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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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药贴签复核制度

排药贴签复核制度

排药、贴签复核制度
排药、贴签复核制度是指排药、贴签人员根据相应批次的排药汇总单上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厂家、数量等,从静配中心二级库取出来,去除外包装后,把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按药品模式贴在相应药品品种的溶媒袋子上,这一过程要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的选择和粘贴输液,并保证实物数量与标签上药物合计数一致,以保证仓内调配顺利进行。

然后经过传递窗送入调配仓内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1.排药、贴签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护人员担任,他们对排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2.排药核对人员应按排药汇总单详细信息逐一与实物进行核对,保证所取药物正确性,以防排药错误。

3.摆药、贴签核对时应注意处方的合理性,如发现处方错误、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等差错应立即与处方审核药师联系,保证正确无误后方可摆药、贴签。

4.排药、贴签核对人员应将贴好签的药品通过传递窗送入调配仓,按调配批次、加药种类不同,分别放置在相应待调配区域。

静配中心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工作制度为本院各病区肠外营养药物及静脉化疗药物进行加药配置操作,思想应集中,工作认真负责,防止过失。

调配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前方能上岗。

二.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对有疾病或割伤,尤其是患有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疾病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进行人员调整。

三.操作前必须开启紫外线灯和净化设施,待消毒30min后再行操作。

如实记录紫外线灯消毒时间登记表。

四.对排好的药品先仔细核对,无误前方可加药,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与摆药药师联系,更改后再加药。

五.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入配置间必须清洗双手,穿戴无菌隔离衣、帽、口罩等,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加药,不得违背。

六.操作完毕,必须立即对工作环境、所用容器及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按清场要求进行清场,不得遗留药物、药液、空瓶及安瓿等。

七.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并签字。

八.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枯燥,定期进行空气培养做菌落计数,对净化设备定期检查净化级别,必要时更新。

九.下班前关闭水、电、门窗,并检查无误方可离开,防止事故,保证平安。

十.每天要进行洁净室内温湿度登记。

十一.每天下班前应填写好当天的各项设备〔包括生物平安柜,洁净层流台,紫外灯,三氧消毒机等〕的使用登记本。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管理制度一、静配中心洁净区域的人员管理1.静配中心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者需要调离该工作岗位。

2.抗菌药物配置间与普配药物配置间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一个季度或半年调换一次,选任2位工作人员分别协助抗菌药物配置间、细胞毒药物配置间与普配药物配置间环境卫生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评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卫生死角,杜绝平安隐患,保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环境的质量。

二、洁净区人流与物流的管理1.人流管理静配中心有严格的人流通道管理,非洁净区域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严格控制参观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静配中心的,在各区域应当更换各区域的工作鞋、工作帽、工作服,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带着下进行参观,一次参观人员不可超过5人,每位进入人员应当严格按六步洗手法洗手,并且随手关门。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各道工序核对与成品发放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各道工序核对与成品发放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各道工序核对与成品发放制度(一)目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工序共分为接收HIS系统的处方,审核处方(包括分配配置批次)、排药、贴输液标签、配置、复核、包装、成品发放与验收等几大环节。

各道工序均需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对制度,是整个集体的职责,应关关严格查对,而不是某一环节某一个人的任务,以求更大限度发挥各道工序的作用。

此外,成品发放与验收环节还需病房药品接收护士的严格查对。

各道工序的严格查对宗旨既是保障患者利益,也是保护其用药质量。

(二)内容药师负责复核护士已配置完成的药。

对配置好的药品进行认真复核是每一个药师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药品复核工作是PlVAS最后一道检查工序,如有不合格的配置液体未被查出,会送到病房给患者造成用药隐患,所以每一个负责复核的药师都要认真仔细和有责任感。

药品复核工作是重中之重,是监督、制约配置人员精确配置的环节,是临床患者安全用药的又一重要保障。

因此,复核药师应一丝不苟,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早6:30,复核药师到岗,着装整洁,戴手套,备酒精棉球、胶布、塑料袋等用品进行复核和包装工作,首先复核个人工作范围内所有贵重药、成品药(无须配置的成瓶或成袋输液)、现用现配置类药品。

