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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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经典法律案例评析-民法-知识产权法

选修-经典法律案例评析-民法-知识产权法
案例分析2:侵犯著作权音乐侵权判决
三、商标法
(一)商标:区别不同企业商品或服务项目专用 商标: 的标记,通常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 的标记,通常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 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构成。 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构成。 商标权: (二)商标权: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 的专有使用权。 的专有使用权。 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的取得:注册原则 未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未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但未注册的驰名 商标受到特殊的保护。 商标受到特殊的保护。 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是否注册。 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是否注册。但对人用的药 品和烟草制品有例外规定,即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品和烟草制品有例外规定,即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胡戈:人不能无趣到这个地步
大学生恶搞四六级
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1:恶搞是否侵犯著作权 侵权:改编权、复制权、网络传播权、 侵权:改编权、复制权、网络传播权、保护作品完 整权 未侵权: 未侵权:合理使用 各国立法:欧盟、美国——滑稽模仿作品豁免 各国立法:欧盟、美国 滑稽模仿作品豁免 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制片人
(五)保护期限: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 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发表权、财产权为作 者终生及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 算至最后死亡的。 单位的作品(及电影作品)为50年,截止于作 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 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下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禁止出版的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法律 法规,行政决议命令等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历法、 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四)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双重性 其财产权 公民终身及其死后50年) 署名权 —————— 保护期不受限制 修改权 —————— 保护期不受限制 保护作品完整权 —— 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财产权(许可、转让获酬) 复制权 —————— 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 发行权 —————— 出售、赠与 出租权 —————— 有偿许可他人使用 展览权 —————— 公开陈列 表演权 —————— 公开表演 放映权 —————— 放映机 幻灯机 广播权 —————— 扩音器 传送符号、声音、图象 摄制权 —————— 作品固定在载体上 改编权 —————— 改变、创作出新作品 翻译权 —————— 转换成另种文字 汇编权 —————— 选择、编排、汇集 信息网络传播权 —— 有线 无线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无期限性
不可分离性
3.
不可剥夺性
2.著作人身权具体权项 A 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B 署名权

C 修改权

D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 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 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 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 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 争法 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透明度原则 (四)独立保护原则 (五)自动保护原则 (六)优先权原则
第六节 著作权的转让和继承
一、著作权转让 概念与特点 著作权转让的四个法律问题 二、著作人身权的继承问题 1、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发表权 三、著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 四、合作作品的继承问题 五、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变更、终止的 著作财产权继承问题
第七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一、著作权的质押 二、著作权的信托 三、破产财团 四、强制执行的对象 五、离婚时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
2.2表演者权的内容 (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二)表演者财产权
对表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
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
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
3.唱片制作者权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调动人们的创造活动,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制定本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创造或掌握的权利。

第三条知识产权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其他权利。

第二章专利权第四条专利权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授予发明者、设计者和授权人的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独占权。

第五条专利权的申请、审查、授权、保护和使用,以及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章著作权第六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原创作和衍生作品,以及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发表权等。

第八条著作权的申请、登记、保护和维权,以及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商标权第九条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第十条商标权的申请、注册、保护和维权,以及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

第五章商业秘密权第十一条商业秘密权是指商业信息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其商业秘密的保密权和使用权。

第十二条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业信息的保密和非法获取、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和维权,以及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其他权利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等。

第十五条其他权利的申请、登记、保护和维权,以及其他权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附件:1. 专利权申请表格2. 著作权登记表格3. 商标注册申请表格4.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5. 其他权利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权: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授予发明者、设计者和授权人的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独占权。

2. 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三条【申请专利权】发明者或设计者对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当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第五条【著作权对象】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以独创性表现的学术、文学或者艺术作品。

第六条【著作权权利】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经济权利和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版权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第七条【商标权】注册商标所在类别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属于注册人。

第八条【商标保护期限】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第五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九条【植物新品种权】以新种质经育种繁殖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第十条【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时间】植物新品种权有效期为20年。

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十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经过规定保密期限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独占权。

第十二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七章侵权责任和法律救济第十三条【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赔偿。

第十四条【法律救济】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救济。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法条,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正式法律文本。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规范知识产权的行使,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以发明、创造、标志、商号等人类智力创造或者掌握的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和文化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对侵权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活动,保护并赋予其相应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适合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章版权第六条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七条 著作权权利人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第八条 署名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在使用其作品时,按照其指定方式表明其署名,不得侵犯其名誉权。

第九条 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是否首次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

第十条 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已经发布的作品进行修改或者者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删减、篡改、扭曲等伤害其作品完整性的行为。

第十二条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享有期限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著作权享有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匿名作品、未成年人的作品、合作作品、作品由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所作的作品的权利享有期限为五十年。

