 则 高 达 9 .%. 于 财 产 税 征 收 金 额 较 45 英 3 澳 96 由 大、 权数较重 , 从而形成 了“ 多征税 、 多提供 公共服务 、 税源多增加” 的 良性循 环机制 。 使其在地方经济建 设中发挥了积极的调 节作用 。发展 中国家财产税 占地方税收入 比重较低 ,但多把财产税划归地方收 入。 亚 洲 国家 的 一 些 大 城 市 房 地 产 税 占地 方 财 政 收 入 比 重 一 般 在 2 %~ 3 5 %之间。由此可见 , 4 世界各国财产税在地方税 中都 占有举 足轻重 的 地位 , 是地 方 财力 的重 要 来 源 。 ( ) 税 制 模 式 上 看 , 国在 财 产课 税 税 种 的配 置 、 税 依 据 的 三 从 各 计 确 定 和税 率 的选 择 上 体 现 了 国 情 原 则 在 发 达 网 家 , 产 类 目繁 多 , 财 财 富体现不仅仅是土地 和房屋 . 故其多选择税 基范 围较 广 、 计征技术较 高 的综合课征 的财产税 , 尤其是 近十多年来推广 的净 值税 . 并相应 开 征了遗产税和赠与税 。而在发展中圜家因税源相对偏窄 、 纳税传统淡 薄、 征管机制疏松 , 加之农业 占主导地位等因素 , 大多选择 了个别财产 税 , 时 基 于 评 估 机 制滞 后 和 征 收 成 本 高 昂 等 因素 的 影 响 . 多 发 展 同 许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向分析研究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向分析研究
富强 。
财税体制 改革是 我 国的市场改革 的重要 内容 ,尽管 当前改革和 政策调 整任务艰 巨, 但 改革 的方 向 已经 明确 ,也有 一定 的经验 和 理 论准备 ,相信新 一轮 财税 改革会取得 长足 进展 。过 去 3 0多年,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改 革 的突破 口和 先行军 。未来 中国实现包容 性 增长 必须走艰 巨的 改革 之路 ,财 税体制 改革 面临新 的机遇和挑 战。 财 政税收 体制对我 国的经 济社会发展 具 有重 要的意 义。财政税 收可 以有效 的进行 资 源 的优 化配置 ,可 以促 进收入分 配的协调和 稳定 ,可 以促 进社会 的公平和 正义 ,有利 于 建设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财政税 收是政府进 行宏 观调控 的重要 的手 段和工 具。财政税 收 对于我 国的经济发展 的影 响是很 大的,因此, 必须深 化财政 税收体制 的改革 。财政税收 的 改革和 完善才 能够促进 我 国经济 又好又快 的 发展 ,才能够 深入 的贯 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 , 保证全 民共享 改革 发展成果 。
财 税 金 融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向分析研究
李红梅
西 南交通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 昆明 6 5 0 0 3 2
摘 要 :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 的改革一直是关 系到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 的一个 十分重要的 问题 ,我 国的改革 开放不 断的深 化发展 ,而财政税 收体 制一直 存在诸 多问题 。只有不断 的完善财政支 出、建立合理的财政预算体制 、完善和改革 中国的现行税制 ,只有这样 才能够 更好 的促进 我国的经济社会健 康发展。 本 文分 析 当前的财政税收才在的一系列 问题 , 并就如何深化我 国的财政 税收体 制以及 未来 我国财政 税收体 制改革的方向进行 了分析和 探讨 。 关键 词 :财政 税收 体 制改革 发展方 向

