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4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2024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1. 调度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织结构:明确集控中心的管理职责,包括调度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调度运行规程:包括水电站的正常运行、事故处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规定水电站各种状态下的操作和调度要求,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3. 调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规定调度员制定水电站的运行计划,并指导水电站操作人员进行实施。
也包括对计划的跟踪和调整,确保实际运行与计划一致。
4. 调度通信管理:规定调度中心与水电站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通信方式,包括电话、无线电、网络等,以保证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
5. 调度数据管理:规定调度中心对水电站运行数据的保留、归档和分析,以便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改进。
6. 调度与维护管理:明确调度与维护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责任划分,确保维护工作不会影响水电站的正常运行。
7. 调度员培训与考核:规定调度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知识。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信息,实际的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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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工作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运行全过程。
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遵从“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调运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站集控中心需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设立特地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调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调度管理部门应依据生产实际和管理需要,订立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七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调度员的综合素养和工作本领。
第八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调度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提高工作乐观性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订立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三章调度运行第十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运行工作应确保生产安全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第十一条调度员应依照调度计划和调度命令,合理布置水电站的发电和供电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调度员应紧密监测水库水位、流量、发电机状态等参数,及时调整发电方案,确保水电站的运行在安全可靠的范围内。
第十三条调度员应搭配电网公司,乐观参加电力系统调度,保障电网的运行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调度员应及时记录水电站的运行数据和故障情况,做好运行记录和故障报告,以便日后分析和总结。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调度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调度员应了解和掌握水电站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规程执行,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设备维护和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十八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调度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窜改。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4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为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集控中心具有重要的调度管理职责。
下面是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负责水电站设备的运行调度、控制和监视,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2. 负责制定水电站的调度计划,包括发电量、负荷调度、水位控制等。
3. 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和水情情况,确定水电站的机组出力和起停机计划。
4. 监测水电站的运行参数,包括水位、流量、发电量等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协调水电站与电网的运行,确保供电安全和平稳。
6. 组织实施水电站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制定维护计划和工作安排。
7. 开展故障排除和事故应急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
8. 编写相关调度管理记录和报告,包括运行日志、设备报表等。
9. 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10.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电网运行指令,执行相关运行、调度任务。
11. 做好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集控中心工作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
以上是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2)以下是关于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一些规定:1. 集控中心负责统一调度水电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实施集中监控、远程操作和故障处理等功能。
2. 集控中心应保持24小时运行,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3. 集控中心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调度员,能够熟练掌握水电站的调度操作流程。
4. 集控中心应按照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调度计划,包括发电量、水位等参数的控制。
5. 集控中心应与水电站的各个设备进行远程通信,及时获取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确保运行数据的及时准确。
6. 集控中心应密切关注水电站的安全事故和运行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报告。
7. 集控中心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水电站的运行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8. 集控中心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备品备件的储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故障时能够及时修复。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供电的可靠性,提高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设立调度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调度决策、应急响应和各项调度工作。
第三章人员安排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调度管理人员应具备熟悉水电站运行规程、熟悉调度管理系统、熟悉应急响应流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在岗位上设立责任人,负责调度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
