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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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报告书)

限期整改 不予验收
公开、 公示 15 个工作日属于特 殊程序,不在受理日期之内
主管科室审查并起草批复文件 (6 日)
主管科室科长审核 (2 日)
主管局长审批 (2 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 局窗口批复送达
备注:此验收流程只对建设项目噪声、固废进行验收(废水、废气 由企业自主验收)
主管科室科长审核 (2 日)
主管局长审批 (2 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 局窗口批复送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报告表)
(包括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特殊情况 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审批)
建设单位提 交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 一次性告知补充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 局窗口受理
公开、 公示 15 个工作日属于特 殊程序,不在受理日期之内
不予审批
主管科室审查并起 草批复文件 (1 日)
主管科室科长审核 (1 日)
主管局长审批 (1 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 局窗口批复送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流程图
建设单位提交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 一次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报告书)
(包括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特殊情况 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审批)
建设单位提 交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 一次性告知补充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 局窗口受理
公开、 公示 15 个工作日属于特 殊程序,不在受理日期之内
不予审批
主管科室审查并起 草批复文件 (5 日)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流程图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流程图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流程图2.燃煤、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及验收流程图3.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图4.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流程图5.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审批流程图6.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施工的审批流程图7.对逾期拒不缴纳排污费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8.对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报登记事项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闲置水污染物处罚设施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行为的处罚流程图13.或者私设暗管行为的处罚流程图14.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污水行为的处罚流程图15.16.对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等行为处罚流程图17.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行为的处罚流程图19.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20.对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管理规定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行为的处罚流程图21.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行为的处罚流程图22.对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行为的处罚流程图23.对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含铅汽油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28.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处罚流程图29.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31.或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行为的处罚流程图33.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34.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废液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36.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37.对不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38.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行为的处罚流程图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行为的处罚流程图42.标准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放射性标志等行为处罚流程图43.台账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作假,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流程图46.47.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行为的处罚流程图48.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进行封场行为的处罚流程图51.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环评流程图

环评流程图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结时限:环评报告书1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9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3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1、【法律】《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提交材料清单.一、环境影响报告书:1、请示报告2、经济主管部门意见3、土地及规划部门意见4、水利局水土保持意见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意见6、所在地环保部门监察报告7、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8、专家评审意见要原件;9、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10、环评协议11、修改清单12、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13、其他与环保要求相关的附件二、环境影响报告表:1、请示报告2、经济主管部门意见3、土地及规划部门意见4、水利局水土保持意见5、环境影响报告表6、所在地环保部门监察报告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7.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9、环评协议10、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审批、公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word 教育资料受理 验收 申请 0日内办结 环保验收 意见个工作 出具三、行政处罚流程图计算额定排污费维持原决定更改原决定重 新计算排污费岀〈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四、排污费征收流程图申报申报 阶段申报登记给予处罚申报登记表审核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补办审核 阶段向排污者发放审 核同意的排污申 请登记表岀排污申请登记表it审核后的每月或季的排污情况—拒报、谎报核定 阶段排污者月或季的实际排 污情核定的依据① 导入自动监控数据 ② 录入监督性监测数据 ③ 录入物料衡算数据节性 ④ 直接录入测算数据直接核定核定岀〈污染核定通知书〉 每月或季向排污者送达 〈污染核定通知书〉变更申报.按月或季计算额定排污费并公告 按排污费征收标准 征收 阶段 逾期不缴纳的 处罚日后未按规 定缴纳的,从 第8日起加收 % 的滞纳金, 并责令限期缴 纳排污者接到(通知 单)之日起7日内 到指定商业银行缴 纳排污费排污者 申请减、 缓、免缴 排污费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书面 决定并公告异议五、行政复议程序(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决定限期履行维持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1、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办理部门: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4、申报材料:1)、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专家审查意见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光盘5、办事程序: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察-审核-窗口发放批准文件6、核发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7、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8、收据费依据与标准:无9、办事告知: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不符合政策
符合政策
选址符合要求
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
3个工作日办结5个工作日办结10个工作日办结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10个工作
日办结
申请告知整监测部及其它相验收改完善门监测关资料意见
事项验收
不达
要求
三、行政处罚流程图
现场执法
调查取证现场调查笔录
提出意见
立案
放弃听证或举行听证会
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制作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排污费征收流程图
维持原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流程图
审核申请表、监测报告
批准
不予批准
放射性、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
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省级环保部门予以审批
省级环保部门予以验收
省级环保部门核发许可证
不予核发
合格不合格
填写备案等登记表
县环保局备案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申请表
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审核申请表
图一:
项目单位提出试运转报告
环保部门现场勘查
建设单位提供该项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监测报告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予以审批
不予审批
图二:
项目单位提出设施退役申请
填写申请
提交设施退役收集单位相关证明
环保部门现场勘查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审批
不予审批
排污费征收程序
排污者
拒报
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登记
给予处罚
每年1月15日前完成申报表申核
责令限期改正补报
申核后的每月或每季的排污情况
核定排污者每月或每季的实际排污量
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
7日内向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
送达《排污费缴纳核定通知书》
送达《排污费限期缴纳通知单》
接到《通知单》7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排污费
逾期不缴的
按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统计汇总
行政处罚程序
环境违法案件立案
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核发许可证
不予核发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排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委托环境监测部门现场监测
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察