论财产税制的改革

论财产税制的改革

资源 配置 、缩小 财富差 距 ,并将提 升整 且 以 房 产 原 值 计 税 , 税 负 与 纳 税 能 力 脱 地 方 以机 会 来 以 费 代 税 。 例 如 土地 管 ( 城 个税 法体 系的 合理性 、深化 我 国财政体 节 ;以租金 计税 ,难于征 管 ,易于逃税 。 理 法》第 三十 七条规 定的 闲置费和 (
局 限; 导 思 想; 目标体 系;路 径 选择 指
但 上述税 法调 节财 富差 距功 能和配 置 资 大改革 ,疏于 财产税 制 的实 质修 改 ,这 源 功能微 弱 ,真正 能在 此大展 身手 的是 或 许是 城市房 地产税 暂行条 例 能原
财 产税 制 。 是 财 产 税 制 未 能 与 时 俱 进 , 封 不动 地 施行 半 个 多世 纪 的原 因之 一 。 可 原 有的定 位在新 的时 代 已失 去准确 性 。 中 央 原 则 、 粗 疏 、滞 后 的 财 产 税 制 不 能 满 足 当 前 地 方 的 实 际 需 求 ,急 需 变 革 , ( )税制 要素 的非科 学性 二
内容 设 计
边缘 化税 收制度 。在 国 民财富迅 速积 累 矿 区 ,不含农村 。有失 公平 。其二 ,计税 严 重 的 不 利 影 响 。 与 贫 富 差 距 日益 扩 大 共 存 的 当 前 ,现 行 依 据不科 学 。例如 :自用 房产 以房 产原 ( 四)财产税 与 财产性 收费 的错 位 财 产 税 制 已无 力 回 应 现 实 的 挑 战 。 财 产 值 ( 史价格 )为计税依 据 ,出租房产 以 历 方 面 现 实 中资 源浪 费 现象 严重 , 税 制 的 改 革 是 十 一 五 税 制 改 革 的 重 要 内 租 金 ( 场 价 格 ) 计 税 依 据 。同 是 房 产 必 须 予 以调 控 ;另 一 方 面 财 产 税 制 却 按 市 为 容之一 ,它 将改善 地方 财政 状况 、优化 却 适 用 不 同 的计 税 依 据 , 有 失 公 允 。 而 兵 不 动 ,置 之 不 理 。这 就 给 相 关 部 门 和

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

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

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陈怀珍【摘要】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税收形态,财产税虽然在当今各国的税制体系中已不再占据主体税地位,而成为与流转税和所得税相配合的辅助性税制成分,但它在筹集财政资金、公平分配社会财富与调节社会经济方面依然发挥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介绍财产税的定义、特点和作用,从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两方面分析了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同时借鉴美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经验,从税率、税基以及完善主体税种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财产税制的建议.【期刊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4(010)003【总页数】4页(P344-347)【关键词】财产税;静态财产税;动态财产税;制度缺陷【作者】陈怀珍【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2在我国,财产税虽然只是与流转税和所得税相配合的辅助性税制成分,并非占据税制体系的主体地位,但它在筹集财政资金、公平分配社会财富和调节社会经济方面依然发挥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度体系仍然很不完善,存在着税种缺失、税制落后于市场经济脚步、相关课税制度不完善、房产税与土地增值税重复课税等问题,这也是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财产税课税制度,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财产课税体系,对加快和稳定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它不是税种的名称,而是对“财产”征税的税种归类,即一个税系[1]。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自然资源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的种类和表现形式不断增多,财产税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依据,财产税可分为以下几类:根据征收范围和课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两大类;根据课税对象形态的不同,可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根据财产存续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根据课税标准和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等等[2]。

我国财产税系问题及完善建议分析

我国财产税系问题及完善建议分析

我国财产税系问题及完善建议分析财产税在一个均衡的地方税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它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而丰富的财政收入。

大多数国家的财产税现状也表明财产税在其地方政府收入中占重要地位。

但是,我国由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时间较短,市场化运作手段还很不完备,分税还不彻底,国地税征管范围尚未完全划清,特别是地方税体系尚未形成,财产税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所以,对财产税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思考完善我国财产税体系的思路很有必要。

标签:财产税;财产税体系;财产税改革1 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1.1 我国财产税现状2006年5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和湖北财政发展与研究中心承办的“财产税理论与制度国际研讨会”,对财产税基础理论、中国财产税改革和发展、财产税国际比较以及中国财产税历史演变等诸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教授认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环节有个人所得税,消费环节有消费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但在财产保有环节没有相应的措施,基本上处于无税状态。

