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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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公布

十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公布

十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公布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保险欺诈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保险欺诈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给诚实的保险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以下是十起典型的保险欺诈案例。

第一起案例是健康保险欺诈。

甲因担心自己体检不合格,为了骗取健康保险理赔,故意在保险购买前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

然而,甲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发现了他故意隐瞒的行为,最终他被保险公司拒绝了理赔请求。

第二起案例是车险欺诈。

乙购买了一辆豪车后,为了获得更高的保险赔偿金,他一年内多次故意制造车祸,甚至在保单生效后就开始实施。

然而,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了他的欺诈行为,最终乙被判处了刑事责任,并负有赔偿责任。

第三起案例是人寿保险欺诈。

丙为了骗取高额人寿保险赔偿金,他陈述自己是不吸烟的,但实际上他长期吸烟。

在丙意外身亡后,保险公司通过侦查发现了他的欺诈行为,最终拒绝了保险赔偿请求。

第四起案例是旅游保险欺诈。

丁购买旅游保险后,故意将行李遗失,并伪造证据来骗取保险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了他的欺诈行为,最终丁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第五起案例是健康保险欺诈。

戊在购买健康保险时故意瞒报家族遗传疾病的情况,以获得更低的保险费率。

当他原因健康问题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发现了他的欺诈行为,拒绝了他的赔付请求。

第六起案例是车险欺诈。

己将自己的车子改装成了赛车,然后购买了商业险。

一旦发生事故,他便会故意将责任推给对方,以获取更高的赔偿额。

然而,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了他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最终己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起案例是人寿保险欺诈。

庚购买了高额人寿保险,然后伪造自己的身故并制作虚假的死亡证明。

他的亲属提交了相关文件后,保险公司怀疑案件的真实性,并调查了他的欺诈行为。

最终,保险公司拒绝了庚的理赔请求。

第八起案例是旅游保险欺诈。

辛购买了旅游保险后,在旅行过程中将手机故意弄丢,并伪造案发现场的证据以获得保险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了他的欺诈行为,最终拒绝了辛的理赔请求。

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案例

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案例

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案例在当今社会中,保险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的财产、生命和健康提供保障。

然而,这个行业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了确保保险公司能够稳定运营,并为客户提供可靠的保险服务,风险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通过几个具体案例,介绍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实践。

案例一: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自然灾害是保险行业面临的一种常见风险。

例如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保险公司需要确保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为了有效管理这类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保险公司通过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模型,评估各地区的潜在自然灾害风险。

其次,保险公司将灾害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以减轻自身的风险压力。

同时,保险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建议,帮助他们减少损失。

案例二:投资风险管理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其投资组合。

然而,投资市场波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管理这类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了多种策略。

首先,保险公司进行了广泛的投资组合分散,将投资分配到不同的资产类别和市场,以减少风险集中。

其次,保险公司建立了专门的投资风险管理团队,进行市场分析、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此外,保险公司还与专业的金融机构合作,以获取最新的市场情报和投资建议。

案例三:欺诈风险管理欺诈行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重大的风险。

保险欺诈包括虚假索赔、滥用保险政策等。

为了防范这类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保险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核保流程,对保险申请进行仔细审查。

其次,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员工不参与欺诈活动。

此外,保险公司还与执法机构和反欺诈组织合作,共享信息并打击欺诈行为。

案例四:技术风险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风险。

例如,系统故障、网络安全漏洞等都可能对保险公司的运营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这类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

首先,保险公司加强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包括加密、防火墙等技术手段。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十大典型案件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十大典型案件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十大典型案件2016年3月10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年度“十大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这是该院首次通过媒体向社会集中发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诉讼、保险事故中免责条款适用等方面。

案件1非法捕杀珍稀野生动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基本案情】芦山县大川镇境内,黄水河与黑水河交界的中嘴以及黑水河全域属于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

被告张敬根、杨祥、曹文华、孙向东、王学兴、夏云军,通过被告杨磊、张洪取得进山通行证,并携带枪支和照明设备,分乘两车于2014年11月18日晚10时许进入“保护区”实施违法猎捕。

两车人员分别在黑水河区域和黄水河区域共猎捕、杀害斑羚2只、毛冠鹿1只、帚尾豪猪1只。

次日凌晨5时10分,两车人员在返回大川镇的途中,被接报出警的芦山县森林公安局及芦山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民警查获。