(二)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

(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名义发布的作品。

第十三条 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转让著作权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五条 国家促进著作权利的合理利用,支持正当使用和传播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第三章商标第十六条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排他权。

第十七条 商标可以是图形、文字、标识、三维符号、颜色组合或者其它形式,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享有对其商标的专用权。

第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使用其商标,但应当标明品牌所有人。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上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非歧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权是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权属、转让、许可等事项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七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权是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十一条: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使用权转让都要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七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第十六条:对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其持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保密。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依法履行。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知识产权法全文版是指法律文件中包含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的完整版本。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 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二) 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三) 对作品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四) 对软件的著作权及与软件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五) 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六)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知识产权实行保护制度。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转让和保护。

第二章专利第四条依法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是对新的技术在产品、方法或者是其改进上的创造和实施的专有权。

第五条依法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专有权。

第六条依法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其形状、纹饰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设计的专有权。

第七条发明的授权条件是:(一)有新颖性;(二)有创造性;(三)能够被实施。

其他有关专利的条款和授权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三章商标第十五条注册商标的产权,包括专用权和独占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商标的注册条件是:(一)商标有新的标志性特点;(二)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是服务;(三)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不得有欺骗性。

其他有关商标的条款和注册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八条作品的著作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十九条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二十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一)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二)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五)注释作品的著作权;(六)其他法律规定的著作权。

其他有关著作权的条款和保护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五章软件保护第三十一条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2案例整理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2案例整理
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与限制
1
1996年8月,北京宝润图文信息建立了“北京在
线〞网站,后被一世、纪著互作联权通内讯容技术接收。1998
年4月,世纪互联公司未取得作家王蒙、张洁、
张抗抗、毕淑敏、刘震云、张承志的同意,就
将其分别创作的文学作品?坚硬的稀粥?、?漫长
的路?、?白罂粟?、?预约死亡?、?一地鸡毛?、
15
案例一
分析
甲网站将A影片置于其网站,供网络用户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 获得该作品,是典型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该网站未经授权,便可以认 定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二 不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1.按照预定的节目时间表播放作品的,其传播模式是“点对多”而非“点对点”。 由于网络用户无法自行选择其中特定一集,而只能观赏正在由网站播出的那一集。 在任何一个特定时刻,任何一名用户登录到乙网站,欣赏到的内容都是完全相同 的。网络用户根本不能自由选择节目内容加以个性化的观赏。这种在线播放行为 与电视台将电视连续剧按照预定的时间表顺序播放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在性质与 后果上完全相同,唯一区别在于电视台使用的传输媒介是电缆或卫星信号,而网 站使用的是网线或无线网络; 2.对于一部长达数集的电视连续剧而言,尽管其作为一个整体可以被视为一部作 品,但其中的每一集都是相对独立的作品。如果网络用户无法在个人指定的时间 选择其中任何一集加以欣赏,“交互性”就无从谈起。
本例中,D用影碟机播放?**?歌曲的行为,属于公开机械表 演?**?行为,且不属于免费表演,应当经过著作权人的许 可。 表演权由A享有;B作为表演者,仅仅对其表演活动享有 “表演者权〞,而不享有“表演权〞,C作为录音制品制作 者,也不享有表演权。
因此,只有A有权请求D承担侵犯表演的责任,而C、D无 此权利。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目录第1章总则 (002)第2章著作权 (003)第3章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008)第4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009)第5章法律责任 (012)第6章附则 (0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科学技术作品中应当由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保护的,适用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八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 第二条国家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享有这些权益,自然人也可以依法享有这
些权益。

* 第三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著作权
* 第四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 第五条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
修改权、保护本人作品完整权、使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 ...
第三章专利权
* ...
第四章商标权
* ...
第五章商业秘密权
*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
第七章附则
* ...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全文标准版。

该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法律保护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权。

此法规定了各项权利的保护内容和法律责任。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注意:以上全文内容可供参考,请国家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有效的法律文本。

*。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和保护活动。

第二章:专利法第一节:专利申请第二节:专利权第三节:保护范围及划分第四节:专利权的取得、变更和终止第五节:专利申请的审查第六节: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第七节:专利的运用和保护第三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的保护第二节: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第三节:商标的使用和许可第四节:商标的异议和无效第五节:商标的转让和变更第六节:商标的使用期限和续展第七节:商标的限制和禁止第八节:商标的侵权和损害赔偿第四章:著作权法第一节: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范围第二节:著作权的取得第三节:著作权的制度第四节:著作权的限制第五节:著作权的维护第六节:邻接权和合同管理第五章: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节: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原则第二节: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范围和方法第三节: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责任的承担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原则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和特定规定第三节: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为的处理第四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第七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一节:植物新品种保护原则第二节: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方法第三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准、登记和变更第四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权利及设施第五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限制与禁止第六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解决第八章:秘密技术保护条例第一节:秘密技术的保护原则和范围第二节:秘密技术的获得、传播和保护第三节:秘密技术的法律责任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规定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的禁止行为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第十章:临床试验管理法第一节:临床试验的一般规定第二节:临床试验的程序和要求第三节:临床试验的备案和监督第四节:临床试验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网络安全法第一节: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第二节:网络安全的保护措施第三节: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章: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暂行规定第十三章:涉外法律适用的若干规定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十五章:知识产权代理的若干规定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进行科学、技术、文化创造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益。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对其在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中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权利。

