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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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免责声明

停车场免责声明

停车场免责声明一、停车场的管理和服务1.本停车场在管理和服务上尽善尽美,但不能对车辆的损失、车主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负责。

请车主在自行预防和保护自己车辆的安全。

2.停车场内的设施和设备是为了方便车主使用而设立的。

车主应当自觉维护设施和设备,不得故意损坏停车场设施,影响其他车主的使用权和乘车安全。

3.停车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非法活动或其他危害社会安全、公共秩序的行为。

如发现此类行为,本停车场有权随时报警处理,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二、停车场的权利和责任1.本停车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入场,并有权对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2.如车主未按规定操作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或纠纷,与本停车场无关。

停车场不对车辆、财产及人身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停车场在经营管理中应当尽到事先提示、预防的义务,但不能对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负责。

例如:自然灾害、交通管制、领导视察等。

三、车主应当遵守的规定1.车主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停车的法律法规,依法、自觉地缴纳停车费。

2.车主应当正确操作自助缴费机,避免因擅自操作所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3.车主停车时,应当按照要求停放、注意安全,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非指定位置。

4.车主应随时保管好自己车辆的钥匙、证件等随身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现金等放置于车内。

四、免责声明的范围及处理方式2.如发生车辆、财产及人身损失,车主应立即报警,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3.车主或其代表在停车场内参观、使用、停车和行走等任何活动,即被视为同意本免责声明,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对本停车场免责声明的解释权、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均归本停车场所有。

停车场地址:XXX联系电话:XXX在现代城市生活中,车辆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停车场作为车辆停放的重要场所,在城市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规划和改善的体现,也是对城市文明素质的考验。

2024年停车场管理规定

2024年停车场管理规定

2024年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管理行为,提高停车场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促进交通秩序的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停车场的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以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楼和露天停车场为主要形式。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履行停车场管理职责,确保停车场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营。

第五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健全停车位信息采集和发布机制,方便车主了解停车位的情况,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

第六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制度,公示收费标准,合理制定停车费用。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停车场应当采用先进的停车设备和技术,提高停车场运营效率,提供便捷的停车体验。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建设第九条停车场规划要根据停车需求、地区交通情况和城市发展规划确定,充分考虑停车位的数量、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十条停车场应当与周边交通设施衔接,方便车辆进出,避免交通拥堵。

第十一条停车场建设应当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保证停车场结构的稳定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等新能源汽车停车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车主的需求。

第十三条停车场应当合理设置停车位大小,确保各类车型都能够顺利进出停车位。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配备均衡的照明设施和防火设施,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停车场管理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识和指示标志,指导车辆进出停车场。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停车位指示系统,告知车辆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配备电子缴费设备,方便车主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设置专用通道或停车位,方便残疾人和孕妇使用。

第十九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安全护栏和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停车场内的安全问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应当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明确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和车主的权利和义务。

停车场责任书

停车场责任书

停车场责任书停车场责任书第一条:定义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停车场的权益义务关系,规范停车场的运营管理,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双方责任1. 停车场经营方应负责为停车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停车服务,并保证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停车场用户应遵守停车场的规章制度,自觉配合停车场运营方的工作,并保证所停车辆合法、安全。

第三条:停车场经营方责任1. 提供安全服务:停车场经营方应确保停车区域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通事故、盗窃、纵火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2. 维护设施设备:停车场经营方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停车场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 公平高效管理:停车场经营方应建立公平、高效的管理机制,提供合理、便捷的停车服务,确保停车场的秩序和运营效益。

第四条:停车场用户责任1. 遵守规章制度:停车场用户应遵守停车场的规章制度,如停车位、停车时间等规定,确保停车场秩序和运营顺利进行。

2. 积极配合工作:停车场用户应积极配合停车场经营方的工作,如按照指引停放车辆、正确使用停车设备等,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 合法停放车辆:停车场用户应确保所停车辆合法,不得停放违规、违法车辆,如偷盗、抢劫等。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停车场经营方如未按照本责任书的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用户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停车场用户如未按照本责任书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停车场经营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责任书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本责任书以条款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附则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停车场经营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停车场经营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停车场用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停车场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停车场物业管理法律责任

小区停车场物业管理法律责任

小区停车场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小区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一、小区停车场的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停车场权属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小区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场,开发商开发建设时已规划为停车场,并未分摊入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对于此部分停车场其所有权归开发商;二是小区的地上停车场及临时用于停车的过道,其占用土地已分摊到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此部分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物业公司对停车场管理的性质《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从该规定可知,停车场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属于物业公司所进行的物业管理范围。

