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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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公司钻、修井队搬迁、安装管理规定

钻探公司钻、修井队搬迁、安装管理规定

1范围为了加强对钻井队、大(小)修队(以下简称钻、修井队)搬迁、安装过程中影响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的各个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搬迁、安装符合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了钻、修井队搬迁、安装管理要求和职责。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钻井队、修井队搬迁及安装管理。

2职责2.1生产技术部为本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搬迁、安装过程中内外关系的协调,协助分公司、项目部搬迁、安装过程中所需车辆、机具的组织落实。

2.2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搬迁、安装过程中风险评价与削减措施制定后的审批。

2.3装备部负责井队机械设备搬迁动运保证,及新购进设备的接运组织。

2.4党委工作部、劳动工资部负责搬迁、安装所需的人才资源及人员能力评价保证。

2.5市场经营部负责已确定的井场钻前工程的现场勘查及工程预算。

2.6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负责搬迁、安装全过程中的组织实施及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的控制和井场疑难问题的联系、解决。

2.7HSE监理公司负责对搬迁、安装全过程中HSE/OSH、QMS、EMS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

2.8公司对搬迁、安装有特殊要求的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完成。

2.9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参照相关科室的职责,制定出本部门各岗位相对应的职责,负责本部门搬迁、安装管理工作的落实。

3文件内容3.1搬迁、安装方案制定要求3.1.1钻、修井队搬、安装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标准。

3.1.2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2搬迁的组织实施3.2.1凡钻井队区域内、跨区域搬迁及出国设备和新购进设备拉运,由钻井项目部负责进行计划安排、车辆组织、安全押运、风险评价及搬迁过程中的组织、联系、协调工作。

3.2.2凡大修队区域内、跨区域搬迁及出国设备和新购进设备拉运,由大修井项目部负责进行计划安排、车辆组织、安全押运、风险评价及搬迁过程中的组织、联系、协调工作。

3.2.3凡小修队区域内、跨区域搬迁及出国设备和新购进设备拉运,由各小修队所属分公司负责进行计划安排、车辆组织、安全押运、风险评价及搬迁过程中的组织、联系、协调工作。

井架、井筒装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井架、井筒装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井架、井筒装备检测、修理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井架、井筒检查检测、修理的人员,检测、修理前严禁喝酒。

2、雷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井架检测、修理。

3、井架及井筒作业必须佩戴合格的保险带,栓挂牢且栓挂在与人
员没有相对运动的位置。

4、在井架天轮平台上作业时,作业人员要小心谨慎,系好保险带,拆卸零件,要放在专用容器内,禁止乱投乱放。

废油,污物不准随意
向地面抛扔。

5、井筒作业时,应与司机信号工规定好,联系信号,信号工、司
机应精力集中,严格按照检测、修理人员要求打号和操作,速度不得
大于0.5m/s。

6、井筒作业应从上至下,及时清除罐道梁上的浮煤及杂物,井筒
及井架不得同时平行作业。

7、罐笼在运转时,检测、修理人员应站稳扶牢,不得向外探身,
探头。

8、检测、修理过程当中传递工器具零件必须等对方接牢稳后,再
松手,工具器应采取防坠措施。

9、更换罐道时,罐道在罐笼上要放置平稳,捆绑牢固,拆旧罐道
应该先拆上部螺栓,再拆下部螺栓,拆下部螺栓前,应该先用绳索拴
紧留好,拆完螺栓,再将旧罐道移到罐笼上捆绑好,安装新罐道时,先连接下部螺栓用绳捆好,再连接上部螺栓。

10、井筒焊气割,将气瓶放在罐笼内捆绑牢,站在罐顶,并携带必要的器材和一桶水。

11、副井筒检测、修理作业时,井口井底把钩工负责警戒,禁止行人通过,防止坠物伤人。

竖井井筒装备维护检查管理办法

竖井井筒装备维护检查管理办法

竖井井筒装备维护检查管理办法
1、井筒维修人员按照《提升机区域运行点检卡》要求认真进行检查。

该项检查主要通过听箕斗(罐笼)运行声音正常与否判断罐道松动、磨损等情况。

2、井筒维修人员点检要作好详细记录,包括点检人、点检时间、点检部位、存在问题等内容。

3、定期检查井筒装备,包括井筒罐道梁,罐道(木罐道、钢罐道);检查周期为2个月,检查标准:罐道梁无松动,无变形,梁窝混凝土无脱落,罐道连接螺栓无松动;罐道磨损不超差,罐道间距不超差,检查方式为锤击和测量,并做好记录。