车上载有7只野生动物(其中活体1只,经抢救无效死亡)和单管猎枪2支、双管猎枪1支、子弹18发、弹壳9枚、手提探照灯1个、户外便携锂电池及远程照明灯2套。

张敬根、曹文华、张洪、杨磊、夏云军、王学兴被当场抓获,杨祥、孙向东逃走。

张敬根等人如实供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的基本事实,张敬根还如实供述其获得和持有两支单管猎枪和子弹的事实。

【裁判结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斑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属省重点保护动物,帚尾豪猪属于“三有”(即有益的、有经济价值的、有科研价值的)保护动物,被告张敬根、曹文华等携以火药气体为动力发射猎枪弹的猎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非法猎捕行为构成犯罪,判决被告张敬根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

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近年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屡屡发生,令人惋惜和痛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普惠保险典型案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普惠保险典型案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普惠保险典型案例一、农业保险:给农民的“安心田”在农村地区,有这么一个例子。

老王种了一辈子的地,以前总是担心天灾。

比如说,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或者蝗虫灾害,那他一年的辛苦就可能白费了。

但是呢,自从他参加了当地的农业保险。

有一年,真的遭遇了洪水,他的大片庄稼被淹了。

这时候,农业保险就发挥了大作用。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就到地里查看情况,按照合同规定,给老王赔付了一笔钱。

这笔钱足够他重新购买种子、化肥,让他下一季还能继续耕种,不至于因为这一次灾害就陷入绝境。

这个案例说明农业保险就像给农民的田地穿上了一层“保护罩”,让他们种地的时候心里踏实多了。

二、小额人身意外险:小保费,大保障。

在一些城市的建筑工地上,有很多像小李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

他们干的活比较危险,但是收入又不是很高。

小李就很聪明,他花了很少的钱,买了一份小额人身意外险。

有一天,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他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受了伤。

虽然伤不是特别严重,但是去医院治疗也花了不少钱。

这时候,他买的小额人身意外险就派上用场了。

他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很快就给他赔付了一笔医疗费用。

这对小李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

他本来还担心这意外受伤会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没想到一份小小的保险解决了大问题。

这个小额人身意外险就像是一个默默守护着这些务工人员的小卫士,保费不多,但是保障可不小。

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给重病患者的希望之光。

赵大爷不幸得了重病,需要长期的治疗,花费非常高。

他家里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亲戚朋友能借的也都借了。

就在全家人都感到绝望的时候,他们发现赵大爷之前参加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这个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还能再报销一部分费用。

于是,他们赶紧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详细审查了赵大爷的病例和费用清单后,给予了相当可观的赔付。

这让赵大爷能够继续接受治疗,他的家人也重新燃起了希望。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就像是在黑暗中给重病患者及其家庭点亮的一盏灯,让他们在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时有了更多的勇气和底气。

保险职务犯罪案例

保险职务犯罪案例

保险职务犯罪案例
近年来,保险业职务犯罪案例频频发生,涉及范围广泛,涉及金额巨大,给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下面就介绍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保险公司理赔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理赔单据,骗取了公司大量的赔款。

后经调查,张某涉案金额达到数百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某保险公司销售员李某,为了完成任务,利用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诱骗客户购买不必要的保险产品,给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

后经调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巨额罚款。

案例三:某保险公司高管王某,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私自将公司的资金用于股票交易,导致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后经调查,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追缴其非法所得。

以上案例只是保险职务犯罪中的冰山一角,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监管,建立健全制度,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和督促,为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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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2015年是保险行业的改革大年,也是保险行业政策频出的一年。

以下是店铺整理了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希望你喜欢。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盘点2015年保险业事件1:险资密集举牌亟待监督引导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上频频举牌十分抢眼。

仅下半年,就有26家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被险资举牌,耗资一度超600亿元。

参与举牌的险资包括安邦保险、前海人寿、阳光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国华人寿、上海人寿、君康人寿、百年人寿等。