开征财产税才能在财产的保有环节实施调节,但是具体开征什么样的税种,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现在存在的问题并非税制设计、技术操作的问题,而是来自于既得利益格局调整的困难。

目前,在我国,广义的财产税应该包括: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以河北省地税为例,2008年组织收入5689422万元,其中营业税占38.15%,企业所得税占20.9%,个人所得税占15.27%,财产税占25.68%.财产税已经基本成为地方税收中第二大税种,并呈现逐渐增长趋势。

仅房产税而言,2008年,房产税税额就达到16226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40648万元增加了15.37%。

在表1对部分广义财产税的统计结果中,表明财产税已经可以构成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为什么事实上并不是呢?究其原因,在于我国财产税体系还不完善或者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

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

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近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与蓬勃的增长,而随之而来的也是各种房地产问题的产生与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旨在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限制投机行为、优化资源配置。

本文将从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必要性、改革方向以及实施挑战等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对中国来说具有迫切的必要性。

中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地调整,因为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在多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目前的土地出让金与土地使用税制度,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且与市场实际需求存在偏差;此外,现行的房产税是基于建筑面积的,容易导致税负失真和滋生黑市交易。

因此,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必要之举,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变化,提高税收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其次,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一是建立完善的土地出让金与土地使用税制度,以合理调控土地供应,降低企业负担。

二是建立健全的房产税制度,以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为基础,科学合理确定税率,提高税收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三是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契税制度,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交易征收不同的契税,以防止投机行为。

四是加强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的监管与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和效益。

然而,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立法与政策制定的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法和配套政策,以确保税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具体细化和完善。

其次是信息收集与管理的挑战,改革需要大量的信息收集和数据管理工作,以便科学合理地确定税收政策和税负水平。

再次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挑战,一些税收改革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波动影响,需要适度控制风险,保持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为了顺利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国情进行适当的改进。

例如,可以借鉴新加坡的房地产税收制度,通过合理调节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和契税等,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

基于财产税视角的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

基于财产税视角的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
首先 . 海 、 庆 两市 的房产 税 试 点方 案 具有 明显 的 动 产税 即为通 常意 义上 的房地 产税 由于美 国实行 的是 土 上 重 调节 性 , 旨在市 场调 控 、 是 促进 房 价合 理 回归 的政策 措施 。 地 私有 制 。 国家庭 也 负担 了部 分地 产税 。个人 财产 税征 美 沪 渝两市 对部 分个人 所有 住房 征 税 . 房产 税 征收 范 围明显 税 对象 是 个人 所有可 移 动财 产 . 财产税 征 收总额 中 比重 在 房 通 扩 大 , 税对 象 以新 增 购房 为 主 , 征 管理 市 场 预期 的作用 明 较小 , 地产税 在 家庭 承担 的财 产税 中 占较大 比重 , 常 ,
经济 转型 的关键 时期推 进房 地产 税制 改革 ? 否从 西方 财 象 .他 首创 了对 土地 和 建筑 物 分别 征税 的分税 率理 论 , 能 房
产税 制 中获得 经验和 启发 ?


房产 税与 财产税
1 .房 产 税 的 功 能 。 众 所 周 知 . 房 产 税 有 两 个 主 要 功
降低 了房产 税征 收 的成本 ,但 固定 税率 落后 于经 济 发展 . 方 案温 和 的税 率 及 较 为狭 窄 的征 收 范 围在 短期 内无 法 从
税 收 不 具 成 长 性 。 外 , 于 税 基 过 于 薄 弱 , 之 我 国 地 区 此 由 加
根 本上 改变 市场 预期 . 一 的税 收政 策也无 法有 效抑 制房 单
品、 以居 民“ 用脚 投 票 ” 形式 的价 格 竞争 使得 地方公 共产 为 品 的供 求 达到 一般 均衡 。在税 制方 面 . 方 国家财产 税相 西
异。 在短 期 内 。 产税 的征收 可能 导致 房地 产价 格上 涨 : 房 而 关实践 的基 本思 想相 同 。 即土地涨 价归 公 。 亨利 . 治提 出 乔 长期 内则 导致 价格下 降 。 此外 . 智波 的研 究表 明 . 王 房产 税 单一税 制论 . 认为 因社 会 发展 导 致 的土地 价值 上升并 非是 并 不 能稳 定市场 , 而 放 大 了市 场 泡 沫 . 成 市 场效 率 和 土地所 有者 劳 动 的结果 . 反 造 其增 值应 由政府 征收 并成为 地方