4、对井筒装备进行检查时,必须清理罐道梁上的渣石,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可靠的通讯,提升机提升速度不超过0.3m/s,同时井口必须有人监护。

5、桦甸矿业公司所属及各外协采矿单位要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落实维护、检查、管理责任人,违反本管理办法,考核主管矿长500元、主管管理人员300元、维护检查责任人200元。

6、本管理办法自下月1日起执行。

7、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煤矿固定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煤矿固定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煤矿固定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1、为保证矿井固定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的高性能和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规范矿井固定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靖远煤业集团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提升机(绞车)、空气压缩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设备的管理及使用单位。

3、固定设备设施(1)矿井固定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保障机制,也是作为我矿安全现状评价、验收评价和有关专项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此机电运输部应根据检测周期提前一个月作出计划,安排好测试的准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固定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根据测试结果指导督促设备在籍单位立即整改设备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更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

(2)固定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周期1)主通风机为2年:依据AQ1011-2005《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进行检测检验。

2)主排水泵1年: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泵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进行检测检验。

3)空气压缩机1 年:依据AQ1013-2005《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进行检测检验。

4)提升机(绞车)1年:依据AQ1014-2005《煤矿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5-2005《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进行检测检验。

5)钢丝绳:依据MT717-1997《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测定方法及判定规则》、MT716-2005《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检测检验。

6)在用斜井人车1年:依据AQ2028-2010《矿山在用斜井人车安全性能检验规范》进行检测检验。

塔里木油田钻修井设备检验管理规定及文件

塔里木油田钻修井设备检验管理规定及文件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处室文件油装字〔2009〕19号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公司钻修井设备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油田各勘探公司、井下作业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现将《塔里木油田公司钻修井设备检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塔里木油田公司钻修井设备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钻修井设备检验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规范进入塔里木油田市场的钻修井设备的检验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油田生产长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钻修井承包商是指在塔里木油田从事钻井、修井业务的各勘探公司和井下作业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钻修井设备是指进入塔里木市场的钻机和修井机。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仪器仪表是指在钻修井工程中能够进行感应、测量、传送和调节的设备和装置,它在钻修井过程中可以连续地测量、显示和记录钻修井工艺的各种有关参数。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检验是指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必须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开展,但用户自行开展的日检、周检等设备检查检验不在此规定之内。

第六条在塔里木油田勘探和开发过程中,各钻修井承包商应严格规范管理所属设备,在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前提下,还必须满足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塔里木油田公司装备处是钻修井承包商设备检验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钻修井设备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

(二)负责制(修)定塔里木油田公司钻修井承包商设备检验的管理规定。

(三)负责汇总、下达钻修井设备的检验计划,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统计、汇总和通报钻修井设备的检验结果。

第三章检验项目和周期第八条井架、底座检测评定。

(一)井架、底座,进行应力测试,详见规范《SY/T 6326-2008石油钻井和修井机井架、底座承载能力检测评定方法》和《SY 6442-2000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2024年钻井设备及工具检测要求(2篇)

2024年钻井设备及工具检测要求(2篇)

2024年钻井设备及工具检测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原油田钻井队主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现场检测重点项目、周期,使用单位、服务单位的检测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中原油田钻井队主要设备现场探伤检测。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T5399-91石油钻井用钻杆动力钳SY/T5200-93钻柱转换接头SY/T5369-94石油钻具的管理使用方钻杆、钻杆钻铤SY/T5716.1-95石油钻机大修理通用技术SY/T6270-xx石油钻采高压管汇件的使用与维护SY/T6357-xx提升设备的检验、维护、修理和修复程序SY/T6367-xx钻井设备的检验、维护、修理和修复程序SY/T6408-xx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的维护与使用3现场检测要求。

钻井设备及工具现场检测部位、方法要求见表1。

钻井设备、提升设备的检验、维护、修理和修复程序分别执行SY/T6357-xx、SY/T6367-xx。

4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向钻井队出具检测报告。

5处置根据检测结果,合格继续使用,否则采取修复、报废等措施。

6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表1钻井设备及工具检测部位、方法及要求2024年钻井设备及工具检测要求(2)一、引言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钻井设备及工具在石油勘探与开采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钻井设备及工具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对石油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钻井设备及工具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测。