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部门应根据水电站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监控水电站各个系统的设备状态,做好设备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二)进行水情、电情、用电负荷等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制定合理的发电计划;(三)及时掌握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信息,调整发电计划;(四)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确保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五)制定、完善调度管理系统流程,确保信息的科学、准确流转;(六)做好日常的汇报和记录工作。
第六条调度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流程,合理安排调度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任务分配。
确保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够充分发挥所长,协作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调度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
第八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调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确保调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议,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调度管理工作的水平。
第十章惩罚措施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调度管理规定的人员,调度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大过、记小过、降级、辞退等。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了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调度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水电站的集控中心及相关人员。
二、调度管理职责1. 集控中心负责水电站的调度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站的发电计划制定、机组运行调度、电网调度等。
2. 集控中心应保持与电网公司的良好沟通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电网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 集控中心应保证水电站的运行安全和稳定,对于突发情况要能够迅速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
三、发电计划制定1. 集控中心应根据电网负荷需求,制定水电站的发电计划。
2. 发电计划应合理安排机组的运行时间和负荷,以达到经济运行和保证电网供应的目标。
3. 发电计划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水库水位、流量等因素,确保发电计划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相协调。
四、机组运行调度1. 集控中心应根据发电计划和电网负荷需求,对机组进行运行调度。
2. 机组运行调度应合理安排机组开机、停机时间,确保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在电网负荷突增或突减的情况下,集控中心应及时调整机组的负荷,以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电网调度1. 集控中心应密切关注电网运行情况,及时获取电网公司提供的电网负荷信息。
2. 集控中心应与电网公司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及时协商解决电网调度问题。
3. 集控中心应在电网负荷过大或过小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机组负荷或停机等方式,维持电网的平衡运行。
六、应急响应1. 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2. 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集控中心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集控中心应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协同应对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安全管理1. 集控中心应制定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集控中心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集控中心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提高水电站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指对水电站进行综合管理和调度的中央控制室,负责监测水电站的运行状态,实施调度控制,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确保水电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必须遵循高效、安全、稳定、经济的原则,依法合规运行,做到科学决策、精细调度、全员参与、风险控制。
第四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水电调度管理经验和技能,熟悉调度应用软件和设备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组织机构由主要包括调度管理部门、生产运行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调度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的综合调度控制工作,制定调度计划和控制策略,确保水电站按照规定的运行模式进行运行。
生产运行部门负责水电站的日常生产运行工作,执行调度计划,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保障电站的正常运行。
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水电站调度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和更新,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工作按照24小时不间断的模式进行,设置值班岗位,保证随时能够进行调度工作。
第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三章调度管理第八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根据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和调度需求,制定调度计划。
调度计划包括日常调度计划、季节调度计划和突发事件调度计划。
日常调度计划由调度管理部门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和电力供应情况编制,包括水电站的发电计划、机组调度和水库调度等内容。
季节调度计划由调度管理部门根据水电站的季节变化和供电需求编制,合理安排机组的运行和水库的调度,以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突发事件调度计划由调度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对水电站运行造成的影响,保障水电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1. 引言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水电站自动化管理的指挥中心,起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关键作用。
在保证电力供应质量的前提下,集控中心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调度措施和管理制度,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基本原则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严谨、规范和安全,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调度管理。
•公正:注重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合理的竞争环境。
•严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和管理。
•规范:遵循相应规章制度和标准,确保操作的标准一致性。
