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炉国家标准GB50211-2004

筑炉国家标准GB50211-2004
筑炉国家标准GB50211-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1-2004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4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24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1—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3.1.6、3.1.7、3.2.9、3.2.11、3.2.12、3.2.20、3.2.37、3.2.40、3.2.42、

3.2.46、3.2.50、3.2.54、3.2.57、3.2.61、3.2.64、3.2.81、

4.1.3、

4.2.2、4.2.40、4.3.12、6.2.6、6.3.11、7.1.2、7.1.9、7.1.36、7.1.49、8.1.1、8.2.9、9.2.10、10.3.5、10.6.10、10.6.13、12.3.7、13.1.11、13.3.9、13.4.2、13.4.7、1

5.2.4、18.0.7、20.0.4、20.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八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会同冶金、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行业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1—8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编组认真总结了近十年工业炉砌筑工程设计、施工、科研和生产使用方面的经验,并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626号文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进行修订。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主持的审查会议上审查定稿。

村规范共分20章,其中1、2、3、4、5、19和20章系通用部分,包括各种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共同规定;其余各章为所列专业炉砌筑工程的特殊要求。本规范未列入专门章节的各工业部门的一般工业炉,可按本规范的通用部分施工及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设“术语”一章,入选术语的原则是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关键词。

2、不再推荐在现场调制泥浆,有关内容予以修订。删除了“工地自配不定形耐火材料”一节及相应的附录。

3、耐火陶瓷纤维增加了有关折叠模块的内容,附录中增加了耐火陶瓷纤维使用温度分类表。

4、增加了高炉炉底、炉缸采用陶瓷杯新技术的内容。

5、“焦炉及熄焦罐”一章更名为“焦炉及干熄焦设备”。对焦炉先立炉柱后砌筑的施工工艺内容,从本规范中取消,拟另订推荐性规程。

6、“炼钢转炉”一节中取消了振动成型焦油白云石砖和焦油沥青镁砂捣打料的有关内容。“炼钢电炉”一节增加了有关直流电弧炉的内容。还增加了“炉外精炼炉”一节,使规范更为适应炼油钢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

7、加热炉中增加步进式加热炉的有关内容,对步进梁水冷管隔热包扎的施工和要求均作了明确规定。

8、重有色炉取消了“鼓风炉”一节,增加了“回转熔炼炉”一节。

9、玻璃熔窑转向以浮法玻璃为重点,兼顾其他种类的玻璃熔窑,并新增了锡槽施工的条款。

10、原回转窑一节现单列为一章,对原条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新增内容较多,可反映我国水泥窑砌筑的现代技术水准。

11、肯定了一些保证质量的施工要求,相应淘汰了一些比较落后的施工艺,如铝电解槽一章取消了有关焙阳极的内容。

12、其他相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如裂解炉补充了有关耐火陶瓷纤维辅设要求的内容等。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生产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编组根据建设部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本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工业炉砌筑工程及验收行为,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包括工业炉砌筑的共同规定,以及所列各专业炉砌筑的特殊要求。

1.0.3 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施工。

1.0.4 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并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1.0.5 工业炉砌筑工程应于炉子基础、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经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证明书后,才能进行施工。

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

2 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

3 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验收合格的证明;

4 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

5 可动炉子或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

6 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

7 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1.0.6 在施工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应经过试验和签定并制订专门规程后,才可推广作用。

1.0.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及环境保护,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工业炉砌筑 furnace building

指工业炉及其附属设备衬体的施工包括定形耐火制品、不定形耐火材料及耐火陶瓷纤维制品等的施工。

2.0.2 砌体 brickwork

用定形耐火制品砌成的整体。

2.0.3 湿砌 wet masonry;wet building

使用湿状泥浆的砌砖(块)方法。

2.0.4 干砌 dry masonry;dry building

不使用湿状泥浆的砌砖(块)方法。

2.0.5 预砌筑 pre masonry;pre building

正式砌筑前,对砌体中复杂、要求高或异形砖砌体的部位,部分或全部进行的预组装或试砌筑。

2.0.6 砖缝 brick joint

砌体中砖(块)与砖(块)的间隙。

水平砖层间的砖缝称为水平缝,垂直于水平缝的砖缝称为垂直缝;环形砌体和环砌拱或拱项相邻砖环间的砖缝称为环缝;拱或拱项砌体中半径线方向的砖缝称为放射缝或纵向缝;拱或拱顶砖层间的砖缝称为层间环缝;交错拱或拱顶中垂直于放射缝的砖缝称为横向缝。

2.0.7 错缝砌筑 bonded

砖缝交错的砌筑方法。

2.0.8 膨胀缝 expansion joint

炉衬施工过程中预留的热膨胀间隙。

2.0.8 养护 curing

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后,在规定的环境温度、湿度及静置时间等条件下的操作过程。

2.0.10 烘炉 furnace heating

炉子投产前按照规定的温度曲线,对炉衬进行干燥及加热的过程。

3 工业炉砌筑的基本规定

3.1 材料

(Ⅰ)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

3.1.1 耐火材料和其他筑炉材料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条件验收。

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不定形耐火材料还应具有使用说明书。有时效性的材料应注明其有效期限。材料的牌号、级和砖号等是否符合标准、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在施工前均应按文件和外观检查或挑选,必要时应由试验室检验。

注:1 有可能变质或必须做二次检验的材料,应经过试验室检验,证明其质量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2 利用拆炉回收的耐火砖时,应清除砖上的泥浆和炉渣,经检验合格后,可砌于工业炉的次要部位。

3.1.2 耐火材料仓库及通往仓库和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均应于耐火材料开始向现场运送前建成。

3.1.3 在工地仓库内的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级、砖号和砌筑顺序放置,并作出标志。

运输、装卸耐火制品时,应轻拿轻放。

3.1.4 大型工业炉砌筑工程,耐火制品宜采用集装方式运输。

3.1.5 运输和保管耐火材料时,应预防受湿。

硅砖、钢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耐火砖、隔热制品等和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应存放在有盖的仓库内。

3.1.6 受潮易变质的耐火材料(如镁质制品等),不得受潮。

3.1.7 不定形耐火材料、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必须分别保管在能防止潮湿和污脏的仓库内,并不得混淆。

有防冻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

(Ⅱ)泥浆

3.1.8 砌筑耐火制品用的泥浆的耐火度和化学成分,应同所用耐火制品的耐火度和化学成分相适应。泥浆的种类、牌号及其他性能指标,应根据炉子的温度和操作条件由设计选定。

耐火砌体一般采用的泥浆种类和成分及技术条件风附录A。

3.1.9 砌筑工业炉前,应根据砌体类别通过试验确定泥浆的稠度和加水量,同时检查泥浆的砌筑性能(主要是粘接时间)是否能满足砌筑要求。

泥浆的粘接时间视耐火制品材质和外形尺寸的大小而定,宜为1~1.5min。

3.1.10 泥浆的稠度就与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可按表3.1.10采用。

3.1.11 测定泥浆的稠度,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耐火泥浆稠度试验方法》YB/T5121要求执行。

测定泥浆的粘接时间,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耐火泥浆粘接时间试验方法》YB/T5122要求执行。

3.1.12 砌筑工业炉应采用成品泥浆,泥浆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规定砖缝厚度的30%。

3.1.13 调制泥浆时,应按规定的配合比加水和配料,应称量准确,搅拌均匀。不得在调制好的泥浆内任意加水或结合剂。

搅拌水应采用洁净水。沿海地区,调制掺有外加剂的泥浆时,搅拌水应经过化验,其氯离子(Cl-)的浓度不应大于300mg/L。

3.1.14 同时使用不同泥浆时,不得混用搅拌机和泥浆槽等机具。

3.1.15 掺有水泥、水玻璃或卤水的泥浆,不应在砌筑前过早调制。

已初凝的泥浆不得使用。

3.2 施工

(Ⅰ)一般规定

3.2.1 根据所要求的施工精细程度,耐火砌体分为五类。各砌体的砖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类砌体不大于0.5mm;

2 Ⅰ类砌体不大于1mm;

3 Ⅱ类砌体不大于2mm;

4 Ⅲ类砌体不大于3mm;

5 Ⅳ类砌体大于3mm。

3.2.2 除设计另有规定外,一般工业炉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表3.2.2规定的数值。

3.2.3 砌筑一般工业炉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2.3规定的数值。

表3.2.3 砌筑一般工业炉的允许误差

3.2.4 特类砌体,应将砖精细加工,并应按其厚度和长度选分;

Ⅰ类砌体,应按砖的厚度和长度选分,如砖的尺寸偏差达不到砖缝

要求时,应加工;

Ⅱ类砌体,应按砖的厚度选分,必要时可加工。

选砖时,应保证砖的尺寸偏差能满足所规定的砖缝要求。

3.2.5 工业炉复杂而重要的部位,应进行预砌筑,并做好技术记录。

3.2.6 工业炉的中心线和主要标高控制线,应按设计要求由测量确定,砌筑前,应校核砌体的放线尺寸。

3.2.7 固定在砌体内的金属埋设件,应于砌筑前或砌筑时安设。砌体与埋设件之间的间隙及其中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3.2.8 炉底和炉墙砌体与炉内设置的传送装置之间的间隙,应按设计规定的尺寸留设。