第四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期限、程序等,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和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第二章著作权第六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享受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署名权、出版权、改编权、演出权、表演权、放映权、展览权、发表权、发行权、复制权等。

第八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电视节目、图形、雕塑、模型、建筑物等。

第九条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需要登记、公告或者其它程序。

第十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70年。

第十一条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作品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有权享受一定的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表演、放映、传播等权利。

第十三条著作权争议可以依法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章专利权第十四条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对其发明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第十五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发明的技术方案。

第十六条专利申请必须满足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第十七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十八条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有权享受一定的经济利益。

第十九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其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权利。

第二十条对于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构成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保护。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知识产权法总论是关于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

知识产权法总则为各门特别知识产权法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知识产权法总论是关于知识财产、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

知识产权总论确定了知识产权法总则所必备的一系列基础概念,如完全知识产权、定限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为和知识产权请求权,并做出了明晰的界定,为知识产权法总则的形成奠定了概念基础。

其次,知识产权法总论应构建完整科学的知识产权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再次,知识产权法总论应构建具有操作性的知识产权法一般规则,充分体现理论对实践的高度指导价值。

齐爱民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总论》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关于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和基本制度的原理书籍。

比较而言,各科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如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比较完善,然而遗憾的是,在全球知识产权法迅猛发展的今日,成熟的知识产权法总论始终并未出现。

知识产权法总论的形成其意义不可谓不大。

没有总论,知识产权法就没有灵魂,也就无法完成自身的体系化,也就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典。

齐爱民教授所著的《知识产权法总论》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定,其内容除了什么是知识产权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念、宗旨外,还在总论领域实现了以下的重大突破:第一,第一次回应和创建了知识产权法的原则体系。

知识产权法的原则体系一直就是知识产权法的难解之谜。

总的来看,横跨于知识产权法的原则可以分成民法的基本原则、财产法的基本原则和知识产权法的特有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第三条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智力劳动成果时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

第四条国家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保障知识产权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或者其改进所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的登记和保护应遵循法律规定。

第六条专利权人享有对专利的独占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专利权。

第七条专利申请人应当履行申请手续,经专利局审核后,取得专利权。

第八条专利权享有期限为二十年,但是对于发明在此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的可延长五年。

第九条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专利,也可以依法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是指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在市场中能够起到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第十一条商标的登记和保护应遵循法律规定,商标权人享有对商标的独占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商标权。

第十二条商标权的期限为十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十年。

第十三条商标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也可以依法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四条著作权是指个人在创作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作品时所享有的权益。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作品的原创性、表达形式、思想、想法等。

第十六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发行、展示、演出、放映、广播等权利。

第十七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

第十八条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也可以依法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附件:1.专利申请表格2.商标登记表格3.著作权登记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对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或者其改进所享有的专有权。

2.商标权:指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在市场中能够起到识别和区分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 第四章
保护国际协定中产生的优惠特权。
二、符合最低保护标准原则
• 符合最低保护标准原则又叫共同规则或者最低限度 保护原则。为了弥补国民待遇原则的不足,《巴黎 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定,都分别就 各种知识产权规定了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最低 保护标准。最低保护标准包括保护对象、权利的取 得方式、权利内容、保护方式和保护期限等。
• 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按照自己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对外 国人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包括要求保护的途径、 侵权的认定依据、保护的方法、程度等。
知识产权法
张玉敏等 著
第四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一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缘起和发展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国际保护和涉外保护
第•一一节、知知识产识权产国权际国保际护保的缘护起的和缘发起展和发展
• 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相关知识产 权国际公约
简称缔约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给予其他缔约 国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待遇,不得歧视。 • 国民待遇原则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础。国民待 遇原则虽然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一项根本性原则 ,但是它并不是绝对的,至少在司法及行政程序上 ,很难要求完全的国民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某一成员提 供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 立即无条件地适用于全体其他成员之国民。
• TRIPs协定第4条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限制有4种情况: • 一是已经签订的并非专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协助双边
或多边协议中的优惠。 • 二是按《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和《罗马公约》中规
定的不按国民待遇而按互惠原则提供的待遇。 • 三是TRIPs协定中未规定的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发明家、创作者、发现者等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等客体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专用权等权利;(二)对培育的新品种、畜禽种属的育种权;(三)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权;(四)对植物新品种和农作物品种保护的权利。