建设项目含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含建设

建设项目含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含建设

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
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个工作日)
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登记表重新审批)流程图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个工作日)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流程图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流程图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区县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申请单位向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站提交书面材料当场受理并要求网上申报单位信息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市环保局审查,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站按决定进行处理向申请单位发不予许可决定书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书对准予许可的对不准予许可的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流程图申请前信息公开(5个工作日)后提交(网上),提交有关资料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详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或区县环保局相关业务科室网上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单位提出补件要求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发放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部门会签、经办人汇总意见、局务会研究)和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不通过向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发证理由不予受理的项目,向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企业提出申请(均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填报)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不属实情况属实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监察人员现场核实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研究并做出决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相关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

行政批文并告知申请单位从事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许可不合格合格不通过同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污控科组织进行技术评估市环保局组织对技术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并做出决定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提交《危险废物处置许可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相关材料:(一)《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县、市环保部门初审意见;(三)符合与申请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和经营方式要求的技术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证明;(四)与所申请经营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工具及相关证明。

无自备运输工具的,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单位签定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运输工具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六)堆存设施、设备的详细情况;(七)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规章制度文本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八)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行政批准发证权限内转移危险废物流程图不合格合格未通过通过企业提出转移申请一次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出具转移联单监察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将问题反馈至企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市环保局污控科对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危险废物转移须提交的材料:1、书面转移申请;2、接受单位的处置资质;3、运输单位的运输资质;4、转移处置合同;5、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4.直接录入测算数据复核核决定
计算确定排污费
按排污费征收标准按月或季计算确定排污费并
出《排污费缴纳通知单》重新计算排污费
不服
排污者不复议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7日内排污者提起
不诉讼又不履行重新计算排污费复议或诉讼
逾期7日后未按规
征收不缴定缴费的,从排污者接到《通排污者因不可抗
阶段纳的第8日起加收知单》之日起7力遭受重大损失环保行政主
处罚2‰的滞纳金,日内到指定商业或特殊困难申请管部门书面
并责令限期银行缴纳排污费减、缓、免缴排决定并公告
缴纳污费
对账统计汇总
复议或诉讼期满后180提起复议缴费
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的
上载doc文件的审批流程图
表5:排污申报核定征收流程图
审批时限:
①排污许可证年检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
②排污许可证的首次核发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
申请人
12
资不
料符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有合
审批股受理(1充退
资回
料整