本文将探讨2024年钻井设备及工具检测的要求。

二、钻井设备及工具的分类在进行检测之前,需要对钻井设备及工具进行分类。

根据其功能和用途,钻井设备及工具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钻机和配套设备、钻井工具、完井工具、油管和抽油杆等。

三、钻井设备及工具的检测要求1. 安全性检测钻井设备及工具的安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煤矿设备定期检修要求制度

煤矿设备定期检修要求制度

煤矿设备定期检修要求制度为加强设备管理,矿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检修,特制定《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二、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并事先编制出定期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定检项目进行检修,不准擅自更改或停止按计划检修,遇有极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检修时,必须由机电科批准,方可更改检修计划。

三、日常检查: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日检人员,不需制定日检计划,但相关负责人必须监督检查。

日检人员应相对稳定,日检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各种规程进行检修,并填写检查检修记录,涉及到安全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处理。

四、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检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一般检修:应由各单位每月初编制一般检修计划报机电科批准,检修后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各单位应将本月发生的检修项目的验收材料报机电,由机电科报财务科统一结算。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2007》规定。

六、设备大修:大修由机电科年初编制本年度的大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询价委托承修单位并由机电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七、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机电科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八、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会审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九、各单位必须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十、机电科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减发薪酬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

十一、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造成影响的轻重程度,对单位或个人,减发薪酬100-500元每次。

井架底座管理检测办法

井架底座管理检测办法

钻机和修井机井架、底座管理与检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架、底座是钻机和修井机的重要部件,为了确保钻机、修井机安全可靠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型钻机和修井机。

第二章钻机和修井机井架、底座的使用管理第三条井架、底座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SY/T 5609-1999《石油钻机型式与基本参数》。

2、SY/T5202-2004《石油修井机》。

3、SY/T6586-2003《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

4、SY/T5025-1999《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规范》。

5、SY/T6408-2004《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的检查、维护、修理与使用》。

第四条指重表应符合SY/T5320-2000《JZ系列指重表》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开钻前必须对井架、底座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符合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6586-2003《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的规定。

第六条井架、底座承载能力的综合评定依据SY/T6326-2008《石油钻机和修井机井架、底座承载能力检测评定方法》。

第七条井架、底座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窜动、变形或损坏等措施,严禁野蛮装卸和捆绑。

第八条井架、底座在入库时应清洗干净,外露表面应采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地基平整的地方,地基平面应间隔垫木板或枕木。

第九条井架、底座的修复应由专业厂家进行,所使用的材料要符合原井架、底座制造厂的技术指标。

第十条已经过检测的井架、底座,使用的最大负荷应控制在检测报告中评估的安全负荷内。

第三章钻机和修井机井架、底座检测管理第十一条井架、底座的检测工作由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或者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取得集团公司授权资质,必须科学、公正、认真地进行检测工作,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国际互认,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在检测结束后,应及时将检测报告等资料,书面通知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以及钻井队、试油队。

修井机具检查确认规定

修井机具检查确认规定

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修井机设备、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修井机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可靠,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分公司所辖海上油田的修井机设备、工具的检查、维修、保养、维护。

2职责2.1修井机设备、工具总包方管理和维修人员负责对修井机设备、工具的管理、检查、检验、维修,保证修井机设备的完好。

2.2井下作业方井下作业人员负责作业前的检查、检验、确认,保证修井机设备工具性能使用中安全可靠。

3工作内容3.1 修井机设备、工具的组成3.1.1 修井机包括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绞车系统、井架系统、液压系统、气压系统、电气系统、游动系统、上移动座系统、下移动座系统、泥浆循环系统、挡风墙与防雨棚、指重表和参数仪。