但该管理仅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小区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小区配套设施所进行维修、清扫等维护、养护管理,并不涉及业主私人车辆的管理。

如该管理中包含对车辆本身的管理或保管,则对小区内没有车辆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

从而也可以确定,车辆在小区停车场停放,并不是属于物业公司的正常物业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双方当事人一种特约服务,停泊车辆的车主需另行向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用。

三、小区停车场内停泊车辆是场地使用关系,还是保管关系大量纠纷显示,车辆在小区停车场中如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物业公司与车主争执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公司是否对停放的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一种观点认为,车辆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且车主也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了停车费用,车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已形成保管关系,如车辆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车辆停放一般只收取几元钱的停车费,视为保管关系有失公平,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视为一种场地使用关系,而不能认定为保管关系,对于提供场地使用的物业公司来说,不应对车辆的丢失、损毁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根据保管合同的概念及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最关键的是还须有车主将车辆交付保管方并由保管方实际控制的行为。

停车场责任范围

停车场责任范围

停车场责任范围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停车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与法律责任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停车场的责任范围,为停车场管理者和使用者提供法律参考。

1. 停车场的基本概念停车场是指供车辆停放的场地,包括室内外停车场、地下车库等。

它既可以是公共设施,也可以是私人财产。

2. 停车场管理者的责任2.1 安全保障责任停车场管理者应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包括安装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保安巡逻、设置合理的照明等,以防止车辆被盗、损坏等情况发生。

2.2 维护管理责任管理者需要定期对停车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停车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因设施损坏导致车辆损害或人员伤害。

2.3 明确指示责任停车场应设置清晰的交通标志和指示牌,指导驾驶者正确停放车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停车场使用者的责任3.1 遵守规则责任使用者应遵守停车场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速限制、停车位置、支付费用等。

3.2 注意安全责任使用者在停车场内驾驶时,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3.3 保管个人财物责任车主应自行负责车内财物的安全,停车场一般不对车内物品的损失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因停车场的过错所致。

4. 法律责任划分4.1 停车场管理者的法律责任若因停车场管理者未尽到上述责任,导致车辆损坏或人员伤害,管理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使用者的法律责任使用者违反停车场规定,导致自身或他人车辆损坏、人员伤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结语明确停车场的责任范围,对于促进停车场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使用效率、减少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停车场管理者和使用者都应增强法律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停车环境。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作为一种特殊的物业管理形式,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也相对复杂。

以下是停车场物业管理的几种常见法律责任:
1. 安全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有责任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包括维修路面、检修设备和安装有效的监控系统等。

如果发生车辆损坏、车辆丢失或人员伤害等事故,物业管理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监管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需要对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监管。

物业管理方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没有超时停放、没有违规停放,并及时处理违规情况。

否则,可能会面临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3. 管理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需要确保停车场的秩序良好,并提供合适的停车位。

物业管理方应定期清理停车场、修复损坏的设施,并确保停车场的通道畅通。

如果出现停车位不足、设施损坏等问题,物业管理方需要及时解决。

4. 合同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与停车场用户之间一般会签订停车合同。

物业管理方需要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如收费标准、免责条款等。

如果物业管理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5. 环境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需要确保停车场的环境整洁卫生,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

如果未能做到环境整洁和垃圾分类,物业管理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各项管理责任,确保停车场用户和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安全,以免触犯法律或引发纠纷。

关于停车场法律责任的认定

关于停车场法律责任的认定

关于停车场法律责任的认定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法人和自然人拥有机动车辆愈来愈多,存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极为经常之事。

但在停车过程中,经常发生车主、顾客、消费者自带的车辆丢失、被盗、被撞、受损案件,停车场管理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即使诉讼到人民法院,处理亦有不同,还有些法院干脆裁定“不予受理”以回避矛盾。

许多停车场管理者也为了自身利益,事先在停车场告示“收车位租赁费”或“免费停车,后果自负”等内容以拒绝承担保管赔偿责任。

据此,许多车主、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案件后,也往往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该怎样认识和处理该类纠纷呢?笔者试从理论和实践上作些粗浅探析,以求同仁指正。

一、收费停车场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无论是专业停车场、公益停车场还是消费停车场,只要收费,就应承担保管义务,发生所停车辆被盗窃、丢失、损坏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对该类停车场应按“严格责任原则”来作判定。