排污许可证年检排污许可证首次申办
对年检材料审查对申报条件进行现场
现场办结检查、审查(5天)
审批文书拟定(1天)
签发(1天)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审
批股窗口通知取件。(1天)
上载doc文件的审批流程图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审批流程
排污者
申报申报拒报
直接向环阶段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登记给予处罚
境排放污
染物的单按国家规定免免缴确定环境监察机构每年1月15不合格责令现期
位和个体审核缴排污费单位日前完成申报登记表审核改正补报
工商户。阶段是
向排污者发放审核同意出排污申报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叮叮小文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叮叮小文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受理验收申请不达要求三、行政处罚流程图四、排污费征收流程图申报 阶段 排污者申报申报?登记 -1「审核 ----申报登记表审核■> 给予处罚审核 阶段 不合格鼻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核定 阶段 ' r ....... 征收 阶段 向排污者发放审 核同意的排污申 请登记表岀排污申请登记表审核后的每月或季的排污情况拒报、谎报排污者月或季的实际排 污情核定的依据 ① 导入自动监控数据 ② 录入监督性监测数据 ③ 录入物料衡算数据节性 ④ 直接录入测算数据按排污费征收标准核定核定排污者月或季 的实际排污情况岀〈污染核定通知书〉 每月或季向排污者送达 〈污染核定通知书〉计算额定排污费>按月或季计算额定排污费并公告排污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履行 逾期 不缴 纳的 处罚 岀〈排污费缴纳通知单〉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7日后未按规 定缴纳的,从 第8日起加收 2%的滞纳金, 并责令限期缴 纳排污者接到(通知 单)之日起7日内 到指定商业银行缴 纳排污费1 T对账 —►复议或诉讼期满后180 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核定变更申报接申请排污者10日内 7日内申做出并 请复核 复核送达复核决定异议更改原决定重 新计算排污费不服*排污者提起复排污者 申请减、 缓、免缴 排污费统计汇总维持原决定议或申诉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书面 决定并公告缴费五、行政复议程序限期履行维持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1、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办理部门: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4、申报材料:1)、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专家审查意见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光盘5、办事程序: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察-审核-窗口发放批准文件6、核发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7、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8、收据费依据与标准:无9、办事告知:无。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二、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污控科服务电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发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十六、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工作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十七、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工作流程图
承办机构:环境监测站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十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十九、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工作流程图
材料不全的
或超过补正期限的
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材料不合格的经补报仍不符合受理条件
或超过补正期限的
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合格的
十三、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初审意见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十四、土地挂牌意见流程图
承办机构: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服务电话:0552-3035769监督电话:0552-3040196
十五、淮河、巢湖流域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预审转报市环保局流程图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流程图.doc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流程图.doc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流程图建设单位申请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首席代表审查拟定审批意见窗口发文不予受理告知理由提交申请、登记表一式4份规划及土地部门相关文件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补正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建设单位申请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现场踏勘专家评估内部审查受理公示(10日)拟批公示(10日)1、建设单位红头申请函;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结论;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及水土保持的,还需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4、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及行业行政主管部的预审意见;5、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6、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确认函。

1、检查产业政策相符性2、检查与规划相符性3、检查材料完整性不予通过给予说明提出整改意见退回补正未通过告知原因(特别程序)特别程序公众持较大反对意见予以退回(特别程序)1、征求科室意见2、项目审批委员会审定(30日)3、拟定审批意见决定窗口发文受理流程审批流程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流程图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现场检查、核实、评估1、建设单位红头申请函;2、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报告;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及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结论;4、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同意项目运行或试生产的函及预审意见;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表》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竣工验收申请登记卡》;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表》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调查报告》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表》(生态影响类)。