3.2.9 耐火砌体和隔热砌体,在施工过程中,直至投入生产前,应预防受湿。

3.2.10 砌体应错缝砌筑。

3.2.11 湿砌砌体的所有砖缝中,泥浆应饱满,其表面应勾缝。干砌底和墙时,砖缝内应以干耐火粉填满。

3.2.12 不得在砌体上砍凿砖。

砌砖时,应使用木锤或橡胶锤找正,不应使用铁锤。

泥浆干涸后,不得敲击砌体。

3.2.13 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而应留槎时,应作成梯形的斜槎。

3.2.14 砖的加工面和有缺陷的表面,不宜朝向炉膛或炉子通道的工作面。

3.2.15 砌体内的各种孔洞、通道、膨胀缝以及隔热层的构造等,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

3.2.16 砌体膨胀缝的数值、构造及分布位置,均应按设计留设。

当设计对膨胀缝的数值没有规定时,每米长的砌体膨胀缝的平均数值可采用下列数据:

1 黏土耐火砖砌体为5~6mm;

2 高铝砖砌体为7~8mm;

3 钢玉砖砌体为9~10mm;

4 镁铝砖砌体为10~11mm;

5 硅砖砌体为12~13mm;

6 镁砖砌体为10~14mm。

3.2.17 留设膨胀缝的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炉体骨架和砌中的孔洞。3.2.18 砌体内外层的膨胀缝不应互相贯通,上下层宜错开。

3.2.19 当耐火砌体工作面的膨胀缝与隔热砌体串通时,该处的隔热砖应用耐火砖代替.拱顶直通膨胀缝应用耐火砌体覆盖。

3.2.20 留设的膨胀缝应均匀平直。缝内应保持清洁,并按规定填充材料。

3.2.21 托砖板与其下部砌体之间、托砖板上部砌体与下部砌体之间,均应留有间隙,间隙尺寸及填充材料由设计规定。

3.2.22 当托砖板下的膨胀缝不能满足设计尺寸时,可加工托砖板下部的砖。加工后砖的厚度不应小于原砖厚度的2/3。

3.2.23 砌体与设备、构件、埋设件和孔洞有关联时,应考虑膨胀后尺寸的变化,以确定砌体冷态尺寸或膨胀间隙。

3.2.24 基础有沉降缝时,其上的砌体也应留设沉降缝。缝内应用耐火陶瓷纤维或其他填料塞紧。

3.2.25 耐火砌体的砖缝厚度应用塞尺检查,塞尺宽度应为15mm,塞尺厚度应等于被检查砖缝的规定厚度。

当用塞尺插入砖缝的深度不超过20mm时,则该砖缝即认为合格。

不得使用端头已磨损的以及不标准的塞尺。

3.2.26 对耐火砌体的砖缝厚度和泥浆饱满度,应及时检查。一般工业炉及工业的一般部位,泥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对气密性有较严格要求以及有熔融金属或渣侵蚀的工业炉部位,其砖缝的泥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5%。

工业炉砌体的砖缝厚度,应在炉子每部分砌体每5m2的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处,比规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 Ⅰ类砌体为4处;

2 Ⅱ类砌体为4处;

3 Ⅲ类砌体为5处;

4 Ⅳ类砌体为5处。

注:特类砌体每5m2的表面上用塞尺检查20处,比规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不应超过4处。

(Ⅱ)底和墙

3.2.27 砌筑炉底前,应预先找平基础。必要时,应在最下一层砖加工找平。

砌筑反拱底前,应用样板找准砌筑弧形拱的基面;斜坡炉底应放线砌

筑。

3.2.28 炉底与炉墙的砌筑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经常检查的炉底,应砌成活底。

3.2.29 砌筑可动炉底式炉子时,其可动炉底的砌体与有关部位之间的间隙,应按规定的尺寸仔细留设。

3.2.30 水平砖层砌筑的斜坡炉底,其工作层可退台或错台砌筑,所形成的三角部分,可用相应材质的不定形耐火材料找齐。

3.2.31 反拱底应从中心向两侧对称砌筑。

3.2.32 非弧形炉底、通道底的最上层砖的长边,应与炉料、金属、渣或气体的流动方向垂直,或成一交角。

3.2.33 直墙应立标杆拉线砌筑。当两面均为工作面时,应同时拉线砌筑。炉墙砌体应横平竖直。

3.2.34 圆形炉墙应按中心线砌筑。当炉壳的中心线垂直误差和半径误差符合炉内形要求时,可以炉壳为导面进行砌筑。

3.2.35 当炉壳中心线垂直误差和半径误差符合炉内形要求时,卧式圆形砌体应以炉壳为导面进行砌筑。

3.2.36 弧形墙应按样板放线砌筑.砌筑时,应经常用样板检查。

3.2.37 具有拉钩砖或挂砖的炉墙,除砖槽的受拉面应与挂件靠紧外,砖槽的其余各面与挂件间留有活动余地,不得卡死。

3.2.38 炉墙内的拉砖杆和拉砖钩(图3.2.38)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拉砖杆应平直,其弯曲度每米长不宜超过3mm;

2 拉砖杆的长度应适合,不得出现不拉可虚拉的现象;

3 拉砖杆在纵向膨胀缝处应断开;

4 拉砖钩应平直地嵌入砖内,不得一端翘起。

图 3.2.38 炉墙拉砖杆和拉砖钩

1—炉壳钢板;2—隔热层;3—拉砖钩;4—拉砖杆;5—耐火砖

3.2.39 隔热耐火砖砌体的拉砖钩,应位于隔热耐火砖的中间。当个别拉砖钩遇到砖缝时,可水平转动拉砖钩,使其嵌入处与砖缝间的距离不小于40mm(图3.2.39)。

图3.2.39 拉砖钩转动示意图

1—炉壳钢板;2—隔热层;3—拉砖钩;4—托砖板;

5—水平转动的拉砖钩;6—砖缝;7—隔热耐火砖

3.2.40 圆形炉墙不得有三层重缝或三环通缝,上下两层重缝与相邻两环的通缝不得在同一地点。

圆形炉墙的合门砖应均匀分布。

3.2.41 拱脚砖下的炉墙上表面,应按设计标高找平,表面应平整。

拱脚砖与中心线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尺寸。

(Ⅲ)拱和拱顶

3.2.42 拱胎及其支柱所用材料,应满足拱胎的支撑强度及安全要求。

3.2.43 拱胎的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胎面应平整。支设拱胎,应正确和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可砌筑拱或拱顶。

3.2.44 砌筑拱顶前,拱脚梁与骨架立柱应靠紧,并经检查合格。

砌筑可调节骨架的拱顶前,骨架和拉杆应调整固定,并经检查合格。

3.2.45 拱脚表面应平整,角度应正确。

不得用加厚砖缝的方法找平拱脚。

3.2.46 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当拱脚砖后面有砌体时,应在该砌体砌完后,才可砌筑拱或拱顶。

不得在拱脚砖后面砌筑隔热耐火砖或硅藻土砖。

注:隔热耐火砖拱顶的拱脚砖后面,可砌与拱顶相同材质的砖。

3.2.47 除有专门规定外,拱和拱顶应错缝砌筑。

错缝砌筑的拱和拱顶,应沿纵向缝拉线砌筑,保持砖面平直。

3.2.48 拱或拱顶上部找平层的加工砖,可用相应材质的耐火浇注料代替。

3.2.49 跨度不同的拱和拱顶宜环砌。

环砌拱和拱顶的砖环应保持平整垂直。

3.2.50 拱和拱顶必须从两侧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移送砌筑.砌筑时,严禁将拱砖的大小头倒置。

3.2.51 拱和拱顶的放射缝,应与半径方向相吻合。

拱和拱顶的内表面应平整,个别砖的错牙不应超过3mm。

3.2.52 锁砖应按拱和拱顶的中心线对称均匀分布。

跨度小于3m的拱和拱顶,应打入1块锁砖;跨度大于3m时,应打入3块;跨度大于6m时,应打入5块。

3.2.53 锁砖砌入拱和拱顶内的深度宜为砖长的2/3~3/4,但在同一拱和拱顶内锁砖砌入深度应一致。

打锁砖时,两侧对称的锁砖应同时均匀地打入。

打入锁砖应使用木锤;使用铁锤时,应垫以木块。

3.2.54 不得使用砍掉厚度1/3以上的或砍凿长侧面使大面成楔形的锁砖。

3.2.55 砌筑球形拱顶应采用金属卡钩和拱胎相结合的方法。球形拱顶应逐环砌筑,并及时“合门”,留槎不宜超过三环。“合门砖”应均匀分布,并应经常检查砌体的几何尺寸和放射缝的正确性。

3.2.56 吊挂砖应预砌筑,并进行选分和编号,必要时应加工。

吊挂平顶的吊挂砖,应从中间向两侧砌筑。吊挂平顶的内表面应平整,个别砖的错牙不应超过3mm。当砖的耳环上缘与吊挂小梁之间有间隙时,应用薄钢片塞紧。

砌筑吊挂平顶时,其边砖同炉墙接触处应留设膨胀缝。

斜坡炉顶应从下面的转折处开始向两端砌筑。

3.2.57 吊挂砖的主要受力处不得有裂纹。

3.2.58 砌完黏土质(或高铝质)炉顶吊挂砖后,应在炉顶上面灌缝,再按规定的部位铺砌隔热制品。

3.2.59 在砌完具有吊杆、螺母结构的吊挂砖后,应将吊杆的螺母拧紧。拧紧螺母时,应随时注意不使吊挂砖上升,但吊钩应紧靠吊挂砖孔的上缘。

3.2.60 吊挂拱顶应环砌。环缝彼此平行,并应与炉顶纵向中心线保持垂直。

开始砌筑吊挂拱顶时,应先按设计要求砌一环,然后照此环依次砌筑。

3.2.61 在镁质吊挂拱顶的砖环中,砖与砖之间应插入销钉和夹入钢垫片,不得遗漏或多夹。

销钉的直径和长度,钢垫片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做成正公差。钢垫片的穿销孔不得做成负公差。