第三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创造、文化创作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扶持和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评估、转让、许可、侵权纠纷解决等服务。

第二章对作品的保护第五条作品是指以文字、口述、音乐、戏剧、舞蹈、绘画、雕塑、摄影、电影、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表现方式,表达创造性思想的智力成果。

第六条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不受审批、登记或其他类似程序的限制,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七条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其他与作品有关的权利。

作者可以放弃部分或全部这些权利。

第八条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作品的著作权有效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等下无法计算的原因暂停计算。

作品是合作创作的,著作权有效期为最后一位作者生前及其死后五十年。

第九条依法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组织作品,著作权有效期为五十年;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等下无法计算的原因暂停计算。

第十条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死后五十年仍然有效。

第三章对发明的保护第十一条发明是指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具有实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二条发明创造者在申请专利前,无论是否公开发明内容,均享有发明权。

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新颖性:在申请日前,该发明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被他人提出并公开;(二)创造性:与现有技术有显著差异,并能够产生可观察的技术效果;(三)实用性:能够被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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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三、商标权 (一)内容 1、商标权人的权利—专用权、使用许可 权、转让权、标注权 2、商标权人的义务—正确使用注册商标 的义务、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缴纳费 用的义务
• 第二节 专利法 • 专利:是国家专利机构依照法律授予申 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 有权或独占权 • 1、主体: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 个人—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外国人 • 2、客体:可以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 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3、内容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商标法 一、1、概念:是商标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商品 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 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 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专用标志。 2、作用: 商品来源你的标示作用 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 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 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二、商标注册制度 (一)原则 1、自愿注册和有限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2、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二)条件 1、商标的必备条件 2、商标的禁止条件
权利—独占权、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 义务—缴纳专利年费、实施专利的义务、 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 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 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二、专利权的取得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第三节 著作法权 著作权:作者及其著作权人对 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 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一)著作权人 1、作者 2、其他著作权人
2、某港务管理局作业区自1984年5月至10月,在 操纵港口机械的有关联动开关的基础上,试制出 “多功能连动万能开关”和“多功能联动开关”。 1985年11月26日,某港务管理局作业区作为定作 方与某市江北设备安装工程队签定了“多功能联 动开关”加工合同。在签定加工的过程中,定做 方的经办人陶某向承揽方的经办人孙某提出了改 进多功能联动开关的设想。孙按陶某的设想在 1985年12月下旬作出设计,用弹簧实现联动开关 手柄的自动,用碰珠的声响和跳动显示各挡位的 转换。陶十分满意,带着扭簧和碰珠交给机电科 的朱某,请他在图上予以反映。朱在原先的“多 功能联动开关”设计图上,绘制了扭簧和碰珠挡 位装置,并在设计人一栏署上自己的姓名。
(二)著作权人的权利 1、著作权的取得 2、著作权的内容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案例讨论: 1、一美女A去一美容店美容美发。理 发师B给A设计了一种新的发型,摄 影师C将该美女及其发型拍摄下来, 并将照片寄给D杂志社。该杂志社 在其刊物《时尚》上发表了C寄来的 照片,引起社会反响。于是A、B、 C都要求D支付一定报酬,否则将起 诉D。问D能否不给A、B、C报酬? 原因是什么?
问题:本案中该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 明?该项专利的专利权归谁所有? 3、1987年8月5日,深圳市某火锅餐厅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调式多用途火锅 “被授予专利权。1990年3月5日,广州某 宾馆与广州市某电厂订立委托加工专用红 外线石油气火锅炉二十七套合同。该合同 所加工的标的厅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广 州某宾馆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属侵权 行为,不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广 州某宾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问题:本案中广州某宾馆是否构成侵权?
孙看图后,对朱署名为设计人表示不满。此后, 为了使“万能联动开关”能达到防水的目的, 孙某又对开支壳体采取了密封措施,并且在开 关手柄上设计了紧急按纽,陶某设计了下壳体 的密封绒接口。为了申请专利,孙某另请他人 绘制了既有扭簧和碰珠,又有紧急按纽、密封 出线口的”万能联动开关“图纸。申请专利时, 申请人为孙某、陶某。孙某1986年4月9日申请 了”万能联动开关“专利 ,1987年1月22日被 授予专利权。某港务作业区、某安装工程队知 道这一情况后,分别向某某省专利管理局提出 要求,要求确认该发明创造为本单位的职务发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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