•安全:注重环境、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保护,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责任和权限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责任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1 责任•维护水电厂的总体安全运行,负责水库水位、发电机组、送电输电、电网负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制定相关调度计划和相关规定,确保水电站的高效运行。
•保护电网的稳定运行,进行负荷调节,协调各电源对电力系统进行调控。
•对水电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日常检修、保养和维护,并负责设备的调度、维修和更新工作。
3.2 权限•负责制定和实施调度计划。
•对各种设施和设备的控制、调整和检修等事项具有决策权限。
•对厂内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和用户进行管理和监督。
•进行变电站、电网运行的调度,保证电量的稳定供应。
4. 工作流程水电站集控中心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调度计划制定•根据市场需求和水电站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月度、周度和日度调度计划。
•保证调度计划合理、有效,达到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平衡。
4.2 设备管理•进行设备巡视、日常检修、保养和维护。
•协调设备运行和维修等事宜。
4.3 报表生成•每日、每周和每月生成相关报表。
•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4 异常事件处理•如遇到突发的电力故障事件,及时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
•汇总各种异常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前言水电站集控中心作为水电资源调度的核心,其有效管理对于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具有紧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规定,从多个角度深入解析其紧要性、内容以及实施策略。
1.1 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地位集控中心是水电站的“大脑”,负责全面监控电站的运行状态,对发电设备进行集中掌控,以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稳定。
其高效运作直接影响到整个电网的稳定性,因此,订立严格的调度管理规定至关紧要。
1.2 调度管理规定的必需性在面对多而杂多变的电力市场环境和日益严峻的能源安全挑战时,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操作流程,降低风险,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的内容2.1 设备运行管理2.1.1 设备状态监测集控中心应实时监测各类发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1.2 设备检修计划依据设备的运行数据,订立科学的检修计划,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非计划停机,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
2.2 电力调度管理2.2.1 电力负荷猜测通过数据分析,准确猜测电力需求,合理布置发电计划,避开供需失衡。
2.2.2 实时调度调整依据电网实时情形,敏捷调整发电量,确保电网稳定,满足用电需求。
2.3 安全管理2.3.1 风险评估与防备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应急预案,防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2.3.2 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应快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安全。
三、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策略3.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订立认真的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责任清楚。
3.2 提升人员素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严格依照规定执行任务。
3.3 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提升集控中心的智能化水平,提高调度效率。
3.4 加强内外部沟通协作与上级调度机构、其他电站及电网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共享信息,协同处理电力市场变动。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确保电力调度安全稳定,保证电网运行安全、可靠、优质,根据电力部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规定。
二、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组织架构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组织架构应当由水电站领导牵头,由技术、管理、操作、服务等部门参与,确保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全面性、规范性、实效性。
三、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从业人员要求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从业人员需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电力行业专业知识;2.具备从事电力调接、调度指挥、监控、应急处置的工作经历;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处理和应变能力;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
四、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制度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调度流程、事故处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应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来保证制度的落实。
2.岗位职责:(1)集控中心主任:负责水电站集控中心日常工作,按照水电站领导要求安排调度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班组长:负责班组成员的日常管理,根据集控中心要求编制轮值表,管理电网运行信息,协调应对设备故障、人员异常等情况。
(3)值班员:按照集控中心要求,实时监控水电站设备运行、电网状况、调度指令等信息,根据班组长要求进行调节和调控。
五、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工作流程1.变电站运行根据变电站容量、运行情况、电源情况等因素,调配变电设备,确保电力供应充足、平稳。
2.电厂出线运行根据地理位置、生产负荷、电厂出力等因素,经过计划、调控后,向国家电网系统或本地配电网发电。
3.偏差修复当电网运行中出现偏差时,应通过计算和调控来实现偏差修复,确保电网运行平稳。
4.水电站设备运行水电站设备的运行、监控、控制应当根据水流、水位、水质等情况,结合天气、负荷等因素,实时优化运行,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同步。
六、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数据为基础的灾害应对机制、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机制等内容,明确应急事件的级别、责任人、应急措施等事项,确保水电站调度运行安全。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优质、稳定的水电能源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提高水电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用户用电需求。
第四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调度,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护水电资源和环境。