不予通过告知理由提出整改意见退回补正(特别程序)内部审查(5日)未通过告知原因(特别程序)1、征求科室意见2、拟定审批意见拟批公示(15日)公众持较大反对意见予以退回(特别程序)决定窗口发文1-2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外部流程图建设单位申请行政审批科室审核会签拟定审批意见窗口发证排污单位按核查意见整改完毕窗口预审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和要求排污单位按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1-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外部流程图辐射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材料审查公示(10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窗口发证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十六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告知理由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特别程序未通过告知理由审批2 环境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发现违法事实报请立案调查取证(2人以上)案件审查报告备案制作笔录、抽样取证等销 案免予处罚移送司法理由成立的批评教育改正的属法定轻微情节的结案收集书证、物证等鉴定、勘验等其他取证方式登记保全(7日内决定)告知时间、地点当事人质证辩论制作听证笔录不予或免于处罚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情节较重或重大的送达结案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集体讨论听证告知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听取陈述申辩填写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执行3 排污费核定征收外部工作流程拒报、谎报逾期不报不合要求排污者提交申报资料初审 支队复核 局领导审签决定 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 公告排污核定结果 移交市地方税务部门 排污者提起复议或诉讼 排污者到市地税办理缴纳排污费手续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申请减、免、缓缴排污费 责令限期补报 处罚审 查异议 排污者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并罚款4-1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流程图发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处置 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规定 提出行政代处置建议污防科审核审核结果 告知权利 通过听取陈述、申辩陈述 申辩 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决定 审核结果同意 交付文书,指定单位代处置通知当事人承担处置费用办理结束 不同意排污者4-2 水污染物行政代处置流程图发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处置不按要求治理或不具备治理提出行政代处置建议法规处审核审核结果 告知权利 通过听取陈述、申辩 陈述 申辩 复核 主管领导审批决定 审核结果同意 交付文书,指定单位代处置通知当事人承担处置费用 办理结束 不同意不通过4-3 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查封扣押流程图报 告 当场采取强制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河北省环保局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试行)一、为进一步规范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所称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统称。

三、本程序适用于依法应由省环保局审批的辐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等电离辐射建设项目以及移动通信、无线电台、广播电视发射台、雷达、高压输变电,工业、科学、医疗方面的电磁辐射应用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委托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五、组织编制环评文件前,建设单位可向省环保局辐射安全管理处(以下简称辐射处)咨询。

辐射处应以《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咨询意见表》的形式,说明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相应评价等级。

六、以辐射设施为主的建设项目,按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报批。

其中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报批环评文件。

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报批环评文件。

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报批环评文件。

对以非辐射生产设施为主,辐射设施在整个项目中属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按一般建设项目报批,辐射设施另行报批。

【VIP专享】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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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项目名称: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伴有辐射的建设项目)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2003年10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开发利用或者关闭铀(钍)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或者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九条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2、使用Ⅰ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3、售(含建造)、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

第十条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2、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3、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4、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5、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1、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2、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汇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汇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
事项编码: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承诺期限: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办理部门:管理科办理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108
服务电话:85439509 监督投诉电话:85439510。

辐射类审批事项办理程序

辐射类审批事项办理程序

辐射类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一、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审批程序1.申请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申请单位向市环保局提交申请材料,市环保局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正相关材料。

3.市环保局对申请条件组织技术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材料(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及公示电子版光盘;(2)如公示电子版中删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众个人信息等内容,还应提供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3)监测报告原件;(4)评估报告原件及专家意见复印件和修改说明;二、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一)审批程序1.申请单位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向市环保局提交申请材料,市环保局进行形式审查。

市环保局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正相关材料。

3.市环保局对申请条件组织技术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含重新申请)(1)书面申请报告(正式编号的红头文件);(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3)所涉及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或登记表备案回执;(4)满足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第十三条到第十六条要求的证明材料;(5)现有或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6)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重新申请许可证的,需提供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变更(1)书面申请报告(正式编号的红头文件);(2)山东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3)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供经工商部门确认的“企业变更情况”证明材料;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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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流程图
企业申请 省环保厅网站网上申报(电子) 建设单位提交审批材料(纸质) 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企业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报告书简本、搬迁方案及承诺) 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退回并告知 项目负责人审查→处务会→厅长专题会研究→厅长办公会 审批前公示或听证 审批前公示 自收到报告表审批所需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自收到报告书审批所需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自收到审批所需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作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文件交行政服务大厅,送达审批文件 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报告表 报告书 登记表 报告表 报告书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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