而万科与宝能系的股权大战则将险资举牌推向了舆论顶点。

在此影响下,相关举牌概念受到市场资金热捧,屡有强势表现,并激发了年底股市的一波热情。

近期监管层已注意到了险资的频繁举动,并制定了针对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准则。

点评.保险公司集中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经营理念的进步与探索,一方面也与新常态下整体经济环境、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在保险投资政策不断放宽、鼓励险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无风险利率下行预期的大背景下,保险资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投资的风险偏好、扩大权益和其他投资占比,已经成为明显的趋势。

当前险资大举持股上市企业的做法,能否达到符合政策导向的成效,是作为财务调节手段、实现投机资本运作,还是作为长效资金、促进金融及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则需要相关的公司明确投资的目的和加强综合经营的水平,亟须监管部门及时的监督与引导。

盘点2015年保险业事件2:商业车险费改试点启动并扩围今年6月1日,酝酿已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终于在黑龙江、山东等6地启动试点,这意味着未来保险公司将在车险市场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权。

10月30日,保监会决定在广东、天津等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点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可谓是惠民之举。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2016年03月16日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财产险)一、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台风理赔案涉及险种: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风险类别:台风赔付金额:7667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7月、9月,受超强台风“灿鸿”、“杜鹃”影响,宁波市普降暴雨,大量居民房屋被淹,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共接到约13.36万户受灾村(居)民报案。

灾害发生后,由人保财险牵头,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组成的共保体加强内部协调,积极与政府部门联动,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查勘定损,放弃国庆长假,两次台风仅用约18天就完成现场查勘工作,并通过赔款公示、支付到户确保依法合规,维护广大居民权益,共计支付赔款7667万元。

同时,通过两次巨灾理赔,完善了巨灾保险政府基层组织与保险公司协同机制,积累了高效开展巨灾保险理赔服务经验。

案件特点:本案是国内公共巨灾保险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推广意义。

二、天津港8.12爆炸仓储商品车理赔案涉及险种:财产综合险风险类别:火灾爆炸赔付金额:17.3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的某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

事故受到党、国家、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被保险人在爆炸事故中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大地保险立即启动巨灾理赔应急预案,调遣精兵强将赶赴恶劣事故现场分别进行理赔部署、赔案处理,并克服各种各样的理赔技术困难,率先向被保险人支付巨额保险赔款人民币17.3亿元。

案件特点:本案具有社会影响大、受关注度高以及赔付金额大的典型特点。

三、河北农险严重旱灾4亿元理赔案涉及险种:种植险风险类别:旱灾赔付金额:4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6-8月份,因受持续高温缺雨天气的影响,河北省部分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情况,且局部区域旱情严重。

旱情形势的严峻引起了当地各级政府的关注。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省11个地市共承保1188万亩(玉米)大田作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12.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2015年12月4日)“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目录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4. “新华”商标纠纷案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一、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2013年12月1日,原告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铁物流公司)分别与被告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被告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煤炭买卖合同》,同时三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

前述三份合同、协议约定:由龙翔公司销售煤炭给重铁物流公司,重铁物流公司销售给杉杉公司,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保险法十大经典案例

保险法十大经典案例

保险法十大经典案例
保险法是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规范保险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

在长期的实践中,涌现出了许多经典案例,对于理解和适用保险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介绍保险法十大经典案例,并对其中几个案例进行拓展分析。

1. 人身险合同纠纷案: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重大疾病,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此案例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应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或者提高保费等。

2. 车辆保险理赔案:车主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未按时理赔,导致车主损失加大。

此案例引起了人们对于保险公司是否及时履行理赔义务的关注,同时也促使了保险公司加强了理赔服务的改进。

3. 第三者责任险案: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发生争议,保险公司拒绝对第三方进行赔偿。

此案例涉及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重视和保险公司的责任限制问题
的思考。

4. 保险诈骗案: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存在故意欺诈行为,拒绝理赔。

此案例引起了人们对于保险欺诈问题的关注,同时也促使了保险
公司加强了风险评估和核查机制。

5. 保险条款解释案:保险公司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与被保险人存在分歧,引发纠纷。

此案例提示了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和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产生歧义,同时也提醒被保险人在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

这些案例不仅对于保险消费者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也为法律界、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通过对这些经典案例的研究和分析,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适用保险法,提高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2015-12-18 民事审判参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目录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4. “新华”商标纠纷案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一、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2013年12月1日,原告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铁物流公司)分别与被告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被告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煤炭买卖合同》,同时三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