其理由:1、收费停车场和车主之间法律关系是保管合同关系。

因为,收费停车场设立的宗旨就是为车主提供保管服务,收取保管费。

作为经营专业停车场者,在申请设立和报请公安机关及工商管理机关的许可、登记时,都注目以停车服务、经营为宗旨。

税务机关发给的收费凭证亦是指停车服务费。

作为宾馆、酒楼、商场和其他经营者设立收费停车场,一可招徕主业生意,二可展开停车服务业务。

包括收费的公益停车场,都是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取得“停车场经营资格证书”才能方可经营。

故停车场设立的目的就是收取保管费。

另外,在停车服务过程中,收费停车场大都配备有专人看管、记录、疏导、验证、放行等,或者由专人操纵电脑收费、开、放、刷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65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的规定。

从停车场申请、审批到运作,都说明车场管理者提供的是保管服务。

而车主们的本意更是委托停车场看管。

否则,不一定要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内。

停车场事故责任认定

停车场事故责任认定

停车场事故责任认定⾏车安全对于每⼀个驾驶⼈员⽽⾔是⾮常重要的,如果在⾏车中不注意观察路况,谨慎驾驶,就很容易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停车场这种车多场地⼩的场所,那么在停车场发⽣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停车场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的规定:“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式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承担责任;双⽅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过错的⽐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可见,该法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1、是机动车之间适⽤过错责任原则,即指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

2、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适⽤⽆过错责任原则,即指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不论⾏为⼈主观上有⽆过错,都应对其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构成条件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必须有⼀⽅使⽤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机动车),⽽对另⼀⽅当事⼈的范围并⽆要求。

另⼀⽅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员、乘客或者⾏⼈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的,但其活动或者⾏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

2、交通事故发⽣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的地⽅,例如⼴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定公众通⾏的场所。

除此之外的地⽅发⽣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赔偿。

民法中停车服务的法律规定

民法中停车服务的法律规定

民法中停车服务的法律规定停车服务是指提供停放车辆的场所和相应的管理、保管等服务。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汽车的普及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停车服务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因此,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停车服务的合法性,民法中对停车服务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一、停车服务的合同关系停车服务的提供一般会通过合同来确立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民法的规定,停车合同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双方应当遵循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

停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停车场,并对停车场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停车环境的安全与便利。

停车租赁人则需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进行支付,并在使用停车场时遵守停车场的规章制度。

二、停车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停车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需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提供安全的停车场和设施,保障车辆的安全。

停车服务提供者应定期检查停车场设施,维护和修复设备,确保车辆停放的安全性。

其次,提供合理的停车管理服务。

停车服务提供者可以合理安排停车位,规范停车租赁人的停车行为,确保停车场秩序的良好。

此外,在停车过程中,如果停车服务提供者因疏忽或故意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停车服务的合同期限和费用停车服务的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而定,可以是长期也可以是短期。

双方需确定停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约定费用支付方式。

停车服务的费用一般根据停车的时间长短和停车的地段而定。

在保证费用合理性的前提下,停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停车租赁人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确保费用透明。

四、停车服务的违约责任在停车合同中,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停车服务提供者未能按约定提供合理的停车服务,未提供安全的停车场或未妥善管理,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停车租赁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另一方面,停车租赁人也有义务按时支付停车费用,并确保在停车场内遵守规章制度,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在现代社会,停车场作为建筑物的重要配套设施,其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业主、使用人的权益以及公共秩序和安全。

停车场物业管理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责任,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明确并严格遵守。

首先,我们来谈谈停车场设施维护方面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的设施包括出入口闸机、停车位标线、照明设备、通风系统等。

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因为设施故障导致车辆受损或者人员伤亡,物业管理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出入口闸机突然失灵砸伤车辆或人员,若能证明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查,那么其就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负责。

在车辆保管方面,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且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如果停车场收取的是停车费,而非保管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通常只承担提供场地和基本管理服务的责任。

但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为保管关系,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需要对车辆的安全承担更高程度的责任。

比如车辆在停车场内被盗、被刮擦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需要赔偿车主的损失。

然而,在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时,还需要考虑其是否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安装监控设备、安排巡逻人员等。

停车场的秩序管理也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职责之一。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并执行合理的停车规则,确保车辆有序停放,不堵塞通道,不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

如果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停车场内交通混乱,甚至影响到紧急救援车辆的通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在火灾发生时,由于停车场内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了消防车的进入,从而延误了救援,导致损失扩大,物业管理公司难辞其咎。

另外,关于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同样负有法律责任。

他们应当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积水,防止滋生蚊虫和传播疾病。

同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设置防火、防爆、防盗设施,对停车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若因为环境卫生或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物业管理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3年停车场管理规定

