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补充)
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矿井、地面设施及附属单位。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5. 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对转岗、复岗、换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处理。
5. 矿井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矿井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检查矿井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矿井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止事故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矿井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和工人的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益,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目标要求:确保矿井顶板安全稳定,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顶板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是生产的首要要求,矿井工作人员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心强,严守矿井顶板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预防为主原则:做好顶板安全管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注重事前的综合治理和隐患排查,做到事故隐患发现、立即处理和及时整改。
第六条综合防控原则: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工作要形成多部门、多层级、多人员的联合防控机制,形成工作链条完整、责任到位、协同作战的操作模式。
第七条管理与技术并重原则: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工作要同时注重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增强矿井工人的安全操作能力。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矿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矿井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
第九条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领导、协调和推动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顶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监督矿井顶板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矿井顶板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管理工作,包括矿井顶板的检测、监测、预警和处置等。
第十一条监测与预警部门是矿井顶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矿井顶板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顶板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生产部门负责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和生产操作的协调与配合,做好顶板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顶板的稳定和工人的安全。
第四章顶板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制定矿井顶板管理计划:每个矿井应制定具体的顶板管理计划,明确目标、方法和措施,分析和评估顶板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矿井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井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生产安全管理, 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井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生产安全管理机构,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提高安全生产设备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切实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机制, 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矿井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第八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九条矿井企业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营造和谐的生产环境。
第十条矿井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生产安全责任,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第十二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确保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考核评价制度,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汇报生产安全信息。
第十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专业的安全生产监测队伍, 加强监测和预警。
第十七条矿井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检查, 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督导机制, 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矿井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沟通, 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第二十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3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
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
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
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
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
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
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1.1 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和执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以班组保生产水平、生产水平保矿井,矿井保全矿,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⒉ 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安全目标与经济利益挂钩,各水平、班组安全效果好的,矿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安全效果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
⒊ 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全矿安全目标的实现。
⒋ 矿井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目标、安全效果、安全工作的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奖罚,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奖罚分明。
二、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⒈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⒉ 每年年底由矿井组织认真编制下一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报矿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后,报矿领导批准。
批准后的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组织实施。
⒊ 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采空区、老窑等情况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合理布置,并按规定组织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
当采掘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⒋ 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具体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进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⒌ 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具体情况,由安全、生产技术主管对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批复。
⒍ 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具体情况,对采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预测、预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⒎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由矿长负责召集,分管技术人员负责讲解,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并签名备查。
⒏ 全矿井停风、停电必须由矿井生产、安全部门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⒐ 井口和井下主要进风巷需要烧焊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后,由安全部门、通风人员专人到现场检查。
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⒈ 实行全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例行制度,每月定出二日为矿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日。
矿井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安全设施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井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地下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第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矿井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机制。
第四条矿井安全设施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矿井持续安全运营。
第五条矿井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提高安全设施的使用效果和可靠性。
第六条矿井的技术、经济条件、资源特点等因素,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设施建设第七条矿井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对安全设施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全矿安全监控的全面覆盖。
第八条矿井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测系统、风管系统、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
第九条安全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安全性、实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的原则,合理选择设备和材料。
第十条矿井应当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投入和更新应当按照矿井安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资金到位。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组织安全设施建设专项验收,确保设施投入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安全设施使用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矿工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毁坏或擅自改变设施功能。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确保设施的及时维修和保养。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运行和使用培训,提高人员的操作和维护水平。
第四章安全设施维护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维护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维护应当按照设施使用情况和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施状态良好、运行可靠。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XX矿安全生产目标1.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
2.巩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成果。
3.重大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隐患整改合格率95%;4.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5.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6.矿井机电设备三率指标为: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设备待修率控制在5%之内,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7.矿井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瓦斯“零超限”,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
8.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XX矿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及执行(一)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
责任单位:各单位具体措施:1.每月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2.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的整体预控能力;(二)巩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成果。
责任单位:各单位具体措施: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针对内部和外部考评结果每月进行统计考核;2.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安检科组织各单位和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实施与管理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与评审,进行差距分析,整改存在的问题,实现持续改进。
3.每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自查工作;4.各专业对标进行自查自改,确保自查结果得分不低于90分;(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8%;责任单位:各单位具体措施:1.严格按照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开展排查工作,做好专项、季节性、日常性隐患排查治理;2.严格按照矿里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行治理;4.做好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实行月度考核。
矿山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矿山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职工。