工作中需要注意以下细则:1.抗生素的复核在核对(配置好的)抗生素时,除核对病房、药物、名称及剂量是否配置无误外,还应重点复核用药时间、液体名称是否正确。

2.营养药的复核复核时,所有已配置药物应逐一核对,发现任何疑问立即询问配置人员,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可存在侥幸心理,更不可流于形式。

药师的复核,一定起到监督、制约配置人员正确配置的作用。

复核营养药时,应注意:①“排液”是否已排?②药物颜色是否与配置后颜色一致?③液体名称是否正确?胰岛素是否已加?大规格小剂量药物配置是否准确?④易进瓶塞的要注意是否有瓶塞?⑤儿科病房用药特殊,复核时应侧重看液体剂量及药物剂量是否配置无误?⑥TPN复核时,应逐一复核,避免漏核,确保安全。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I目的
规范摆药、贴签、核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以保证静脉用药调配正确无误、准确送达。

II范围
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

III制度
一、摆药贴签核对是指根据审核合格后的用药医嘱信息统计药品用量,由摆药人员进行摆放,由贴签人员按照审核合格后的输液标签信息,将输液标签正确粘贴到溶媒上,由贴签核对人员复核输液标签内容与贴签药品一致性后送入调配间的技术服务过程。

二、摆药贴签核对区为非洁净控制区,环境保持安静、整齐、宽亮。

三、摆药贴签核对人员由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分别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四、摆药贴签核对的输液标签经过审核合格方可进行,未经审核签名的输液标签不得进行摆药贴签核对。

五、摆药贴签核对后的药品,溶媒及物品应分类定位存放。

六、摆药贴签核对时,严格按照摆药贴签核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七、摆药贴签核对人员按时到岗,负责检查工作开始前相关用品,无误后方可进行摆药贴签核对工作。

八、摆药贴签核对时,发现质量问题集中上报审方人员或组长统一处理。

九、摆药贴签核对完成后,摆药贴签核对人员负责将药品按混合调配任务放置相应的待调配区城。

十、摆药贴签核对工作结束后整理、清场、消毒药架、药箱、摆药车、核对车等。

十一、摆药贴签核对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做好摆药贴签核对工作中的所需文字记录并签名。

十二、每月汇总摆药贴签核对的差错,并对差错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IV参考依据
1.《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标准》。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核对岗位操作规程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核对岗位操作规程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核对岗位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贴签、摆药、核对岗位流程。

二、范围: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复核岗位。

三、责任者: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复核人员。

四、操作流程(一)贴签1.检查瓶贴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内容不全,应告知审方药师。

2,将瓶贴贴在输液袋正面,尽量露出输液名称及挂钩孔。

3.贴签完成的输液按科室、批次摆放在药篮中。

(药篮颜色:营养第1批一一小黄、营养第2批一一大绿、抗生素第1批一一小蓝、抗生素第2批一一小绿、抗生素第3批一一小红、化疗一一大红、三升袋一一大蓝、空包一一大大蓝)(二)摆药1.根据瓶贴信息逐一摆药。

2.摆药过程中应留意:(1)瓶贴品名、数量等是否有误,如有错误,应及时告知审方药师。

(2)药品外观,确认无破损。

(三)核对1.核对病区、药名、数量、药篮是否与瓶贴信息相符。

2.检查药品、输液外观及效期。

3.根据病区、批次、药品种类(如抗菌药物素、化疗药、营养剂)、贮存条件,分类摆放待冲输液。

(注:传递车第一层为抗生素药,第二层为普通营养药;冷藏药物放冰箱;空包放在空包车上。

)4.核对过程中发现处方错误、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等问题,应立即告知审方药师。