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切实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水电站的调度计划,保障水电能源供应;(二)负责调度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调度中心的正常运转;(三)负责与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心进行协调、沟通,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四)负责统计、分析水电站的运行数据,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五)负责组织水电站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六)负责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工作,提高水电站的运行效率;(七)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电力用户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表;(八)负责遵守国家有关调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具备下列权限:(一)制定和执行水电站的调度计划;(二)组织调度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三)向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心提出相关调度请求和协调事项;(四)对水电站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五)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六)组织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七)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表;(八)遵守国家有关调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水电行业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二)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组织管理能力;(三)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集和汇总水电站的运行数据;(二)分析和评估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制定调度计划;(三)与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心进行协调和沟通,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四)对水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五)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六)组织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工作;(七)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表。
水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范文(三篇)
水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范文一、引言水电站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以确保运营安全和效益。
为此,制定水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对水电站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和改进。
二、考核目标1.保证水电站安全运行:考核水电站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2.提高水电站效益:考核水电站的发电效率、能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3.优化管理流程:考核水电站管理流程是否规范、高效,并进行持续改进;4.培养专业人才:考核水电站是否有科学、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考核(1)安全制度和规范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2)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是否及时;(3)紧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并经常演练;(4)设备运行监测是否及时、准确,是否有故障预警机制;(5)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到位。
2.发电效率考核(1)发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电量是否达到预期;(2)设备维护保养是否按时、规范进行;(3)能源利用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4)发电设备运行监测数据是否进行分析和改进。
3.经济效益考核(1)能源消耗情况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浪费;(2)维护成本和损失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水电站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4.管理流程考核(1)各项管理流程是否明确、规范,是否存在短板;(2)工作任务分工是否合理,工作流程是否高效;(3)跨部门协作是否顺畅;(4)工作报告和沟通是否及时、准确。
5.人才培养考核(1)培养计划是否制定并实施;(2)工作人员技术、管理能力是否得到提升;(3)是否有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员工是否有职业发展渠道;(4)人才引进和留用是否合理。
四、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1)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水电站进行检查,对各项管理指标进行评估;(2)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发电效率、经济效益、管理流程和人才培养等方面;(3)记录检查结果,形成评估报告。
2.数据分析(1)收集水电站的运行数据和管理数据,进行分析;(2)通过数据分析,找出问题和改进方向;(3)定期汇总数据分析结果,形成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2023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2023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确保水电站运行平稳、安全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机构设立调度部门,负责水电站的调度、运行控制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调度规划
第三条调度部门应制定水电站的运行计划和调度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并备案。
第四章调度监测
第四条调度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水电站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和预警。
第五章调度指挥
第五条调度部门应根据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电机组的运行方式和调度策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
第六章调度协调
第六条调度部门应与电力系统运行部门、能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调度工作。
第七章调度记录
第七条调度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调度记录系统,记录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和调度过程,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八章调度培训
第八条调度部门应定期组织调度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水电站调度管理的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章调度安全
第九条调度部门应加强对调度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调度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章调度评估
第十条调度部门应定期开展调度评估工作,对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和调度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章违规处罚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调度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二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调度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或修改,调度部门将及时进行公告。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一节职责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调度掌控、运行监视和联络责任,保证全部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2.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订立和组织实施保障水电站安全运行的掌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3.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协调各个部门、班组之间的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确保生产运行连续性。
