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13〕7号)的精神,为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南宁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学生资助工作,我局制订了《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013年4月7日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实施,决定开展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你成才二、活动时间4月1日-4月30日三、活动领导机构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组长:潘永钟(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李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夏建军(市教育局调研员)成员:陈挺(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西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谢贵兵(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黄勇(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莫尧(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活动范围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五、活动形式(一)举办10场学生资助政策宣讲会。
全市抽调资助人员组建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进10所学校(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举办学生资助政策宣讲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听起来好像有点枯燥,不过咱们来聊聊这背后的小故事吧。
你们想想,学生时代真是个不平凡的旅程啊,学费、生活费、各种杂七杂八的开支,总让人头疼。
别担心,这时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像是那颗闪闪发光的星星,给你指引方向。
他们的任务可不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实际上,他们可是为了每一个学子的未来在拼搏呢。
资助中心负责的可不仅仅是发发钱那么简单。
要知道,他们可是学生的“救命稻草”。
没钱了?别急,中心会提供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像一把雨伞,遮风挡雨,让你能安心学习。
想申请奖学金?好嘞,他们会认真审核你的材料,确保每一个合乎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
就像是大海捞针,但他们的手可真灵活,时刻关注着每个学子的动态。
然后呀,资助中心还有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宣传教育。
想想看,很多同学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啥资助可以申请。
别怕,中心的老师会主动出击,搞活动,做讲座,让每位同学都能了解到这些信息。
就好像那风吹过来,花香四溢,让你们都能闻到知识的味道。
小伙伴们可要抓住机会,别错过了哦。
资助中心特别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
这年头,学习压力大,情绪起伏也是常有的事。
中心会组织一些心理辅导活动,让大家放松心情,缓解压力。
想象一下,大家围坐在一起,聊聊天,讲讲自己的烦恼,瞬间轻松多了。
就像一杯热腾腾的奶茶,温暖又安心,听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说到这里,资助中心也得处理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有同学家庭出现变故,突然面临经济困难。
他们会积极介入,提供应急资助,确保每位同学都能继续在校园里追梦。
要知道,这可不是简单的资金支持,更是一种关怀和责任。
在这个大家庭里,没有一个人会被落下,每个故事都值得被倾听,每个梦想都值得被呵护。
中心还会定期跟踪资助情况,了解学生的需求。
他们可不是一锤子买卖,发完钱就不管了。
他们会关注每位同学的成长,看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这就像是一位耐心的父母,时刻牵挂着孩子的未来,既关心又负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一、组织机构:1.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整体的资助工作,包括资助政策的制定、宣传与执行等。
2.资助申请与评审中心:负责资助申请的受理、资格审核、评审及结果通知等工作。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监管、统计分析等工作。
4.奖助学金管理中心:负责奖学金的设立、评审、发放及后期管理等工作。
5.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及后期管理等工作。
6.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统筹安排、岗位发布、劳务管理及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1.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制定学校的资助政策和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资金拨付和管理事宜;-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资助政策的了解;-监督和检查资助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资助申请与评审中心:-设计并发布资助申请表,接收学生的资助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组织进行资助申请的评审工作,制定评审细则和评审标准;-跟进评审结果的通知,及时与学生沟通并解答疑问。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学生资助信息等;-对资助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统计资助情况,制定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4.奖助学金管理中心:-设立奖学金的评审规则和标准,组织评审工作;-向社会募集奖学金资金;-发放奖学金并跟踪管理奖学金的使用情况。
5.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设立助学贷款项目的审批规则和标准,负责审批工作;-对助学贷款的资金发放进行管理,并跟踪贷款的还款情况;-组织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助贷政策的了解。
6.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统筹勤工助学岗位的发布工作,保证学生可以适应自身情况选择岗位;-管理学生的劳务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事宜;-监督勤工助学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保障学生权益。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的设置旨在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准确地申请到资助,保证资助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等文件提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的精神,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学校资助办”)设置工作通知如下:一、学校资助办名称学校资助办名称为“XX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原则设在政教处,在政教处加挂“资助办”牌子。
学校资助办工作职责列入学校政教处工作内容。
学校资助办的资助业务指导单位为南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学校资助办人员组成学校资助办主任建议由政教处主任兼任。
学校资助办下设资助专干负责校内具体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年富力强,有责任心,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
三、学校资助办的职责(一)负责落实和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建立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二)负责指导学生申请资助项目填报工作,按规定程序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做好学校资助审核工作。
(三)负责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资助统计台账,按时完成学生资助项目款项的发放、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完成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要求(一)各学校要在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学校资助办设置工作,并填写《南宁市XX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资助工作人员信息表》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学生资助工作是指对大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资金和物质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是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一般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组成,下面将详细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的人员和职责。
一、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资助政策,协调和指导各级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和规划。
教育部门需要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和规划,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2.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教育部门需要通过巡视、考核等途径,对各级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政策的落地和实施效果。
3.协调各方面的资源。
教育部门需要与财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合作,争取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二、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学校资助管理机构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资助工作和管理。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和职责包括:1.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是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他需要制定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和计划,组织资助评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财务处人员。
