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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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
淳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此公告必须在淳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步公示。

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枫树岭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一、项目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二、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枫树岭镇白马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地点:白马村
、建设主要内容: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等内容,具体施工详见设计图及预算书。

建设工期天。

、项目预算造价为: .元元,资金来源:县农办。

三、报名投标须知
、报名投标人条件:注册地在本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报名起止时间:年日日时起至年日日时分止,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投标截止时间: 年日日时分止(以开标室挂钟时间为准)。

报名投标地点:枫树岭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新建。

、参加投标人员要求: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书载明为准)凭身份证原件及开标委托书亲自到场。

、报名投标递交材料: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报名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B证);
() 企业法人资格代表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专职委托代理人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标书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进账回单分别加盖单位公章(红)各两份(转账时在备注或附言栏填写“xxxxx工程资料报名费或xxxxx工程投标保证金”);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投标文件要求:
()单位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必须按要求盖投标单
位印章(含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投标函还必须由单位法人和专职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签字。

()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本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报价大小写应一致,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文件的档案袋粘贴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投标时应当递交以下材料:
投标文件(密封档案袋):①投标文件封面;②投标函;③投标承诺书。

(范本附后)
其他材料(不密封):①投标人身份证原件;②开标委托书;③投标保证金
、项目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及踏看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投标撤回: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乡镇交易中心。

不退还招标资料费。

、标书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前须缴纳标书资料费元,资料费不退;须缴纳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中标者在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后、接到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全数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进账回单,加盖单位红章)(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需缴纳至招标单位提供缴款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标书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分别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资金专户(账号),开户银行:农商银行杭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墅信用社枫树岭分社。

报名时递交标书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进账回单分别加盖单位公章(红)各一份;
四、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开标时间:年日日时分整(以开标室挂钟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枫树岭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自然人投标的,投标人须凭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不得委托;单位投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书载明为准)凭身份证原件及开
标委托书亲自到场,不得再另行委托。

、评标人员:评标工作由乡(镇)交易中心领导小组,依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评审。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投标基准优惠率为 %至 %之间(优惠幅度每间隔.%设置一个乒乓球号共计个球)。

招标工程量:以发包人编制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预算总价为.元;其中,工程暂估价为元,暂列金为.元,合计:.元;投标报价必须在.~.元范围之内(保留位小数),否则为废标。

、评标基准价确定:在投标人递交标书后、开启标书之前,由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各派名代表,当场在优惠幅度范围内抽取一个优惠率,然后相加除得出平均值(基准优惠率),计算出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工程预算总价(扣除招标文件以具体金额明确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基准优惠率)+招标文件以具体金额明确的暂估价、暂列金额(以此计算方法为准,过程保留完整小数位,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小组对标书中工程名称、投标报价大小写、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公司盖章、法人盖章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填写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报名资料一致、齐全的有效标书逐个进行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投标单位的报价与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接近者为中标候选人;当绝对值相同时,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报价相同时,抽签决定以数字大者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合同价按基准价执行。

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合同价按投标报价执行。

禁止私下交易和随意放弃中标,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人与递交标书人必须和报名资料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存放投标文件的档案袋未按要求密封、未盖密封章的;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签字或盖章不完整的。

单位投标的,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未盖单位印章(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的或投标函上专职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未签字的
()超过规定开标时不到场、不交投标书或投标人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行
放弃,且不退还报名标书资料费;
()开标时,自然人投标的,投标人须凭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不得委托;单位投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书载明为准)凭身份证原件及开标委托书亲自到场,不得再另行委托。

否则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的;填写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报名资料不一致的;填写内容存在涂改的;投标总价未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单位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超出本招标文件预算价规定让利范围的报价。

()不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废标及无效标均不报价。

五、其他:
、小额公共资源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期间自动放弃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及廉政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同时投标单位及专职委托代理人一年内不得在本镇范围进行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由顺序第二位签订合同。

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将合同及廉政协议原本(一份)交于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送达的中标单位必须作出书面说明(盖单位章),否则不得进行接下去枫树岭镇小额招标报名项目。

、施工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乙方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本工程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自觉使用成品砂、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不擅自到河道、山林、田地取砂,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如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
方承担。

、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工程款暂由中标人垫资兴建,工程完工后经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

十三、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枫树岭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日日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淳安县
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单位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角分整(RMB:¥ .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图纸、合同条款等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承诺质量标准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专职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承诺书
(建设单位):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投标文件无虚假不实内容。

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工程实施过程中,保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

我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预算进行施工,自觉使用成品砂、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不擅自到河道、山林、田地取砂。

、保证本公司未处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公示范围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受限地域范围为准)。

、保证本公司未处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对《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条款作了充分的理解,自愿响应和完全接受《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追责条款对投标人予以追责和处罚。

本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在淳安县投标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专职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参加的报名、开标、签署本工程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活动代理人。

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专职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开标委托书
兹委托(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专职委托代理人证原件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枫树岭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报名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枫树岭镇白马村。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县农办。

.工程内容: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监理开具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五、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或承包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应到工地天以上,由监理项目部负责登记,不足者元/天罚款。


人员、设备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成员,在每次监理例会、工程分项分部验收、各种综合检查、技术交底中,项目经理不到一次罚款元,其他人员不到罚款元。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更换的项目经理,是违约行为,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主要机械设备不到位违约责任:,按每套每台班元进行罚款,每发生一次级以上安全事故,按合同总价的.%罚款。

六、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整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清场。

如不及时清场的,发包人有权处理清场,清场费用从工程款扣除。

七、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费、材料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中有约定的除外)、机械费的市场价格变化;、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而引起技术措施费变化的除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包含,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按原有单价计算。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按合同已有单价计;合同中有类似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参照该单价确定;合同中无类似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按以下约定确定:单价=预算单价×折算系数,其中预算单价=浙江省版定额计算的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按定额计,主材价格确定方法:有信息价的按发生当月的《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或《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中的信息价计取<信息价计取顺序依次为: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淳安价、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余同>;当主材无信息价时按发包人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综合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按浙江省版费用定额中值计取),折算系数=中标价÷招标人预算总价。

当工程量清单编制明显错误或当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并且增加工程量与清单同比超过%的,招标人将保留重新估价的权力,单价的确定方法同上。

)发包人根据工程的需要可能对承包范围内的数量和内容进行调整,单价的确定方法同上。

八、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约定:转帐支付。

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合同价在万元以内的,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合同价在万元以上的,按工程进度支付。

九、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淳安县签订。

十一、补充条款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分包、转包,招标人发现中标人
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暂定价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价调整。

、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外的工程量承包人不得先施工签证,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允许承包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必须在开工的天内上报发包方,发包方报财政审核,财政审核确认后调整工程造价。

承包方超过天不报视为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认可,放弃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引起的索赔。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在天内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逾期未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甲方不予受理。

、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次以上、工期计划连续两周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程管理、更换项目经理直至清退出场。

、保险:承包人必须对本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保费承包人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担保:承包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峻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发包人将所有弃方运至承包人指定位置,若倒入湖内和其他地方,则一切后果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赔偿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罚款和索赔以合同工期为计算基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元对承包人罚款,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按元对承包人奖励,但最多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使用的砂石材料必须使用成品砂,严禁从山林、田地、河道自行采
砂,若被发现有上述行为或经信访查实,视情节严重处以万至万元处罚。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及竣工验收结算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如有)
.装修工程为贰年;(如有)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如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如有)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如有)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壹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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