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负责编制、实施水电站运行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5.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负责分析统计水电站运行数据,提出改进建议,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
第二节权限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调度水电站机组的启停和负荷,依据电网负荷变动情况进行优化调度,保持电网的稳定运行。
2.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依据水情、电网运行情况,决议水库蓄水水位和泄水流量,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订立调度操作规程,对调度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调度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对设备进行停修检修计划的调度布置,保障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订立应急预案,协调应急工作,保障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第三章调度流程与要求第一节调度流程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依据电网负荷和水库蓄水情况确定调度方案。
2.调度人员依据调度方案,对机组负荷进行掌控,确保运行在正常工况范围内。
3.调度人员依据调度方案,监视水电站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调度人员负责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5.调度人员定期向上级报告水电站运行情况和调度工作。
第二节调度要求1.调度人员必需熟识水电站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够娴熟操作调度系统。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调度管理的基本要求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2 实行“安全、经济、科学、规范”的管理原则,保证发电安全,提高经济效益;1.3 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转稳定,降低故障率;1.4 严格执行运行控制程序,确保系统运行可靠、稳定和安全;1.5 加强对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组织管理2.1 集控中心设立专门的调度管理组织,实行综合管理,由调度长负责并组织实施;2.2 调度中心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维修管理、能效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完善管理制度;2.3 集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并开展相应的考核与奖惩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设备管理3.1 对集控中心的运行设备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保证设备运转的可靠性,同时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3.2 要建立可靠的备份系统,并对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全面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系统能够快速响应、切换,确保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3.3 对系统运行中的关键点进行监控和控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安全管理4.1 加强环保、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防止人为造成的事故或灾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4.2 对接近危险区域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防护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五、技术管理5.1 加强现场设备和系统的管理,定期进行巡检和检修,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和可靠;5.2 如发现有技术问题需要解决的,在进行技术改造时一定要确保改造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同时保证安全;5.3 建立技术档案,对设备运行情况和技术改造进行全面管理和归档。
六、员工管理6.1 要加强对调度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6.2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6.3 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开展岗位轮换、调整组织架构等工作,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和关爱,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总则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水电站的心脏,是水电站管理和调度的核心。
为了保障水电站的安全、稳定和牢靠运行,保护水利资源,维护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完好,规定以下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二、职责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水电站各系统设备的远程监控、自动掌控和维护。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订立全站的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订立各类操作规程,认真坚持执行。
4.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更新等工作。
5.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专项考核,适时发觉问题,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
三、工作规范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操作规范、稳定性强、安全牢靠。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学问水平。
3.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开展常规的设备巡检工作,适时发觉设备故障,并适时进行处理。
4.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全年开展各种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相关工作,确保设备性能和安全牢靠性。
5.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对各种设备的操作状态进行细致监控,适时发觉问题并处理。
6.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机制,适时发觉和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四、安全管理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具备独立的监测和掌控系统,确保操作安全,防范人为错误。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安全风险分析,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措施进行防备,确保安全生产。
3.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祸害预警机制,与当地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适时把握天气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4.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适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群众,把祸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五、数据管理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重视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新调度员考核细则
3、交班人员没有认真打扫卫生的被检查到一次扣0.5—2分。
4、及时、准时发布调度操作指令。
5、按时参加各种会议。
6、按照规定佩带上岗证,穿工作服
1、出现一次违章指挥此项不得分;事故处理不及时扣5—20分;没有按规定使用录音电话扣1—5分;业务不熟练扣0.5—3分,没有及时核定模拟图扣0.5分。
