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流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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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流程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流程及注意事项
签署流程:
1、客户须携带身份证、《认购合约》、定金收据及其它所有已交房款收据等资料在《认购合约》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签约手续。
2、置业顾问带客户交纳首付款(贷款)或剩余房款(一次性),收款人员将客户手中的《认购合约》、定金收据及其它所有已交房款收据收回,另行开具房款收据。
3、贷款客户同时要在收款处交纳80元预告登记费(现金)。
4、非住宅(商铺、车库)须交纳总房款的2.5‰的交易费。
5、客户交齐上述款项后方可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人员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6、买受人签字文件:合同、附图、交房标准及补充协议、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保证协议、贷款的客户需要在预告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7、签约人员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买受人留存一本合同。
8、贷款的客户到银行区咨询贷款情况,办理贷款手续。
注意事项:
签约材料携带齐全
合同及相关购房文件要仔细查阅(如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房源,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
只接受POS机刷卡付款
签约时需要买受人亲自签署合同。
要妥善保管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字要书写规整,签字齐全。
了解契税及维修基金交付时间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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