矿山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第一。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严格执行,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处理。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制度,每日巡查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职工进行评价,对安全责任不到位的职工进行处理。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本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煤矿经营者、煤矿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监察机构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煤矿安全责任第五条煤矿经营者是煤矿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领导小组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管理的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所有员工是煤矿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安全活动,积极配合安全监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细则,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煤矿经营者应当组织安全检查,对煤矿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员工了解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知煤矿经营者,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为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矿必须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作出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4、每一区队、部门必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出本区队、部门管理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并认真落实。
5、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
6、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7、各区队、部门必须严严格格、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
9、为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区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10、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1、矿年终对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处罚。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包括事故总量、死亡总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本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并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的责任和考核机制。
第二章目标确定第六条目标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同时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七条目标的确定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合理、可行、具体、可衡量和可追溯。
第八条目标的确定应当依据以下指标:事故总量、死亡总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措施等。
2024年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某矿山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和教育,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矿山的生产任务和操作工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 安全培训与教育:矿山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安全操作手册的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
2. 安全操作规程:矿山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3. 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1. 隐患排查:矿山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2. 安全防护设备:矿山要确保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3. 应急预案:矿山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五、危险品管理1. 危险品储存:矿山要对危险品进行专门的储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品进行分类管理。
2. 危险品运输:矿山要对危险品进行专门的运输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六、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1. 安全生产考核:矿山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和隐患排查情况等。
2. 安全生产奖惩: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安全事故责任人,将进行必要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投入1. 资金投入:矿山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购置安全设备和培训员工等。
2. 人员配备:矿山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行为,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益,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矿井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科学管理,抓住环节,强化监督;(三)依法进行,责任明确,追究责任;(四)技术先进,设备齐全,保障安全;(五)宣传教育,提高意识,提升素质。
第四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五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确保矿山开采工作逐步达到安全、高效、环保的目标。
第六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第七条矿井应设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该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案和实施计划;(三)组织实施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四)组织安排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教育活动;(五)组织矿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与评估;(六)组织矿井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七)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执行情况;(八)报告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情况。
第八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十条矿井注销或者改变经营者或者法人的情况下,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应妥善交接,并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矿井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和要求;(二)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职责和权责;(三)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四)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培训与考核;(五)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六)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事故调查与处理;(七)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法律责任;(八)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宣传与教育。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补充)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技术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凡峒室开凿及比较小的单项工程、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开口、贯通、过地质构造等必须编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经各单位技术主管领导传阅签字,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圆班贯彻时间。
贯彻由技术人员或队长组织,队长必须参加规程的学习。
5、考核:(1)矿井每年对作业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并给予一定奖励。
(2)施工队没有作业规程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视为无章作业,给予技术人员50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长1000元的罚款。
(3)不参加会审规程的责任人罚款200元,科(队)长罚款500元。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1、各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战线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公司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4、操作规程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一)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
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
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新建矿井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矿井的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建设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矿井的建设施工、生产运营全过程,包括矿井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新建矿井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矿”的原则,确保矿井建设施工、生产运营期间的安全。
第四条新建矿井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新建矿井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以下工作机构:(一)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二)安全技术部:负责矿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改造,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三)安全监察部: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培训教育部: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七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一)矿井主要负责人对本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安全技术部负责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改造,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四)安全监察部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培训教育部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新建矿井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示例:1. 组织机构1.1 确定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1.2 设立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小组,由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在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起到配合和协助的作用。
1.3 指定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人,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2. 监测和预警2.1 确定矿井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包括矿井温度、氧气浓度、瓦斯浓度、通风系统运行等方面的监测装置。
2.2 矿井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应通过传感器、报警器等设备及时发出安全警报,确保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3. 灭火和逃生措施3.1 确定矿井的灭火设备和逃生通道,保证工作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3.2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矿井应设置明显的逃生指示牌,定期进行逃生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
4. 安全教育和培训4.1 确定矿井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4.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矿井安全操作规程、危险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4.3 工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其对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5. 事故调查和处理5.1 确定矿井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5.2 对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
5.3 受伤人员应及时得到治疗和帮助,事故的处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通报。
6. 监督和检查6.1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3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的安全情况和工作进展。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责任1. 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
2. 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安全负责人,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其独立运行。
4.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利,并落实到位。
三、安全教育培训1. 矿山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矿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矿山企业应当为从事特殊作业的矿工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保证其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3.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习,加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并及时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安全生产设施1.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特点,设置合理的安全生产设施,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2. 矿山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并严格按照标准使用。
