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避免电力事故和火灾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1. 定期检查电线和插座:定期检查家里的电线和插座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以避免漏电和火灾的风险。
2. 合理负载电器:避免同时使用太多电器,以防止过载电路造成电线过热、发生火灾的危险。
3. 注意电器使用规范:使用电器时要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调整电器的电源参数。
4. 避免乱拉乱接电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拉电线或接电线,避免拉扯、踩踏或缠绕电线,确保电线的完好,防止断线或短路。
5. 防止潮湿环境:避免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电器,如浴室、厨房等地方,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6. 确保接地安全:安装和使用电器时,要确保它们都有完善的接地设备,以减少漏电的风险。
7. 预防雷击:在雷雨天气中,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器,以防雷击带来的过电压损害电器设备。
8.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制止电器接线盒插头乱接乱拉。
9. 常规维护保养: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10. 孩童禁止接触电器:教育和管理孩童不得触摸和接触电器设备,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此外,应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电气知识,增强公众的用电安全意识,提高用电安全水平。
单位家用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家用电器的管理,保障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家用电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家用电器使用规定第四条单位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器使用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2. 使用家用电器时,应确保电源插座完好,避免使用损坏的插座。
3. 使用电器时,应注意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4.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电源,拔掉插头,确保电器处于安全状态。
5. 不得在电器运行过程中进行清洁、维护或修理。
6. 发现电器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使用。
第三章家用电器维护与保养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 每月对电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每季度对电器进行一次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3. 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4. 对易损部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电器使用寿命。
第六章家用电器更新与淘汰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更新与淘汰,提高电器性能,降低故障率。
1. 根据电器使用年限、性能和市场需求,制定更新计划。
2. 对淘汰的电器进行报废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3. 更新后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全、环保。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家用电器安全、高效运行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
第三条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科学合理使用电器设备,节约用电,避免电器设备的安全隐患和事故。
第四条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是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的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落实和监督。
第五条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应实行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走现代化管理之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控系统。
第二章电器设备选用和配置第六条办公场所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有生产许可证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无合格证明和来源不明的电器设备。
第七条电器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工作需要和用电标准,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第八条办公场所应进行电器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办公场所应设置电器设备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电器设备的选购、使用和维护工作,定期报告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电器设备用电规范第十条办公场所应依法配备消防器材,坚持每日巡查,确保电器设备使用的安全。
第十一条办公场所应制定电器设备用电的操作规范,提供员工培训,加强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办公场所应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办公场所应加强电器设备的绝缘检测工作,定期检测电器设备的绝缘状况,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办公场所应设置电器设备用电监测系统,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五条办公场所应制定电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六条办公场所应配置应急照明和通信设备,确保在电力故障或事故发生时能够顺利疏散员工并进行相应的救援行动。
第十七条办公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电器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小型电器使用效率,本企业制定以下小型电器管理办法,供全体员工遵守:1. 安全用电1.1 所有小型电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1.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无插头插座上直接插入电线使用电器。
1.3 使用小型电器时,应当使用单独插座,以确保电路不会因用电负荷过大而发生短路或电线老化。
1.4 经过使用的小型电器电线老化、断裂、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任何人员不得将电器私自拆修。
2. 日常使用2.1 使用小型电器时,需详细阅读说明书。
并按照说明书的使用方法操作,不得随意更改电器结构、内部构造或损坏电器绝缘层。
2.2 严禁超负荷使用,超长时间使用以及长时间插在插座中导致发热的电器。
2.3 不得在小型电器上放置任何金属、玻璃及易燃物品,以免造成意外。
2.4 小型电器在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头。
不得不得修改电器线路、操作系统或绕过电器安全保护措施。
3. 存放保管3.1 小型电器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存放。
3.2 存储时不可摆放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或有害物品附近,或存放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中。
3.3 临时不用时应关好电源并切断电源,严禁长时间使用电器睡觉或离开场所。
4. 检修维护4.1 小型电器应该每隔三个月保养一次,如有损坏需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零件。
4.2 发现线路、插座、漏电保护设施及电器本身失效或存在危险应检修维护,禁止私自维修电器。
4.3 小型电器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日志必须及时记录,以方便查找问题和问题解决。
以上小型电器管理办法为员工使用小型电器时需注意的相关内容,希望每一位员工能够认真遵守规定,使使用小型电器更加安全可靠。
家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家电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家电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家电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我单位用电安全。
第二章家电使用管理第四条家电采购与验收1. 家电采购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产品,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