财务处人员是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的重要成员,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他们需要核实资助金额的正确性,确保资助款项的及时发放,编制和审核资助预算,监督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5.实践部门人员。
实践部门人员负责推动学校的创新创业和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创业资助、实习就业等方面的支持。
总结来说,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人员主要包括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和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他们的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和协调资助工作、审核和发放资助款项、管理和监督资助资金等。
他们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一、组织机构学生资助工作一直是学校重要的工作之一,在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机构中,通常包括以下人员:1. 学生资助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和方案,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 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等方面的具体操作。
3. 学生资助咨询师:负责为学生提供资助相关的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和资助申请等问题。
4. 学生资助审查人员:负责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核,保证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人员职责1. 学生资助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和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发放助学金、管理贷款、安排勤工助学等具体工作,确保资助资金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3. 学生资助咨询师: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资助相关的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和资助申请等问题,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4. 学生资助审查人员:负责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核,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要求,判断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并做出相应的审批和建议。
三、总结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的明确,对于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个岗位的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真正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学生资助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帮助更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一、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通常是一个由多个职能部门和相关岗位组成的机构。
这些部门和岗位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资金拨付、奖学金评选、困难助学金申请和发放等,旨在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资金管理。
该部门通常由一名主管负责,下设多个职能小组或子部门,如奖学金管理组、困难助学金管理组等。
2.奖学金管理组: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工作。
该组通常由一名主管和数名评委组成,负责根据各项评选标准和要求,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并评定获奖名单。
同时,还负责管理奖学金的发放和后期跟踪管理等。
3.困难助学金管理组:负责困难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工作。
该组通常由一名主管和数名评定人员组成,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困难情况,评定申请者的资助金额,并确保资金的及时发放。
4.财务部门:负责学生资助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该部门通常由一名主管和数名财务人员组成,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拨付、收支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的编撰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1.资助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各个部门的工作进展和效果。
2.奖学金评委:负责审核奖学金的申请材料,评定并确定获奖名单,并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管理。
3.困难助学金评定人员: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困难情况,评定并确定资助金额,确保困难助学金资金的及时发放。
4.财务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拨付、收支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主要包括资助管理、奖学金管理、困难助学金管理、财务管理和学生事务等部门和岗位。
这些部门和岗位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帮助,促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为规范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发办〔2016〕5号﹚、《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南发办〔2016〕19号﹚精神和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局制定了《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并经南宁市档案局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2016年6月28日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维护受助学生根本利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
为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正确界定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中小学学校学生资助各项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南宁市中小学校在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生资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学生资助文件材料,是对学生资助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载体的总称。
凡是反映学生资助业务活动、具有日后查考利用和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含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文件等)均属归档范围。
(一)需要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和上级机关资助工作的文件材料和学校在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和上级机关资助工作文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二)学校在学生资助管理和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学生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学校在开展资助育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课题研究等文件材料。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13
•【字号】南府办[2009]85号
•【施行日期】2009.04.1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08〕202号)要求,为统筹协调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分管领导担任。
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联系电话:************),具体负责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
室主任、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科科长、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担任。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教育资助注意事项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教育资助注意事项具有南宁市中小学生和中职学生全日制学籍的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向就读学校申请教育资助时,请如实填写《南宁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如下:一、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教育资助时,填写《调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持该表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两级盖章。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已发放《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请提供《扶贫手册》,《扶贫手册》中的“家庭成员信息”那一页要求有乡镇或县区扶贫办盖章。
没有发放《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请到乡镇或县级扶贫办出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详见证明模板),证明中要明确写出是否是“2015年精准识别后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加盖扶贫办公章。
﹙二﹚城镇低保家庭或农村特困低保家庭学生,请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或《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申请当年领取记录)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三﹚孤儿和福利机构托养的孤儿学生,请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
﹙四﹚烈士家庭和优抚家庭学生,请提供烈士家庭、优抚家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残疾学生,请提供由残联出具的学生本人伤残证明。