将财产税构建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阻力及解决对策

将财产税构建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阻力及解决对策
系 ,定期 对 内部 部 门 、人 员 、环 保 管 理 机 制 进 行 检
6 . 唐 玮 ,刷 蕾 . 我 国企 业 环境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问题 探 讨 [ J ] .
中国管理信息化 ,2 0 1 2( 1 3 ) :5— 7 . 7 .秦嘉龙 ,吴玉芳 .环境会 计信息 披露探 究一一 以青海 省 上市公司为例 【 J ] .会 计之友 ( 下旬 刊) ,2 0 1 0( 8 ):3 2— 3 4 .
l J ] . 审计 与经 济 研 究 ,2 0 0 9( 1 ) :8 3— 8 8 . 1 1 . 季金 录 . 建 立 和 完善 林 业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的 探 讨 [ J ] .现 代 商 业 ,2 0 1 0( 1 4 ) :2 3 0 .
2 . 罗 欢 焕 ,周 驰 j 繁 ,凌 棱 等 . 林 业 上 市公 司 环 境 会 计 信 息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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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 .经济师 ,2 0 1 0( 4 ) :1 6 0—1 6 1 .
1 O 唐 洋 , 阳秋 林 , 张 彩 平 环 境 会 计 研 究 的 现 状 与 未 来
通 过 加强 管 理 人 员 环 境 意 识 ,使 林 业 上 市 公 司承 担
( 1 0) :8 5 .
更多的环境 责任 ,如实 、全面地披露环境会计信 息 , 为公司树 立 良好的企业形象奠定基础 。 通过借助相 对完善 的公 司治理 结构 ,调 整绩效 评价办法 ,将环 境会计 指标 的完成情 况纳 入考核 体
●改革 之 窗
算 内收 入 ,征 收 与 使 用 程 序 规 范 , 因 而 可 以大 幅 度

财产税改革探讨

财产税改革探讨

可替代的作用 。

美、 、 法 德等 国, 一方面由于公 民传统纳税意识较强 , 收征管 税 手段先进 , 管制度较为严密 , 征 另一方面因其采取逐渐降低少 数人集 中大量财富 比例的宏观政策取向 , 而且财产类 目繁多 , 财 富体现标志不仅仅是土地和房屋 ,故其多选择税基范围较 广、 计征技术 要求较高 的综合课征制 , 并相应开征 了遗产税和
法和重置成本法 。其次 , 在征收方式上 , 一般是按年征收 , 一次
缴清或分期缴纳 。再次 , 在处罚手段上 , 国均对财产税纳税 各
4内外税制不统一 。目前 , 国对 内资房 产征收的是房产 . 我
税、 对土地征收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外资房产 征收的是房
人 违法行为实行严厉处罚 ,凡未按期纳税者除加收利息和罚
权问题上 , 目前向地方分权 的倾 向已成为 主流 , 一些分税制国
家由地方政府 自行决定对财产课税的开征 、 停征 、 调节范围及 负担水平和收入规模 , 对财产课税 收入享有较大的财权。 ( 从征管手段看 , 四) 大部 分发达 国家已形成一套 相对成 熟的管理办法 和配套制度。首先 , 就财产 税计税基础而 言 , 世 界各 国所运用 的财产估价方法主要有市场 比较法 、收益还原
遗产税类的国家越来越 多。遗 产税 和赠 与税 的总体开征规模
1 0
在各 国税收体系中居于配合性的次要地位 ,但仍是各国现行
税制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地方政府赖 以敛聚地方财政
收入 的主要 源泉 。
我们认为 , 当前世界各 国财产课税体 系正在 向稳定地位 、 提高 比重 、 化税制 、 优 严格征管的方向发展 。中国在选择财产
土地和房产 的大幅升值 , 以原值 为计税依据 , 无疑是 国家 自白