钢垫片应平整,没有扭曲和毛刺。

3.2.62 吊挂拱顶应分环锁紧,各环锁紧度应一致。锁砖锁紧后,应即把吊挂长销穿好。

3.2.63 跨度大于5m的拱胎在拆除前,应设置测量拱顶下沉的标志;拱胎拆除后,应做好下沉记录。

3.2.64 拆除拱顶的拱胎,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凹沟砌筑完毕,以及骨架拉杆的螺母最终拧紧之后进行。

(Ⅳ)空气、煤气管道

3.2.65管道内衬均应以管壳为导面砌筑。当管壳内表面有隔热喷涂层时,应将喷涂层表面找圆,并以此为导面进行砌筑。

3.2.66 当现场条件许可时,管道内砌体可在地面上采取分段砌筑或浇注,焊接接头部位应留足尺寸,安装后及时补砌或浇注。

当管道砌体的直径小于600mm或矩形断面小于500mm×600mm时,应在地面上采取分段(每段长不超过3m)砌筑或浇注内衬。

3.2.67环形管道(包括高炉热风围管)内衬应按管壳分段砌筑,各段内衬的接头应砌成直缝,并仔细加工砖。

3.2.68管道(包括高炉热风管)各岔口处,应采用耐火浇注料现场浇注或采用组合砖砌筑。

(Ⅴ)烟道

3.2.69 除复杂形状的拱顶可环砌外,烟道拱顶应错缝砌筑。

3.2.70 地下烟道砌体使用的耐火泥浆,可掺入10%~20%(质量比)、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3.2.71没有混凝土壁的地下烟道的拱顶,应在墙外完成回填土后才可砌筑。必要时,烟道墙应采取防止向内倾倒的措施。

3.2.72砌筑烟道闸门附近的砌体时,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回转闸门底座上表面的标高,应略高出烟道底上表面的标高。

3.2.73当烟道闸门具有框架结构时,闸门附近砌体应在框架安装定位后砌筑。与框架接触的砖应仔细加工,两者之间的间隙应使用与砌砖相同成分的浓泥浆填实。

(Ⅵ)换热器和换热室

3.2.74 陶质换热器砌体的砖缝厚度,应符合表3.2.74规定的数值。

换热室的底、墙和顶的砖缝厚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75 四孔格子砖和管砖应进行预砌筑,并按高度选分。必要时,砖的墙面应研磨。砌筑时,在同一水平砖层内,应使用同类高度的砖。

3.2.76 砌筑换热室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2.76规定的数值。

3.2.77 换热器砖格子砌筑前,应在长度、宽度两个方向各干排一列砖格子,据此实排尺寸作为换热室内空的放线尺寸。

砌筑时,应砌成水平,并保持换热器全高通道的垂直和上下相邻砖层的吻合。

3.2.78 换热器内空气、废气换向的各通道的尺寸和位置,在砌筑时均应经过检查。

3.2.79流到通道内部的泥浆,应在砌筑时随时清除。清除时,不应损坏异形砖或破坏砖缝。

3.2.80换热器水平分隔墙、废气道隔墙、四孔格子砖、盖砖、盘砖、管砖和星形砖等,

均应用气硬性泥浆砌筑。气硬性泥浆的成分,可按附录A采用。

3.2.81每砌完一层砖格子后,应停置24h。当温度高于20℃时,可停置16h。

在泥浆凝结时期内,砌体不应受到振动。在砌筑上层砖格子时,应在下层铺设踏板。

3.2.82砌筑换热器时,应用灯光透射法检查格孔是否畅通。有堵塞应及时清除。

3.2.83四孔格子砖换热器与两侧墙接触处的缝隙,应用黏土质耐火泥浆填塞。

3.2.84 四孔格子砖换热器的水平废气管道内,应涂刷一层气硬性稀泥浆。

3.2.85管砖换热器下部拱上的小单墙,应同两侧墙交错砌筑。

3.2.86管砖换热器的下列部位,应涂刷一层气硬性稀泥浆:

1 换热器的四周墙,涂刷泥浆的厚度应为2mm;

2管砖的内壁和每层水平隔墙的上表面。

注:刷浆前,应在下部小单墙和烟道底面上铺撒锯木屑。

3.2.87砌筑管砖时,应先将管砖砌入其上端的盘砖(倒置砌入),再将已砌好上端盘砖的管砖砌入下端的盘砖内。管砖同盘砖内外接头缝处挤出的泥浆,应仔细地勾抹清理。

3.2.88管砖周围的膨胀缝,应用木楔塞紧,防止砌体松动。

4 不定形耐火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不定形耐火材料如包装破损、物料明显外泄、受到污染或潮湿变质时,该包料不应使用。

4.1.2与不定形耐火材料接触的钢结构和设备的表面,应先清除浮锈。

4.1.3 在施工中不得任意改变不定形耐火材料的配合比。不应在搅拌好的不定形耐火材料内任意加水或其他物料。

4.1.4运到工地的耐火预制构件的表面上应具有:

1生产单位印记;

2质量检验合格印记;

3在不同的三个面上有与施工图相一致的部件编号;

4吊点标志;

5生产日期。

4.1.5垛放耐火预制构件时,支承的位置和方法,应符合构件的受力情况,不应使预制构件产生超应力和损伤。

4.1.6 锚固砖或吊挂砖的外形和尺寸应逐块检查和验收,锚固砖或吊挂砖不得有横向裂纹。

4.1.7锚固砖或吊挂砖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与炉壳或吊挂梁相垂直。

锚固砖、锚固座与锚固钩应互相拉紧,但锚固砖应能随炉墙胀缩而起落。锚固钩四周不得填料。

吊挂砖与吊挂梁之间应楔紧。在烘炉之前,应拆除楔垫。

在浇注、喷涂施工前,锚固砖或吊挂砖应预先润湿。

4.1.8振动棒、捣锤等金属捣实工具,不得直接作用于锚固砖或吊挂砖上。必要时,应垫以木板。

4.1.9不定形耐火材料内衬的允许尺寸误差,可参照对耐火砖内衬的要求确定。

4.2 耐火浇注料

4.2.1搅拌耐火浇注料用水,应采用洁净水。沿海地区搅拌用水应经化验,其氯离子(Cl-)浓度不应大于300mg/L。

4.2.2浇注用的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支模尺寸应准确。并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变形。

模板接缝应严密,不漏浆。对模板应采取防粘措施。

与浇注料接触的隔热砌体的表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4.2.3浇注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及液体加入量应严格按施工说明执行。变更用料牌号时,搅拌机及上料斗、称量容器等均应清洗干净。

4.2.4 搅拌好的耐火浇注料,应在30min内浇注完,或根据施工说明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完。

已初凝的浇注料不得使用。

4.2.5浇注料中钢筋或金属埋设件应设在非受热面。钢筋或金属埋设件与耐火浇注料接触部分,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膨胀缓冲层。

注:普通钢筋的使用温度不应超过350℃。

4.2.6整体浇注耐火内衬膨胀缝的设置,应由设计规定。对于黏土质或高铝质的耐火浇注料等,当设计对膨胀缝数值没有规定时,每米长的内衬膨胀缝的平均数值,可采用下列数据:

1黏土耐火浇注料为4~6mm;

2高铝水泥耐火浇注料为6~8mm;

3磷酸盐耐火浇注料为6~8mm;

4水玻璃耐火浇注料为4~6mm;3

5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为5~8mm。

4.2.7浇注料应捣密实。振捣机具宜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或平板振动器。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附着式振动器或人工捣固。

当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浇注层厚度不应超过振捣器工作部分长度的1.25倍;当用平

板振动器时,其厚度不应超过200mm。

自流浇注料应按施工说明执行。

隔热耐火浇注料宜采用人工捣固。当采用机械振捣时,应防止离析和体积密度增大。

4.2.8 耐火浇注料的浇注,应连续进行,在前层浇注料凝结前,应将次层浇注料浇注完毕。间歇超过凝结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缝宜留在同一排锚固砖的中心线上。

4.2.9耐火浇注料在施工后,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养护。如无特殊规定,可按表4.2.9的规定进行。

耐火浇注料养护期间,不得受外力信振动。

2蒸汽养护的升温速度,宜为10~15℃/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40℃/h。

4.2.10不承重模板,应在浇注料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或变形时,才可拆除;承重模板应在浇注料达到设计强度70%之后,才可拆除。

热硬性浇注料应烘烤到指定温度之后,才可拆模。

4.2.11浇注料的现场浇注质量,对每一种牌号或配合比,每20m3为一批留置试块进行检验,不足此数亦作一批检验。采用同一牌号或配合比多次施工时,每次施工均应留置试块检验。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可参照现行的行业标准《黏土质和高铝质致密耐火浇注料》YB/T 5083的规定执行。