前述三份合同、协议约定:由龙翔公司销售煤炭给重铁物流公司,重铁物流公司销售给杉杉公司,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交货方式为水路运输,龙翔公司销售给重铁物流公司的煤炭到港后直接销售给杉杉公司,重庆物流公司委托杉杉公司对煤炭进行质量、数量验收。

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件

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件

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作为金融领域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扮演着风险转移、资金储备等重要角色。

然而,保险市场上的诸多不端行为,随之而来的就是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频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打击保险领域的职务犯罪,必须深入了解典型案件,探讨案件产生的原因,并找出应对之道。

在我国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一些典型案件具有代表性和警示意义,下面就以这些典型案件为例加以分析。

一、违规销售保险产品一些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为了实现快速扩张和迅速盈利,往往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一方面是透过操纵销售数据,虚构销售量。

另则是变相降低保费以吸引客户购物。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用户权益。

典型案件中,一些保险公司为达到销售业绩,对员工实行强制性销售目标,并承诺给予高额奖金,但对于销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却视若不见,导致员工大肆销售违规产品,甚至虚假销售,给客户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二、挪用保险资金挪用保险资金是保险领域职务犯罪的另一大主要案件。

这类案件往往与公司的内部管理漏洞有关。

典型案例中,一些高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以谋求个人利益。

这种行为既破坏了公司财务稳定,也损害了保险公司声誉,给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挪用保险资金的行为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也让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雪上加霜。

三、虚假理赔虚假理赔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将并非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伪称为保险事故,从而获取保险金的行为。

典型案例中,一些个人或单位通过捏造或夸大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以达到获利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也给正常的理赔工作带来了困难,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以上典型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实例,直观展示了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所采取的违法行为,从而对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些案例背后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有效遏制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和规范发展。

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关的10个典型案例

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关的10个典型案例

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关的10个典型案例第一部分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南通市某工业技术科技与某财产保险股份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案号:(2015)民二终字第15号;审结日期:2015.05.12】案例简介:某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

投保单载明保险财产地址位于海门市海门港、青龙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代保管财产、在建工程等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及保险金额等。

后某保险公司向某公司签发保险单,载明保险财产坐落地址为海门市青龙港等内容。

其中,投保单和保险单对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约定不一致。

争议焦点:1、投保单和保险单对保险标的等内容约定不一时,应如何处理?2.保险合同签订后新增的资产是否属于保险标的?最高院裁判要旨:1.由于保险单是在投保后签发的,如两者内容有冲突,以保险单所载内容为准。

2、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在投保时是确定的,系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标的达成一致意思表示,而非保险标的实物形态在投保时确定并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一成不变。

就本案而言,作为案涉保险标的某公司流动资产即可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如果在投保之后取得的流动资产不能作为保险标的,则该保险对投保人毫无价值。

故一审法院以保险标的在投保时必须确定为由认定之后进场的财产不属于保险标的不妥。

二、云南某物流诉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某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案号:(2013)民申字第1567号;审结日期:2015.04.30】案例简介:2011年8月16日下午5时36分,某公司人员采用手机电话投保汽车公路运输货物,某财保某公司的业务员用笔记录了口述投保内容,后又作了补录。

当天22时35分案涉车辆发生保险事故。

第二天,某公司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特别约定:“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未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保险责任”,并在投保单中明确保险人已履行格式条款说明义务。

某公司在这一天交付第一笔涉案保险费。

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保险风险典型案例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2016年03月16日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财产险)一、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台风理赔案涉及险种: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风险类别:台风赔付金额:7667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7月、9月,受超强台风“灿鸿”、“杜鹃”影响,宁波市普降暴雨,大量居民房屋被淹,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共接到约13.36万户受灾村(居)民报案。

灾害发生后,由人保财险牵头,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组成的共保体加强内部协调,积极与政府部门联动,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查勘定损,放弃国庆长假,两次台风仅用约18天就完成现场查勘工作,并通过赔款公示、支付到户确保依法合规,维护广大居民权益,共计支付赔款7667万元。

同时,通过两次巨灾理赔,完善了巨灾保险政府基层组织与保险公司协同机制,积累了高效开展巨灾保险理赔服务经验。

案件特点:本案是国内公共巨灾保险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推广意义。

二、天津港8.12爆炸仓储商品车理赔案涉及险种:财产综合险风险类别:火灾爆炸赔付金额:17.3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的某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

