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明】关于尚未获得《房权证》的情况说明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说明
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位于湖北省十堰市XXX区XXX路XXX号的房屋拟作为办公和营业场所由使用,其产权归属于我本人所有。该幢房屋竣工后,因XXX之原因,我单位/本人尚未获得该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幢房屋属合法建造,可安全使用,具备作为公司(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的使用条件,请贵局对此核实后予以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同时承诺:本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产权单位/人:(盖章/签名)
20 年月日
有关方面意见: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公章)
年月日
“有关方面”,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