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合集下载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二、随机抽取不是《招标 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
招标采购活动既是一种规范的 法律诚信又是一种微观经济行为, 包括招标投标缔约过程和履约两个 环节。其中,招标投标缔约的核心 在于组织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书面竞争,招标人依程序从中择 优选择。《招标投标法》明确规 定,招标方式分为两种,即公开招 标和邀请招标,无论是哪一种,招 标人都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 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 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 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人需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进行投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
辖地内一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 候选人或中标人,甚至以规章或规 范性文件发布。对此,国家发展改 革委等八个部委局为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 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 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 求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 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 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不平等规定 或办法于今年8月20日联合颁发了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中的整治 内容第14项明确将“采用抽签、摇 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纳 入了整治事项,以消除招投标过程 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
上述法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 论是地方政府或部门颁布的规章、 规范文件,还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都不得擅自决定采用非招 标方式采购,否则,将受到《招 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处 罚,即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 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 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同时,对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招标投标)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 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o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招标文件摘要及关键字

招标文件摘要及关键字

招标文件摘要及关键字招标文件是在招标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重要文书,旨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项目相关信息,并明确投标条件和要求。

本文将对招标文件的必要摘要及关键字进行详细介绍。

一、招标文件摘要招标文件摘要是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和简要说明的部分,以便供投标人快速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以下是招标文件摘要的要点:1. 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以及项目背景等基本信息,旨在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和目的。

2. 项目需求:列举项目的主要需求和要求,包括技术、财务、时间等方面的要求,以便投标人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

3. 项目范围:详细说明项目的范围,包括工程规模、地理范围等,以供投标人明确项目的边界和规模。

4. 投标条件:明确投标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格、经验要求、技术能力等条件,以便投标人了解项目的准入门槛。

5. 投标文件要求:简要列举投标文件的主要要求和格式规范,包括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文件格式要求等,以供投标人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二、关键字关键字是招标文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词语或短语,代表了招标项目的关键要素和重点内容。

以下列举了几个常见的关键字及其含义:1. 采购方式:表示采购项目所采用的具体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示投标人需要具备的相关资质和条件,如注册资格、经验要求等。

3. 技术规范:表示工程项目所要求满足的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如材料标准、施工工艺等。

4. 保证金:表示投标人需要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方式,以确保投标人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诚信性。

5. 开标时间:表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开标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供投标人参与开标。

6. 中标通知:表示成功中标的投标人将会收到的通知,包括中标金额、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以上关键字仅为常见示例,实际招标文件中可能还涉及其他特定的关键字,具体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而定。

根据招标文件摘要及关键字,投标人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摘要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摘要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摘要项目名称:XXX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XX-XXXXX招标人:XXX有限公司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XXX市,项目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XXX平方米。

本项目是XXX有限公司在该市的重要投资项目,主要用于XXX用途。

工程包括XXX、XXX等。

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为XXX万元,工程施工周期为XXX个月。

具体工程内容包括XXX。

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XXX,详情见招标图纸和技术规范。

4. 申请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并具备施工相关经验的企业;(2)拥有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专业人员;(3)符合政府相关法规要求,无不良施工记录。

5.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工程预算、进度安排等相关文件;(3)投标人应缴纳招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招标流程(1)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XXX日期至XXX日期持相关证明文件到XXX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XXX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XXX有限公司办公室;(3)开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XXX有限公司确定,开标时应有投标人及相关监督人员到场。

7.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将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技术方案、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中标人。

8. 合同签订中标人需在XXX日期内与XXX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并及时履行工程施工任务。

9. 其他事项(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XXX有限公司所有;(2)未尽事宜,由XXX有限公司最终解释。

以上为XXX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摘要,详细内容以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愿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思考

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思考

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思考□文/张博思 陈省军 胡谋东 武晓璐【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1年颁布以来经历了三次修改,该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空白问题的补充,对相关主体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

但是,业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实践中的作用仍然存在争议。

文章将从辨析和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入手,就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展开思考。

【关键词】投标合规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利害关系自2012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至今,招标投标制度已成为了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并且在各类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建设领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笔者借助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分析《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存在争议的地方,试图对此条款提出合理的见解。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立法目的《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此条款是在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层面作出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当单位和个人之间,或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时,对其进行限制,避免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对招标活动的公正性产生不利影响。

“利害关系”与“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之辨析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文义解释,禁止参加投标条件包括两个,一是“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二是“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也就是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利害关系,但是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却是合规合法的,全流程不违规,招标的公正性并没有受到不良影响,那就不会禁止投标人投标。

1.“利害关系”之辨析关于“利害关系”,在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定义,笔者认为主要表现有管理关系、债权关系等。

换句话说,就是其中一方的行为对另外一方的决定产生了关键影响。

招标投标文件摘要模板

招标投标文件摘要模板

一、文件概述1.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3.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4.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5.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6. 招标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4. 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5. 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6. 项目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7. 项目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8. 项目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三、投标须知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

2.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措施等;(2)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并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