3.1.2 井下作业工具包括吊环、吊卡、钻井卡瓦、手提卡瓦、气动卡瓦、安全卡瓦、大钳、油管钳及以上工具的相应配件。

3.1.3 附属设备包括泥浆泵、泥浆泵柴油机及变矩器、泥浆罐及其附属设施、柴油罐储能器、防喷器、钻台值班房、材料房、临时住房、清水泵。

3.2 作业前的检查:(此部分由井下作业方负责)3.2.1 操作方副钻对柴油机两油一水进行检查,检查相关油水阀门是否灵敏,检查冷起动装置式保温加热装置是否完好。

3.2.2 司钻对司钻台进行检查,确认各阀门是否处于完全回位。

3.2.3 副钻检查液压系统,确认各控制元件是否处于关闭或复位,管线及元件有无泄漏。

3.2.4 副钻检查井架移动底座,确认轨道、滑块、楔块、压板及固定螺栓等是否正常有效。

3.2.5 井架工检查井架,包括固定螺栓及销钉是否松动,是否正确悬挂操作警示标牌。

3.2.6 井架工检查天车,包括滑轮轴承、锁销是否完好,滑轮应能用手转动且无异常声音。

3.2.7 井架工检查游车大钩,包括滑轮轴承、锁销是否灵敏完好,钩体定位锁紧装置操作灵活。

3.2.8 司钻检查绞车,确认刹车是否完全刹住。

离合器及换档装置应摘挂自如、准确可靠。

3.2.9 作业工对转盘进行检查,包括锁销是否灵活可靠,用一只手转动链轮应平稳无卡阻,检查油池内的油质油位。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修井作业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修井作业
3、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持证制度、坐岗制度、防喷演习制度等。
4、作业队按作业工程设计中有关井控设备安装、管理要求及井控 措施。井控装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5、不冋作业类别的施工井应按井控要求安装相应的井控装置。
6、防喷器安装完毕后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
7、闸板防喷器应装齐手动操作杆,井口各闸门开关状态正确,做 好状态标识
检查项目(部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安全防护 设备设施
1、施工现场应配备防中毒面具七套、五套正压空气呼吸防护设备、
两个充满空气的备用空气瓶、一台咼压呼吸空气压缩机。设计有 要求时按设计配备,并指定专人负责。
2、在含硫化氢或一氧化碳的井施工时,按设计要求配备硫化氢或 一氧化碳监测仪或可燃气体监测仪。
3、空气呼吸器和硫化氢监测仪、可燃气体监测仪应指定专人管理, 定期检查保养,监测报警仪定期检定,报警值设置正确、灵活好 用。
8防喷器手动锁紧装置的操纵杆及手轮应与井架平行,并标明开 关状态及圈数。液压防喷器液控油路进出口一侧面向井架,防喷 器液控油路的进出口与远程控制台控制开关的进出口应一致。
9、压井管汇和节流管汇应安装在钻台或操作台以外,并摆放平整,
加以固定。
10、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的管线、阀门、法兰等配件的额定工作 压力应与防喷器的额定工作压力相匹配。各阀门开关状态正确, 做好状态标识。
风险管理
1、作业队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制定预防措施,编制HSE乍业指导
书和HSE现场检查表。
2、作业队在施工井施工前应对危险源及风险危害识别和风险评
估,对“HSE乍业指导书”中没有识别到的风险、危害应编制HSE
作业计划书加以控制。
3、对控制风险、危害所采取的削减措施进行关键任务分配,将措 施洛实在岗位上。

煤矿井下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煤矿井下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煤矿井下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煤矿井下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一、紧急避险系统的仪器设备是保证井下人员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标准和使用手册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校准以及更新维护,以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为井下人员紧急避险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二、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
1.避难硐室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台仪器设备的校准历史需记录在仪器档案卡片之上已被查阅。

2.仪器设备必须在相应的使用期限之内进行校准。

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仪器设备的校准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原则上每台仪器设备每年校准不得少于一次。

3.仪器设备的校准由通防部负责报请检测中心测试,需要送国家检定机关校准或者送回原厂校准的,由专人联系处理并留下相关记录。

三、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
1.仪器设备需要定时更新维护,超出使用寿命期限的仪器应该及时进行更新。

2.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对仪器设备有日常维护的责任,并指定专人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问题的需及时报告处理。

3.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定时关注设备生产厂家公布的升级信息,并及时通过正确的途径对仪器的软件进行升级。

并且在下一次购买仪器硬件的时候给出参考意见。

四、本管理制度由紧急避险管理机构制定,并负责解释和执行。

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必须定期对矿井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空气压缩机、主提升机、架空乘人装置、主皮带机、瓦斯抽放泵进行检测、检修,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定期整改,并要对出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分析处理,处理后进行验收,并登记履历。

二、检修组成员和验收组成员必须由机电矿长和机电科长、资产科长及其他机电专业管理人员组成。

三、定期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控制信号、外观、腐蚀、砸、碰、拉伤、漏油、漏风、漏气等。

四、定期检查和维修时间定为一个月一次。

五、主要设备定期性能检测遵循以下原则:
1.主提升机技术性能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测定,如新安装和大修后,必须进行检测。

2.主排水泵技术性能检测每年进行一次测定。

3.主通风机技术性能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测定,如新安装和大修后,必须进行检测。