2023年停车场管理规定

2023年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管理, 维护停车秩序, 保障城市交通有序进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应当注重科技创新,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动智能停车场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 加强与其他交通设施的联动, 共同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七条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确保停车场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第八条停车场的位置应当便于车辆进出, 并与周边道路交通有关联。

第九条停车场的布局应当合理, 设置合理数量和大小的车位, 满足停车需求。

第十条停车场的建设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 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

第三章停车场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 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

第十二条停车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 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停车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 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指导。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合理收费, 明确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并及时公示。

第十六条停车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包括停车APP、在线支付等。

第四章停车场秩序管理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向车主提供规范的停车指引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监控, 禁止乱停乱放和无证停车。

第十九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合理的出入口, 确保车辆的进出顺畅。

第二十条停车场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练,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停车位地面标线, 保持停车位的整洁和有序。

停车场责任书

停车场责任书

停车场责任书为了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维护停车场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停车场责任书。

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停车场管理方与车辆停放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停车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一、停车场管理方责任1、设施与环境维护(1)停车场管理方应确保停车场内的场地、道路、标识标线、照明、排水等设施完好、清晰、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保持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清扫垃圾、清理积水,为车辆停放提供良好的环境。

2、安全管理(1)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和防盗设施,确保停车场内 24 小时监控无死角,监控数据至少保存X天。

(2)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定时进行巡逻,防范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制定并执行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车辆管理(1)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记录车辆的牌照号码、车型、颜色、入场时间等信息。

(2)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车辆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和停放。

(3)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进行整改,如无法联系到车主,应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

4、服务与沟通(1)设立明显的服务标识和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车主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2)在停车场内张贴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

二、车辆停放方责任1、遵守规定(1)车辆停放方应遵守停车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指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

(2)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违法活动,如私自改装车辆、违法交易等。

2、车辆保管(1)车辆停放方应自行保管好车内的贵重物品,关闭车窗、锁好车门,避免财物损失。

(2)车辆停放期间,因车辆自身原因(如故障、自燃等)造成的损失,由车辆停放方自行承担。

3、缴费义务(1)按照停车场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停车费用,不得拖欠。

(2)如对收费有异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协商解决,不得拒绝缴费或强行离场。

三、收费与退费1、收费标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公示。

停车相关法律规定(3篇)

停车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质量。

为了规范停车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停车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停车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1.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该规范明确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编制原则、内容和方法,要求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相协调,满足城市交通需求。

2.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5号)该办法规定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停车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停车收费管理1. 《关于规范城市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344号)该通知明确了城市停车收费管理的原则和标准,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实行差别化收费。

2. 《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53号)该通知规定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按照“政府定价、市场调节”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四、停车秩序管理1. 《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罚款。

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包括处罚的种类、标准和程序等。

3. 《城市道路停车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该规定明确了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的范围、职责和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城市道路停车进行管理。

五、特殊区域停车管理1. 《机场区域停车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252号)该规定针对机场区域停车管理,明确了机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收费和管理等内容。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前言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城市化的发展,停车场已经成为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却常常引发争议和纠纷。

本文将就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的界定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的界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法的适用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的界定要考虑到合同法的适用。

当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时,即与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发生了合同关系。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责任。

2. 安全保障责任停车场作为公共场所,物业管理方应当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

他们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车辆和财物保管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方还应承担车辆和财物保管责任。

他们应对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和财物负有保管义务,确保其不受损失或被盗。

4. 违规违法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对违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们应设定合理的管理规定,对违规停放、乱收费等行为进行管理和制止。

二、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发生争议的案例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在实际中常常发生争议和纠纷。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1. 车辆损失争议案例当车主的车辆在停车场内遭受损失时,车主往往会要求停车场物业管理方赔偿损失。

而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常常以合同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 车辆财物被盗争议案例停车场内发生车辆财物被盗的情况时,车主往往指责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在保管上存在疏忽。

而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则称,他们已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3. 违规收费争议案例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在收费上存在违规情况时,车主常常要求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退还多收的费用。

而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则辩称,车主有不当行为导致了额外费用。

三、合理界定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的原则在界定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合同自由原则停车场物业管理责任应当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进行约定,即各方应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车位相关法律规定2024

车位相关法律规定2024

引言概述:车位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对于停车位的使用和管理所制定的法律规章。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车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加强对车位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车位相关法律规定展开阐述,旨在了解车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行政管理、法律责任、合同约定等方面的内容,以期增进人们对车位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

