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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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

宜昌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二OO五年十一月

三峡库区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一、质量监督概况

(一)监督机构及人员

1、监督单位名称:宜昌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2、监督负责人:卢志山(监督工程师)

3、监督人员:朱伶丽(监督员)

(二)监督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批准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5、交通部颁布的港口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由湖北省交通厅以鄂交计[2000]625号进行批复,初步设计由湖北省交通厅以鄂交基[2001]89号进行批复,施工图设计由宜昌市交通局(原交委)以宜市交计[2001]136号进行批复,工程于2001年11月18日正式动工兴建。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的项目法人为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港二航局五公司为中标单位,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监理单位为武汉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工作由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完成。

三、监理人员的检查情况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武汉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格,符合资质要求。派驻现场监理人员2人,持交通部监理培训证。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能够按照监理规范和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监理职责基本到位。

四、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部、省关于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站对该项目部分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监督。2001年我站抽调精干力量,分别下达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落实了监督人员,对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督。在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按照交通部部颁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充分发挥了政府监督职能,确保了工程质量。

(一)监督工作程序

2001年10月1日宜昌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下达《宜昌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第029号);

2001年10月28日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向宜昌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监督;

2001年12月12日宜昌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下达《宜昌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第031号)。

(二)监督工作方法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是国家交通部确定的三峡库区13个重点复建港口之一,其建设意义十分重大。我站高度重视项目的建设,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监督工作重点是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自检)、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抽检)的监督检查和质量巡检,专项抽查,现场整改与限期整改相结合、联合通报、监督抽查通知等警示全线,过程控制结果的监督方式。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重点监督检查。

(三)监督工作效果(内容)

我们依据交通部及省颁发的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规范工作行为。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质量监督:

1、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使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监督工作自工程开工之初就按高起点、高标准从严要求,我们按照站内工作规程和职责,下达了《宜昌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制定了具体的监督工作计划,这样既规定了监督工作程序又明确了工作

职责和工作目标,使质监人员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质量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认真落实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确保国家的投资安全、可靠,发挥出真正的效益,工程质量已被提到了相当重要的一个高度。作为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我站先后多次对各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分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质检程序、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3、强化过程控制,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工艺的重点抽查。

我们根据工程的进展,对工程的主要部位,主要工序进行不定期抽查、跟踪、校验,规范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给予纠正。工程建设期间,我站下工地现场检查16次,先后下达监督计划书1份,工程质量抽查意见书4份,各类监督检查记录14份,确保了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化,有力地强化了质量控制。

五、交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意见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综合泊位、散货泊位水工结构于2001年11月18日开工,2003年8月完工。2003年8月6日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工程综合泊位、散货泊位部分工程进行了交工验收。

(一)检验评定范围

1、综合泊位(包括基槽与岸坡开挖、基础△、斜坡道△、挡土墙及面层、码头设施共5个分部工程,其中带△的为主要分部工程。)

2、散货泊位(包括基础△、斜坡道△2个分部工程,其中带△的为主要分部工程。)

(二)检验评定工作情况

1、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情况

⑴综合泊位

⑵散货泊位

⑶桩基检测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宜昌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综合泊位和散货泊位的桩基进行了低应变检测,检测结果为综合泊位桩基共14根,均达到了II类桩及以上,其中I类桩12根,占总桩数的85.7%;散货泊位桩基共22根,均达到了II类桩及以上,其中I类桩14根,占总桩数的63.6%。

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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