4.空气压缩机、主皮带机、架空乘人装置技术性能检测每年进行一次测定。

5.锅炉、瓦斯抽放泵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机械钻机检查标准(暂行)

机械钻机检查标准(暂行)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扣分得 分2001001)配置情况新自升式井架得满分,大庆型15分、86年前45及F320钻机25分。

302)新旧程度3年内为满分,其后每增加一年扣分1分。

使用超过10年未经过第三方进行的安全评价不得分。

303)安装与维护保养底座基础表面平面度公差大于5毫米扣2分,销轴尺寸不符合要求扣2分,销轴未装符合要求的安全销或别针扣2分,井架上锁紧螺母未装安全锁紧扣2分,天车中心对转盘中心偏差大于10毫米扣2分,天车死绳固定器安装不标准扣1分,保养不好扣1分,各固定防松垫片、销每缺少一处扣1分,乱用割焊每处扣2分,因保养不到位发生严重锈蚀每处扣2分,风动绞车保养不好扣1分,排绳乱扣1分,润滑部位润滑不良扣2分,油质、油量不符要求扣1分。

104)性能及完整性上行梯子无暂停平台、护栏各扣1分(设计没有除外),无助力器扣1分,钻台表面每缺损一处扣2分,天车台无踢脚板扣1分,各指梁、护栏每缺损一处扣1分,各钢丝绳卡不规范每根扣1分,钢丝绳易磨损部位无防护每处扣1分。

二层台无逃生装置扣2分,防碰天车系统失灵扣5分。

起升大绳放置不规范或未加防护扣1分,起升大绳表面未涂防锈油扣1分,起升大绳有段丝、断股、电弧烧灼、过电退火、严重锈蚀、灌锌接头松动等其一种情况扣5分。

超保或漏保一处扣1分。

205)外观、清洁保护漆脱落扣2分,井架与底座有油污扣1-2分,钻台面、二层台、护栏有油污扣1~2分。

101)新旧程度5年内为满分,其后每增加3年扣0.5分。

使用超过10年未经过第三方进行的安全评价不得分。

22)性能及完整性齿轮箱齿轮有点蚀严重、传动不平稳或有异响扣1分,缺传动链条保护销或固定不规范扣1分,缺护罩扣1分,运转时轴承温度超过80度扣1分。

超保或漏保一处扣1分。

43)润滑与维护保养齿轮箱油质不符扣2分,油量不符扣1分,传动链条润滑油质不符扣1分,油量不符扣1分。

34)外观、清洁密封处有渗漏扣1分,严重锈蚀扣1分。

钻井设备检测规定-1

钻井设备检测规定-1

钻井设备要害部位检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清除隐患,减少钻井作业中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公司决定建立钻机要害部门检测系统。

第二条在削减风险危害的措施中,硬件措施必不可少,削减钻井作业风险的硬件措施包括硬件配备控制和消除危害的设备、防护装置等硬件的配置和检测。

在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部分设备要害部位的磨损、振动、变形、压痕、锈蚀、沟槽、裂纹、断丝等现象,采用便携式温度仪、振动仪、测厚仪等仪器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测。

结合局设备检测总站对井架底座的检测,逐步完善钻井队设备的检测和诊断手段,达到减少设备事故发生,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二章要害部位分类及检测项点第三条天车、游动滑车、大钩、水龙头、吊环的检测(一)检验周期定期检验周期按照表1要求,国家法规规定或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或标准执行。

表1 石油钻、修井用设备检查周期表1-1 石油钻修井用部件检查周期大钩及水龙头的销轴以及水龙头的中心管大修时检测。

(二)检验条件除正常检测外,遇到下列情况应进行检验:1.主承载件更换或修理后;2.承受过重大冲击载荷后(如墩钻、顶天车等);3.存在较严重的变形、锈蚀、磨损、裂纹等缺陷时;4.闲置时间超过半年以上没有使用的吊环。

(三)天车、游车,大钩、水龙头检验1.外观检查(1)游动滑车应具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且满足使用要求。

