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管理制度范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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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年度考核制度(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698学校年度考核制度(一)

School annual assess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年度考核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学校年度考核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职务年度考评方案。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出勤(12分)

1、出满勤者得12分;

2、病假:每五天扣1分;

3、事假:每一天扣1分;

4、旷工;

每半天扣1分;

5、旷课(含私自调课和不服从学校安排代课者):每节扣

2分;

6、坐班和下班辅导缺席、上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堂:每节扣0.5分;

7、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请假扣0.2分;

8、值日教师值日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次扣1分;

说明:

(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1/2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病假达二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

(3)以上8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二、教学工作情况。

(60分)(一)教学工作量情况(10分)

1、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工作量者得10分;

2、专、兼任课的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4节,村校12节,每缺1节扣0.5分;

3、教务处安排的代课,毕业班双休日补课,每10节奖

励1分。

但奖励不超过3分。

(二)备课、编写教案情况(8分)

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一节课教案。

学年综合被评为优秀教案的得7—8分;

评为良好的得5—6分;

其他一般情况得1—4分;

说明:优秀、良好、合格教案等次人数各占本组教师数的1/3。

在上级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影响学校评估分的,此项不得分。

(三)批改作业情况(6分)

1、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的得5—6分;

2、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的得3—4分;

3、其他一般情况或无书面作业的科任教师得1—3分。

说明:在上级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此项不得分。

(四)授课情况(8分)

1、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一堂课,讲授内容准确、

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6—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4—5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

说明:课堂教学评价由教务处每学期进行一次,并进行学生测评,一学年综合评定等次。

(五)教学成绩情况(16分)

1、学年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在参评单位中列前1/3名次者得12—16分;

中等的得7—11分;

后1/3名次的得5—6分。

少于三个参评单位的,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8分;

2、非统考科目依据教师工作态度、执行常规、竞赛成绩等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确定等次,一般按统考科目教师平均得分的70%计分。

(六)公开教学情况(5分)

1、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教学的,获奖的得5未获奖的得4分;

2、参加片级组织的公开课教学的,获奖得4分,未获奖得3分;

3、参加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4、学校有安排上公开课,无故不开课的,扣1分;

5、未上公开课教学的,此项不得分。

(七)指导学生获奖情况(4分)

1、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2、指导学生获市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3分;

3、指导学生获县级(主管局)奖励的,指导教师得2分;

4、指导学生获其他科局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1分;

(八)特殊生的教育管理情况(3分)

培优补差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档案材料齐全的,得3分。

一般化得1—2分。

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10分)(一)班主作工作(10分)

1、班主任工作考核列所在系列前1/3名次得9—10分;

2、班主任工作考核列所在系列中等名次得7—8分;

3、班主任工作考核列所在系列后1/3名次得5—6分;

(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10分)

1、行政、后勤人员依据行政、后勤人员量化考核情况计分。

2、年段长、教研组长和其他视同班主任对象,依据履行职责情况和业绩,由行政会议研究,参照班主任工作等次计分;

3、非班主任、非兼职管理人员依据工作态度表现和工作业绩,由学校行政会议评分,最多只能得5分;

4、积极承担毕业班教学工作,视其工作态度、成绩情况,奖1—3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它活动情况(3分)

1、每学年承担一个以上兴趣小组活动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活动正常,材料齐全;

值日教师工作考核列前五名,部门值日工作认真负责的,得2分。

2、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得2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3分)

1、教研(教改)项目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得3分;

2、教研(教改)项目在县级交流和推广,得2分;

3、教研(教改)项目在学区级交流和推广,得1分;

七、经验总结、论文发表等情况。

(4分)

1、在省级以上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得4分;

2、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汇编得3分;

3、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汇编得2分;

4、在学区级交流并收入汇编和1分。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2分)

1、中、高级教师能认真指导培养初级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得2分;

2、未安排“一带一”指导培养初级教师的,最多只得1分。

九、进修培养(含继续教育)情况(2分)

1、参加提高学历进修,且成绩合格者,初中已取得本科学历,小学已取得大专学历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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