3.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五、安全生产管理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各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并加强培训和宣传。
2. 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
3.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4. 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承包商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他们的安全作业和遵守安全规定。
六、事故应急管理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矿山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场所,其生产环境和工艺复杂性使得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矿山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以下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保障矿山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矿山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持续性。
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整治、综合防控。
3.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治矿、科技兴矿、文化强矿、人才兴矿。
二、组织机构1. 矿山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矿山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3. 矿山职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1. 矿山应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
2. 矿山应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测设备,定期对矿井、矿山设备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
五、事故应急管理1.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 矿山应建立健全事故上报机制,及时报告并处理发生的事故。
3. 矿山应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安全教育培训1. 矿山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矿山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实用。
七、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1. 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2. 监督部门应加大对矿山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八、奖惩制度1. 矿山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安全生产的积极因素,惩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2. 矿山应公开奖惩情况,增加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矿井安全操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安全操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管理,保证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矿井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金矿、铜矿、铁矿等各类矿井的安全操作管理。
第三条矿井安全操作是指在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具体的采掘、运输、通风、瓦斯等工作环节的安全操作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矿井安全操作管理应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矿井安全设施建设,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操作流程第五条矿井安全操作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包括前期准备、操作实施、监控检查、事后总结四个环节。
第六条前期准备包括安全操作计划制定、人员调配和宣传教育等内容。
第七条操作实施包括采掘作业、运输作业、通风作业、瓦斯抽放等具体工作内容的执行。
第八条监控检查包括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运行、人员巡查和检查、数据采集和处理等内容。
第九条事后总结包括事故原因的分析、经验教训的总结和风险控制的改进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操作要求第十条矿井安全操作要求包括以下内容:(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加强设备材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三)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作业,做到有章可循、有序规范;(四)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演练,掌握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五)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和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第四章人员责任第十一条矿井安全操作管理由矿长担负全面责任,矿长应组织实施安全操作计划,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矿长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十三条所有矿工都要认真履行安全操作职责,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自觉加强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矿井安全操作管理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都要按照规定的责任范围履行职责,不得有失职、渎职行为。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模版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变化(一)、新工人入矿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时段变化(一)、季节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一)、工艺变化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
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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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技术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凡峒室开凿及比较小的单项工程、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开口、贯通、过地质构造等必须编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经各单位技术主管领导传阅签字,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圆班贯彻时间。
贯彻由技术人员或队长组织,队长必须参加规程的学习。
5、考核:(1)矿井每年对作业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并给予一定奖励。
(2)施工队没有作业规程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视为无章作业,给予技术人员50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长1000元的罚款。
(3)不参加会审规程的责任人罚款200元,科(队)长罚款500元。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1、各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战线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公司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4、操作规程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学技术、比本领、练内功、提素质的积极性。
四、操作规程的修订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五、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监督,充分调动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特制定矿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如下:1、矿井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每月月底对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2、考核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实行打分。
扣分则罚,加分则奖,做到奖罚分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经济利益挂钩。
领导工资收入中与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比例不少于总工资额的30%。
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程质量管理责任、机电安全运输管理责任、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及职工培训等责任。
5、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出整改计划和实施整改步骤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中暂不扣分。
但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也要纳入考核范围。
6、每次考核过程中,一定要对上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
如果复查仍然存在的,重复出现的隐患问题将双倍扣分。
7、考核人员在实施考核过程中,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细则》实行考核,做到“谁考核、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
不准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如果发现考核失真、不负责任的将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为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宗旨,强化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工作,特制定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卫生好可以促进人身心健康,促进工作,促进矿区和谐,因此各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为安全卫生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卫生工作当作日常必须来抓,要求各单位人员实行门前三包,对特殊区域指派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3、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纸屑、烟头、垃圾不要随手丢弃,爱护公共设施。
注意自身卫生健康和形象。
4、对易患职业病的工作场所、岗位,要想办法降低或消除危害,对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按规定穿着佩带防护服和防护用品。
5、劳动保护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周期,并组织落实建立档案。
6、单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实行流动红旗奖励和落后通报批评制度,保证安全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开展。
7、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
严格按“五四”卫生制操作和加工食品。
采购要坚持不采购腐烂变质食材,从源头做好食品安全。
严防病从口入,切实做到卫生、安全、放心。
安全承诺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必须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矿井中职工向区队,区队向矿井签订承诺书。
各级承诺内容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推进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四条与矿井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入矿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
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五条安全承诺书及由各单位统一制作,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自签字,认真履行安全承诺,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部门存档。
第六条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初分级分层举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字仪式。
安全生产承诺书有效期为1年。
第七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部门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安全生产承诺内容须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职工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包括: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压风自救等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职工安全承诺誓词:我已经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管理部门要将安全承诺制度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制定出检查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评估及监测制度为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评估及监测,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二、重大危险源评估所有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矿井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检测、评估,并在年度春节后复产前将安全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检测、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估。
安全评价机构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等。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矿井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管理。
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安全调度中心主任对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具体负责。
1、一般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作业场所及生产、安全装备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作业场所及生产、安全装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作业场所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在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矿井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②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③危险辨识与评价;④应急设备与设施;⑤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⑥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⑦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⑧保障措施与程序;⑨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⑩培训与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