3.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规章制度

招投标规章制度

招投标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资源配置的
有效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招投标的范围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
务采购等领域。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确保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履行招标程序,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
标范围、条件、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五条投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
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相互尊重,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对方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信息
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招投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对于招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纠纷,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或仲裁。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摘要(3篇)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摘要(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本项目由我国某市政府投资建设,旨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项目位于本市XX区,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额为XX亿元人民币。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1.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2. 招标内容:(1)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防水、门窗、楼梯、电梯等;(2)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等;(3)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幕墙、门窗、电梯间等;(4)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广场、绿化、排水、照明等。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 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 投标单位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

5. 投标单位须具备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1. 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具体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

六、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能力、企业信誉等。

2. 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如综合评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招投标规章制度

招投标规章制度

招投标规章制度
第一条招投标的目的和原则。

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招投标的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高效和节约原则。

第二条招投标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
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主体。

招投标的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

第四条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组织招标活动,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保障投标人的平等参与权利。

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信誉。

第六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标明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合同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确填写和提交。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保障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第八条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九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招投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拦标价太低的法律后果(3篇)

拦标价太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拦标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为了争取中标,而报出的低于市场价格或低于工程成本的投标价格。

在我国招投标法中,拦标价过低的行为被明令禁止。

然而,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拦标价过低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拦标价过低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拦标价过低的法律规定1. 招投标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报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2.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2.1条规定:“投标报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三、拦标价过低的法律后果1. 投标无效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行为,投标无效。

这意味着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且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法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招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投标人提交虚假投标文件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若投标人故意低价中标,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串通投标罪”或“合同诈骗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 损害招标人利益拦标价过低可能导致以下后果:(1)工程质量下降:低价中标后,投标人为了追求利润,可能忽视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标准,从而影响工程使用寿命。

(2)工程进度延误:低价中标后,投标人可能为了降低成本,减少施工人员、设备投入,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3)工程安全事故增多:低价中标后,投标人可能为了降低成本,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工程安全事故增多。

4. 损害投标人自身利益(1)信誉受损:低价中标后,投标人可能会被市场淘汰,失去更多合作机会。

(2)经济损失:低价中标后,投标人可能无法收回成本,甚至面临亏损。

招标文件摘要模板要求

招标文件摘要模板要求

一、招标文件摘要概述招标文件摘要是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简要概述,旨在让潜在投标人快速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摘要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

以下是一份招标文件摘要模板,供招标人参考。

二、招标文件摘要模板1. 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项目名称,如:某市某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 招标人(此处填写招标人名称,如: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 招标代理机构(此处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如:某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 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项目规模:包括项目总投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

(3)项目地点:详细描述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

(4)项目工期:明确项目建设的起止时间。

5. 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详细说明招标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如设计、施工、监理等。

(2)招标方式:说明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6. 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明确投标人应具备的企业资质等级。

(2)业绩要求:说明投标人应具备的相关业绩要求。

(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人员要求:明确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

7.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细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内容、装订要求等。

(2)投标保证金: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规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明确开标的具体时间。

(2)开标地点:详细描述开标地点的地址。

9. 评标标准及方法(1)评标标准: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哪些标准进行评标。

(2)评标方法:说明评标委员会将采用哪种评标方法。

10. 中标结果及合同签订(1)中标结果:说明中标结果的公示时间和公示方式。

(2)合同签订:明确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时限及要求。

11. 其他事项(1)联系方式:提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关于《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与 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含义的探讨

关于《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与 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含义的探讨

关于《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含义的探讨摘要:由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表述简略,在招标工作的实践中,对其的认定上常常引发争议。

本文根据工作实践,以具体的水利项目为例,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分析,对今后的相关工作认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招投标、审计、招标代理某水利项目总投资月15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是一家基础设施类中央企业下属公司。

2018年8月,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该中央企业决定聘用一家审计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审计,计划审计服务费预算为100万元。

该单位无法确定审计服务是否属于与工程相关的服务,是否应依照《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招标论文摘要

招标论文摘要

招标论文摘要引言概述:招标论文摘要是招标文件中的重要部份,它概括性地介绍了招标项目的关键信息,包括项目背景、目标、方法、预期结果等。

一个好的招标论文摘要能够吸引潜在投标者的注意,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他们决定是否参预投标。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招标论文摘要的内容要点。

一、项目背景1.1 项目的目的和意义:论述项目的目的和意义,说明该项目的重要性和对于相关领域的影响。

1.2 项目的背景介绍:介绍项目所属领域的发展现状,指出该项目的研究价值和创新点。

1.3 相关研究的现状和不足:概述相关研究的现状,指出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本项目的研究提供依据。

二、项目目标2.1 研究问题和目标:明确本项目的研究问题和目标,指出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预期的研究成果。

2.2 研究方法和方案:介绍本项目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方案,包括实验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等。

2.3 预期结果和应用价值:阐述本项目预期的研究结果和对相关领域的应用价值,说明该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三、研究内容3.1 研究内容和步骤:详细介绍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和各个步骤,包括理论分析、实验设计、数据处理等。

3.2 关键技术和方法:重点介绍本项目中所采用的关键技术和方法,说明其在研究中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3.3 研究计划和进度:列出本项目的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说明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四、论文结论4.1 研究成果总结:总结本项目的研究成果,指出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和对相关领域的贡献。