二、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调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持该表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两级盖章。
﹙一﹚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家庭,请提供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请提供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三﹚残疾家庭学生,请提供由残联出具的父母本人伤残证明。
﹙四﹚专业捕捞渔民子女,请提供学生户口所在家庭户的专业捕捞证或渔业捕捞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库区移民子女,请提供由库区移民部门出具的证明。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2012年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和树立典型,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等40个单位被评为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张英等60名同志被评为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同时,希望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者向获得表彰的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为广大学生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为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3年6月13日附件2012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一、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40个﹚1.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2.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3.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4.武鸣县教育局5.横县教育局6.宾阳县教育局7.上林县教育局8.马山县教育局9.南宁市第一中学10.南宁市第八中学11.南宁市第十中学12.南宁外国语学校13.南宁市第十五中学14.南宁沛鸿民族中学15.南宁市第二十中学16.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17.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18.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19.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20.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21.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22.广西大学附属中学23.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4.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5.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26.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27.南宁市卫生学校28.南宁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校29.南宁市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30.南宁商贸学校31.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学32.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中学33.南宁市第四十六中学34.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35.南宁市第五十六中学36.武鸣县武鸣中学37.横县第二高级中学38.上林中学39.马山县周鹿中学40.隆安县民族中学二、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60名﹚1.南宁市第一中学张英2.南宁市第二中学杨小艳3.南宁市第三中学杨菲4.南宁市第五中学辛鑫5.南宁市第十中学黄素玲6.南宁市第十三中学韦晓辉7.南宁市第十五中学唐鸣8.南宁沛鸿民族中学贾洪翔9.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吴兴琼10.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李明信11.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黄燕芬12.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邱小凤13.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容诞芳14.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黄红丽15.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韦倩楠16.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顾慧明17.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梁以荣18.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王玲19.南宁市英华学校韩俊20.广西大学附属中学黎雄宁21.广西民族高中欧志武22.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谢璐23.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覃佩娟24.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李敏培25.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李桂兴26.南宁市卫生学校葛燕萍27.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刘小红28.南宁商贸学校兰丽29.南宁市现代舞蹈中等职业学校黄金艳30.南宁市九三中等职业学校梁丽萍31.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林萍32.南宁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校唐芳33.南宁市教育局陈鑫34.南宁市教育局兰显云35.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曾建荣36.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李瑞俭37.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罗良38.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中心学校陈干国39.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吕斌40.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中心学校陆胜红41.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中学梁杰龙42.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中学方群兴43.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施晓上44.南宁市邕宁区教师进修学校李洪建45.南宁市良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李育斌46.南宁市第四十六中学班克春47.南宁市经济开发区教育局陆芋霖48.南宁市高新区心圩中学陈献森49.武鸣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尹冠江50.武鸣县武鸣中学李桂京51.横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邓乃杰52.横县横州镇中心学校蒋必靖53.宾阳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程坚54.宾阳县新桥中学黄斌章55.上林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樊张麟56.上林县中学吴高远57.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罗佳佳58.马山县白山镇中心学校农会59.隆安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韦汉林60.隆安县民族中学林波。
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学生资助政策制定与管理
1.研究学生资助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2.监督与评估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与优化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3.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与管理体系,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学生资助经费的筹措与管理
2.负责学生资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建立财务监督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3.组织对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三、学生资助项目的开展与管理
1.组织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与发放工作,确保学生申请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2.协调与指导学生资助项目的开展,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3.监督与评估学生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与优化项目内容,确保项目的有效性。
四、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与培训
1.负责学生资助政策与项目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申请意识与参与度。
2.组织学生资助工作的培训活动,提升学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意识。
3.积极与外界合作,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与参与,拓展学生资助工作的资源渠道。
五、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1.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控与评估。
2.组织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评估,了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3.定期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情况与成效。