我国财产税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财产税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的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制 定 。
( 二) 健 全 财 产 税 管 理机 制
最近 几 年 来 。我 国税 收 学界 以及 社 会 公 众 对 于 财 产 税 改 革 的 呼 声 日益
增强. 财 产税 改 革也 成 为 了我 国政 府 必 须做 好 的一 项 重要 任 务 。 本 文 分
析 了 财 产税 的含 义 以及 现 阶段 财 产 税 制 度 中存 在 的 问题 。 最后 提 出 了
税、 固定 资 产 或 者 流 动 资 产 税 、 土地税等 。 二、 财 产 税 制 度 存 在 的问 题 首先 . 财 产 税 中的 税 种 比较 少 。 导 致 了 财产 税 的 功 能 不 能 得 到 较 好 的发 挥 。 我 国 现 阶段 财 产税 制 依 旧是 根 据 1 9 9 4年 税 制 改 革 后 的基 础 框 架为主 . 虽然在之后也相应的增加了一些税种 , 对 以前 的 旧 的 税 种 进 行 了适 当 的调 节 , 但 是 依 旧还 无 法 与 其 他 国家 的 应 税 财 产 种 类 相 比。目前
税务筹划
我 国财产税 改革相 关问题研究
中 国人 民银 行 陇 南市 中心 支行
摘 要: 财产税属 于一种传统性的税收政 策. 虽 然 当今 时 代 各 国 的 税 收 体 制 中 并 没 有 再将 其作 为 主体 税 收 . 而 是 将 财 产 税 当作 是 和 流 转税 、
所得 税 一 样 的 辅 助 性 税 制 。但 是 财 产 税 对 于 社 会 财 富 的公 平 分 配 以 及 对我 国 社 会 经 济发 展 所 起 到 的 调 节 作 用依 旧 是 其 他 税 种 无 法 代 替 的 。
张玲 玲
王 文杰

财政分权下的中国财产税改革

财政分权下的中国财产税改革
财政分 权 的进一 步 推行 产生 了 迟疑 。为 阻止 “ 两个 比重 ” 的下滑 ,中 央政 府 于 1 9 9 4年起 推行 了 以分
方 政府 税 收 自主权 ,税 率 和税 基 的决 定权 仍 由中央
政府 掌 握 。没有 中央政 府 的批 准 ,地 方无 权 开征 新
的税 种 。然 而 ,这 并不 意 味 着地 方 政府 没有 财政 自
金 的能 力不 同 ,因 而 地 区 间 差 距 进 一 步 扩 大 。其
方面 ,征 税导 致 资本从 课税 地 区流 出意 味着 不具
有 流动 性 的 地 区 要 素 ( 土 地 和 劳 动 力 ) 收 益 降 如 低 ,地 方消 费者 面 临 的价格 提高 。总体 而言 ,地 区 税 收 负担 由消 费者 和地 区要 素所 有 者分 担 。 _ 4 新 观 点 的受 益 特征 与实 际 的受 益特 点之 间 的主
额 大大 降低 ,但 其支 出任 务并 未 随 收入 比例 的变 化
而 发生 改变 。数 据 表 明 ,分 税 制 后 7 % 的公 共 支 O 出仍 由地方 政府 负担 。中央政 府 财政 收 入 的集权 化 和 原有 地方 支 出责 任 的 保 留使 地 方 财 政 捉襟 见肘 。 为 了满 足地 方居 民对 公 共产 品 和服务 的需求 ,地 方
收划 分 为基础 的 财政 体制 。实 践 表 明 ,分 税制 对 中 央 预算 的集 中效应 是 十分 明显 的 ,中央政 府 收入 由 之前 的 2 左 右 提 高 到 5 以上 ,并 且 至今 仍 保 O/ 9 6 O/ 9 5 持 着这一 水平 。与此 同时 ,尽 管地方 政 府 的收入 份
政 府 在很 大程 度上 可 以 自行 选择 筹 集财 政 收入 的方