2. 家电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家电安装与维护1. 家电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2. 家电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条家电使用规范1. 家电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家电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家电的安装位置和线路。
3. 家电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运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使用家电时,应保持环境整洁,防止水、火、气等危险因素对家电造成损害。
第七条家电保养与检修1. 家电应定期进行保养,保持设备清洁,延长使用寿命。
2. 家电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3. 家电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家电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家电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家电使用的基本技能。
2.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家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九条家电安全责任1. 家电管理部门负责家电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2. 使用家电的部门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确保家电安全使用。
第十条违反家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司实用家电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实用家电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实用家电,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微波炉等。
第三条公司实用家电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使用、定期维护”的原则。
第二章家电使用规定第四条家电使用范围:1.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司提供的实用家电;2. 家电使用仅限于工作场所,禁止携带至家中使用。
第五条家电使用规范:1. 员工使用家电前应了解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2. 不得擅自拆卸、改造或私拉乱接电线;3. 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拔掉插头,保持设备整洁;4.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处理。
第三章家电维护与保养第六条家电维护保养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家电的日常维护保养;2. 公司设立专门的维护保养团队,负责公司公共区域的家电维护。
第七条家电维护保养内容:1.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2. 清洁设备内外部,保持设备整洁;3. 更换易损件,如滤网、空气滤芯等;4.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如润滑、紧固等。
第八条家电报修流程:1. 发现设备故障,员工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2. 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向维护保养团队提出报修申请;3. 维护保养团队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处理;4. 维修完成后,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
第四章家电安全与环保第九条家电安全:1. 定期对家电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 家电使用过程中,员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 发生意外事故,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家电环保:1. 家电使用过程中,应节约能源,降低污染;2. 废旧家电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环保处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家电使用考核:1. 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家电使用情况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设备使用规范、维护保养、安全环保等方面;3. 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一、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小型电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用户和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居民区、办公楼、商业区等场所内使用的小型电器。
三、安装与使用规范1. 小型电器应安装牢固,保持稳定,避免摇晃或倒塌。
2. 使用小型电器前,应检查电源插头是否良好接触,电线是否有磨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 小型电器不得堆叠在一起使用,应保持一定的间距,避免过热引发火灾。
4. 使用小型电器时,应将其放置在稳固的表面上,避免在不平稳的表面上使用,防止摔落或意外伤害。
5. 使用小型电器时要注意环境安全,避免使用在湿润或易燃物品附近,以防发生意外。
四、维护与保养1. 定期检查小型电器的电线、插头、电源开关等部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2. 小型电器不得拆解、改装,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
3. 定期清理小型电器的灰尘和污垢,保持其通风良好,避免散热不良导致发热过高。
五、使用注意事项1. 小型电器的使用者应严禁将手指、脚趾或其他物体伸入电器内部,以免触电或受伤。
2. 小型电器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应定期休息,避免因过热引发事故。
3. 小型电器不得放置在易燃物品附近,以免引发火灾。
4. 使用小型电器时要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积聚过多的烟雾或有害气体。
5. 小型电器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保护环境。
六、废弃小型电器处理1. 废弃的小型电器应进行分类处理,可根据电器的材质和特性进行分类,如金属、塑料、玻璃等,然后送至指定的回收点或垃圾收集站点。
2. 不得将废弃的小型电器随意丢弃在公共场所或自然环境中,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安全问题。
3. 对于特殊类型的小型电器,如电池、荧光灯等含有有害物质的电器,应特别标注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七、管理和监督1. 电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小型电器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小型电器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风险。
电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电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器使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现场安全,提高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或接触电器设备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风扇、热水壶、电吹风、电磁炉、空调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电器使用管理、电器使用注意事项、电器故障处理、电器维护保养等。
第二章电器使用管理第五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拆解、改装电器设备。
第六条电器使用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注意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
第七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避免电器设备长时间空转或空载使用。
第九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及时关闭电器设备,避免发生安全隐患。
第十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电器使用制度,不得擅自调动或挪用电器设备。
第三章电器使用注意事项第十一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电器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破损的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电器使用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注意防潮、防尘、防晒等,避免电器设备受到损坏。