2、不使用调度术语一次扣1—5分;调度术语不规范一次扣0.5—3分;上报、传达调度工作内容不及时、不准确扣1—5分。通话前没有互报姓名一次扣0.5分。
5、查到一处错误扣0.5—5分。
员工培训
20
1、认真对待领导安排的培训和自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和技能。
2、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活动。
3、各种学习笔记要及时填写,并且要填写认真。
1、不按时参加培训扣0.5—2分,培训题目没有答扣0.5分,培训考试成绩补考后仍不合格者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活动的一次扣0.5—2分。
3、填写纪录不认真一次扣0.5分,填写纪录字体太了草一次扣0.2分,没有按规定存放一次扣0.2分。
4、未及时、准时发布调度操作指令者,一次扣1—10分。
5、一次不参加扣1分,请假或迟到一次扣0.5分。
6、没有佩带上岗证和穿工作服的一次扣0.5—3分。
质量标准化
20
1、监视调度自动化系统和调度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立即汇报。并记入值班日志内。
2、调度员每月必须下现场学习两次,且每次都要有学习记录。
3、按时合理安排停电时的运行方式。
4、报表制作准确、美观,且发送及时。
5、认真完成各项创新工作
1、没有及时发现调度自动化系统和调度通信系统故障扣0.5分;没有及时汇报和记录在日志内扣0.5分。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运行安全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1.运行管理考核:对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包括调度方案的制定与执行、设备运行监控、应急处置等。
2.经济运行考核:对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发电成本、负荷率、市场交易等指标。
3.安全生产考核:对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等指标。
第三章考核指标1.运行管理考核指标:(1)调度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包括调度命令的下达情况、工作执行情况、调度命令的准确性等。
(2)设备运行监控情况:包括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情况、设备故障处理情况、设备运行数据的准确性等。
(3)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估、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2.经济运行考核指标:(1)发电成本:包括水电、新能源发电的成本核算情况、发电效率、成本控制等指标。
(2)负荷率:包括水电、新能源的负荷率、负荷预测的准确性等指标。
(3)市场交易:包括市场交易的收益、交易成本、交易效益等指标。
3.安全生产考核指标:(1)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培训内容与效果的评估等指标。
(2)事故预防:包括事故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事故分析与处理情况等指标。
(3)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情况、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估等指标。
第四章考核方法1.定性考核:根据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的工作情况,评估调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定量考核:根据考核指标,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给予相应的得分。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应用1.考核结果作为水电、新能源集中控制中心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用于评定个人和团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考核结果用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3.考核结果用于激励和奖励优秀个人和团队,提高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水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范文(3篇)
水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范文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签发:为了加强小龙潭滇东项目部运行班组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班组的____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效益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班组成员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班组的安全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严肃班组的劳动纪律,使考核制度真正合理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奖惩分配合理的基本原则,结合业主方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特制定本经济责任制。
一、各岗位记分标准:(见下表)二、记分及考核原则1.每月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按____天岗位标准记本岗位满分。
3.本人补休当天均不记分(____分)(原则上不批准补休)。
4.病假、事假当天均不记分(____分),病事假当月超过____天及以上者当月不分配奖金,但本月其余当班天数的分值记入个人月累计分,参加年终的各种分配。
5.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前假、合同假、护理假(因公抽出的除外)当天一律不记分。
按____分记。
6.未按规定提前____分钟进入生产现场开交、接班会,每次扣____元,正点迟到者每次扣____元7.旷工半天及以上的人员、停职检查人员当月不取奖;在部内待岗的人员当月不计分,不参加奖金分配。
8.受警告处分或治安罚款处分的人员,停发____个月的效益工资;发生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情况、治安拘留处分人员,停发____个月的效益工资;在留厂查看人员在厂期间,因违法、违纪、违章离岗参加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停发效益工资。
9.休疗养假所有人均按本人岗位分值的____%记分。
10.工作中故意拖延、抵制、不服从工作安排者,项目经理、班长、值班负责人的调令者有权考核当事人____元;如果当事人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有权责令其下岗,交项目部处理,下岗期间一律不记分。
(若发生违章指挥,当事人有权制止)。
11.两票合格率____%,11.1工作票。
值班负责人,负责工作票编号登记,____工作票内容是否合格,工作票终结后值班负责人应____、登记、记录。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系统考核研究细则(征求意见稿子)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如此〔征求意见稿〕1 总如此:1.1.为保障华电某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所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华电某某公司新能源协调开展,根据国网公司《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如此〔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如此》、《某某电网调度规程》、《新能源不安全时间安全管理方法〔试行〕》,结合华电某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电某某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如此》。
1.2.本细如此适用于纳入华电某某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以与后续接入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
2 规X性引用文件〔略〕3 管理内容与考核所有纳入华电某某发电某某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如此〔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如此》、《某某电网调度规程》,否如此除按以上“两个细如此〞考核外,还需承当管理责任。
3.1 场站配合的工作3.1.1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服从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承受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与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对于无故延缓执行调度指令、违背和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1.2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调管设备各项操作应按照《某某电网调度规程》、《华电某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未经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开停机、擅自变更调管设备状态、擅自在调管设备上工作。