4.2.12 浇注衬体表面不应有剥落、裂缝、孔洞等缺陷。

注:可允许有轻微的网状裂纹。

4.2.13耐火浇注料的预制件,不宜在露天堆放。露天堆放时,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2.14起吊浇注料预制件时,预制件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对吊装所要求的强度。

预制件吊运时应轻起轻放,严格按吊装要求操作。

预制件砌体缝隙的宽度及缝隙的处理应按设计规定。

4.2.15预制件应设有吊装环,吊运预制件应起吊吊装环。

对于用吊挂砖作传力系统的炉顶预制件,在吊运、安装过程中,要保证每块吊挂砖

均衡受力,吊挂砖不得受到冲撞等损伤。炉顶预制件不宜码放,码放时预制件不得直接码放在炉顶预制件的吊挂砖上。

4.3耐火可塑料

4.3.1 可塑料应密封良好,保持水分。施工前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黏土质和高铝质可塑料可塑性指数试验方法》YB/T5119检查可塑料的可塑性指数。

4.3.2 采用支模法捣打可塑料时,模板应具有一定的刚度和强度,并防止在施工过程中位移。

吊挂砖的端面与模板之间的间隙,宜为4~6mm,捣打后不应大于10mm。

4.3.3可塑料坯铺排应错缝靠紧。采用散装可塑料时,每层铺料厚度不应超过100mm。

捣锤应采用橡胶锤头,捣锤风压不应小于0.5MPa。

捣打应从坯间接缝处开始。锤头在前进方向移动宜重叠2/3,行与行重叠1/2,反复捣打3遍以上。捣固体应平整、密实、均一。

4.3.4捣打炉墙和炉顶可塑料时,捣打方向应平行于受热面。

捣打炉底时,捣打方向可垂直于受热面。

4.3.5 可塑料施工宜连续进行。施工间歇时,应用塑料布将捣打面覆盖。施工中断较长时,接缝应留在同一排锚固砖或吊挂砖的中心线处。当继续捣打时,应将已捣实的接槎面刮去10~20mm厚,表面应刮毛。

气温较高,捣打面干燥太快时,应喷雾状水润湿。

4.3.6 炉墙可塑料应逐层铺排捣打,其施工面应保持同一高度.

4.3.7 安设锚固砖或吊挂砖前,应用与此砖同齿形的木模砖打入可塑料,形成凹凸面后,再将锚固砖嵌入固定。

4.3.8烧觜和孔洞下半圆处应退台铺排可塑料坯,退台处应径向捣打。

上半圆应在安设木模后按耐火砖前砌拱方式铺排,并应沿切线方向捣打。

“合门”处应做成楔形,填入可塑料时,并应按垂直方向分层捣实。

4.3.9炉顶可塑料可分段进行捣打,斜坡炉顶应由其下部转折处开始,达到一定长度(约600mm)后,才可拆下挡板捣打另一侧。

4.3.10 炉顶“合门”应选在水平炉顶段障碍物较少的位置. “合门”处应捣打成窄条倒梯形空档,宽度不应大于600mm。“合门”口应捣打成漏斗状,并应尽量留小,分层铺料,分层捣实。

4.3.11 可塑料内衬的膨胀缝,应按设计要求留设。炉墙膨胀缝、炉顶纵向膨胀缝的两侧,应均匀捣打,使膨胀缝成一直线。

在炉墙与炉顶的交接处,应留水平膨胀缝与垂直膨胀缝。膨胀缝内应填入耐火陶瓷

纤维等材料。

4.3.12 炉顶“合门”处模板,必须在施工完毕停置24h以后才可以拆除。用热硬性可塑料捣打的孔洞,其拱胎应在烘炉前拆除。

4.3.13可塑料内衬的修整,应在脱模后及时进行。修整前,锚固砖或吊挂砖端面周围的可塑料,应用木锤轻轻地敲打,使咬合紧密。修整时,以锚固砖或吊挂砖端面为基准削除多余部分,未削除的表面应刮毛。

可塑料内衬受热面,应开设Φ4~6mm的通气孔。孔的间距宜为150~230mm,位置宜在两个锚固砖中间,深度宜为捣固体厚度的1/2~2/3。

可塑料内衬受热面的膨胀线,应按设计位置切割,宽宜为5mm,深宜为50~80mm。

4.3.14 当可塑料内衬修整后不能及时烘炉,应用塑料布覆盖。

4.3.15烘炉前可塑料内衬裂缝大于下列尺寸时应进行挖补:烧嘴、各孔洞处3mm;高温或重要部位5mm;其他部位12mm。裂缝处应挖成里大外小的楔形口,表面喷洒雾状水润湿,用可塑料仔细填实。

裂缝宽度在烧嘴、各孔洞处为1~3mm;高温或重要部位1~5mm;其他部位3~12mm,可在裂缝处喷雾状水润湿,用木锤轻敲,使裂缝闭合,或填泥浆、可塑料、耐火陶瓷纤维等。

4.4 耐火捣打料

4.4.1捣打料捣打时,铺料应均匀。用风动锤捣打时,应一锤压半锤。连续均匀逐层捣实。第二次铺料应将已打结的捣打料表面刮毛后才可进行。风动锤的工作风压,不应小于0.5MPa。

4.4.2炭素捣打料可采用冷捣法或热捣法施工。捣打炉底前,应对炉基进行干燥处理并清理干净。

采用风动锤捣打时,每层铺料厚度不应超过100mm。

4.4.3 每层炭素捣打料的捣实密度,应按规定的体积密度或压缩比进行检查。

压缩比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注:压缩比宜为40%~45%。

4.4.4冷捣炭素料捣打时的料温,应比其结合剂软化点高10℃左右。

4.4.5 热捣的炭素料,捣打前应将炭素料破碎,并进行均匀加热,加热温度应依成品料的混炼温度而定。加热后的炭素料中不应有硬块。

捣打时宜用热锤,料温不应低于70℃。

4.4.6在炭素料捣打中断后继续捣打时,捣固体表面应进行清扫、打毛、涂刷煤焦油。

家用燃气灶具设计指导书

燃烧器课程设计指导书 一、 课程设计题目: -----燃烧器设计 二、课程设计目的及要求 课程设计是专业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应用。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自觉地树立精心设计的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掌握一般民用燃气灶具的设计程序、方法和步骤。了解和熟悉本领域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和新技术。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学会使用有关的技术手册和设计资料,提高计算和绘图技能,提高对实际工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三、设计步骤与方法。 根据设计任务书中给定的设计题目及具体要求,按照收集资料→确定方案→设计计算→绘制图纸的步骤进行设计,并将各步骤的主要依据成果与结论写入设计说明书。 设计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指示如下: (一)设计的原始资料 1、来气压力; 2、气源种类; 3、气源物性参数。 (二)设计计算 1、大气式燃烧器头部设计计算 头部设计以稳定燃烧为原则,保证灶具在使用过程中,在0.5至1.5倍燃气额定压力范围使用燃具和燃气成分在一定波动范围内,火焰燃烧应稳定,不得出现离焰、回火、黄焰等现象,同时火焰应当满足加热工艺需要。 1) 选取火孔 ①选取火孔热强度p q 根据给定的气源种类及其相关物性参数确定火孔热强度。 ②选取火孔直径p d 根据选定的火孔热强度确定燃烧器头部的火孔尺寸。7.0-9.0W/mm2 ③计算火孔总面积 按我国现行标准规定,家用燃气灶主火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不得小于2.9KW , 但不得大于4.07KW 。 p p q Q F p F —火孔总面积; Q —灶具额定热负荷 2) 计算火孔数目

24 p p d F n π = n —火孔数目; 3) 确定火孔深度 ①增加孔深,有利于提高灶具的脱火极限,使燃烧器更加稳定,工作范围增大。 ②增大孔深,在一定范围内,回火极限降低,气流阻力加大,不利于一次空气吸入。 ③孔深一般设定为燃烧器火孔直径的2~3倍 4) 确定火孔间距 火孔间距太大,不利于顺利传火;火孔间距太小,容易出现火焰合并,影响二次空气供给,出现黄焰现象。因此一般取火孔间距为火孔直径的2~3倍 5) 设计火孔排列型式 ①设计排数小于四排,对选择燃烧器设计参数无影响,对脱火极限无影响。 ②设计排数大于四排,随着排数增多,二次空气供给受到限制,容易产生黄焰。一般情况下,每增加一排,一次空气系数相应提高5%~7% 6) 确定头部截面积 ①头部截面积过大,点火时头部会积存大量空气,引起爆炸噪声;熄火时头部会积存大量燃气—空气混合物,引起回火噪声。 ②头部截面积过大,将增加金属消耗量,增加生产成本。 ③头部截面积过小,则点火时燃气—空气混合气流不能均匀分布每个火孔,火焰不整齐,火孔热强度大小分布不均匀。 ④头部截面积一般应为火孔总面积的两倍以上 7) 确定二次空气入口截面积 在两排火孔之间留有二次空气入口,以保证有足够的二次空气供应火焰根部。若空气入口过小将由于二次空气供给不足导致不完全燃烧;若空气入口过大则会由于二次空气供给过多,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过多的用来加热二次空气导致燃烧器热效率降低。同时二次空气通过二次空气入口时若速度过大有可能出现吹斜或吹灭燃气火焰的的情况。 Q F )7500~5500(''= ''F —二次空气入口截面积 8) 头部能量损失 为保证达到选定的火孔热强度和燃气火孔出口速度,燃气—空气混合物在头部必须有一定的静压力。该静压力由引射器提供,用来克服混合物从头部逸出时的能量损失。该能量损失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①流动阻力损失; mix p p P 0212 ρυξ=? 1P ?—流动阻力损失; p υ—火孔出口气流速度;