第十三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避免电器设备长时间连续工作,应当适时休息和停机。
第十四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避免在电器设备旁边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五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注意电器设备的电压规格,不得随意接错电源电压,避免电器设备损坏。
第四章电器故障处理第十六条电器使用人员在发现电器设备故障时,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第十七条电器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当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过程安全有序。
第十八条电器维修人员应当对维修过的电器设备进行功能测试,确保电器设备正常使用。
第五章电器维护保养第十九条电器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周期对电器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持电器设备的良好状态。
2024年小型电器管理办法
2024年小型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电器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小型电器。
第三条小型电器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办公电器、通信电器、娱乐电器等,其具体范围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电器的标准制定、生产监督、市场监管等工作,保障其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小型电器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可靠。
第六条小型电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环节的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七条小型电器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电器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产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查处和处理。
第三章进口管理第九条进口小型电器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取得合法合规的进口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条进口小型电器应当标明中文标识,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并对符合我国标准的产品予以认证。
第十一条进口小型电器应当经过我国境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和检验,并获得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口小型电器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偷漏税款和假冒伪劣产品。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销售小型电器的商家应当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销售小型电器的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产品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销售小型电器的商家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修需求。
第十六条销售小型电器的商家应当对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予以严禁,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安装、使用和维修,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4篇)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促进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制定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二、管理责任1. 办公场所负责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责任,并委派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2. 负责人应定期进行电器设备的巡查和检测,并总结并归档相关隐患和事故。
三、设备选用和安装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并确保设备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
2. 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并由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和接线。
3. 各设备应有明确的标志和操作说明,方便使用人员了解和操作设备。
四、设备维护和保养1. 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 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 若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设备使用规定1. 使用人员应进行电器设备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
2. 使用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的工作环境干燥、通风良好,并避免与水或其它液体接触。
3. 使用人员应注意设备的负荷,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容量。
4. 使用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关闭设备的电源和插座,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六、防止事故发生1. 使用人员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乱拉乱插电线插头。
2. 严禁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禁止未经权限操作并擅自维修电器设备。
4.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 禁止私拉乱接、私拉乱用电缆线,电气线路应有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改装。
七、应急措施1. 卫生间、厨房等潮湿场所应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2.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进行灭火和疏散人员。
4. 发生人员电击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紧急救助。
八、奖惩制度1. 对违反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人员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生活电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活电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生活电器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生活电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洗衣机、空调、冰箱、热水器、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
第三条生活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生活电器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活电器管理的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电器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活电器生产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水平;(三)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
第六条生活电器生产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三)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四)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五)对产品进行标识,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使用说明等信息。
第七条生活电器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八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设备。
