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暂行)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车辆出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内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学校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第二章车辆出入申请与审批一、凡进出校园的车辆,必须事先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出。
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 车辆进出申请表;2. 车辆驾驶员身份证明;3. 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4. 进校事由及停留时间说明。
三、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四、车辆出入许可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过期需重新申请。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措施一、学校出入口设置专门的车辆进出通道,实行专车专用,确保车辆出入顺畅。
二、学校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确保管理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三、车辆出入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指示停车,并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指引。
四、学校对车辆出入进行定期检查,对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劝离或处罚。
第四章违规处理一、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时间进入校内的车辆,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驶离,并予以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二、车辆驶离校园时,必须按照指定的出口通道及时驶离,不得擅自改变驶离路线。
三、车辆出入校园过程中,若发生违章行为或事故,由相应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学校也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一、本规定由学校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三、有关车辆出入管理的具体细则将由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编者按:本规定为学校车辆出入管理的基本规定,各驾驶员和车主务必遵守,并严格执行。
学校将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以确保校园交通秩序的良好和师生的交通安全。
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办法
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办法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安全,提升办证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出入证的分类和办证范围(一)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A类证)。
A-1:教职工私车。
A-2:学校工作用车。
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A类证)的办证范围:事业编制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助理制教职工,在望江校区、江安校区、华西校区东区上班的二级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是经人事处备案并与我校二级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的人员)。
拥有个人车辆的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只能办理一个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A类证)。
凡以配偶行驶证办A-1证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者,若再以教职工本人行驶证办A-1证,须先注销以配偶名义办的A-1证。
A类证可进出核心区、限行区。
(二)家属机动车出入证(B类证)。
家属机动车出入证(B类证)的办证范围:长期实际居住校内家属区的家属的车,包括:与编制内教职工共同长期居住在望江校区、华西校区内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孙子女的车;身边无直系亲属的75岁以上空巢老人或生活不能自理教职工的长期陪护人的车。
教职工家属凭教职工校园卡每户原则上仅能办理一个家属机动车出入证(B类证)。
B类证不能进入核心区,望江校区家属证仅限望江校区有限通行,华西校区家属证仅限华西校区有限通行。
(三)限行机动车出入证(C类证)。
限行机动车出入证(C类证)的办证范围:川大附小、幼儿园接送小孩的部分机动车(小学五、六年级学生不办接送车证)。
办有C类证件的机动车只允许在每天上午6:00—9:00、下午14:00—19:00时段内进校,并在限行区通行,每次进校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超过规定时限者,将计时收费。
在川大附小、幼儿园上学孩子的每户家庭只能办理一个限行机动车出入证(C类证)。
已办A-1、B类证者不能办理C类证。
(四)临时机动车出入证(D类证)。
D-1:川大附小部分教职工的车。
在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学校参照川大教职工同等待遇办理川大附小部分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
2020年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方案
注意事项:
1.暨南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证室地址:学校南门彩虹门西侧,办公电话:85228274。
2.缴费方式:校园卡刷卡缴费(校园卡充值可选择:支付宝、食堂窗口、校内工行、自助点),通行证工本费5元。
3.本办法所指教职工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合同工,离退休人员,其他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办法。
4.本办法未提及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因公或因私临时来访车辆按照预约制度执行。
5.执行公务的军、警,医疗救护、抢险救援、邮政、运钞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车辆通行证,免费通行。
6.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机动车办证管理小组所有。
暨南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证管理小组 暨南大学保卫处(政治保卫部)
2020年3月19日。
关于学院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关于学院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参照《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某某市发改委、某某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收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分为校内车辆和社会车辆两类。
校内车辆须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由保卫处将车辆信息录入道闸系统。
第三条车辆通行证仅作为某某学院校内通行的凭证,不作为车辆保管凭证,车主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保管责任。
第四条校内车辆按主体属性分为A、B、C、D、E五类,每类车辆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车辆通行证。
D、E类车辆可选择按社会车辆方式出入校园,也可选择按校内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
第五条学校公务车属A类车辆。
公务车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管理单位填写《公务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教职工的私家车属B类车辆。
教职工仅限办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车辆通行证。
办证需填写《教职工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教职工离职时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七条校聘人员的私家车属C类车辆。
校聘人员仅限办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车辆通行证。
填写《校聘人员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聘用关系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有效关系的复印件。
校聘人员离职时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八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学生车辆属D类车辆。