事故受到党、国家、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被保险人在爆炸事故中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大地保险立即启动巨灾理赔应急预案,调遣精兵强将赶赴恶劣事故现场分别进行理赔部署、赔案处理,并克服各种各样的理赔技术困难,率先向被保险人支付巨额保险赔款人民币17.3亿元。

案件特点:本案具有社会影响大、受关注度高以及赔付金额大的典型特点。

三、河北农险严重旱灾4亿元理赔案涉及险种:种植险风险类别:旱灾赔付金额:4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6-8月份,因受持续高温缺雨天气的影响,河北省部分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情况,且局部区域旱情严重。

保险监管 案例

保险监管 案例

保险监管案例
1.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这是一个关于保险监管的重要案例。

在次贷危机中,保险公司出售了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却没有充分披露风险。

当次贷危机爆发时,许多保险公司面临破产风险,导致金融市场动荡。

这个案例突显了保险监管的重要性,以确保保险公司遵守风险披露规定,并管理风险。

2. 2011年富祥保险破产事件:富祥保险是中国一家民营保险
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了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随后,富祥保险破产,并引发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这个案例揭示了保险监管的重要性,以确保各个保险公司遵守规定,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3. 2016年巨灾理赔事件: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家保险公司在台
风天气中拒绝向受灾民众进行理赔。

这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和谴责,并导致保险业的声誉受损。

该事件引起了保险监管机构的介入,调查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并对其进行处罚。

这个案例强调了保险监管的重要性,以确保保险公司遵守诚信和公平原则,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4. 2018年日本山梨银行高息保险销售事件:日本山梨银行在
销售保险产品时违反了法律和规定,向老年人推销了高风险的保险产品。

这个事件暴露了保险销售中的不当行为,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批评。

保险监管机构介入调查,对银行进行处罚,并对销售保险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这个案例突显了保险监管机构对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寿典型案例

中国人寿典型案例

中国人寿典型案例以下是中国人寿的一些典型理赔案例:-案例一:彭女士不幸确诊乳腺癌,每半个月上万元的医疗费让彭女士和家人压力倍增。

彭女士于2017年起就投保了国寿康悦系列百万医疗保险。

联系保单销售人员后,保单销售人员随即主动上门为彭女士办理理赔,保险金当日就打到了彭女士的账户。

随后,彭女士的每一次住院治疗都有保险的“陪伴”。

三年多时间里,中国人寿寿险公司累计赔付58次、近91万元。

-案例二:正值花季的范同学不幸确诊白血病,范爸爸想起2015年起为孩子投保了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A款)等多份保险,于是向中国人寿拔打电话,咨询理赔事宜。

接到客户报案后,理赔服务人员协助其线上提交理赔申请,并快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5万元和医疗费用保险金7.6万。

自确诊白血病后,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共为范同学提供理赔服务13次,赔付医疗费用保险金超260万元,为后续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三:鲍先生不幸确诊肺癌。

收到鲍先生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快速确认客户投保了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等多份保险产品,并及时赔付保险金330万元。

-案例四:李先生不幸被超速行驶的小轿车撞到,后不治身故。

李先生妻子向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经确认,李先生投保了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两全保险。

保单服务人员随即主动上门提供理赔服务,并快速给付了李先生的身故保险金。

-案例五:彭女士不幸确诊乳腺癌,每半个月上万元的医疗费让彭女士和家人压力倍增。

彭女士于2017年起就投保了国寿康悦系列百万医疗保险。

联系保单销售人员后,保单销售人员随即主动上门为彭女士办理理赔,保险金当日就打到了彭女士的账户。

随后,彭女士的每一次住院治疗都有保险的“陪伴”。

三年多时间里,中国人寿寿险公司累计赔付58次、近91万元。

保险案例真实故事

保险案例真实故事

保险案例真实故事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关于保险的故事,有的是因为购买了保险而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则是因为没有购买保险而陷入了困境。

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些真实的保险案例故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警示。

故事一,小明的车祸。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职场新人,他每天都要驾车上下班。

一天,他不幸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严重,自己也受了伤。

幸运的是,小明之前购买了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为他处理了索赔,不仅修复了车辆,还支付了他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补偿。