(四)其他1.进仓:临下班,将次日待冲配药品按病区、批次、加药种类(普通营养剂、抗菌药物、化疗药),分别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内,并有序摆放于药架(车)上。

药学部药事管理2895.加药补充(1)每日完成调配后,应当及时对短缺的药品及大输液进行补充。

(2)药品或大输液上架要核对药品效期、批号。

(3)补充药品时,应按"近期先用"的原则。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以下简称静配中心)的规范运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静配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服务。

第三条静配中心各项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疗机构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静配中心应设立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及权限。

第五条静配中心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药学专业人员、护理人员等,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六条静配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药品管理第七条静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

第八条静配中心应严格执行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九条静配中心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养护,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静配中心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储备药品,确保药品供应稳定。

四、静脉用药调配第十一条静配中心应制定静脉用药调配操作规程,包括医嘱审核、标签打印、摆药、核对、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查与包装、发放等环节。

第十二条静配中心工作人员在调配静脉用药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调配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静配中心应加强对特殊药物的调配管理,如抗肿瘤药物、高渗药物等,确保用药安全。

五、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静配中心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环节。

第十五条静配中心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临床需求和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静配中心应开展内部质量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安全。

六、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静配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物理安全等方面。

静配中心操作规程

静配中心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医嘱审核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调配质量。

2.范围: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3.责任人:全体审方人员。

4.程序: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的药师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处方或医嘱,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形式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内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

4.2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

4.3确认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

4.4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

4.5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

4.6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

4.7确认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

4.8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

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

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医嘱应当拒绝调配。

1.目的:建立医嘱审核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医嘱审核质量。

2.范围: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3.责任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全体人员。

4.程序:4.1经药师适宜性审核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汇总数据后以病区为单位,将医师用药医嘱打印成输液处方标签(简称:输液标签)。

核对输液标签上患者姓名、病区、床号、病历号、日期,调配日期、时间、有效期,将输液标签按处方性质和用药时间顺序排列后,放置于不同颜色(区分批次)的容器内,以方便调配操作。

4.2输液标签由电脑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编号由打印日期和序号组成。

4.3打印输液标签,应当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采用电子处方系统运作或者采用同时打印备份输液标签方式。

输液标签贴于输液袋(瓶)上,备份输液标签应当随调配流程,并由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或盖签章后,保存1年备查。

4.4输液标签内容除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外,还应当注明需要特别提示的下列事项:4.4.1按规定应当做过敏性试验或者某些特殊性质药品的输液标签,应当有明显标识;4.4.2药师在摆药准备或者调配时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及提示性注解,如用药浓度换算、非整瓶(支)使用药品的实际用量等;4.4.3需要双份标签的药师应及时打印附属标签。

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流程

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流程

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1.审方工作制度
1.1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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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

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1.8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由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标签按患者、病区
分类集中后交给摆药人员,准备摆发药品。

2.摆药贴签核对
2.1摆药、贴签、核对是指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的选择和摆发药品,去除外包装,清洁和消毒外表面,然后送入传递窗
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2摆药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士担任,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2.3所有的摆药、贴签、核对标签必须经过审核,未经审核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
贴签。

2.4摆药、贴签、核对时应注意处方的合理性,如发现处方错误、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等差错应立即与处方审核药师联系,正确无误后方可摆药、贴签,对高危药品和某些特殊用量的药品,应将药品调配用量计算方法和实际用量注明于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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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1)摆药前应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核对纠正。

(2)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药筐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

(3)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签章。

(4)摆药注意事项:
①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

②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

③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5)排药准备区补充药品:
①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并应当校对。

②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

③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

④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

(6)摆药核对操作规程;
①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盖。

②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名。

③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批次码放于药架上。

药学部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药学部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一、摆药前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核查摆药调配单与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

二、按摆药调配单与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执行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容器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洁净区调配间内。

三、若所调配的药物非整瓶(支)用量,则必须将实际所用剂量在摆药调配单上作明显标识,以引起调配操作者注意。

四、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五、摆药注意事项:
1 .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
2 .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调配间,但不应当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
3 .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六、摆药准备室补充药品:
1 .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间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
2 .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

