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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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新变化
(一)解除过错员工
1、《劳动合同法》新增加解除过错员工的条件
①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③欺诈、胁迫情形下签订的;
2、以兼职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举证的:证明兼职情形影响工作,或者证明提出过要求改正,拒不改正。
3、对策研讨:
1.合理运用之情权,在招聘流程增加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例如在应聘登记表中增加信息内容:是否从事兼职、是否有病史等等;
2.处理违纪员工的前提:依据充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个原则,单位很容易陷入被动;
3.注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运用
4.必须通知工会
(二)解除无过错员工
1、解除条件:劳动能力欠缺/工作能力不足/情势变更/出现法定裁员情形
2、解除形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三)裁员新规定
1、裁员规模要求: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2、法定程序: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合同终止之新变化
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后果
违法终止的理解:
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情形,单位作合同期满不签订合同;
②、劳动合同期满,出现6种不能终止条件,单位终止了合同。
后果: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单位必须恢复履行;
2.劳动者要求不继续履行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倍对策研讨:
协商了解,优先考虑;
单方决定,慎之又慎。
终止后双方责任:
劳动者责任:办理工作交接;
单位责任:支付终止补偿金、办理退工。
对策研讨:重新设计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增加对续签的员工提前发出续签通知的流程;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情况:
三、补偿金标准的变化
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
普通工资(低于三倍市平均工资)
高薪(高于三倍市平均工资)
合法解除
1个月本人平均工资×工龄
3倍市平均工资×工龄;且最多支付12个月
违法解除
合法情形正常经济补偿金的2倍
合法情形正常经济补偿金的2倍
逾期支付
额外支付赔偿金的50%~100%
额外支付赔偿金的50%~100%
建议:解除劳动关系最好以“协商解除、员工自动离职解除”为好。
四、劳务派遣的新变化
1、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制约:略;
2、用工单位的义务:
①执行国家标准,提供劳动保护;
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
④对在刚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需的培训;
3、对策研讨:
a、查看派遣单位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