这场意外让小明深刻地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他决定以后要及时续保,并购买更全面的保险产品。

故事二,王女士的财产损失。

王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妇,她在家中经营着一家小型的网店。

有一天,她的仓库发生了火灾,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幸运的是,王女士之前购买了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在得知事故后迅速赔付了她的损失,让她得以尽快恢复生意。

这件事让王女士深刻地感受到了保险的价值,她决定在以后的生意经营中,更加重视风险防范和保险保障。

故事三,张先生的健康保障。

张先生是一名中年职员,他有着一家人需要照顾。

多年来,他一直坚持购买健康保险,因为他深知健康是最大的财富。

有一次,张先生突发重病,需要进行昂贵的治疗,但幸运的是,他的健康保险为他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不仅支付了医疗费用,还提供了专业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

这次病痛让张先生更加坚定了对健康保险的信心,他决定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并及时续保健康保险,为家人的未来提供更多的保障。

通过这些真实的保险案例故事,我们不难发现,保险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规避风险,还可以在意外发生时给予我们及时的经济帮助和心理支持。

因此,无论是车险、财产险还是健康险,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及时购买,并且保持良好的保险习惯。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面对风险和意外时,更加从容和坚定。

希望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故事,能够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从而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提供更多的保障。

社会保险安全警示案例

社会保险安全警示案例

社会保险安全警示案例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然而,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存在,社会保险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以下是一些社会保险安全警示案例,以提醒大家注意个人信息和社会保险的安全。

1. 虚假保险机构诈骗案例某市发生了一起虚假保险机构诈骗案件。

一家自称是保险公司的机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市民推销保险产品,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

然而,这家机构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保险公司的授权,所收取的保险费也并未用于购买保险。

市民们在被骗后才意识到,他们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2. 盗取社保卡信息的案例一名骗子利用社交网络上的虚假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并要求提供社保卡号码。

随后,骗子利用这些信息冒充求职者的身份,盗取了其社保卡中的资金。

受害者在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 冒用他人社保账户的案例一名不法分子盗取了他人的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冒用其社保账户。

该不法分子利用盗取的社保账户进行非法转账和消费,导致受害人的社保账户出现异常。

受害人在发现异常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但仍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4. 虚假社保待遇诈骗案例一些不法分子冒充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老年人宣传虚假的社保待遇政策,并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一定金额的“手续费”。

老年人因为对社保政策了解不多,容易上当受骗。

这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信任和对社保待遇的渴望,骗取了大量的财物。

5. 社保信息泄露案例某市一家社保机构的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市民的社保信息出售给了不法分子。

这些不法分子利用泄露的社保信息进行诈骗和盗窃活动,给市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

6. 虚假社保待遇领取案例一些人通过伪造材料和虚假身份冒领他人的社保待遇。

他们利用谎言和伪造证件,冒领他人的养老金或医疗保险待遇,导致真正的权益人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

7. 非法获取医保报销款项案例一些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医疗费用、伪造处方等手段非法获取医保报销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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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2016年03月16日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财产险)一、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台风理赔案涉及险种: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风险类别:台风赔付金额:7667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7月、9月,受超强台风“灿鸿”、“杜鹃”影响,宁波市普降暴雨,大量居民房屋被淹,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共接到约13.36万户受灾村(居)民报案。

灾害发生后,由人保财险牵头,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组成的共保体加强内部协调,积极与政府部门联动,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查勘定损,放弃国庆长假,两次台风仅用约18天就完成现场查勘工作,并通过赔款公示、支付到户确保依法合规,维护广大居民权益,共计支付赔款7667万元。

同时,通过两次巨灾理赔,完善了巨灾保险政府基层组织与保险公司协同机制,积累了高效开展巨灾保险理赔服务经验。

案件特点:本案是国内公共巨灾保险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推广意义。

二、天津港8.12爆炸仓储商品车理赔案涉及险种:财产综合险风险类别:火灾爆炸赔付金额:17.3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的某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

事故受到党、国家、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被保险人在爆炸事故中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大地保险立即启动巨灾理赔应急预案,调遣精兵强将赶赴恶劣事故现场分别进行理赔部署、赔案处理,并克服各种各样的理赔技术困难,率先向被保险人支付巨额保险赔款人民币17.3亿元。