财产税制度

财产税制度

财产税制度财产税是指对个人和企业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财产税制度在各国中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为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收体系和经济发展水平。

在介绍财产税制度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财产税的目的和作用。

财产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财富分配,实现经济公平,同时也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提供保障。

财产税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税收体系,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形式。

其中最常见的财产税有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等。

这些税收的征收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按照财产的价值进行计算,有的按照财产的数量计算。

财产税制度的实施可以对国家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财产税可以促进财富的合理分配。

在一个社会中,富人往往拥有更多的财产,而穷人却相对较少。

通过对财产征税,可以减少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其次,财产税可以提供国家财政收入。

财产税的征收可以为国家提供大量资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然而,财产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财产税征收对富人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

富人往往拥有大量的财产,他们需要支付的财产税金额可能很高,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经济负担。

其次,财产税的征收可能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拥有的财产往往都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如果对其征收财产税,将增加企业的负担,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国家对财产税制度进行了改革和优化。

例如,一些国家通过设置税收起征点来减少中小企业的税负,同时也对大型企业和富人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征税,使税负更加合理。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引入了遗产税和赠与税,以实现富人财产的更加公平合理的传承。

总的来说,财产税制度在国家税收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进行征税,可以实现财富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可以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国家的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

然而,财产税制度也需要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优化,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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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毕业论文题目:财产税改革研究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姓名程龙学号 0080605 专业税务届别 2012届指导教师万莹职称教授二O一二年三月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摘要财产税是历史上最悠久的税收,是现代国家三大税收体系之一,具有其它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历史上,财产税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早期。

虽然经历了多年的变迁,但财产税依然是许多国家税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税种,这源于财产税有着其它税种所没有的优势。

本文了阐明财产税的含义及特征,并分析了目前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建立我国以多种税种为主。

财产税,主要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者征收,征税的依据是每年一次的评估价值,一般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国内常说的“物业税”,就是财产税的一种。

它的优点人们已经比较熟悉了:有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减少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对中低收入者有利等等。

在现行的分税制体制下推行财产税,必须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利益的分割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中央考虑的是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地方政府考虑的是今后的收入来源能不能得到保证,两者思考问题的角度并不完全一致。

这应该是一个时期以来,中央比较热衷于推进物业税改革,而地方政府对此态度并不十分积极的主要原因。

【关键字】财产税财产税制度财产税制度改革课税制度ABSTRACTProperty tax is the tax history, modern state is one of the three major tax system, with other taxes irreplaceable role.In history, the property tax can be traced back to the early period of human society. Although the experience of years of change, but the property tax is still a lot of national tax system is indispensable in a tax, which originates from property taxes are taxes that no advantage. 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meaning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perty tax, and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property tax system existence question, proposed our country finance and taxation system reform, establish our country in a variety of categories of taxes based.Property tax, primarily on land, housing and other real estate owners levy, tax basis is an annual assessment of the value of local finance, is the main source of income, the domestic often said that the" property tax", is a property tax. The utility model has the advantages of people already familiar with: help to curb real estate speculation, reduce the stability of financial system, low-income persons to favorable etc.. In the current tax system to carry out the property tax, we must properly deal with the central and local financial interests of the segmentation problem. In this process, a central consideration is the real estate market stability, local government is considered a future source of income can be guaranteed, the perspective of thinking is not the same. This should be a period of time, the more keen to promote the reform of property tax, and local governments are not very positive attitude is the main reason.【Key words】property tax system, property tax reform taxation system目录1前言 (7)1.1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7)1.2国内外研究现状 (7)2财产税的含义、特点及功能 (8)2.1 财产税的含义 (8)2.1.1 房产税 (8)2.1.2 车船税 (9)2.1.3 契税 (10)2.1.4 车辆购置税 (10)2.2财产税的特点 (10)2.3财产税的功能 (11)2.3.1 筹集财政收入 (11)2.3.2 调节贫富差距 (11)2.3.3 优化资源配置 (12)3亚洲“四小龙”的财产税制度及得到的启示 (12)3.1韩国的财产税 (12)3.2中国台湾地区的财产税 (13)3.3中国香港地区的财产税 (14)3.4新加坡的财产税 (15)3.5我国得到的启示 (16)4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7)4.1现有税种存在的问题 (17)4.1.1 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17)4.1.2 车船税存在的问题 (18)4.1.3 车辆购置税存在的问题 (18)4.2存在的税种缺位问题 (19)4.3收入规模小 (19)4.4配套措施不完善 (19)4.5地方政府的财产税税权有限 (19)5 改革和完善我国财产税的措施 (20)5.1整合和优化财产税税种 (20)5.1.1开征物业税 (20)5.1.2适当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20)5.1.3完善车船税 (21)5.1.4完善车辆购置税 (21)5.2完善配套措施 (21)5.2.1推行财产实名制和财产申报登记制度 (21)5.2.2建立和完善财产评估制度 (21)5.3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权 (22)5.4关于课税基础的选择 (22)6参考文献 (24)1前言1.1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在当今世界全球化、区域化和分权化这三大发展趋势背景下,各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逐渐体现在基层经济主体上,地方政府被直接推到了迎接全球化挑战的前沿。