1.跟踪国内外学生资助政策的发展动态,研究与借鉴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3.积极参与学生资助领域内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推动学科的发展与进步。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一、组长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的全体工作,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贯彻学校的各项决议,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组长负责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助工作,审核签署各类学生资助表格。
三、工作组成员职责
(一)负责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建立并管理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二)负责国家和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负责审核助学金的评选、表格审核、汇总上报、结果公示、归档建档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送各类资助统计表及相关材料;
(五)组织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六)负责审核申请贫困资助的同学是否有处分,有处分的学生取消其申请贫困资助的资格;
四、工作组班主任职责
(一)对于助学金的评选,班主任要进行广泛的调查,在深入了解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家庭情况之后和评议小组一起确定困难认定、审核学生表格的填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到政教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二届南宁市人民政府督学的通知-南府办[2008]4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二届南宁市人民政府督学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二届南宁市人民政府督学的通知(南府办〔2008〕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为第二届南宁市人民政府督学:总督学:周异决市委常委、副市长副总督学:邓卫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夏建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主任督学:黄家刊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施日全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彪市教育局副局长潘永钟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汉东市教育局党委纪检副书记督学秘书长:谢海琼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督学:龚山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黄振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令玲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赵红明市人事局副局长黄焕聪市监察局副处级检查员陈震威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何玲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陈建智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科科长曹小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科长梁露霞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王良权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科长韦浩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副科长黄崇明市建委政策法规科副主任科员沈汉秋横县教育局局长韦元洲武鸣县教育局副局长李生高马山县教育局副局长黄普安隆安县教育局主任科员XXX 宾阳县教育督导室主任卢小琴上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红旗青秀区教育局局长贺建宁邕宁区教育局局长刘玉娇兴宁区教育局副局长唐国琳西乡塘区教育督导室主任方向明良庆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陆柳萍江南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邓雅学市教科所所长庞荣飞市教科所中学教研员黄中南市教科所小学教研员张海健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叶弥坚市第二中学校长方洁玲市第三中学校长冯君南市第九中学校长马健宁市第二十六中学校长赵斯宁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张军市第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王瑾市滨湖路小学校长许必丰市衡阳路小学校长孙桂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淞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侯笑玲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张尚颖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科科长邓大东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科副科长章志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林文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谭伟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李天诚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科长裴力市教育局汉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陈跃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郭燕红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专职督学陈鑫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专职督学特邀督学(共10名):张自英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彭东兰市委组织部干部唐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龙长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陆益斌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莫欣萌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汤敏民进成员、市一职校科研室主任莫怡祥民进成员、市三中科研处副主任田力民盟市委副主委、市三中科研处主任刘春妮民盟成员、市十四中教研组组长本届督学任期从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止。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明确资助工作责任,保障资助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生资助工作,制定资助政策,审核资助项目,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
2.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学生资助工作,包括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等。
3. 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提出资助意见。
4. 财务部门: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核算、发放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生资助工作,制定资助政策,审核资助项目,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
2.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学生资助工作,包括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等。
3. 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提出资助意见。
4. 财务部门: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核算、发放等工作。
四、资助申请1. 资助申请的受理: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资助申请,包括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等。
2. 资助申请的评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提出资助意见。
3. 资助申请的公示: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将资助申请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 资助资金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核算、发放等工作。
2. 资助资金的使用:资助资金必须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等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监督和检查1.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对资助申请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财务部门负责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_企业报告(业主版)
(4)家具用具(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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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 南宁市美家美户家 办公椅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 居用品有限公司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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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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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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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 南宁市美家美户家 文件柜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 居用品有限公司
0.3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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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网上 超市项目
南宁市美家美户家 居用品有限公司
0.1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5-31 2023-06-06