学生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三证不相符者,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学生毕业(肄业)离校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与学校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且在校内办公、经营的单位、企业、商户的车辆属D类车辆。
办理D类车辆通行证,需填写《外部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出具业务关系有效证明。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安全,保障校园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的集合。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校园交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几项措施来确保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的有效性和严密性。
一、申请与审批1.所有车辆必须在本校车辆管理平台上进行注册和申请,包括个人车辆、校内车辆以及教职工车辆。
2.使用个人车辆进出校园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说明车辆信息、外出目的等,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出入校园。
二、放行与执勤1.校门进出的车辆必须经过学校保安在门口的检查和登记,未经登记的车辆将被拒绝放行。
2.校警人员将进行执勤,监督车辆出入,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进出校园。
三、车辆标识和停放1.每辆车辆都必须在显眼的位置悬挂学校发放的车辆标识,未悬挂标识的车辆将被拦截,并进一步核实是否为校内车辆。
2.学校将为各部门教职工配备专属停车位,严禁非指定区域停放,确保有序停车。
3.学校将在校园内指定一定数量的车位供学生停放,同时学生需遵守停车位秩序和停车规范,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4.禁止将校内车辆外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出入校园的权利并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
四、违规处理措施1.对于违反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校园车辆出入证等。
2.严禁学生驾车带入校园的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处分等。
3.对于故意破坏学校车辆管理设施或阻碍相关工作人员执勤的行为,学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信息公示和宣传教育1.学校将定期对学生、教职工进行相关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其对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重视。
2.学校将在各个校门入口处设立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的宣传牌,在显眼的位置发布规定,以方便师生了解和遵守。
六、持续监督和改进学校将定期对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模版
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校园内车辆的出入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师生和校园财产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车辆的出入管理。
二、车辆通行许可1. 学校内所有车辆必须申请通过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方可进入校园,未经许可的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2. 车辆通行许可证应当悬挂在车辆前后窗户上,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3. 准许通行的车辆应当符合校园交通管理要求,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
三、车辆进入和离开校园的时间1. 学校正常上下课时间内,只允许特定行业车辆和应急车辆进入校园,一般车辆严禁进入。
2. 车辆停放或临时进入校园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过时应及时离开。
3. 在非上下课时间,准许部分特定车辆进入校园,但必须经过提前申请,并获得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车辆进入校园的手续和规定1. 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事先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附带有效的车辆证件、驾驶人员证件等相关材料。
2. 申请车辆应具备相关安全要求,包括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3. 进入校园后,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车辆通行路线行驶,严禁逆行、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4. 车辆离开校园前,必须经过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并按规定的时间离开校园。
五、车辆违规处罚和管理措施1. 对于未经许可进入校园或未按时离开校园的车辆,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劝离、拍照取证、责令交纳罚款等。
2.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如逆行、超速、酒驾等,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进行处理。
3. 对于多次或严重违规的车辆,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进入校园的许可,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进入校园。
六、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1. 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
2. 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意识。
校内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
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管制进出车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维护校区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通行证种类(一)通行证1.办理范围:学校各单位公务车辆及学校在籍教职工个人车辆。
2.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3。
每位有车教职工仅限办理一个通行证。
(二)临时通行证1.办理范围:非在籍校内工作人员、校内商户、公司等单位或个人车辆.2.有效期限:一年。
二、通行证办理(一)单位统一办理各单位统一填写《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本单位加盖公章,交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件,统一到保卫处办理。
(二)个人单独办理1.填写《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本单位加盖公章,交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三、通行证的管理1、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原则(不得混用或转借他人),遵守园区交通安全承诺制度;2、换车时应交回原证重新办理新证。
3、通行证应按照规定放在右边挡风玻璃下(前座乘员)方.4、遵守园区行车限速,并按规定停放。
5、通行证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申请补办.6、通行证在使用期间如有破损、变色等情况,可持原证到保卫处更换。
7、停车期间的车辆安全,责任自负。
四、违规罚则(一)通行证1、违规停放将拍照存档、登记车牌号码。
第一次警告、贴违规通知单,通知所属单位;第二次依照学院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扣除个人文明奖50元,通知所属单位;第三次取消通行证,并全院通报批评。
2、未携带或未挂示车辆通行证,视同无证,一律办理正常入校登记手续。
3、不听从保安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影响园区交通秩序和安全者,给与警告或取消通行证资格。
4、通行证借给他人使用的,第一次扣除精神文明奖50元,通知所属单位;第二次取消通行证,全院通报。
5、伪造通行证的,现场没收,罚款100元,全院通报。
(二)临时通行证违规停车每次罚款50元,出借通行证每次罚款100元、伪造通行证现场没收并罚款200元,罚款交学院财务处。
本办法自2016年月日起实施,旧版通行证有效期至月日.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所有。
