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商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含简答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电大《商法形成性考核册》新版作业答案

2012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

1-5CDCCB6-10 ADBBB

二、多项选择

1 ACD

2 AD

3 BCD

4 CD

5 BC

6 ABC

7 ABD

8 ABC

9 ABC10 ABC

三、名词解释

1.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的表决票数有的表决股份数额乘以候选的董事,监事人数组成股东可以将表决票数平均投给每一候选人,也可以将所有的票数都集中投给中意的部分或者一个候选人.

2.回头背书:又称为还原背书或逆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

3.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4.股票:是股份公司的资产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持有股票者即为股东,凭票享有股权,包括受益权和民主权。

四、回答题

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当然退伙?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也就是说,在合伙经营中,只要发生上述各类情况,都可以构成法定退伙。

五、案例题

答:(1).服装厂应向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和同合有限责任公司等作为连带或直接责任人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2).正确。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3).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

(4).复兴有限公司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能够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不夜城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

(5).《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复兴有限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不夜城公司。不夜城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服装厂。

2012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二

一、单项选择

1-5 C、C、C、D、C6-10 B、C、C、B、A

二、多项选择

1 ABD

2 ABC

3 ABC

4 ABD

5 BCD

6 ABCD

7 ABC

8 ABC

9 ABC10 ABC

三、名词解释

1.证券期权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

2.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3.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对发行人而言公司债券是融资工具,对购买人而言是投资工具。

4.保险违约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方面的责任。

四、问答题

什么是票据抗辩?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答: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①是否包括否认请求人的权利在内。民法上的抗辩权仅是对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予以对抗,并非彻底否认请求权的存在,例如时效消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以抗,而且包括了根本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②是否可以延续抗辩。民法—亡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

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本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创造了在流通中保障票据债务履行性的票据抗辩限制原理。

五、案例题

1、法院落应当支持久周某的主张。丙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违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周某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的决议。

2、A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60万表决权,B有限责任公司拥有80万表决权,常云冠拥有40万表决权,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表决权。

3、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德毅章持有3%以上的股份,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内提出议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之日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且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不合法之处有:

(1)、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只有5名董事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是3个月。

(2)、临时会议应当在30日之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而非15日

5、有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为奖励本会司职工回购自己的股份。

不妥之处有:

(1)、不能以税前利润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用税后利润。(2)、回购股份后应当在1年之内转让给职工或作其他处理

2012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三

一、单项选择

1-5C、A、A、D、C6-10B、B、B、B、B

二、多项选择

1 ABCD

2 ABCD

3 ABCD

4 ABC

5 ABCD

6 AD

7 ABCD

8 ABCD

9 ABC10 ABCD

三、名词解释

1.再保险: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2.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3.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