如何根据就餐人数来选择合适的商用电磁灶

如何根据就餐人数来选择合适的商用电磁灶 上期我们为大家介绍了选购商用电磁灶的最主要的几个技巧和主要的要点,这次为大家介绍一下结合用餐人数采购合适的商用电磁炉。 很多客户采购大功率商用电磁炉时不知道该如何选用合适自己的产品型号,如果您是旧灶换新灶完全可以根据现在所用锅具大小选购一个直径差不多大的就可以了。沁鑫商用电磁炉根据您的就餐人数为您推荐适合您的商用电磁炉(灶): 1、锅径:400mm 可满足10-20人用餐 推荐使用:沁鑫5kw台式凹面电磁炉或5kw台式平面炉;磁控和旋钮两种:磁控开关耐用,更高档,与显示器一体化、控制更保障,凹面的微晶玻璃直径是300mm,配直径400mm的锅,凹面锅加热集中,可以翻炒,抛炒和爆炒,适合炒菜用。平汤炉的加热面积是300*300mm 可以购买平底的铁质锅具炒菜,亦可买不锈钢汤煲,用来煲汤,适用于家庭,小餐厅等就采餐人数较少的场所。 2、锅径:480mm 可满足30-50人用餐

主要适用于酒店,餐馆,酒楼,称作电磁小炒炉,功率一般在8kw、12kw、15kw的,沁鑫商用电磁炉可以定做不同规格和不同功率的电磁小炒炉,选用480mm直径的锅,就餐人数多的场所,推荐使用沁鑫商用电磁大锅灶(也称电磁大炒锅),如果是小饭馆、餐厅、咖啡厅等就餐人数较少的话,推荐使用台式8kw的台式小炒灶。 3、锅径:600mm 可满足30-80人用餐 直径600mm的沁鑫商用电磁大锅灶,功率是15KW ,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工厂等场所可用来炒菜,熬汤,亦可以用来蒸东西等,大锅和电磁炉是一体的,买回去通上电即可使用。

4、锅径:700mm 可满足50-100人用餐 直径700mm的沁鑫商用电磁大锅灶,功率18KW ,采用冲压翻边大锅430材质,经久耐用,100人左右炒菜煲汤足矣,适用于小型工厂,中小型企业,另外本公司司也有双头大锅灶供应,双电磁机芯,两人炒菜同时炒菜不受限制。 5、锅径:800mm 可满足100-150人用餐 直径800mm的沁鑫商用电磁大锅灶,功率20kw,采用冲压翻边大锅430材质,经久耐用,商用电磁炉灶上配水龙头,厨师炒菜加水方便,150人左右炒菜煲汤都可满足。一般适用于小型工厂,或者中型工厂、学校食堂等。 6、锅径:900mm 可满足150-250人用餐 直径900mm的沁鑫商用电磁大锅灶,采用冲压翻边大锅430材质,经久耐用,功率25kw,

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安全和性能要求

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安全和性能要求 1.安全要求 ①采暖水系统与生活水系统之间无渗漏; ②热水炉应有防冻功能; ③封闭式热水炉采暖系统应有自动排气阀; ④系统应有掉电自停功能; ⑤燃气切断装置为旋塞阀时,关闭方向应是顺时针方向; ⑥系统应有火焰监控装置、熄火保护装置; ⑦热水炉应有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 ⑧热水炉应有安全温度限制器和过热保护装置; ⑨过热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产生非易失锁定; ⑩封闭式热水炉供暖系统应有安全阀和水压表,供暖系统水不应损坏膨胀水箱的皮膜。 2.性能要求 ①采暖水系统与生活水系统之间无渗漏。 ②采暖热输出应大于等于采暖额定热输出。 ③额定热输入偏差或对范围可调器具,最大和最小热输入与标称值的偏差应小于等于10%。 ④对用调节燃气流量调节热输入的器具,热输入的调节偏差应小于等于10%。

⑤器具应能正常点火,火焰应稳定,允许点火时短暂的离焰。 ⑥器具在规定的气量调节范围内应能正常点火。 ⑦在热平衡状态下折算的CO浓度不超过0.1%。 ⑧限制温控器的开启和关闭的温度与制造商规定值的偏差不大于士6℃;对可调式控制温控器,应在控制范围的最低和最高温度下验证。 ⑨装有安全温度限制器的器具,在水温达到100℃之前应产生非易失锁定。 ⑩对装有温度限制器和过热保护装置的器具,在水温达到110℃之前,温度限制器应产生安全关闭,过热保护装置应产生非易失锁定。 ?封闭式器具循环水量不足时不应损坏器具。 ?满负荷时热效率不应小于(84十2lgPn)%,Pn对不可调器具为额定热输出,对可调为最大热输入(kW)。 ?对可调式器具在可调节范围内的热效率,为最大热输入和最小热输入的算术平均值时的热效率表示,不应小于(84十2lgP n)%,Pn是最大和最小热输出的算术平均值(kW)。 ?生活热水最高温度应小于95℃,水加热时间不大于2min。 ?生活热水在额定或最大热输入时热水效率不应小于84%。 ?储水换热式储水水箱温度应大于等于60℃。

(工艺技术)加热炉工艺操作要点

天津轧一蓄热式推钢加热炉供热燃烧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2日

目录 1.炉子供热系统技术性能 2.炉前管路系统简介 3.炉子点火必须具备的条件 4.点火升温操作 5.高炉煤气管路的吹扫、放散和送气 6.蓄热式燃烧系统的投入 7.自动控制系统的投入 8.加热操作 9.安全报警处置措施 10.停炉操作

1.炉子供热系统技术性能及参数 1.1炉子形式:端进端出的蓄热式推钢加热炉,炉子沿炉长方向分加热一段、加热二段、均热段,采用空、煤气双蓄热式的燃烧技术。 1.2炉子有效长度:25301mm,炉子内宽6612 mm。 1.3燃料:高炉煤气,热值800×4.18 KJ/Nm3 1.4技术参数 a.加热炉最大产量130 t/h b.煤气消耗量:46650Nm3/h c.空气消耗量:34900Nm3/h d.烟气生成量:76970Nm3/h e.高炉煤气和空气预热温度≥1000?C f.排烟温度≤180?C g.蓄热式烧嘴:共计92个,此外,还有烘炉、点火用6个50×104Kcal/h高炉煤气烧嘴。 h.引风机 煤气引风机型号:Y8-39 №16D 风量:96305~107113 m3/h; 全压:3756~3844 Pa 电机:Y355M2-6 功率:200KW 空气引风机型号:Y9-38№16D 风量:69856~81498 m3/h 全压:3991~4318 Pa 电机:Y355M1-6 功率:160 KW i.鼓风机型号:9-26 №12.5D 风量:46117~58695 m3/h; 风压:7993~9103 Pa 电机型号:Y355M2-4 功率:250 KW 2.炉前管路系统简介

加热炉管理制度

加热炉管理制度

加热炉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加热炉管理,确保加热炉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与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的加热炉管理。 第三条加热炉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质量检查与验收,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01001)、《管式加热炉维修检修规程》(SHS01006)、《石油化工管式炉效率测定法》(SHF0001)、《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 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加热炉,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加热炉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加热炉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加热炉管理体系,明确各部

门、单位职责。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的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加热炉管理工作。 第六条机动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加热炉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加热炉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公司加热炉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加热炉管理的组织协调与监督考核。(三)定期分析加热炉的状况及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参与或组织加热炉及附属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运行、检维修、技术改造、更新及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生产部门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加热炉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保证加热炉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满足生产过程需要。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二)定期对燃料油(气)进行品质分析,建立台帐,保证燃料油(气)的质量指标S含量小于1%,燃料气S含量小于10ppm。 (三)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燃料油温度,保证燃

GB16410-××××《家用燃气灶具》

钢管接头产品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修订起草组 2019年1 月15日

钢管接头产品标准》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主要工作过程 为了实现管道施工现场零加工,减少施工现场的脏乱差、环境污染和用电安全隐患。同时,便于管理预制的螺纹质量,保证使用性能及寿命,更重要的是减少验收之后的管道漏水带来的安全及经济损失,最大限度保护民众的安全和经济利益。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与中国五金制品协会负责组织起草《钢管接头产品标准》团体标准。 (一)标准制定准备 鉴于该标准涉及到产品生产、安全、安装等领域,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使标准起草工作更为完善、正确。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于2018 年12 月14 日在北京举办了《钢管接头产品标准》团体标准研讨会。钢管接头行业骨干企业及3 家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研讨会确定了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了标准制定的进度计划。 (二)标准制定过程 1、标准启动及研讨会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于2018 年11 月22 日,由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组织的《钢管接头产品标准》团体标准第一次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本次研讨会确定了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了标准制定的进度计划。 (1)制定工作的总体原则如下:——安全原则:将使用的安全性、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环保原则:有利于向低污染的方向发展。 ——适合国情、超前性原则:适合我国国情的需求,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靠齐,为新技术的发展留出空间。 ——协调性原则:科学、合理、协调,便于设计、生产、检测、安装及服务的实施,兼顾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2 )对标准制定框架提出以下基本要求:——增加产品分类及命名原则,同时推荐不同领域使用不同表面处理的产品,为供需双方沟通提供了方便; ——为适合国情,加严了尺寸公差,修改了密封实验要求,锌层厚度与国标同步;——适合国情要求,对国外引用标准不进行限定,从可靠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引用相关条款,同时兼顾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3)明确了工作计划安排和相关要求。 ——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在半年之内完成,拟在2019 年上半年发布。 按照自愿原则,会议结束一周内完成组建起草工作组并开展工作。针对重要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组并进行数据验 证,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供标准起草组参考。 ——作为起草组人员应遵守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始终如一地站在行业的高度,本着对国家、行业、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参与本次制定工作。在起草工作中遵守统一安排,起草组各成员单位应做到不擅自中途换人。 上述原则和框架的确立,为《钢管接头产品标准》标准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2、标准制定起草组工作组会议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于2018 年12 月14 日在北京召开了《钢管接头产品标准》标准制定起草组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共4 家企事业单位11 人参加。 会议解读了根据预备会议精神起草的标准初稿,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讨论,会议确定:

多少人用多大的商用电磁灶呢

很多客户采购大功率商用电磁炉(灶)时不知道该如何选用合适自己的产品型号,如果您是旧灶换新灶完全可以根据现在所用锅具大小选购一个直径差不多大的就可以了,多少人用多大的商用电磁灶呢?东莞灶状元商用电磁炉厂家根据您的就餐人数为您推荐适合您的商用电磁炉(灶): 1、锅径:400mm 可满足10-20人用餐 推荐使用:灶状元5kw台式凹面电磁炉或5kw台式平面炉;磁控和旋钮两种:磁控开关耐用,更高档,与显示器一体化、控制更保障,凹面的微晶玻璃直径是300mm,配直径400mm的锅,凹面锅加热集中,可以翻炒,抛炒和爆炒,适合炒菜用。平汤炉的加热面积是300*300mm 可以购买平底的铁质锅具炒菜,亦可买不锈钢汤煲,用来煲汤,适用于家庭,小餐厅等就采餐人数较少的场所。 2、锅径:480mm 可满足30-50人用餐 主要适用于酒店,餐馆,酒楼,称作电磁小炒炉,功率一般在8kw、12kw、15kw的,灶状元商用电磁炉可以定做不同规格和不同功率的电磁小炒炉,选用480mm直径的锅,就餐人数多的场所,推荐使用灶状元商用电磁大锅灶(也称电磁大炒锅),如果是小饭馆、餐厅、咖啡厅等就餐人数较少的话,推荐使用台式8kw的台式小炒灶。 3、锅径:600mm 可满足30-80人用餐 直径600mm的灶状元商用电磁大锅灶,功率是15KW ,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工厂等场所可用来炒菜,熬汤,亦可以用来蒸东西等,大锅和电磁炉是一体的,买回去通上电即可使用。 4、锅径:700mm 可满足50-100人用餐 直径700mm的灶状元商用电磁大锅灶,功率20KW ,采用冲压翻边大锅430材质,经久耐用,100人左右炒菜煲汤足矣,适用于小型工厂,中小型企业,另外本公司司也有双头大锅灶供应,双电磁机芯,两人炒菜同时炒菜不受限制。 5、锅径:800mm 可满足100-150人用餐 直径800mm的灶状元商用电磁大锅灶,功率20kw,采用冲压翻边大锅430材质,经久耐用,商用电磁炉灶上配水龙头,厨师炒菜加水方便,150人左右炒菜煲汤都可满足。一般适用于小型工厂,或者中型工厂、学校食堂等。 6、锅径:900mm 可满足150-250人用餐 直径900mm的灶状元商用电磁大锅灶,采用冲压翻边大锅430材质,经久耐用,功率25kw,200人左右炒菜煲汤都可满足,适用于小型企业,中型工厂,学校食堂等场所。 7、锅径:1000mm 可满足250-400人用餐

《燃气采暖热水炉》国家标准编写简介

《燃气采暖热水炉》国家标准编写简介 《燃气采暖热水炉》国家标准编写简介 广州迪森家用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楼英 1.标准编写背景 燃气采暖热水炉(简称壁挂炉)是一种既可用于家庭供暖又可用于提供家庭卫生用热水的壁挂式家用燃气具,起源于欧洲,近二、三十年来,壁挂炉在欧洲被居民家庭广泛使用,普及率就如同中国的燃气热水器,每年产销量在700万台以上。 壁挂炉在中国的发展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才开始的。从引进到现在大致可归纳为整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标准规范等三个阶段。 在前两个阶段,国内市场没有对应的产品标准和市场准入机制,以热水器标准GB6932执行。随着国内采暖市场快速发展,国外主要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生产企业也在不断增多。市场销售的产品质量鱼目混珠,良莠不齐,有的甚至直接用普通热水器改装。各企业之间产品制造成本相差很大,品质差距也很大。 但用户对此缺乏了解,认为只要能满足采暖和热水要求即可,价格作为首选。造成了市场的混乱,事故频发,对整个行业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标准规范过程 在以上背景下,由建设部提出,广州迪森家用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主编的CJ/T228‐2006《燃气采暖热水炉》行业标准,于2006年3月颁布,8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中国壁挂炉行业开始有了适合自己的产品标准。结束了该产品没有标准的阶段。进入标准规范阶段。 CJ/T228‐2006标准是以欧洲标准EN483和EN625为蓝本编写的,是第一本与欧盟标准接轨的燃气具产品标准。主要安全技术要求等同欧洲标准,如果真正执行该标准的话,对整个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能起到规范作用。但由于该标准只是行业标准,属于自愿执行标准,而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一些技术水平相对低的壁挂炉生产企业仍然继续执行GB6932(燃气热水器标准)。造成市场仍然有以热水器产品标准制造的壁挂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燃气采暖热水炉属于高危耗能产品。为了彻底解决技术标准规范化,确保用户使用安全,推动节能,保护环境,国家标委2007年第五批标准修定计划下达了燃气采暖热水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订计划。原CJ/T228标准编制组成员,还有一些新的壁挂炉生产企业也积极参与了新的国家标准编写。 3.国家标准编写工作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计划[2007]100号文“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计划号为20076380‐Q‐333)编制的。本标准由广州迪森家用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和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默洛尼卫生洁具(中国)有限公司、海尔、菲斯曼(中国)有限公司、依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海顿热能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写。 主要起草人有:楼英、王启、张金环、任志、闫小勤、高学杰、李伟、邱国利等人。标准编写过程中技术归口单位给予大力的技术指导。 本标准项目从2008年1月15日天津红楼会议启动,成立编制组。于2008年3月完成第一初稿。2008年9月18日完成送审稿,于2008年9月24日召开专家审查会并通过审查。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共召开了4次研讨会。 本标准是根据CJ/T228‐2006《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颁布实施一年多的情况,以及编制组成员对EN483和EN625标准的进一步理解,在原CJ/T228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并于2008年10月完成报批稿。2008年12月底上报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批。此标准预计将在2009

管式加热炉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82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管式加热炉安全管理规定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式加热炉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管式加热炉安全技术措施 公司有关管式加热炉安全管理的规定与原有管式加热炉安全管理规定结合使用,原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一)、燃料气 1、分液罐 (1)燃料气进炉区必须设置燃料气分液罐,一个装置有多个炉子可以共用一个分液罐,装置内无燃料气分液罐的必须增设。 (2)燃料气分液罐上应设置压力、液位等显示仪表。 (3)燃料气分液罐上应设置有安全阀、放火炬系

统线。 (4)燃料气分液罐上应设置加热盘管和脱液设施;加热器盘管材质选用时要考虑介质的硫腐蚀。 2、燃料气管线 燃料气工艺管线要根据装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设置伴热线,同时要考虑增设燃料管线堵塞处理设施,确保管线在装置开工周期中不能因管线堵塞影响装置安全生产。 3、盲板 (1)燃料气进装置、入炉区和火嘴前等部位应设置相应的“8”字盲板,若火嘴采用软连接可以在点火前拆下软连接而不加燃料气入火嘴前盲板。 (2)燃料气系统应设置有吹扫、试压和置换流程,燃料气吹扫、试压、气密所用蒸汽、氮气给汽(气)点应设双阀间加排凝的三阀组结构,并设相应的