正文内容:一、车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1.1 依法使用原则:依法使用原则是车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车主或停车场管理方在使用车位时必须依法办事,遵守有关交通管理法规、消防安全法规以及停车位使用协议等相关规定。

1.2 公平合理原则:在车位的分配和使用中,要坚持公平合理原则,保证每个车主在车位的获取和使用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同时,基于公共利益考虑,合理满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孕妇等)的停车需求。

1.3 功能定位原则:车位在城市交通管理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定位。

根据交通状况以及城市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和规划车位使用地点,以实现交通拥堵缓解和交通流畅顺畅的目标。

二、车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管理2.1 车位管理的主体:车位管理主体涉及政府部门和停车场管理方。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车位规划和建设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车位规划的合理性和建设的质量。

停车场管理方则负责具体的车位使用和管理工作。

2.2 车位划分和分配:政府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状况,合理划分和分配车位资源。

停车场管理方应按照划分的车位标准和规则进行车位分配,确保车辆停放秩序。

2.3 车位收费管理:车位收费管理涉及收费标准的确定、收费方式的选择以及收费管理的机制建立等方面。

政府部门应依法监管车位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车位收费价格,避免乱收费和虚高收费的情况发生。

三、车位相关法律规定中的法律责任3.1 违规停车的法律责任:车位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停车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法律制裁。

一般来说,违规停车者可能会面临罚款、暂扣驾驶证、强制拖移车辆等处罚措施。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一、背景介绍停车场作为一个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其物业管理涉及到各方权益的保护和协调。

然而,由于停车场物业管理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责任,需要详细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停车场运营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二、停车场服务提供方的法律责任停车场的服务提供方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停车场经营者等,在停车场管理过程中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安全责任停车场服务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停车场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保障停车场的照明、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和维护。

2. 管理责任停车场服务提供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停车场。

对于停车场的使用者,服务提供方应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定,确保停车场的秩序和正常运营。

3. 知情责任停车场服务提供方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如停车场规模、定价等,以便停车场用户了解相关情况。

同时,服务提供方应向用户提供停车场的维护和服务说明,确保用户了解停车场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提示。

三、停车场使用者的法律责任停车场使用者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停车场的过程中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遵守停车场规定停车场使用者应按照停车场服务提供方的规定使用停车场,包括停车位的正确使用、规定停车时间的遵守等。

同时,使用者应遵守文明用车的规定,如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为等。

2. 停车安全责任停车场使用者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如锁车、关闭车窗等。

对于停车场设施的损坏、车辆被他人损害等情况,使用者应及时向停车场服务提供方报告并配合调查。

3. 停车费用支付责任使用者应按照停车场的规定及时支付停车费用,不得逃避支付责任。

同时,如果停车费用支付方式存在争议,使用者有权向停车场服务提供方进行申诉,并配合解决争议的调查工作。

四、法律责任纠纷解决方式对于停车场物业管理中的法律责任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当停车场服务提供方与使用者之间发生法律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

2024年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

2024年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

2024年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效率,维护市民的正常出行秩序,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所有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应当根据城市的交通需求、道路条件和规模,合理确定停车场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第四条市政府应当制定停车场建设规划,包括停车场的总体布局、规模和类型。

并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引进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采用现代化技术和设施,提高停车场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示、告知等方式,向周边居民和单位说明停车场的规划、施工和使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停车场建设第七条停车场的建设应当考虑到附近居民的出行需求和停车需求,合理设置停车位和停车泊位。

第八条停车场的进出口应当方便,与周边道路的连接顺畅,确保车辆的顺利进出。

第九条停车场的地面应当铺设适当的材料,以防止积水和污泥,保持停车场的整洁。

第十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充电桩、电子支付等配套设施,满足市民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合理的通道和标示,方便车辆进出与停放。

第十二条停车场的照明设备应当满足相关标准,确保停车场充足的照明亮度,提高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停车场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监控设备,保障车辆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设置适当数量的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停车和进出。

第三章停车场管理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运营单位,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制定停车收费规则,并向停车用户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加强对停车车辆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九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维护停车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公共停车场和私人停车场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公共停车场指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单位经营的停车场。

私人停车场指由个人或组织自行经营的停车场。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标识停车场信息。

第五条停车场应当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停车位的数量与停车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停车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相应的收费设备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停车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八条停车场应当保障残疾人、孕妇和老年人的停车权益,设置相应的残疾人、孕妇和老年人专用停车位。

第九条停车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停车场应当合理保管停车场内的车辆,对于因停车场的原因导致车辆损害的,停车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十一条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当由停车场经营者事先公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交通压力、停车场的设施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收费应当以计时收费为原则,可以设立不同的时段和时长进行收费。