与地方日益提高的经济地位相一致,地方财政的重要性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

因此,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实力的地方财政是地方政府职能有效实施的保障。

财产税,这一世界上最古老的税种之一,自产生以来就是地方政府筹集收入的主要手段。

1.2国内外研究现状中国对房产征税始自古代。

周朝行“廛布”,“廛”为市内邸舍,“布”为对公舍的收税,是早期的房屋税。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设“税间架”,即以房屋为课税对象,是一种财产税,因过于苛重扰民,不久即被迫废除。

清朝末年开征房捐,直到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都在继续征收。

随着田宅、马牛等财产转移而课征的契税,起源于东晋的估税。

宋开宝二年(969),规定人民典、买田宅,应在两个月内向官府输钱,请求验印,名曰契钱。

元、明、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国民党政府,也都征收契税。

对遗产税的征收,为期较晚,中华民国初年虽有过创议,但延至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940)才正式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曾列有遗产税,但截至1986年尚未开征。

现行财产税主要有房产税和契税。

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属于地方税收体系,采用的是个别财产税,主要税种有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

存在税种缺位的问题,收入规模小,配套措施不完善,地方政府的财产税税权有限等。

在税收征管水平高、纳税意识强的发达国家中,除了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多选择综合财产税并普遍开征了遗产税和赠与税,如美国、加拿大、德国。

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征管手段落后,人们纳税意识淡薄,多选择以土地、房屋为主要课税对象的特种财产税,并且未普遍开征遗产和赠与税。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遗产和赠与税将在发展中国家中开征。

2财产税的含义、特点及功能2.1 财产税的含义产课税(property tax)历史久远。

它伴随着私有财产制度和国家的起源而产生,是统治者最先采用的税收形式,曾经在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财政制度中担当重要角色。

自人类社会进入商品货币经济时代后,其主体税种的地位相继为商品税和所得税所取代,但它仍然在各国地方税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全世界有130 多个国家课征各种形式的财产税。

在上世纪末的十年里,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先后有英国、印尼、南非、日本、荷兰、肯尼亚等国进行了财产税制的改革。

在中东欧经济转型国家,财产税制改革还被看作是推进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变革的重要步骤。

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财产税即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课征的一类税的总称。

财产税是对财产本身而不是财产带来的收益征税,并且财产税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税种,而是针对财产的一系列税种的总称,其有不同的收税方式、具体课税对象以及税收名称。

总的说来,财产税包括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是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和其他各种财产合并在一起,就纳税人某一时点的所有财产课征,可分为财产保有税、财产转让税和不动产收益税;个别财产税是相对于一般财产税而言的,它不是将所有的财产捆绑在一起综合课征,而是按不同财产分别课征,包括土地、房屋、净值税、机动车辆税等等。

2.1.1 房产税以城市中的房屋为课税对象,按照房价、租价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单独征收房产税。

由于房地紧密联系,1950年7月调整税收,把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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