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
3 .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
4 .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

七、摆药核对操作规程:
1 .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盖;
2 .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名或盖章;
3 .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调配间,按病区码放于指定位置上。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标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标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标签核对工作制度
(1)摆药、贴签、核对是指摆药、贴签、核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经审核合格的输液标签正确的选择和摆发药品,将输液标签正确的贴在输液袋上,经核对无误后,由专人进行分类进入传递窗。

(2)摆药、贴签、核对岗位由经过培训的药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对该岗位的工作质量负责。

(3)所有的输液标签必须经过审核,未经审核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贴签。

(4)摆药、贴签、核对时除了正确选择药品外,还应注意处方的合理性,如发现标签错误、配伍禁忌以及不合理用药时应及时联系审方药师,纠正后方可继续进行。

(5)核对人员应按要求对摆放的药品及溶媒的正确性进行核对,以防摆药错误。

(6)经核对准确的输液以组为单位,按批次、主药种类及科室不同进行分类存放在相应的调配区,药品与输液袋对应放置。

(7)摆药区的药品应按规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对变质、破损药品应及时上报二级库管理员登记,定期经科主任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贴签摆药与核对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贴签摆药与核对的正确性。

2.范围: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3.责任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全体人员。

4.程序:4.1摆药前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

4.2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容器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

4.3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签章。

4.4摆药注意事项:4.4.1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4.4.2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但不应当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4.4.3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4.5摆药准备室补充药品:4.5.1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并应当校对;4.5.2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4.5.3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4.5.4补充药品时应检查原有药品批号,如批号不同则待原批号用完后方可加入新批号药品。

4.5.5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

4.6摆药核对操作规程:4.6.1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药名及规格覆盖;4.6.2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在记录本上或标签上签名或盖签章;4.6.3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病区码放于药车上。

静配中心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工作制度为本院各病区肠外营养药物及静脉化疗药物进行加药配置操作,思想应集中,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差错。

调配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对有疾病或割伤,尤其是患有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疾病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进行人员调整。

三.操作前必须开启紫外线灯和净化设施,待消毒30min 后再行操作。

如实记录紫外线灯消毒时间登记表。

四.对排好的药品先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加药,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与摆药药师联系,更改后再加药。

五.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入配置间必须清洗双手,穿戴无菌隔离衣、帽、口罩等,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加药,不得违背。

六.操作完毕,必须立即对工作环境、所用容器及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按清场要求进行清场,不得遗留药物、药液、空瓶及安瓿等。

七.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并签字。

八.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干燥,定期进行空气培养做菌落计数,对净化设备定期检查净化级别,必要时更新。

九.下班前关闭水、电、门窗,并检查无误方可离开,防止事故,保证安全。

十.每天要进行洁净室内温湿度登记。

十一.每天下班前应填写好当天的各项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洁净层流台,紫外灯,三氧消毒机等)的使用登记本。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管理制度一、静配中心洁净区域的人员管理1.静配中心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者需要调离该工作岗位。

2.抗菌药物配置间与普配药物配置间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一个季度或半年调换一次,选任2位工作人员分别协助抗菌药物配置间、细胞毒药物配置间与普配药物配置间环境卫生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评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卫生死角,杜绝安全隐患,保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环境的质量。

二、洁净区人流与物流的管理1.人流管理静配中心有严格的人流通道管理,非洁净区域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严格控制参观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静配中心的,在各区域应当更换各区域的工作鞋、工作帽、工作服,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参观,一次参观人员不可超过5人,每位进入人员应当严格按六步洗手法洗手,并且随手关门。