学校出入车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出入车辆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第三条学校出入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通行规定第四条学校实行车辆出入证管理制度。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第五条车辆通行证办理:(一)校内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办理通行证,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二)校外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进入校园的,需提前向学校保卫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临时通行证;(三)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第六条车辆进入校园时,应按照指定通道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第七条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限速行驶,校园内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二)严禁在校园内逆向行驶、超车、鸣喇叭;(三)严禁在校园内停放车辆,特殊情况需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四)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无障碍通道等位置;(五)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影响他人正常通行和使用的区域。
第八条车辆进出校园时,应主动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配合进行车辆登记、驾驶员身份核实等工作。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第十条驾驶员进入校园前,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熟悉校园道路情况,遵守校园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按照规定行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未办理通行证进入校园的,一经发现,将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在校园内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超车、鸣喇叭、随意停放车辆的,一经发现,将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规定目的为提高校内车辆进出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校园内的交通秩序和校民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校内所有车辆进出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车辆通行证获取1.校内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者必须为合法驾驶车辆的所有人或授权人;–申请者必须是本校学生、教职工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者必须在校内有固定停车位。
2.申请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交通管理办公室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车辆登记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所属院系或单位的证明信。
3.校内车辆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四、校内车辆进出规定1.校内车辆进出仅限于指定的车辆出入口,未经授权禁止随意开启非指定出入口。
2.校内车辆必须在学校工作时间内进出,晚间学校关闭期间禁止车辆出入。
3.进入校内的车辆必须保持低速,严禁超速行驶,最高速度限制为每小时10公里。
4.校内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车道进入和离开校园,不得逆行、停车或站压在非指定区域。
五、停车管理规定1.在校内停车时,车辆必须停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不得占用通行道或其他非指定停车区域。
2.停车时,车辆必须将车头逆向停放,确保安全。
3.校内停车位有限,校内车辆通行证持有者在车位紧张的情况下,应优先安排停车位。
六、交通安全责任1.学校所有车辆进出校园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文明驾驶。
2.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学校车辆通行证持有人必须对自己车辆的行为负责,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和违章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暂扣通行证等。
八、附则1.学校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请广大校内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人身安全。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一、前言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车辆出入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校园交通的安全有序,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进行科学合理的车辆出入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1. 所有驾驶校外车辆进入学校校园,需事先在校门口停车处进行登记。
未登记的车辆将被禁止进入。
2. 登记时需提供车辆牌照、车主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登记台将核实信息并签发临时通行证。
3. 学校职工需提前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并在车窗明显位置张贴,以便随时进行核实。
三、临时通行证制度1. 临时通行证有效期至当天晚上9点,过期无效。
2. 临时通行证仅限驶入指定区域,并在指定时间内停车,超时将被扣除一定的信用分。
3. 学校有权随时检查临时通行证的有效性,如发现伪造、涂改等行为,将立即撤销通行证,并限制该车辆进入学校校园。
四、校内车辆通行证制度1. 校内车辆通行证仅限学校职工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2. 校内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需在到期前30天办理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被注销。
3. 注销后需重新办理通行证,逾期未办理将禁止车辆进入学校校园。
五、违章处理1. 对于因违章停车、未按时检查、逾期未办理通行证等行为的车辆,将扣除一定的信用分,达到一定程度将取消通行证。
2. 对于违章行为特别严重的车辆,学校有权将违章信息上报交通管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车辆安全管理1. 车辆进入学校校园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外观、照明设备、轮胎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将禁止车辆进入。
2. 学校校园内严禁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违者将扣除信用分,并限制车辆进入学校校园。
3. 学校将定期组织车辆安全培训,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车辆使用者的安全管理能力。
七、应急管理1. 学校将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并指定安全人员进行急救培训,以应对突发交通事故。
2. 指定一定数量的停车位作为应急车辆使用,确保及时的救援和治疗。
3. 学校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内部应急处置的能力。
学校内汽车出入证发放规定
学校内汽车出入证发放规定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
管理,更好地维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经校长办公会议研
究决定,凡本校教职工的汽车以及来校联系工作、从事公
务活动等临时进校车辆,采取发放车辆出入证的办法。
现
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车辆出入证采用“一车一证”的办法,无车辆出入
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到学校传达室直接办理并领
取车辆出入证。
3、因办事、访友需要临时进入校区的,先电话联系被
访人与保卫人员确认后凭车辆行驶证在传达室换取临时出
入证后方可入校。
4、校内租住户的车辆如需办理车辆出入证,请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校内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传达室登记,经安保处审核同意后颁发车辆出入证,领取出入证时
需缴纳工本费人民币拾元和押金人民币壹佰元。
5、领取临时出入证的驾驶员,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出入证丢失的,须赔偿人民币壹佰元。
6、本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请相互转告。
-1-。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院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法规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分配原则首先确保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