2023-05-30
(7)保险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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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 机动车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成交公告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 公司南宁中心支公 司
0.2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6-19
二、采购效率
2.1 节支率分析
2023-05-31 2023-06-06
(5)电气设备(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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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4/14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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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2013年,我市各县区、各学校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已顺利完成。
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决定开展201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标准(一)先进集体1.评选对象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评选标准(1)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的评选标准参照《广西设区市、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评估办法(试行)》(桂教资助〔2010〕45号)和《2013年南宁市县(区)学生资助工作考评表》(附件2)。
(2)对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及各事业办、民办学校的评选标准参照《2013年南宁市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评表》(附件3)。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①资助配套资金没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的;②各项资助资金管理不到位,出现错漏和违规的;③学生资助工作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二)先进个人1.评选对象县区、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专职工作人员(含资助办主任)。
2.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热情耐心;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熟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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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概况一、主要职能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贷款后管理工作;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哪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经济困难家庭中职学生就学工作;落实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小学其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隶属于兴宁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管理领导下的城市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机构增减没有变动。
三、人员情况我单位编制共3个,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表二:收入决算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
2018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2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21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91万元,下降16.8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1.财政拨款收入226.2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94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今年有部分项目支出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9.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中有35.16万元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且财政收回部分历年存量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55.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5.1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37万元,增长8.7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单位公用经费、以及为履行单位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专项经费。
2018年度支出211.9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72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支出,如秋季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从农林水支出(类)中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
2018年度支出4.4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为:一、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费用也随之增加。
二、随着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工作的推进,其他应收款减少,支出数增加。
3.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履行单位职能,发放2018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以及2018年秋季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2018年度支出36.3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6.34万元。
增长100%。
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无该项目,2018年城区财政部门收回农林水(类)存量资金并下达到我单位用于发放贫困生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18年度支出2.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16万元,提高33.93%,主要原因为: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费用也随之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9.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中有35.16万元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且财政收回部分历年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57万元,增长8.77%。
其中:基本支出32.23万元,项目支出222.87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单位公用经费、以及为履行单位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专项经费。
其中:“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2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050204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新增高中助学金项目支出;“2050205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为新增高等教育学费国家助学补偿金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缴纳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
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11万元,支出决算4.41万元。
完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增加,支出也增加。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年初无此项预算,金额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用于发放2018年秋季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
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差异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无法补缴差额,有部分资金剩余。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3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工资增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
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未产生业务招待费、部分因开展业务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从国家开发银行划拨的业务代理费中列支。
最终该项目资金有结余。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无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018年决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支出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6万元,平均每辆0.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初预算1.5万元,决算支出数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
与上年决算支出数相比减少0.69万元,下降53.49%。
主要原因为2017年车辆维修次数较多,2018年车况改善,维修费用减少;且2018年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被收回无法使用,因此费用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