案件特点:本案具有社会影响大、受关注度高以及赔付金额大的典型特点。

三、河北农险严重旱灾4亿元理赔案涉及险种:种植险风险类别:旱灾赔付金额:4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6-8月份,因受持续高温缺雨天气的影响,河北省部分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情况,且局部区域旱情严重。

旱情形势的严峻引起了当地各级政府的关注。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省11个地市共承保1188万亩(玉米)大田作物。

经查勘后认定属于保险责任,中华财险承担本次旱灾的损失赔偿责任4亿元。

本案中,中华财险依托新技术手段来协助查勘定损工作,科学定损,使损失确定更加便捷,准确。

案件特点:本案是保险服务三农,落实惠农政策的典型案例。

四、西藏农牧民住房尼泊尔地震受损重大理赔案涉及险种:政策性农房保险风险类别:地震赔付金额:2.43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4月25日、5月12日,尼泊尔境内分别发生8.1级地震、7.5级余震,波及我国西藏地区,造成西藏日喀则地区农牧民住房大范围倒塌,损坏严重。

地震发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大灾应急预案,成立大灾救援应急小组,调度各方面理赔资源,累计投入1363人次,历时48天,及时完成受灾的192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农房的查勘、定损工作,共赔付4.03万户农牧民住房赔款2.43亿元,成为西藏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保险赔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赢得农户、政府、社会的好评。

案件特点:本案是政府购买服务,保险助力救灾,群众得实惠,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地震巨灾保险的有益实践。

五、贵州毕节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案涉及险种: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风险类别:车辆坠落赔付金额:865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4月4日19点30分,贵州某客运公司一辆中型客车在行驶至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境内时,不慎坠入百米余深的河床上,造成包括驾驶员在内的21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时值清明小长假期间,公众出行安全备受社会瞩目。

获悉事故发生后,平安产险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紧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在事发1.5小时内率先抵达现场,迅速开展救援、安抚慰问等工作。

同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减免索赔单证,缩短审批时效,在出险20小时内,即完成预赔600万元;在出险39天内,按照承保限额结案,累计赔付金额865万元。

案件特点:本次事故的处理依托重大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刷新了大额极速预赔记录。

六、广东种植作物“彩虹”台风受损大额理赔案涉及险种:种植险风险类别:台风赔付金额:2.03亿元案件摘要:2015年10月,第22号台风“彩虹”在广东省湛江市沿海登陆,为建国以来10月份登陆中国大陆地区最强台风,对粤西地区农作物造成严重影响。

灾害发生后,人保财险第一时间启动了大灾应急预案,积极支持灾前抢收和灾后复产,并借助科技手段促进合理快赔,通过简化理赔程序、制定专业定损标准、发挥机构网络优势快速开展查勘定损工作,突出了领先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坚持执行“五公开、三到户”,采取“零现金转账直赔到户”方式支付,确保农险理赔依法合规,累计支付赔款20324万元。

案件特点:快速高效理赔的同时,保险公司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受损农户科学部署灾前抢收和灾后复产工作,履行社会责任。

七、某警航直升机侧翻损坏事故案例涉及险种:航空机保险风险类别:意外倾覆赔付金额:1859万元案件摘要:某省公安警务航空队的一架进口直升机,在机场滑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甩尾侧翻事故,造成机身下腹部及右起落架受损。

由于受损直升机价值高昂,技术先进,维修工艺复杂,经厂方工程师现场损伤评估,需返回生产厂商进一步检查及维修。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请了专业的航空险理算公司协助处理,与被保险人、飞机制造商等多方配合,参与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对拆解运输和维修方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并对维修实施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同时根据维修进度多次相应预付赔款,最终于2015年6月圆满结案,总赔付金额为18,594,377.90元。

案件特点:通用航空器由于其严格的适航管理要求,受损后维修方案复杂,保险理赔时需要具备高度专业的定损技术。

八、浙江某仓库火灾受损1.2亿保险理赔案涉及险种:财产综合保险风险类别:火灾赔付金额:1.2亿元案件摘要:2014年12月9日,位于浙江嘉兴海宁的一工业品仓库发生火灾。