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1.审方工作制度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处方审核岗位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所有的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与评价.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联系病区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并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时,审方药师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处科报告.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有处方医师再次确认并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由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标签按患者、病区分类集中后交给摆药人员,准备摆发药品.2.摆药贴签核对摆药、贴签、核对是指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的选择和摆发药品,去除外包装,清洁和消毒外表面,然后送入传递窗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摆药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士担任,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所有的摆药、贴签、核对标签必须经过审核,未经审核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贴签.摆药、贴签、核对时应注意处方的合理性,如发现处方错误、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等差错应立即与处方审核药师联系,正确无误后方可摆药、贴签,对高危药品和某些特殊用量的药品,应将药品调配用量计算方法和实际用量注明于标签.摆药核对人员应按摆药程序和要求对摆发药品正确性进行核对,以防摆药错误.摆药核对人员应拟将放行准备调配的输液以组为单位,按调配批次、科室、加药种类不同,分别放置在相应待调配区域.摆发药品区的药品应按规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对变质、破损药品应登记制表上报,经科主任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岗位职责—贴签排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岗位职责—贴签排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岗位职责-贴签排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一、排药前药师应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
错误或不全,应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

二、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备,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
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筐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

三、排备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
同时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盖签章。

四、排备药品注意事项
①摆备青霉素类药品时,首先应确认患者对青霉素无过敏,每位患
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应是相同的。

②在传递至洁净室前,若摆好的药品有尘埃的,清洁后方可传入。

③每日对用过的塑料筐整理擦洗,以备下次使用。

五、排药准备室药品的补充
①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物进行补充,并
应有两人校对。

②补充的药品应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查看药品的有效
期,生产批号,药品质量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
后再上架.
③补充药品时,应按近期先用的原则。

六、排药核对操作规程
①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
盖。

②药师(必须是第二者)校对摆备药品的正确性,并签名或盖签章。

③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塑料筐通过传递窗
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病区码放于药架(车)上。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成品输液核对包装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成品输液核对包装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成品输液核对包装工作制度
(1)成品输液的核对、包装、发放包括核对批次、科室、包装完好等,核对无误后,按批次、科室、进行数量统计并打包,与配送人员交接过程。

(2)成品输液的核对、打包由经过培训的药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配送由工勤人员负责。

(3)所有的成品输液必须经过核对正确后方可包装、运送到病区。

(4)成品输液核对人员应核对输液调配和标签的正确性,并按标签内容逐项核对批次、科室、数量是否相符,非整支的数量处是否有专用标识,同时检查输液外观有无混浊、输液袋有无破损漏液等。

最后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的签名是否齐全,并在核对处签字确认。

如有疑问,应联系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核对无误,方可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批次登记表》上签名,及时完善《成品输液质量检查记录表》。

(5)成品输液包装时应按细胞毒药物、静脉营养液、抗菌药物、其他调配药品及非调配药品分类包装,并标明病区、数量,特殊药品如细胞毒药物等应加贴专用标识。

将包装后的输液放置在专用箱内,加锁后分别交接于配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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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1.审方工作制度
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处方审核岗位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所有的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与评价。

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

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电话联系病区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并请临床医师修改。

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

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时,审方药师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处(科)报告。

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有处方医师再次确认并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

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由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标签按
患者、病区分类集中后交给摆药人员,准备摆发药品。

2.摆药贴签核对
摆药、贴签、核对是指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的选择和摆发药品,去除外包装,清洁和消毒外表面,然后送入传递窗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摆药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士担任,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所有的摆药、贴签、核对标签必须经过审核,未经审核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贴签。

摆药、贴签、核对时应注意处方的合理性,如发现处方错误、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等差错应立即与处方审核药师联系,正确无误后方可摆药、贴签,对高危药品和某些特殊用量的药品,应将药品调配用量计算方法和实际用量注明于标签。

摆药核对人员应按摆药程序和要求对摆发药品正确性进行核对,以防摆药错误。

摆药核对人员应拟将放行准备调配的输液以组为单位,按调配批次、科室、加药种类不同,分别放置在相应待调配区域。

摆发药品区的药品应按规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效期。

对变质、破损药品应登记制表上报,经科主任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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