3.1.3不属于调管的设备,但操作后对系统运行方式有影响或需要电网调度进展相应的配合操作时,集控中心值班长和各场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在得到电网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进展操作。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1. 引言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水电站运行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对水电站运行进行调度、监控和管理。
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工作流程、提高调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和效益。
2. 职责和权限2.1 调度员是水电站集控中心的核心人员,负责对水电站设备、工艺、调度等进行监控和调度操作。
2.2 调度员有权对水电站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和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 调度员有权对水电站发电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发电效益。
2.4 调度员有权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以保障水电站运行的顺利进行。
3. 工作流程3.1 调度员每天开始工作时,应该仔细检查水电站设备的运行情况。
3.2 根据内部工作通知和外部需求,调度员编制发电计划,并向水电站各岗位通报并协调。
3.3 调度员按照计划对水电站设备进行调度和控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4 调度员密切监控水电站发电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5 调度员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水电站运行的协调顺畅。
4. 安全管理4.1 调度员必须严格遵守水电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2 调度员对水电站设备的异常情况和事故应急处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
4.3 调度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危险识别能力。
4.4 调度员负责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和更新。
5. 数据管理5.1 调度员负责对水电站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分析,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参考和决策。
5.2 调度员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5.3 调度员应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5.4 调度员应根据需要提供各类报表和分析结果,以供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6. 故障处理6.1 调度员应及时处理水电站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6.2 调度员应快速响应设备故障,协调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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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为保障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所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协调发展,根据国网公司《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则》、《新疆电网调度规程》、《新能源不安全时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电新疆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华电新疆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以及后续接入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管理内容及考核所有纳入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则》、《新疆电网调度规程》,否则除按以上“两个细则”考核外,还需承担管理责任。
3.1 场站配合的工作3.1.1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服从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对于无故延缓执行调度指令、违背和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1.2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调管设备各项操作应按照《新疆电网调度规程》、《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未经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开停机、擅自变更调管设备状态、擅自在调管设备上工作。
3.1.3不属于调管的设备,但操作后对系统运行方式有影响或需要电网调度进行相应的配合操作时,集控中心值班长和各场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在得到电网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
汇报程序:场站值班员向集控值班长汇报,获得调度员批准后有集控值班长项场站值班员下达执行命令。
3.1.4加装AGC设备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退出并网场站和机组的AGC功能,AGC参数发生变化后,场站应及时完成相关设备改造,并在相关调度机构配合下完成AGC试验和测试,在调度机构下达限期试验及测试书面通知后,按期完成此项工作。
3.1.5加装AVC设备的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退出AVC功能,AVC场站、机组的调节容量发生变化时,应提前一周报相应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备案。
3.1.6并网运行的水电机组应投入一次调频功能,且运行中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一次调频功能。
3.1.7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执行相关调度机构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AGC、自动化设备和通信设备等有关系统参数管理规定。
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按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的要求书面提供设备(装置)参数,设备(装置)参数整定值应按照相关调度机构下达的整定值执行。
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改变设备(装置)状态和参数前,应经相关调度机构批准。
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装置)的状态和参数。
在系统接线或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或其他需要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内部与电网有关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控装置,应按相关调度机构要求及时校核更改保护定值及运行状态。
3.1.8风电场、光伏电站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严格控制有功功率变化值,超过电力调度机构给定的计划范围,每超出1MW按1000元考核,功率变化仅考核功率上升阶段的变化,因气候变化导致的功率下降速率过快不予考核。
3.1.9无功补偿装置必须按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投退。
3.1.10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和PSS必须按规定投入,不得擅自退出。
3.1.11各场站发生以上事件,经查实,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考核责任人1000元,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给予所属发电公司总经理(厂长)及主管副总经理(副厂长)1000元/人考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80%考核。
