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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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整理各种记录及有关资料,检查本班各项任务执行情况,做好清洁卫生和有关交班事项的准备工作。

2.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值班室,全面了解设备运行及其他方面的情况。

3.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设备(电视监控、报警设施、器材和其他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交接班表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如遇发生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应暂缓交接班,待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处理结束再进行交接班。

5.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严禁未进行交接班手续而擅自离开值班室。如接班人员应到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保卫科,并继续值班,等候接班人员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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