第十四条停车场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收费标准,但应事先公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移动支付、刷卡支付等,方便用户支付停车费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明示用户的付费、退费、发票等信息,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明确的收费管理制度,指导工作人员履行收费任务。

第十八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收费,不得索要额外费用。

第十九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提供文明、周到、热情的服务。

第二十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将车辆停放位置和停车时间等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收费的准确性。

民法典停车管理

民法典停车管理

民法典停车管理随着社会进步,车辆数量逐年增加,停车难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了规范停车管理,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停车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民法典规定了关于停车权的内容。

停车权是指车主在停车场内合法停车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车主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停车,应当根据管理规定或者标志选择合法停车的位置,并按照管理要求、规定及时缴纳停车费用。

这意味着,车主在停车场内停车时,必须遵守场内标识和管理规定,按时缴纳停车费用。

只有这样,车主才能享有合法的停车权。

其次,民法典规定了停车管理中的责任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1234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建设、维护停车场,提供符合规定的停车服务,并应当对停车场内的车辆安全负责。

这意味着,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负责停车场内的规划、设施建设和管理,同时也应当保证车辆安全,避免发生任何损失。

如果车主在停车场内产生任何损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民法典规定了违规停车的违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1233条规定,禁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者场所停车,否则应当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场所停车是违法的行为,车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安全设施和紧急通道处,更是不允许停车的。

对于违规停车,民法典规定了停车场经营者和管理人员有权拍照取证,并向警方举报。

总体来说,民法典中对停车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从停车右利分配、管理主体、违规行为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阐述。

作为车主,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停车规定,不要随意违规停车,莫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而停车场经营者,也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更加优质的停车服务。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无删减范文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无删减范文

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1. 引言停车场物业管理涉及许多法律责任,包括对车主的保护、安全管理和合规性要求等方面。

本文将重点探讨停车场物业管理在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2. 车辆及财物保护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当依法对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财物承担保护责任。

具体法律依据包括:- 《物权法》: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确保车辆及财物不被非法侵占或侵害;- 《合同法》:停车场物业管理方与车主之间存在停车合同,管理方应履行合同,确保车辆及财物的安全。

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对停车场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查等,以防止车辆及财物被盗窃、损坏或其他非法侵害。

3. 安全管理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方还有责任对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

具体责任包括:- 安全设施: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设置合适的安全设施,例如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 安全规定:制定并告知车主停车场的使用规定,并采取措施确保车主遵守规定;- 交通指引:提供明确的交通指引,确保停车场内交通秩序良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果因为停车场物业管理方的过错导致车辆或人员受伤或损失,管理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4. 合规性要求政府对停车场物业管理方也有合规性要求,以确保停车场运营符合法律法规。

具体合规性要求包括:- 执照和证件: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需要具备相关行政许可和证件,例如经营执照、消防安全证明等;- 税务合规:停车场物业管理方需要按照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并及时申报;- 环境保护: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应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例如处理废弃物的规定和设施。

如果停车场物业管理方未能履行合规性要求,可能面临政府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5. 其他法律责任除了以上提到的责任,停车场物业管理方还有其他法律责任,例如:- 违约责任:如果停车场物业管理方未能履行停车合同中的义务,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返还停车费用、赔偿车主的损失等;- 人身伤害或死亡责任:如果因为停车场内的安全问题导致车主或他人受伤或死亡,管理方可能面临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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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的法律责任——以“停车合同”法律性质为中心作者:张俊文邬砚(沙坪坝法院)发布时间:2012-03-29 09:00:51 打印字号:大 | 中 | 小随着私家车的日渐普及,停车服务应运而生,有效解决了人们驾车外出时的车辆停放问题。

但是,在停放期间,车辆被盗事件时有发生。

围绕车辆被盗的损失,车主往往以停车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为由,要求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则以其仅负责提供停车场地、并无保管义务为由进行抗辩。

对此问题,学术界的观点不尽统一,实践中的判例亦各行其是。

鉴于此,本文拟站在解释论的层面,对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分析界定,从而厘清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相应法律责任。

一、针对“停车合同”法律性质的主要观点围绕“停车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可称之为“保管说”。

该说认为,“在当事人双方没有对合同性质进行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存车收费属于保管合同”。