若造成不安全事件,按照新疆公司新能源不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3.2场站生产管理工作3.2.1纳入集控中心监控的场站应按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相关报表、数据。
3.2.2发生事故后,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按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新能源集控中心汇报。
3.2.3纳入集控中心监控的场站应按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和披露相关信息。
3.2.4经调度机构批准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的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应按时向集控中心备案,备案内容必须准确叙述。
检修计划调整后各场站需申请调度机构批准后项集控中心备案。
3.2.5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工作,编制定期工作一览表报送集控中心备案。
3.2.6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保证通讯通畅及数据安全有效,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与集控中心通讯中断、网络侵入病毒,生产数据未备份而丢失,将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
3.2.7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值班人员须经调度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2.8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值班人员须经过所属公司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3.2.9各场站值班员接班后应按交接班管理制度向集控中心汇报现场运行方式、存在缺陷、人员值班情况及工作交接情况。
每日9:00-9:30间各场站值班人员需向集控中心汇报生产管理情况。
3.2.10并网运行的场站、机组AGC月可用率应达到98%;水电机组AGC机组的调节速率大于50%;AGC机组的响应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母线电压月合格率:110kV应达到99.80%。
(1)可用率具有AGC功能的机组其性能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且AGC可用率要达到98%以上。
AGC可用率=(AGC可用小时数/机组并网小时数) × 100%。
对于全厂成组投入的电厂,AGC可用率=(AGC可用小时数/全月日历小时数) × 100%。
(2)调节速率对于AGC机组的调节速度进行考核。
调节速率=[Abs(目标出力-当前出力)/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目标出力达到时间-命令下发时间)]× 100%(单位:机组调节容量占额定有功功率的比例/分钟)对于水电机组:实际速率应大于每分钟50%;(3)响应时间AGC响应时间,从调度机构下达AGC命令算起,到AGC机组开始执行命令止,水电机组的AGC响应时间≤10秒。
(4)电压曲线合格率计算方法:母线电压值在调度机构下达电压曲线上下限范围内为合格点,超出范围的点记为不合格点。
调度机构EMS系统每5分钟采集发电厂母线电压,以判定该考核点电压是否合格。
电压合格率=(D总点数-D 不合格点)/D总点数。
若并网发电厂已经按照机组最大无功调节能力提供无偿或有偿无功服务,但母线电压仍然不合格,该时段免于考核。
并网发电厂的AVC 装置投入运行,并与电力调度机构主站AVC装置联合闭环在线运行的电厂不参与无功辅助服务考核。
3.2.11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变更检修计划应按照调度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调度机构应及时将检修计划调整情况通知集控中心和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
由于场站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将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1) 计划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但未办理延期手续;(2) 设备检修期间,办理延期申请超过一次;(3) 擅自增加工作内容而未办理申请手续的;(4) 水电机组非计划停运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没有提交临修申请的。
3.2.12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对与调度机构和集控中心通信有直接关联的通信设施进行操作,必须按有关通信电路检修规定提前向调度机构和集控中心申报,并得到许可。
不得擅自操作。
3.2.13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通信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造成电网事故,或造成电网事故处理时间延长、事故范围扩大,按事故性质考核。
3.2.14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通信电路非计划停用,造成远跳及过电压保护、远方切机(切负荷)装置由双通道改为单通道,将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
3.2.15因电场设备、光缆原因造成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通信出现下列情形的,将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
(1)影响电网调度和发供电设备运行操作的;(2)造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但未造成电网事故或未影响电网事故处理的;(3)造成任何一条调度电话、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数据网信息等通信通道连续停运时间4小时以上的;(4)造成电网与并网场站通信电路全部中断时;(5)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通信光缆连续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的;(6)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内通信电源全部中断的;(7)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内录音设备失灵,影响电网事故分析的。
3.2.16受监控场站应向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准确、实时传送要求的调度自动化信息。
对信息量传输不完整的,限期整改。
3.2.17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处于安全区Ⅰ、Ⅱ的业务系统的安全防护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应调度机构的安全及其他具体要求。
如检查发现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不满足要求或擅自改变网络结构,或由于并网场站原因造成调度机构业务系统被病毒或黑客攻击、网络异常,将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
如造成电网事故,按事故性质考核。
3.2.18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退出或检修调度机构管辖的自动化设备。
3.2.19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的远程终端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关口计量装置的管理、纵向加密装置的管理:(1)事故时遥信装置误动、拒动;(2)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原因造成量测数据跳变;造成实时数据长时间不刷新或错误;异常或故障超过未向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提交故障报告。
(3)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PMU中断。
场站在24小时内,未消除PMU 量测数据缺陷。
电网事故时并网场站未能正确提供PMU量测数据影响事故分析。
(4)场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中断。
(5)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的纵向加密装置因故障退出加密状态或影响主站端的数据传输;不影响数据传输但是未经网调许可私自关机或旁路时;设备进行检修时,需提前1天与上级调度机构进行申请免考核。
3.2.20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升压站应及时消除调管电气设备的缺陷和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若不能达到要求,在24小时内不能消除缺陷,影响安全稳定运行,按1万元/日考核。
3.2.21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升压站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按事故性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