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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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五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
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
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区学籍管理规定。
四、积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努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入学通知制度,为方便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的相关通知,及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未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家长本校教职工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进行联络。
(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管制,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教学管理办法,关心和爱护每一位学生,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特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文化、学习、评优、奖励、课外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建立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家庭联系制度,对每一个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建立常态化家访制度,使学校、教师、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增强双方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注意优化学校教育环境,学校全体师生尊重、关爱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使他们愿意、乐意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生动、活泼的发展。
(三)借助社会的力量建立困难学生助学制度,组织和开展“大手拉小手心连心”等活动,通过一系列爱心活动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温暖。
XXXX中学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