节能家用商用电磁炉及其认证介绍

节能家用商用电磁炉及其认证介绍 随着世界经济圈的形成,企业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对国际市场的抢占尤为重要。在节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提上日程时,相应对产品的节能指标也就更加严格了,如何真正把节能做到实处,将是未来企业技术竞争的焦点之一。节能认证是提升企业形象、拓展国际市场的有力工具。 据统计,使用大功率电磁炉平均每月比使用燃气灶可节省35%的费用,因为商用电磁炉在节能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四点:其一是商用电磁炉作为“第四代”灶具,主要采用了电磁感应加热(IH加热)技术使锅具直接发热的原理,热效率高,普通燃气灶的热效率只有50%左右,而商用电磁炉的热效率高达85%以上,这就意味着省钱。其二,商用电磁炉没有明火带来的燃烧热量和因煤气不充分燃烧带来的废气,不但可以给厨房营造一个洁净的烹饪环境而且可以因此减少厨房里的空调、油烟机、冰箱等其他电器的耗能。其三,所有的商用电磁炉采用变频加热技术,这就意味着商用电磁炉在节能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根据设定的程序,根据加热需要调整功率,有效节约能源。其四,商用电磁炉对产品技术要求特别高,相对燃气灶来说,在钢铁等原材料的消耗比较少,并且体积小,减少其制造过程、运输过程的综合能耗,性价比高。 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有厂家从事大功率商用电磁炉产品的生产与推广,但是,由于商用电磁炉技术不够稳定,商用电磁炉因此未能普及。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如今技术已经日益成熟。商用电磁炉行业中,已经涌现出如美的、尚朋堂等专业研发制造厂家,譬如美的还拥有100多人的电磁加热研究团队。随着消费者对商用电磁炉产品认知加深,商用电磁炉行业还将获得跨越式的成长。据统计,我国商用电磁炉市场需求量已从2001年260万台发展到2004年1000万台,三年后,将超过2000万台。商用电磁炉将从补充型炊具向主导型炊具过渡,款式也将向双头、多头发展。 节能,不仅是一种企业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一方面,降低成本与能耗、战胜国际上的“绿色技术壁垒”,是进军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之路;另一方面,为中国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美的、尚朋堂等几家企业获得首批节能认证,将促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这场节能运动,倡导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实,针对节能做出规划的不仅仅是中国,近年来,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节能方面可谓下尽功夫。他们针对家用电器产品制定了相关节能措施,同时开展产品认证并制定产品能效标准等具体化方式。比如,如果想在美国市场发展,没有取得美国能源之星的认证,不贴上美国能源之星的标识,企业将无法进入美国政府采购中去。同时,日本、法国等国家也开始对家用电器节能状况做出规定。而在中国,现在针对节能的措施也在不断被推出,在上海凡是没有达到节能新标准的空调不允许销售。可以预见,我国对家电产品的节能操作也会逐渐展开,将来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家用电器的将越来越没有市场。

1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介绍

附件11编号:CEL 009—2016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仅以燃气作为能源的热负荷不大于70 kW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含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含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本规则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本规则所指燃气应当符合GB/T 13611的规定。 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66 mm,宽度为45 mm。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额定热负荷(kW); (5)额定热负荷热水热效率(%); (6)50%额定热负荷热水热效率(%); (7)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8)能效信息码;

(9)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燃气采暖热水炉(单采暖型)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额定热负荷(kW); (5)额定热负荷供暖热效率(%); (6)30%额定热负荷供暖热效率(%); (7)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8)能效信息码; (9)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燃气采暖热水炉(两用型):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额定热水热负荷(kW); (5)额定供暖热负荷(kW); (6)额定热负荷热水热效率(%); (7)额定热负荷供暖热效率(%); (8)50%额定热负荷热水热效率(%);

1.加热炉工艺计算软件FRNC5使用入门剖析

1.F RNC-5软件的引进与使用概况 中石化集团公司下属的若干设计院(石化工程公司)从1997年开始引进了多套美国PFR公司的通用加热炉工艺计算软件FRNC-5。此软件在加热炉工艺计算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发挥了重大作用。 美国PFR公司全称为PFR工程系统公司(PFR Engineering System,Inc )。公司设在美国洛杉矶,创建于1972年1月,从事热力学系统设计分析和人员培训。该公司的软件产品拥有六十多个用户,遍布六大洲的十五个以上的国家。其中FRNC-5PC软件有二十年以上的使用经验。 本软件可以优化加热炉设计,并可对现有加热炉进行操作分析、加强管理,是一个较为优秀的软件。 2.F RNC-5软件功能与特点 2.1 软件应用范围 本程序可用于炼油、石油化工及热电联合等装置中大多数火焰加热炉及水管锅炉的性能模拟及效率预测。程序采用经过证明了的技术,通过综合迭代,将工艺物流模拟、传热和压力降计算等过程组合在一起。 程序沿物流及烟气流程,逐个管组逐个炉段严格迭代求解,能精确确定加热炉的工艺参数。计算中还指明不利操作状态,如发出炉膛正压、管壁和扩面元件超温、超临界流动以及酸露点腐蚀等警告信息。 程序会算出与显示加热炉的以下工艺参数或不利操作状态: (1)加热炉总热负荷、总热效率,辐射室热负荷 (2)辐射室出口温度(桥墙温度)与烟囱入口处温度 (3)辐射和对流热强度的均值和峰值 (4)辐射段遮蔽段和对流段中所有管组的管壁金属温度和翅片尖端温度的峰值和均值(5)两相流流型及沸腾状态的确定 (6)管内两相流的传热和压降 (7)管外传热和阻力 (8)“阻塞”、“干锅”或“冷端”腐蚀的可能性 2.2 适用的加热炉类型 (1)常减压装置加热炉 (2)铂重整、铂铼重整和强化重整等装置加热炉 (3)重沸炉和过热炉 (4)一氧化碳加热炉和锅炉 (5)脱硫装置原料预热炉 (6)焦化炉和减粘加热炉 (7)润滑油蒸馏和蜡油加热炉

最新加热炉管理制度

加热炉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加热炉的安全管理,确保加热炉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加热炉管理方面的内容。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技术部是加热炉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组织年度加热炉更新改造购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1.2 参加项目改造中加热炉技术改造方案的论证、评审; 3.1.3 负责组织加热炉的选型购置,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加热炉; 3.1.4 负责指导和监督加热炉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3.1.5 参加重大、特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 负责组织对加热炉、燃烧器、安全设施及其附件的生产制造与维修厂家的准入管理; 3.1.7 组织制定加热炉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保证加热炉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满足生产过程需要。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2 车间具体负责加热炉的日常维护管理、技术档案管理。 4 内容 4.1 管理要求 4.1.1 车间对本车间加热炉进行全面管理,按照加热炉的技术性能、生产工艺要求等建立健全《加热炉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规程》、《加热炉巡回检

查程序和部位》及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 加热炉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操作工人进行操作前的安全培训。 4.1.3.1 加热炉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1.3.2 加热炉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1.3.3 加热炉燃烧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1.3.4 加热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1.4 使用单位应对加热炉进行如下管理: 4.1.4.1 建立“加热炉综合管理记录” 4.1.4.2 实行动态的管理,及时掌握加热炉变更信息,补充和修改管理档案; 4.1.4.3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以实现状态监测、温度监测、故障监测等技术在加热炉管理方面上的应用,确保加热炉安全运行。 4.1.4.4 加热炉的维护保养执行《加热炉操作规程》。 4.1.5 加热炉的运行应能满足本装置生产运行周期的要求。 4.1.6 重视加热炉的节能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提高加热炉的管理、技术、装备和运行水平。 4.1.7 在提高加热炉热效率的同时,应避免烟气露点腐蚀。要合理控制物料进料温度,确保炉管管壁温度高于烟气露点温度。 4.1.8 为了保护环境,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严格控制燃料品质,控制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指标。 4.1.9 定期对加热炉操作人员进行加热炉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2 运行维护

首个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即将发布

首个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即将发布 3月13日《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审定会议在青岛海尔中央研究院举行。来自中国标准化协会的专家、业内教授学者与制定该标准草案的海尔燃气灶专家就该标准进行了讨论和审定,这就预示着衡量燃气灶是否安全的标准即将发布,对于燃气灶是否安全将有标可依。 燃气安全事故频发催生标准出台 据悉,家用燃气灶防干烧标准,是海尔根据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由干烧等引起的燃气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其主要核心所在,就是在嵌入式燃气灶上配置一套具有智能温度感知的高温保护系统,设定正常使用的基准温度,通过智能温度感知,高于此基准温度判为异常高温,在发生像干烧、回火等异常高温的情况下,系统会自动切断气源,防止干烧高温危害发生或危险情况进一步发展。那么,这项标准的发布会给消费者带来什么益处呢? 家用燃气灶防干烧标准对燃气灶具使用安全实现全面保护

燃气灶是安全指标要求极其严格的特殊商品,因此国家对其生产有严格的规定。按照《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的规定,嵌入式燃气灶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但是,熄火保护装置只是燃气灶具的低温保护,一旦发生烧干锅等异常高温现象时,则无法控制切断气源,进而引发爆炸和不能控制的火灾,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火灾隐患。而由海尔参与制定的《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对于这种高温隐患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所谓高温保护,就是不仅可以在发生传统炉火被外溢的液体浇灭或者被风吹灭时切断气源,更可以在灶具发生烧干锅等异常高温隐患时切断气源,从而切断灶具的低温,高温发生危险的任何可能性,起到燃气灶具使用的全面保护。 《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助推行业技术升级 当然,《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的发布不仅给消费 者带来安全和实惠,对规范整个行业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将防干烧技术正式列为行业标准,不仅将“嵌入式燃气灶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标准规定技术“升级”,还将 优化市场产品格局,使杂牌燃气灶厂家所生产不合格嵌入式燃气灶,也将成为非法生产,真正为家用嵌入式燃气灶行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而,防干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的发布也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并