第九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三)不得销售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四)不得销售无产品标识的产品;(五)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失效的产品。
第十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货产品进行查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4篇)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责任与义务1. 公司管理层对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用电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必须做好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保养等工作,并确保员工遵守本管理办法。
2. 每个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电器设备用电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时安排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电器设备的选择与购买1. 购买电器设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使用环境选择安全性能良好、品质可靠的产品。
2. 购买的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必要时进行质量检测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3. 购买的电器设备应具备过载、漏电保护等安全措施,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四、设备的安装与接线1. 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电工进行,确保安装工作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电器设备的线路接线应规范、牢固,禁止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和插头插座。
3. 电器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相关要求,接地线应与设备的金属外壳牢固连接。
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和保养工作,及时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和灰尘,确保设备的散热良好。
2. 定期检查电线和插座的状况,如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3. 设备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擅自拆解或维修设备。
六、安全用电操作规范1. 电器设备的开关操作应准确无误,禁止随意变更设备的工作状态。
2. 严禁乱拉电线、乱插电源和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3. 严禁在电器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液体。
4.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随意更换电源插头插座。
5. 不得随意触碰电器设备的线路和插座,切勿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
七、故障与事故处理1. 在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设备负责人,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2. 发生电器设备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三篇)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小型电器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结合鑫铜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
第二章具体管理办法第一条小型电器领取时,由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签字审批,有修复的可到机修厂领取,领新时到供销部进行领取。
第二条机运部五小电器组对所负责单位的小型电器进行登帐管理,各单位对自己使用的小型电器也要建帐管理。
第三条各使用单位工作面结束后,应及时回收。
并交到机修厂进行统一检修,由机修厂开回收单,使用单位持回收单到五小电器管理组处销帐。
第四条机运部防爆管理员负责对修复的小型电器进行验收。
第五条使用单位负责本队小型电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因施工地点变更致使小型电器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组织原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后3日内到机运部办理移交手续,超1天罚移交人50元,队长、支书各100元。
第七条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在每一个工作面或工程结束后,要进行一次结算,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小型电器的单位,按原价进行罚款。
第八条供销部负责小型电器计划的编制和购置工作,所购置的小型电器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检验合格证、煤公司公司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编制小型电器进货、发放台账,严禁证照不齐产品入库、发放。
第九条防爆小型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机运部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及安全性能,取得防爆检查入井证后方可入井安装使用。
第十条井下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对小型电器应进行挂牌管理。
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
第十二条小型电器设备的责任包机人,对自己管辖的小型电器要每班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机运部每月组织一次机电安全大检查,对全公司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按防爆检查细则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总数不应小于小型电器数量的20%,并分别统计合格率和防爆设备完好率上报。
家电管理制度及规定
家电管理制度及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家庭电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家庭电器的使用效率,延长家电的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家庭电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是第一要务,电器使用过程中请务必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2. 省电节能:节约能源资源是每个人的责任,使用电器时请注意节能。
3. 延长使用寿命:正确使用家电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性价比。
4. 定期维护:定期对家电进行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电器的良好使用效果。
5. 环保健康:使用环保家电,保护环境,注意家电使用对健康的影响。
四、管理规定1. 安全使用规定(1)禁止在使用电器时使用湿手。
(2)禁止在使用电器时穿着潮湿的衣物。
(3)禁止在电器旁边堆放易燃和易爆物品。
(4)禁止在电器上堆放杂物。
(5)禁止将电器遮挡,影响散热。
2. 节能规定(1)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器的电源开关。
(2)不要长时间开启电视、空调等大功率电器。
(3)尽量使用定时开关功能,避免空转浪费电能。
(4)不要在同一插座上连接过多电器,避免过载使用。
(5)尽量使用LED等节能灯具。
3. 延长使用寿命规定(1)不要频繁开关家电电源,避免损坏电器内部元件。
(2)使用家电时,请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3)定期清洁家电表面和过滤网。
(4)家电故障时,请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不要自行拆卸维修。
4. 定期维护规定(1)定期对家电进行清洁保养,避免灰尘污垢堆积。
(2)定期更换家电内部滤网,保证家电正常工作。
(3)定期检查家电电线插头,避免损坏导致意外。
5. 环保健康规定(1)购买符合环保标准的家电。
(2)在使用家电时,请保持通风良好。
(3)不随意丢弃旧电器,应根据相关法规处理。
(4)及时处理电器产品达到使用寿命报废时的处理方式。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管理规定的家庭电器,管理者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
实验室电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
实验室电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1. 引言2. 使用管理2.1 设备预约为了方便使用者合理安排实验室电器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者应在使用电器设备前提前向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员进行预约。
预约应提前至少24小时,并说明使用的设备名称、使用时间、预计使用时长等详细信息。