仓库内存放的洗衣机、冰箱、空调等电器成品及塑料、泡沫等大量易燃品遇火后发生剧烈燃烧,火势蔓延较快,现场浓烟蔽日。

经过39辆消防车、180余名消防员参与灭火。

约48小时后明火才被完全扑灭。

事故发生后,太平财险总分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理赔工作,积极调解被保险人与众多利益相关人的关系,推进案件快速处理。

在正式入场14天内完成所有清点,在正式入场的第138天,太平财险正式给付合计12053万的保险赔款。

案件特点:一案双公估,起到了互相监督的效果,为案件的准确理赔、高效理赔带来保障。

九、某电力装备企业出口货物受损理赔案涉及险种:海洋货物运输险风险类别:长途运输包装破损赔付金额:69.4万美元案例概述:某电力技术装备企业出口至埃塞俄比亚的500KV输变电项目工程的钢芯铝绞线,在上海运往吉布提途中受损。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通过与海内、外检验人员的配合,将受损货物运回国内定损并最终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华泰财险结合了出口项目货物理赔处理的特点,围绕查勘、减损、定损、赔付等环节进行介绍,第一时间了解受损情况,在目的港未将受损货物卸船及时退运;组织各方参与拍卖受损货物,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积极主动引导客户并服务客户,截止2015年6月共支付赔款694,246.8美元。

案件特点:本案是保险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典型缩影。

十、辽南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火灾事故理赔案涉及险种:财产综合险风险类别:火灾赔付金额:511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6月25日夜间20时,位于辽南某大型综合性批发市场发生火灾事故,近20户承租经营业主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受损。

为尽快帮助企业重建,保障受损的承租业主能尽快度过难关,及时恢复生产经营,事故发生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投入理赔服务。

一方面,快速查勘,科学定损,在最快时间内支付了100万元预付赔款;另一方面,积极与受损的承租业户展开一对一直接沟通,逐户告知理赔流程和工作安排,与业户就损失确认方案反复沟通,并安排预付款全部到达业户手中,通过一系列努力,安抚业户急躁不安的情绪,争取业户的认可与配合。

最终,阳光保险于2015年10月完成结案,历时不足4个月,共支付保险赔款511万元。

案件特点:本案涉及到多家经营商户,发生群体事件的风险比较大,因此需要保险公司积极沟通、科学定损、快速理赔。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人身险)一、“6·1东方之星旅游客轮翻沉事故”理赔案涉及险种:旅游意外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风险类型:意外风险赔付金额:7家寿险公司共计赔付4440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6月1日晚,“东方之星”号游轮在湖北荆州监利县境内发生翻沉,事故造成442人遇难,获悉客轮翻沉事件后,保险行业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积极开展客户信息查询,安抚被保险人家属,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开展异地理赔、上门理赔等。

在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征集过程中共7家寿险公司报送了理赔案件。

其中,太保寿险赔付合计3687万元、中国人寿赔付546.31万元、平安养老赔付170余万元、人保健康赔付20万元、光大永明赔付 10.5万元、中邮保险赔付 5.42万元、人保寿险赔付 2.39万。

上述7家寿险公司共赔付4440余万元。

案件特点:该事件是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险种多,保险业积极配合各方面快速应对、克服困难、积极理赔。

二、台湾复兴航空客机空难事故理赔案涉及险种: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风险类型:航空意外风险赔付金额:两家寿险公司赔付1588.89万元案件摘要:2015年2月4日台湾复兴航空ATR-72班机于上午近11时许在台北市基隆河坠河失联,空难事件共导致43人死亡,1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保险业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跟踪情况进展,及时开启绿色服务通道。

其中中国人寿积极为客户家属提供交通支持、协助客户家属办理入台手续,并对入台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家属处理在台后续事宜。

本次事故中国人寿赔付1346.39万元;太保寿险赔付242.5万元。

案件特点:该事件为重大突发意外空难事件。

三、湖南郴州大病保险理赔服务典型案例涉及险种:大病医疗保险风险类型:健康风险(医疗费用)赔付金额:6700万元案件摘要:湖南郴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均由中国人寿郴州分公司承办,2015年为全市414万人提供大病保险保障服务,其中新农合344万人,城镇居民70万人。

通过采取“直接结算”、“合署办公”的模式,极大方便了百姓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避免了客户在社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周折往返。

截止2016年2月,全市共计赔付1.5万人次,赔付金额6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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