4.2 存在问题和展望:指出本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和拓展空间。

4.3 投标邀请和联系方式:提供招标单位的联系方式,邀请潜在投标者参预投标,并说明相关要求和截止时间。

总结:招标论文摘要是招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概括性地介绍了招标项目的关键信息。

本文从项目背景、项目目标、研究内容和论文结论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招标论文摘要的内容要点。

一个好的招标论文摘要能够吸引潜在投标者的注意,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他们决定是否参预投标。

工程招标文件文献综述

工程招标文件文献综述

摘要:工程招标文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现招标方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对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程序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综述,以期为我国工程招标文件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引言工程招标文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文件,它对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招标文件的研究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对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综述。

二、工程招标文件编制1. 编制依据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等。

2. 编制原则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招标文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

(2)公平性原则:招标文件应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避免不公平竞争。

(3)公正性原则:招标文件应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确保招标投标结果客观、公正。

(4)完整性原则:招标文件应包含所有必要内容,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招标文件内容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估算、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等内容。

2.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主要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评标办法等内容。

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技术规格、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内容。

4.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适用通信工程类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适用通信工程类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二、基本原则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全文]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全文]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全文]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摘要: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下文是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投标中的法律合规审查

招投标中的法律合规审查

招投标中的法律合规审查近年来,招投标活动在商业领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提供了机会供企业获得新的业务合作伙伴,还加强了公平竞争和规范性的商业行为。

为了保障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法律合规审查在这一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招投标的法律合规审查概述招投标的法律合规审查是指对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法律规章进行全面审查和合规分析的过程。

这一审查目的在于确保招标方、投标方以及相关人员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义务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合规审查的重点主要涉及招投标法规、合同法、反垄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合同、保证金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支付等方面。

二、法律合规审查的重要性1. 保障公平竞争法律合规审查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竞争。

通过审查投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审查人员可以确认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公平的竞争方式。

例如,是否限制了特定供应商或竞争对手的参与,是否要求投标方具备合理的资质等。

只有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才能选出最有能力的投标方,以实现项目的有效执行。

2. 遵守法律法规法律合规审查可帮助招标方、投标方和相关人员确保在招投标活动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税法、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关于反贿赂和反腐败的法律。

通过合规审查,可以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导致的法律诉讼、罚款和声誉损失。

3. 保护合法权益法律合规审查有助于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对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可以确保招标方在选择投标方时公平、公正且符合法律要求。

同时,审查过程中还可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双方的利益,并明确责任和义务,降低风险,提升合作关系的良好开端。

三、法律合规审查的应用场景法律合规审查适用于各个行业和各个级别的招投标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场景:1. 公共招标政府或公共机构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

通过合规审查,确保公共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公平竞争和合规性,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适用通信工程类)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适用通信工程类)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二、基本原则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

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

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摘要招投标活动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需要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的情况、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介绍招投标活动是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项目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项目合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会出现需要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的情况。

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各方利益和法律规定。

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的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

一般情况下,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招标人或采购人出现了严重错误或违法行为; - 出现有利于交易的情势变更; - 出现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

中止招投标活动的具体情形1. 出现重大错误或违法行为当招标文件中存在严重错误或者违法行为时,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中止招投标活动。

严重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内容错误、评标标准不当等情形。

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通知各参与方,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改或重新招标。

2. 有利于交易的情势变更在招标活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利于交易的情势变更,例如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

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或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中止或暂停招投标活动,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

3. 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些不可抗力等情形可能导致需要中止或暂停招标活动,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或采购人需要向相关方及时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决定。

暂停招投标活动的具体情形1. 临时调整工程计划当工程计划需要临时调整或变更时,招标人或采购人可以暂停招投标活动,以便及时调整招标文件或评标标准。

这种情况下,需要向相关方及时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2. 资金短缺或其他财务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等财务原因,导致需要暂停招投标活动。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3(000)001
【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6页(P25-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7
【相关文献】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04年4月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J],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J],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草案) [J], ;
4.认真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大卫就《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J], 郑法;佳延
5.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注释与评价 [J], 毛林繁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二、基本原则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一个完整的招投标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三、招标方式分类及相关法律规定1、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必须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对邀请招标的规定第六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招标人邀请招标的,应当向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2、非招标采购方式经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非招标方式采购,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三种方式即: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3、关于比选的规定比选为非正式的采购方式,无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无具体时间要求;移动在采购金额较小不属于公开招标的项目中经常采用此类采购方式。

四、招标程序和时间性要求的相关法律规定1、招标1)、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的规定《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外,还应当在“管理平台”发布。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4)、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异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关于招标文件中标段划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7)、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及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8)、关于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9)、关于招标文件中中标人区域和份额的规定《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三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或者有关货物、服务的类型、预估招标规模、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等;对及工程或者有关服务进行集中招标的,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实施地域。

10)、关于歧视性条款和地域限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及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及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投标1)、关于投标文件的送达和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投标截止日期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数量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七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划分标段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某一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该标段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对该标段重新招标。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

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2)、开标文件密封性和唱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