[ ] 第二种观点可称之为“交付区别说”。

该说认为,应当以车主是否将车辆交付给停车场实际控制作为判断标准,如停车场实际控制车辆的,则为保管合同,反之则为租赁合同。

[ ] 第三种观点可称之为“停车场区别说”。

该说认为,应当根据停车场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判断。

如车主在有专门人员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消费停车场停车的,宜认定为保管合同;车主在无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公益停车场停车的,宜认定为租赁合同。

[ ]从上述不同观点来看,对于“停车合同”的定性之争,主要在于应当认定为场地租赁合同还是车辆保管合同。

在场地租赁合同项下,停车场作为出租人,仅负责提供场地,不负责车辆保管,因此,如车辆被盗的,停车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车辆保管合同项下,停车场作为保管人,不但需要提供场地用于存放车辆,还应妥善看管车辆;如车辆被盗的,在有偿保管的情况下,停车场应根据其过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如停车场具有重大过失的,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停车合同”的定性,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具有重大影响。

二、对“停车合同”的定性应当坚持“交付区别说”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

因此,就车辆停放问题,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订立场地租赁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车辆保管合同,该合同性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这一问题之所以会引发争议,系因在现实生活中,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并未与停车场就订立合同的相关细节进行磋商,对彼此之间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双方均缺乏明确的意思表示,导致对合同性质难以准确界定。

本文认为,站在立法论的层面,“保管说”与“停车场区别说”自有其合理性。

但是,站在解释论的立场,对停车合同的定性应当坚持“交付区别说”。

合同法第367条明确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结论是“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以标的物移交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

”[ ]据此,只有车辆实际交付停车场的,才可能成立保管合同。

同时,考虑到在场地租赁合同项下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无需交付车辆,故在车主将车辆交付停车场,且双方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应推定双方的真实意思是订立保管合同。

所以,如车主将车辆交付停车场的,应认定双方之间成立车辆保管合同。

需要说明的是,在车主与停车场之间不构成保管合同的情况下,如二者之间还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停车场仍可能基于其他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此,本文将在第三部分作进一步论述。

在采纳“交付说”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如何认定车辆的“交付”。

通常所谓,“交付系指事实管领力之移转,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又称为现实交付。

”[ ] 若此,则车辆之交付应以占有之移转为判断标准。

但是,一则车辆系特殊动产,有别于一般动产;二则保管合同以保存标的物为目的,而非以保管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为目的,故车辆保管合同项下的交付理应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动产交付。

诚如刘兴树先生所言,“停车场的宗旨是保管静态的车辆而非动态的车辆。

所以场主是否控制了车辆,不能以是否拿了车钥匙、行驶证为根据。

控制车钥匙、行驶证是控制动态车辆的标志,不是控制静态车辆即停车场车辆的标志。

只要场主设立了停车场服务,具有车辆可否进出车场的权利,也就实际控制了存放的车辆。

”[ ] 因此,本文认为,对车辆保管合同所要求的“交付”,应以停车场能否对车辆进出车场加以控制作为判断标准。

根据上述判断标准,以下三种情况应当认定为车辆已经交付:一是停车场取得车钥匙。

在这种情况下,停车场可以直接驾驶车辆,即已取得对车辆的控制、支配,应当认定车辆已经交付;二是停车场向车主发放取车凭证,车主取车时凭证放行。

对于这种情形,普遍认为,车主对于自己的车辆只有持取车凭证才能将车取出,这正是停车场实际控制车辆的体现,也应认定车辆已经交付;[ ]三是在特殊的停车场合,一般为住宅小区,停车场通过直接识别车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对车辆予以放行。

由于停车场有权决定是否放行,也应视为车辆已经交付。

三、对四类停车场法律责任的分析现实生活中,有的停车场因仅提供场地租赁服务,不负责车辆保管,故并未实际取得对车辆进出车场的控制,有的停车场因提供车辆保管服务,故通过适当方式对车辆进出车场进行了控制,但其控制方式不尽相同。

本文试结合不同类型的停车场进行分析。

(一)经营性停车场所谓经营性停车场,是指专门从事有偿停车服务,有专门的场地、专门的设施,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

经营性停车场的运作模式是,车主驾车进入停车场时,停车场向车主签发单证或随机发放磁卡,车主按照停车场的指示停车;取车时,车主凭停车场签发的单证或发放的磁卡缴费,停车场收费并验证单证、磁卡无误后放行。

由于停车场系根据其审核查验的结果决定是否放行,因此应当认定停车场实际控制了存放的车辆,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应定性为保管合同。

对此,在一些地方性立法中有所体现,如《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西安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即规定,经营性停车场负有安全保卫方面的义务。