2.2 设备操作电器设备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源插座,并确保接地良好。
设备开关操作应轻柔稳定,避免用力过猛或过快。
使用高功率设备时,应注意防止过载现象发生,以免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并清理工作区域。
2.3 设备保养为了确保实验室电器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使用寿命,使用者应定期进行设备保养。
保养内容包括设备清洁使用软布擦拭设备表面,以去除灰尘和杂物。
接线检查定期检查设备的电线和接线端口,确保接线正常牢固。
电源线检查检查电源线的外观是否破损,如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机械部分润滑在设备规定的润滑点上添加适量的润滑油或脂。
3. 安全管理3.1 用电安全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不得在没有人看管的情况下长时间使用高功率电器设备。
遇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员报告。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临时电源和随意改动电线连接。
遇有电器设备漏电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处理。
3.2 火灾安全不得长时间使用过热或频繁闪烁的电器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操作高温设备时,使用者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
临时存放易燃物品时,应避免靠近电器设备,并保持通道畅通。
离开实验室时,应断开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并检查各设备是否关闭。
4. 紧急处理设备故障如设备发生故障,使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员报告,避免自行修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意外触电如发生电器设备触电事故,使用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并进行急救处理或就医。
火灾事故如发生火灾事故,使用者应迅速呼救、报警,并采取灭火器或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灭。
家电日常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我单位家电使用行为,提高家电使用效率,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涉及我单位所有家电设备。
三、管理制度1. 用电安全(1)严格遵守国家电力部门有关用电安全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使用家电设备时,必须确保电源插座完好,避免使用损坏的电源插座。
(3)使用家电设备时,不得超负荷用电,避免引发电路故障。
(4)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确保电源断开。
2. 设备保养(1)使用家电设备时,应按照说明书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2)定期对家电设备进行清洁,保持设备表面整洁,防止灰尘、杂物堵塞设备通风孔。
(3)发现家电设备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拆解、维修。
(4)设备维修后,应由专业人员重新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家电设备进行登记、统计,建立设备档案。
(2)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设备完好。
(3)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新购入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质量。
4. 节约用电(1)合理使用家电设备,避免长时间空转或待机。
(2)下班后,关闭所有不必要的电器设备,降低能耗。
(3)提倡使用节能型家电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节约用电、爱护设备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另行规定。
电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电器使用管理制度电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器使用管理制度1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的电脑管理,使之更加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每个办公室由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本办公室的专职电脑管理员,电脑管理员职责如下:1、每天放学后检查电脑是否切断电源,是否为电脑盖上防尘罩。
2、发现电脑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校信息中心,由校信息中心负责维修。
3、每学期开学检查电脑的运行情况。
二、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每天到校后即打开电脑,接收学校校长室及各条线的有关校内通知、公告,并及时传达至本室教师。
三、工作时间不使用电脑时,电脑一律转入休眠状态。
四、学校的电脑是我们工作学习的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扑克等各类游戏及观看电影、炒股等。
不得用电脑上与教育工作无关的相关网站,严禁上不健康网站。
五、外带光驱、光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
不得私自下载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
六、不得在办公室电脑内私自安装与本职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相关软件,如发现学校信息中心有权予以清除。
七、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
八、学校信息中心要及时向各办公室通报电脑病毒的发作情况及处理方法,各电脑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以免病毒对机器的损害。
九、办公室空调使用规则:室外温度超过30℃,允许开空调,但温度必须定在26℃以上,由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关闭空调。
十、各班教室由各班主任作为本本班的电器管理员,管理员职责如下:1、每天放学后检查多媒体设备是否切断电源。
2、发现多媒体设备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校信息中心,由校信息中心负责维修。
3、每学期开学检查电脑的运行情况并与信息中心签订接收协议。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公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办公场所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用电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
第三条办公场所内的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节约用电。
第四条办公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电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办公场所应当配备专职电气工程师,负责电器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第二章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六条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电器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新安装的电器设备应当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应当由电气工程师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八条办公场所应当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器设备维修和更换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
第十条电器设备维修和更换所需的配件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产品要求,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使用第十一条办公场所内的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禁止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方式和设置参数。
第十二条办公场所内的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的用电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电缆。
第十四条办公场所应当保持良好的用电环境,确保电器设备的通风散热和防尘。
第十五条办公场所内的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减少多余的使用,节约能源,避免过载和过度使用。
第十六条办公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清洁设备表面和内部,确保设备不积尘、不生锈。
电器使用管理办法
电器使用管理办法电器使用管理办法是指对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合理利用、能源节约等方面制定的规范和措施。