在有车可派的前提下保证院领导及部门公务用车。
第二章车辆管理院总务部是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院机动车及驾驶员实施管理。
对学院所有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内容包括:1、负责机动车的配备、调拨、报废、修理、更新、增购。
2、办理购车、申报、办证、保险、路费及税卡等工作。
3、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技术档案和各种报表、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做好交通安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交通事故的分析、总结和教育工作。
5、负责院机动车况、车貌、车辆管理的定期检查和驾驶员技术考核工作。
第三章用车与派车一、各部门因工作用车,应提前填写《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车辆使用申请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务部预约。
二、公务用车原则上按轻、重、缓、急安排。
三、未经总务部批准或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第四章车辆保养一、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保证车况完好。
二、车辆日常保养工作由主驾驶员负责,使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三、总务部每月对车况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车辆维修一、小故障维修和常规保养(一次性开支在300元以下),由驾驶员报总务部核实并同意后,就近进行修理。
二、大故障送指定的车厂修理。
凡需进厂维修的车辆,对需要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提前提报维修项目,填写《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车辆维修申请单》,经总务部部长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驾驶员持《车辆维修申请单》到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
三、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到修理厂进行修理和更换汽车部件的,费用自负。
四、车辆进厂后,该车驾驶员应积极检查修理项目的进行情况和做好修理质量验收工作,并尽快提车。
五、建立单车修理档案,严格控制维修费用支出。
六、车带工具及随车装备设施,应予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个人赔偿。
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概述本规定旨在加强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内的车辆安全有序,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出行安全。
二、车辆进出规定1. 出入口设立校内设有主要车辆出入口,未经授权的车辆严禁通过其他出入口进出校园。
2. 校内车辆通行证所有校内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校内车辆通行证,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和工作证等。
车辆通行证必须定期更新。
3. 进出记录校内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按规定经过进出口的登记处进行登记,并保留相关进出记录。
4. 安全检查进出校园的车辆须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辆悬挂物以及车内物品等。
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将禁止车辆进入校园。
5. 外来车辆管理所有来校外来车辆必须事先向校方报备,并取得校方的授权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
三、交通安全规定1. 低速行驶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保持低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 让行原则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让行原则,给予行人优先通行权。
同时,也要给予非机动车辆让行权。
3. 禁止占用非机动车道车辆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必须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4. 停车规定车辆停放必须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阻挡交通。
5. 制止闯红灯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严禁闯红灯,必须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顺序通行。
6. 沉默区域行车在校园内设有沉默区域,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内安静,严禁喧哗或播放音乐等。
四、违规处理1.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 解除停车处罚若车辆因紧急情况停放不当,需向校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校方核实后方可解除停车处罚。
3. 交通事故处理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须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校方,协助调查事故责任相关问题。
五、推广与宣传校方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和培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校方负责具体实施和解释。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暂行)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更好地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控制机动车入校数量,保障学校公共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方便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出花溪校区的机动车辆适用本《办法》,并在校保卫处办理《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
第三条 学校机动车出入证系进出校门的凭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涂改,遗失作废。
机动车出入证丢失后,可向校保卫处出示相关证明后申请补办。
持本出入证的车辆可以在花溪各校区通行;进出其他各校区,应按各校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进入家属宿舍区,应按社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校保卫处登记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资料后由校保卫处集中统一办理出入证。
机动车所有人应持下列资料向校保卫处申请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一)校内各单位的公用车辆,凭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复印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动车出入证;(二)学校教职工私车、外聘教师及合同工私车凭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如车主为本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三)学校教职工家属、子女、租户、购校内住房者以及周边村民的私车,凭相关户口薄(或车主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村委会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四)学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五)校内经营户、各类培训机构、外聘教师、校内各合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工作人员凭相关经营证照与校方所签合同、车主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第五条申请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保卫处不予办理:(一)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属被盗车辆;(二)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从事校内非法营运;(三)属于超大型、重型的校外车辆;(四)校保卫处认为应当不予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其他车辆。
各位,经与保卫处沟通,现在确定校园车辆出入证的具体
~ 附件2:
相关证件的办理手续和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证
1、班主任统计学员信息,携带一张1寸照片到学位办填写研究生证相关内容;
2、学位办汇总一起去校办盖章。
二、校内上课工程硕士学员的一卡通(饭卡)