(2)轴、销轴、螺纹连接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松动、脱落措施。

(3)大钩主副钩钩口闭锁装置完善,且安全可靠、启闭灵活。

(4)钩体定位锁紧机构应灵活可靠,定位锁紧后,钩体方向保持不变。

(5)缓冲装置完善有效,如有损坏应停止使用。

(6)水龙头壳销孔体磨损量小于10mm时需修复。

(7)提环经无损检测有裂纹或提环与大钩结合处磨损量大于10mm时应报废,否则可修复。

(8)中心管经无损检测有裂纹时应报废。

(9)主承载件主要受力部位、挂合部位不得有裂纹和较严重的变形、磨损、锈蚀。

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

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

竖井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为确保提升的安全运行,井中的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防范
于未然,特制定竖井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竖井设施,包括管道及其固定、连接件,钢丝绳,井架设施等。

2.井筒设施检查维修分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

日常检查是对所
有构建的连接情况,磨损情况进行巡查,采用乘罐笼检修模式下运行
检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巡查一次。

定期维护是指至少
每月维护一次竖井设施(整天)的检查维护,要求对每一处连接件进
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运行。

3.钢丝绳的检查,主绳每天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尾绳每周检
查一次,并填写记录。

4.盆形齿轮的检查和维护必须每天进行一次,按照天轮检查簿逐
项填写。

5.井筒内设施上的严禁有浮矸,在日常检查中,必须找到一个地方,并清理一个地方。

罐笼内卫生做到动态保持,班班交接。

机电科(修改版)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竖井提升检查制度

机电科(修改版)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竖井提升检查制度

竖井提升检查制度为保证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竖井提升检查制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1、副井绞车:每日17~19时验绳检修。

2、主井绞车:每日17~19时验绳检修。

二、参检单位和人员:立井维修队、2运输队指定专人进行。

三、检查内容:(一)立井维修队序号设备设施名称及部位检查周期检查次数备注1 提升容器日 12 连接装置日 13 罐耳罐道日 14 钢丝绳日 15 下料钢丝绳周 16 主井扇形门及传动机构日 17 副井罐帘、保险带、腰带日 18 井筒井底设施月 2 每月1-16日9 井架及其它月 2 每月1-16日10 联接件探伤检查半年 1 2月、8月各一次(二)立井维修队序号设备设施名称及部位检查周期检查次数备注1 绞车滚筒日 12 传动装置日 13 制动装置日 14 防过卷装置日 15 限速器日 16 电动机日 17 电控设备日 18 高压开关柜及高压换向器周 19 低频机组、同步机周 110 深度指示器系统周 2 周一、四日、11 安全系统、仪表日 112 信号系统日 113 导向轮周 1(三)运输队序号设备设施名称及部位周期次数备注1 副井阻车器日 12 副井摇台日 13 主井装载设施日 1以上设施除立井维修队、运输队指定专人按期检查外,检查周期为月、周、日的设施,每月由机电科长组织检查一次。

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每次检查和处理结果必须留有详细记录。

本制度从2005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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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在用钻机、修井机的管理,做好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的定期检测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拥有钻机、修井机的单位,所指的检测对象是钻机、修井机的井架。

第三条钻机、修井机井架每3年进行一次检测,对前次评定为C级的井架应每2年进行一次检测。

损伤钻机、修井机(指在搬家、作业中造成损伤或锈蚀严重的)井架应在发生损伤后或对损伤进行修理后及时检测。

第四条钻机、修井机井架检测及分级评定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承担。

第五条钻机、修井机井架的分级按检测的实际承载能力分为A、B、C、D四级。

A级:实际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额定载荷;
B级:实际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额定载荷的85%;
C级:实际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额定载荷的60%;
D级:实际承载能力低于设计额定载荷60%。

第六条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标准对井架进行检测后,依照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6442-2000)对被检井架进行分级评定,检测报告和分级评定报告由检测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用户(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存档。

检测后的分级标识、
有效期等参数要标注在井架醒目处,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承载严禁超过各级允许的最大载荷。

评定为D级的应判定为报废。

第七条生产协调部是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其管理职责:
1、依据国家和中油集团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并完善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2、组织编制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对井架检测机构的资质评审工作;
4、负责每年年底将本企业的检测结果上报中油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

第八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HSE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其管理职责:
1、依据国家和中油集团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违背分级使用原则的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第九条使用单位负责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制度,依据油田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工作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2、编制本单位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
3、负责选择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检测计划对钻机、修井机井架进行检测,负责将检测后的分级标识、有效期等参数标注在井架醒目处;
4、负责建立本单位井架状态监测台帐,检测报告和分级评定报告及时存档;
5、负责每年年底将本单位检测结果上报油田集团公司生产协调部。

第十条各单位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工作将纳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设备管理评优资格;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油田集团公司生产协调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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