大功率商用电磁炉

大功率商用电磁炉 一、产品定义: 商用电磁炉是指应用在商用领域厨房的电磁炉,如酒店、餐饮行业的饭店、工厂、院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机场、火车、轮船等商用厨房,尤其合适限制使用明火的所有商用厨房:如地下室、地下商场、铁路车辆、油站、航空等。商用电磁炉的功率一般是指3KW~35KW之间的电磁炉(灶)。 别称:商用电磁灶、商用大功率电磁炉、大功率商用电磁灶等 二、产品工作原理 大功率商用电磁炉(灶)作为厨具市场的一种新型灶具,它打破了传统的明火烹制方式采用最先进的磁场感应涡流加热原理。其原理是通过电子线路板组成部分产生高频电流,由整流电路将50 HZ /60HZ的交流电变成直流电压,再经过控制电路将直流电压转换成频率为20-40KHz的高频电压,通过螺旋状的磁感应圈,形成高频交变磁场,当磁场内的磁力线通过金属器皿(导磁又称导电材料)加热部位金属体内产生交变的电流(即涡流),涡流使锅具铁分子高速无规则运动,分子互相碰撞、磨擦而产生热能使器具本身自行高速发热,从而将电能转换为热能,用来加热和烹饪食物,从而达到煮食的目的。 三、主要性能和指标 1、大功率电磁炉(灶)采用磁场感应加热原理 利用高频(20-40KHz)电流通过环形线圈而产生交变磁场。当磁场内磁力线通过含铁质的导磁导电锅体底部时感应出无数之小涡流,使锅体本身自行高速加热,然后加热锅内食物。 2、使用大功率电磁炉(灶)对锅体材料的要求 由于非导磁材料不能有效的积聚磁力线,几乎形成不了涡流,从而基本不能产生热能。另外,导电能力特别差的磁性材料由于其电阻率太高产生涡流很小,产生的热量也很小(P+U2/R)。所以电磁炉(灶)使用的材料为导电性能相对较好的铁性材料,还有就是合金及复合体。一般使用在电磁炉(灶)上的锅有:生铁、A3铁、不锈铁锅等。 3、安全分析 由于大功率电磁炉(灶)的线圈盘和锅体没有直接接触而是靠电磁感应加热锅具,所以不存在漏电危险。 由于大功率电磁炉(灶)线圈盘本身有磁条阵列,和锅体对磁力线的汇聚吸收作用,并且经过金属外壳屏蔽所以外泄辐射很低,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三、产品主要特点 1、大功率电磁炉(灶)功率调节范围宽,可在0.2KW-50KW额定功率范围内连续调节。 2、大功率电磁炉(灶)电源电压适应范围宽,独具过电压和欠电压调节特性,在各种供电环境下都可长期使用。 3、大功率电磁炉(灶)安全保护功能完善,对于电源电压过高、过低或突变等均有安全保护功能,常规的超温保护更为快捷准确。

燃气壁挂炉系统安装规范

目录 1.地暖系统安装规范及保养 2.散热片的分类和安装及规范 地暖系统安装规范及保养 一、保温板的铺设 1.整板放在四周,切割板放在中间。 2.板与板之间用胶带连接。 3.平整度,高差不允许超过正负5MM, 4.缝隙不大于5MM 二、反射膜的铺设 1.反射膜铺设一定平整,不得有褶皱。 2.遮盖严密,不得有漏保温板或地面现象。 3.反射膜方格对称整齐,不得有错格现象发生,(方便计算管道间距,反射膜方格间距为5公分)。 4.反射膜之间必须用透明胶带或铝箔胶带粘贴

三、管道的铺设 1. 与设计回路相符合。 2. 管道铺设间距与设计相符合。 3. 如管道回路之间实际铺设长度差距大于30米,则从新调整及时通知公司。 4. 管道与墙体之间距离在100—150MM。 5. 坚决制止出现管道交叉现象。 6. 分水器到地面部分管道必须加保温套管 四、铺设钢丝网 1.钢丝网(200*200mm)用管卡固定, 2.管卡位置钉于钢丝网四角与中间位置,每片钢丝网卡钉数量不得少于8个。 3.不得出现钢丝网翘起现象。 4.钢丝网必须铺设在管道上部。 五、分水器安装 1.为保证分集水器将来维修,分水器所在位置必须保证分水器可整体拆卸。 2.分水器安装时上沿高度不低于600MM。 3.分集水器路数应该与设计相符和。 4.分集水器附近留有一个三空插座。

5.分集水器的进回水两端应安装压力表、自动排气阀。 6.分集水器固定好之后连接壁挂炉给回水主管道,管道接口处装过滤器。 7.分集水器安装完毕临时用反射膜进行覆盖保护,防止落水泥、油漆等污染物 六、混凝土铺设 1、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铺设,铺设前先检查压力表,如压力表压力低于4MPA,则禁止施工 2、混泥土搅拌:严禁直接在地暖管上进行混泥土搅拌。可在地暖管上铺垫木板或者是塑料板。施工时不得出现钢丝网外露现象,如边界保温条脱落,需将边界保温条复位3混泥土找平后地面高差不得大于5mm 4、铺设混泥土时,在门口、过道、地漏等位置必须做好记号,防止后期施工中不当行为破坏地暖管道。 地暖安装规范 一、水暖系统安装工艺: 1. 边界保温带: 地板辐射供暖系统与墙、柱等构件间的绝热构造。边界保温带应允许5mm的可压缩量。边界保温带可以用8~10mm厚、50~100mm宽的聚苯乙烯板条,也可使用复合薄膜的绝热产品,在系统安装中加设。 2. 保温板:

加热炉管理办法

企业制度-实施类 加热炉管理办法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加热炉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加热炉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业务管控方式 根据加热炉的热负荷大小及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进行管理,公司对加热炉运行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分公司、运行部),在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各相关处室、运行部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搞好加热炉的运行安全、经济节能、检维修、事故调查处理、检查考评等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分管副总经理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加热炉管理工作。3.2 机动处职责 3.2.1 负责公司加热炉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加热炉管理的制度和标准,制定分公司加热炉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2.2 负责加热炉管理的组织协调与监督考核。 3.2.3 负责组织建立有关加热炉的台帐、技术资料档案。 3.2.4 负责组织编审加热炉的检测、检查、检修、报废等计划;参与加热炉技术改造的各项工作。负责审核加热炉施工方案;负责、参与加热炉检测、检修、改造后的竣工验收工作。 3.2.5 监督检查加热炉的使用与维护,包括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附件等的使用管理;掌握加热炉运行状况,及时组织整改缺陷问题;组织进行加热炉监测分析、检查与考核评比工作。 3.2.6 参与加热炉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3.2.7 参与加热炉工艺指标、操作规程开停工方案的审核。 3.2.8 组织推广加热炉运行管理的先进技术与经验,推广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协助组织加热

电磁灶商用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分析

近年来,电磁炉的家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行业的利润微薄。而同时,大功率产品在上海商用产品的前景则显露出明显的优势。因此,很多企业对电磁炉的商用市场给予了很多的关注。 商用电磁灶的特点 1、功率范围大: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商业产品的功率是不同的。一般民用电磁炉的功率单炉在3.5KW以下,而中国的商用电磁灶功率范围在0.3—25KW之间,基本涵盖了整个国内商用产品的范围。而在国际市场中,因为西餐基本上没有爆炒,商用产品为了市场的需求,基本没有高于8KW的产品。 国内外商用电磁灶现状 1、国外电磁灶功率一般在8KW以下,以平面灶为主;国内炉灶功率较国外商用产品的功率大,一般在25KW以下,并且以凹灶居多。这都是基于国内爆炒等饮食习惯的基础上的。 2、商用电磁灶的应用领域一般为:宾馆,酒店,中西快餐业,火车餐车,轮船餐厅,部队、企业、机关食堂,火锅店和袋装油炸食品电磁加热设备等,非常广泛。除以上领域外,电磁炉在食品加工商用市场的发展前景也是非常可观的。例如,在小型食品加工厂,按照传统的加工方式,食用油的浪费很大。使用电磁炉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既节约了能源,也节省了油。 商用电磁灶市场特点 1、商用领域刚起步。截止2006年底,全国的餐饮业数量(不含食堂)已超过400万家,但使用电磁灶具的餐饮店不到1% 。和民用电磁灶相

比,商用电磁灶市场占有量要小得多。按照400万家计算,每家平均使用3~4台的电磁炉,尽管总的需求量并不大,但是其总的销售额规模和潜在的市场带动作用是很大的。 2、不同用户要求不同。一般西餐厅厨房台式结构的灶具应用比较广,品种多(趴炉);中式餐厅厨房应用分体式结构灶具较多。这种情况对于行业的规模发展是不利的,也使得产品的成本无法有效降低。 3、由于商用市场的特殊性,产品具有明显的非标准化属性(工程性质)。商用电磁炉应用行业比较多,不同的场所就会有自己的独特的要求。例如,很多的营业场所提出的方案是在多人同时用餐的环境下的,而我们也不单单是提供一个简单的产品,而是一整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属于工程性质了。包括给轮船的气化灶具改造为电磁炉的整套解决方案等等。 4、商用电磁炉的渠道与民用产品的渠道是完全不同的。民用产品属于小家电行业,在卖场中就可以购买到。而商用产品已经脱离小家电行业,所以销售的渠道也是独立的,也属于工程的性质。 商用电磁灶市场发展前景 1、商用电磁灶将逐步取代以油、气燃料为主的加热炊具,市场前景广阔。这是基于电磁炉的特性决定的。例如在轮船上,燃料基本上是油,灶具在使用之前要将油气化,要有高压泵房,这套系统既有噪音污染,无形中也浪费了轮船有限的空间。因此,电磁炉的优越性就更强。 2、中、西快餐业将成为商用电磁灶市场首先应用和推广的主力。全国现已有肯德基近2000个门店、麦当劳700个门店、不同品牌的匹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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