[ ]从而明确了经营性停车场的保管人责任。

(二)附属性停车场所谓附属性停车场,是指从事购物、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为招徕顾客,提供给消费者用于免费停车,或在收费上给予一定优惠的停车场。

实践中,附属性停车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按照经营性停车场的方式进行管理的停车场,二是利用周边闲置空地或道路进行临时停车的停车场。

1、按照经营性停车场的方式进行管理的停车场。

该停车场既是按照经营性停车场的方式进行管理,则停车场已经取得对车辆的控制,经营者应当承担保管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保管人责任,合同法区分了无偿保管与有偿保管,分别适用不同的赔偿责任,那么经营者未就停车单独收费的,是否构成无偿保管呢?对此,最高法院研究室在《关于住宿期间旅客车辆丢失赔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旅客在宾馆住宿期间,依宾馆的指示或许可,将车辆停放于宾馆内部场地后,宾馆对车辆即负有保管义务。

但是,宾馆未对车辆停放单独收费且证明自己对车辆被盗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认为,该答复以宾馆是否对车辆停放“单独”收费为标准,区分适用不同的保管责任,有所不妥。

这类停车服务看似“免费的午餐”,实则与真正的无偿保管大异其趣。

“第一,附属性停车场与经营主业紧密相连,经营者设不设立附属的停车服务,与其主营业的效益有极大关系,不可分割;第二,经营者对消费者车辆免费保管,其主旨并非为事后‘免责’抗辩,而是变相地在消费者所支付的住宿费、消费款、购物款中收取了停车保管服务费,实际上并非免费。

”[ ]因此,基于免费停车对主营业的促进作用,以及经营者主营业的经营成本中包括了停车保管费,而经营成本通过主营业进行了回收,故即使经营者未就车辆停放单独收费,亦应视为有偿保管合同。

有人提出,“当消费者将机动车交付给这些经营者或其委托的车辆管理人,或将机动车停放在其指定的停车位时,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就负有对车辆的看管义务。

但这种义务不同于合同主义务,而属于合同附随义务。

”[ ] 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经营者负有的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

本文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既未考虑到消费者未进行消费的情况,亦未考虑到消费合同与保管合同同时成立的情况。

在车主未消费的情况下,车主与经营者之间仅成立车辆保管合同,如车辆毁损、灭失的,车主可依据保管合同要求经营者承担保管人责任,但无权要求经营者承担对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保障责任;在车主已消费的情况下,在车主与经营者之间既成立消费合同,又成立车辆保管合同,即合同联立。

如车辆毁损、灭失的,车主既可依据保管合同要求经营者承担保管人责任,亦可以消费合同为依据,要求经营者承担对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保障责任。

2、利用周边闲置空地或道路进行临时停车的停车场。

这类停车场位于经营场所之外,多为开放性空间,既难以与非消费者的车辆区分开来,消费者本人也可随时将车辆开走,因此,经营者并未实际控制车辆,在车主与经营者之间不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但是,如消费者系根据经营者的指示停放车辆的,则该停车场应视为经营、服务场所的延伸,如车辆丢失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要求经营者承担对其财产安全的保障责任。

(三)公益性停车场所谓公益性停车场,主要是指政府机关、公园、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空地,供公众免费停车的停车场。

“其特点为无人收费,无人管理,没有‘场主’”。

[ ]这类停车场仅有场地,既无专门设施,也无管理人员,不具备对车辆实施控制的条件;车主既可随时停车,也可随时取车,并未将车辆置于提供场地的单位控制之下。

因此,双方之间不成立保管合同;同时,租赁合同系有偿合同,而车主并未向提供场地的单位支付停车费,因此,双方之间也不成立租赁合同。

如车辆在停放期间被盗的,提供场地的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四)小区停车场对小区停车场,应根据其权属的不同作进一步细分。

1、业主专有停车库,即业主购买的、单独建设的、封闭的停车库。

这类停车库占有独立的地基,业主享有单独的所有权。

[ ]由于停车库的权属由业主单独享有,处于业主的实际控制之下,因此,业主或经业主同意的第三人使用该停车库的,既无须向物业公司支付保管费,也无须支付租赁费。

在业主或经业主同意的第三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既不存在车辆保管关系,也不存在场地租赁关系。

如停放在该停车库的车辆被盗的,物业公司不应负保管合同或租赁合同项下的赔偿责任;但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有保障“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如物业公司未妥善履行保障义务,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此处的“小区业主”,在解释上应包括户主及其同住家属,以及经业主同意进入小区的第三人。

2、业主共有停车场,即利用小区的部分基地划出停车位,供车主集中使用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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