1、统计好要办理一卡通的学员名单,生成汇总表(必须有学员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到学位办审核盖章;
2、到老图书馆一楼信息化中心免费办理(周六、周日不充值)。
三、图书证
1、统计好要办理图书证的学员名单,生成汇总表(必须有学员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到学位办审核盖章;
2、收齐每人押金100元,工本费5元;
3、到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部办理。
规范车辆进出证件办理事项
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出入证(卡)办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
〔2014〕08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实体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内车辆安全,控制无关车辆入校,学校决定于6月1日开始启用校园门禁系统,5月15日起试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出入证(卡)管理工作,现就校园车辆出入证(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学校行政公务车辆、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办理证(卡)均需缴纳费用。
二、由校办、保卫处组成的审核小组,对学校行政公务车辆进行认定,确需办理的校外其他公务车辆的校门出入证(卡),由各对口职能部门向小组提出申请,报主管副校长审批。
三、住校全日制学生的私人车辆,不予办理出入证(卡)。
四、入校进行业务工作联系、校事活动的车辆,凭在业务联系单位领取的《研X高级中学业务联系车辆出入凭单》,在出校时免交费用;此类凭单原则上只允许在正常工作日使用。
五、环豪校区东区教职工车辆证(卡)办理办法由东区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制订,由东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办理。
六、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举办方须事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由保卫处安排好疏导车辆进出校工作。
七、所有停车收费工作,由财务处负责监管,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通知的发文时间为二○一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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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控制机动车入校数量,保障学校公共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方便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出花溪校区的机动车辆适用本《办法》,并在校保卫处办理《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
第三条 学校机动车出入证系进出校门的凭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涂改,遗失作废。
机动车出入证丢失后,可向校保卫处出示相关证明后申请补办。
持本出入证的车辆可以在花溪各校区通行;进出其他各校区,应按各校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进入家属宿舍区,应按社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校保卫处登记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资料后由校保卫处集中统一办理出入证。
机动车所有人应持下列资料向校保卫处申请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
(一)校内各单位的公用车辆,凭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复印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二)学校教职工私车、外聘教师及合同工私车凭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如车主为本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三)学校教职工家属、子女、租户、购校内住房者以及周边村民的私车,凭相关户口薄(或车主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村委会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四)学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五)校内经营户、各类培训机构、外聘教师、校内各合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工作人员凭相关经营证照与校方所签合同、车主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第五条申请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保卫处不予办理: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属被盗车辆;
(二)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从事校内非法营运;
(三)属于超大型、重型的校外车辆;
(四)校保卫处认为应当不予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其他车辆。
第六条 机动车出入证信息直接由电脑录入车牌信息。
第七条凡在学校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校内公车及教职工、学生的私车,其收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一)学校日常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包括校后勤服务集团的摆渡车、垃圾车、救护车以及警用、消防、邮政、运钞等车辆免费通行。
(二)学校教职工的私车,凭职工号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一车免费通行(如车主为教职工配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每增加一车全年收取费用1000元,增加两车全年收取费用2000元。
(三)学校外聘教师及合同工私车凭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一车免费通行(如车主为本人配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四)学校教职工家属、子女,凭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一车全年收费1000元,二车全年收费2000元,三车全年收费3000元。
(五)全日制博士、硕士生凭学生证、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一车全年收费10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凭学生证、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一车全年收费500元。
(六)学校教职工住房租户、购校内住房者以及周边村民的私车,凭相关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村委会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一车全年收费1000元;
(七)校内经营户、各类培训机构(与贵大签有合同)外聘教师、校内各合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工作人员凭相关经营证照以及校方合同、车主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办理一车全年收费1000元;
(八)每年7月1日之前办理出入证一律按全年价收费,7月1日之后办理的一律按半价收取。
第八条外单位或校外人员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确因学习、工作需要办理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部门确认并经校保卫处同意后,按每车全年收费2000元标准办理。
第九条一年一审机动车出入证采用每年集中时间办理(具体办证时间另行通知)的方式办理,过时不再办理旧车出入证,平时工作时间只办理新购车辆出入证(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
第十条 机动车出入证办理收费由学校委托的单位开具相关票据。
第十一条已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从事校内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交通肇事的,校保卫处有权将该车出入证暂扣或收回。
第十二条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进入指定的停车场内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如有违停,校保卫处将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违停告知,违停次数超过三次,校保卫处有权将该车出入证暂扣或收回。
第十三条 南校区、西校区凭出入证通行暂不收费;北校区凭出入证通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年费。
第十四条持有校内出入证车辆只适用于通行,在校内停靠的车辆如若发生车辆遗失、损伤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本《办法》经试运行后于2016年5月23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