电器设备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如果没有正确地使用和管理,不仅会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还会浪费能源和损坏设备。
因此,制定电器使用管理办法对提高电器设备的安全性、有效利用和能源节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器使用管理办法要推动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在规定中要明确要求电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选用、安装、调试和使用。
同时,还应规定电器设备的巡检、维修和报废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电器设备能够正常工作,不发生任何意外,保护用户和设备的安全。
其次,电器使用管理办法应鼓励电器设备的合理利用。
合理利用电器设备可以延长设备的寿命,减少资源的浪费。
电器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用户在设备使用中充分发挥设备的功能,不滥用设备。
例如,要禁止将电器设备用于不适合的场合或不适合的用途,要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盗电、盗窃电器等不合理利用行为。
此外,电器使用管理办法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质量监管。
电器设备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电器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设备制造商必须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和销售电器设备,并对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认证。
同时,还要规定用户在购买电器设备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的产品,要查验设备的合格证明和标志,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电器使用管理办法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宣传和教育。
电器使用管理办法不仅是对设备生产方的管理要求,也是对用户的管理要求。
因此,电器使用管理办法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用户对电器设备使用的认识和技能。
可以通过制作电器使用宣传片、开展培训课程、发布使用指南等方式,加强用户对电器设备的了解和正确使用。
综上所述,电器使用管理办法对提高电器设备的安全性、合理利用和能源节约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设备选用和安装、合理利用和能源节约、加强质量监管和用户宣传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电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推动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的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器使用管理办法
目的
加强对厂内电器的启动、使用、保养和责任管理,确保电器使用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电器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区域的所有电器设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定义
电器管理现场责任人(以下简称为现场责任人),是指公共区域、独立办公室、生产车间等电器配置区域的使用者或最高行政职务管理者。
1)每个办公室指定一名电器管理责任人。
2)电器管理责任人因故不在工作场所时,应指定代理责任人。
电器操作和保管人(以下简称为操作人),是指被部门负责人专门指定按本制度执行电器的开启、关机及保管者。
1)电器由保管人负责使用,未经责任人同意,其它人员不得任意使用。
2)当电器保管人离职或换岗,应及时办理电器移交手续,由最高职位人监交并指定新的保管人。
3)未指定专人为电器保管人的,由现场责任人兼职全权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划分
电器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电器,切实保障电器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
管理部应经常派遣电工对工作区域的电器线路、开关、接线盒以及电器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电器的清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工作由电工负责。
电器一旦出现故障,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部报告,由公司管理部统一联系维修。
电器使用要求及条件
空调: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公司上办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上办时间使用空调。
5.1.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
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打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
5.1.3办公室在夏季室外气温逹到32℃以上或室内最高气温逹到28℃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5℃,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以温度计为准)。
5.1.4工作人数设定:低于以下工作人数, 不得开启空调。
1)工程办公室工作人数低于等于15人
2)资材办公室工作人数低于等于5人
3)其它小办公室(如管理、计算机中心、财务…等)工作人数低于等于两人
4)品保化学实验室因仪器关系,若仪器开启时必须保持空调开机以控制室温,仪器室部分气温逹开启条件时,开一部空调,若有客户来访时,则将其它空调打开
5)前台若无客户来访时,不得开启空调。
6)制造部空调管控如下:
5.1.5气温超过开启条件但工作人数未逹条件时,或工作人数逹开启条件但气温未逹开启条件时,可使用电风扇来逹成制冷效果
5.1.6开启与关闭空调要使用遥控器,不准使用手动开机。
否则,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5.1.7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5.1.8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应即刻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节假日或长期不开启空调期间,应关闭空调电源总闸或将电源插头拔出。
5.1.9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1.10空调开启时间:10:00-11:45、13:30-16:30
其它电器:其它如:计算机、电灯、电扇…等电器,应工作须要,由保管人负责开启、关机动件,严禁在非工作时间启用。
宿舍用电:依规定,无论是员工宿舍或干部宿舍,都不可以私自接装电源或电器,公司配置之电器,依规定启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必须关闭电源,严禁在无人的情况启动电器5.3.1非公司有安排人员床位之宿舍,由电工负责切断该宿舍之电源,以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电器使用注意事项
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
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电器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电器开关,也不得在电器线路上乱接线。
更不得让部门以外其它任何人员
进入工作区域开启电器(专职维修人员除外)。
电器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管理部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先将工作区域所有的电器全部关闭,并关闭插座主开关,区域负责人必须在下班前做好最后确认,若负责人因公事无法完成确认工作,必须由负责人指定代理人完成
违规责任
凡违反上述“电器使用条件”开启电器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警告一次/次。
凡发现工作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电器仍开放的,给与现场责任人小过一次/次。
凡发现私自拆装电器、挪动电器、开启电器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小过一次/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警告一次/次。
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管理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以罚款。
宿舍无人的情况下还开启电器,罚款10元/人/次,若无人承认的情况下,全宿人员连带处罚,罚款5元/人/次。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管理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附则
本公司空调年度使用期间为每年5月-11月(视管理部公告之换季日期为准)
换季停用空调后,电工必须关闭空调电源总闸,并拔下空调电源线,下次换季启用前必须先行保养、清洁内部滤网、恢复电源后方得再次启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