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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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浙建[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建〔2013〕2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要求自2013年4月1日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月31日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幕墙作为外立面装饰的主要形式越来越广泛,展现出了其高端、美观的特点。

但是,也由此带来了建筑幕墙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建筑本身的安全,也会对周围人员的安全带来影响。

因此,建筑幕墙安全技术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析建筑幕墙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问题建筑幕墙的安全隐患往往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火灾安全当建筑物爆发火灾时,建筑幕墙的构造要素和所有附属设施都必须满足阻燃等级要求,以使其不易受到大面积火灾的侵袭。

此外,建筑幕墙应当配备并保持有效的防火体系,包括烟雾控制、室内喷淋、紧急出口等。

2. 风压安全建筑幕墙是建筑物外部的基本抗风构件。

在高层建筑中,建筑幕墙的自重、玻璃、铝型材及其它元素的显著特性,如受风压力、外荷载及抗风量的性质等都是对安全的挑战。

因此,必须进行充分的坚固和加固,保证其能够承受风压的冲击。

3. 环境污染环境污染也是建筑幕墙安全的一个方面。

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等高污染度地区,建筑幕墙应该具备一定的污染防护功能,针对建筑幕墙的材料、颜色等都应该具备抗污能力。

否则,长时间的累计污染会使建筑幕墙导致腐蚀和破损,建筑幕墙本身也会因此而失去原有的美观特点。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保证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需要在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和材料选择等环节上进行不断的技术改进和完善。

以下是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1. 材料选择在建筑幕墙的材料选择上,必须考虑其防火等级、密闭性和材质的稳定性等。

同时,还需要确保材料不会有毒性和易燃性等问题。

如玻璃幕墙中普遍使用钢化、夹胶钢化和夹层玻璃等,但这些材料有时会遇到爆炸破裂的情况,因此最好采用较厚的夹胶玻璃,这样能够更加稳定和坚固。

2. 设计规范在建筑幕墙的设计规范方面,必须确保其承受风压的强度、防火等级、荷载强度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

在设计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对建筑幕墙进行模拟分析,以确保其能够承受所有的力量。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条文说明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条文说明

1.1条文说明:该条是对使用范围作了规定。

禁止使用的建筑其使用对象概括为:幼的、小的、老的、弱的。

这人群的民事能力低,应属于保护对象,此外该类建筑外立面也无须夸张耀眼。

为何禁止?本要求的核心思路就是注重安全。

对住宅和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对有些高档及高层的楼盘,如果要使用就必须按此技术要求执行,目的是减少破裂即使破裂也不至于坠落伤人物。

这里要注意两点:1.只规定了石材和玻璃幕墙不得使用。

对玻璃幕墙的定义大家都清楚。

对石材幕墙的定义是:面板材料为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

也就是说石材幕墙涵盖了花岗岩、大理石、砂岩、洞石等天然的板材。

金属板幕墙如铝板、铝塑板、彩钢板及各类人造板的幕墙是可用的。

但有的幕墙是由多种面板组合的,如果有石材面板也应归入此范围内。

2.对住宅、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玻璃和石材幕墙。

考虑到部分住宅/医院建筑为高层及超高层,外立面围护结构采用幕墙是首选的。

从发生的事故看,均为幕墙的地震也未发生整个幕墙倒塌。

本要求着重于技术层面的要求。

只用通过制定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幕墙的技术含量,从设计、选材、施工、检测验收各环节把关,完全可以做到幕墙的面层材料不破裂坠落。

对此类建筑如果使用了玻璃和石材幕墙,就得按2.1条规定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

尤其是很多住宅使用大量的线条造型、大量的倒挂石材板,不按照该要求隐患很大。

1.3条文说明:该条是针对玻璃幕墙防止产生光污染而规定。

1.由于玻璃幕墙用玻璃可见光反射比有较大的范围,因位置不当、反射比过大,就产生有害光反射,影响行人及司机的视觉,从而造成危害。

从安全使用的角度列入此条。

2.该条款的引用依据是:《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对此条应掌握的是:(1)所有玻璃幕墙用的玻璃其可见光反射比均不得大于0.30;(2)有三种情况是限制使用的。

也就是最好不用玻璃幕墙。

如果要使用,其玻璃可见光反射比均不得大于0.16;(3)在gb/t18091-2000第4条款中,还有禁止使用的规定。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三篇)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三篇)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幕墙作为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美观性、节能性、保温性等方面均有较大的优势。

然而,由于幕墙的特殊性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常常极为严重,因此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的要求十分重要。

下面将从幕墙结构、材料、施工等方面阐述建筑幕墙建设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幕墙结构的安全技术要求1. 承载能力要求:幕墙结构在经受自重、风荷载、地震、温度变化等外力作用下,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确保幕墙整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接缝密封要求:幕墙的拼接采用接缝密封的方式,确保幕墙的密闭性和防水性。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具备耐候性、耐腐蚀性,能够长时间保持良好的密封效果。

3. 抗风压性能要求:幕墙应具备足够的抗风压能力,确保在强风作用下不发生变形、裂缝或脱落现象。

幕墙结构应考虑风荷载的引入,合理设置加强构件,增强结构的抗风压性能。

4. 抗震性能要求:幕墙应具备一定的抗震性能,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整体稳定。

幕墙结构的抗震设计应根据地震区的级别和幕墙的高度、形状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二、幕墙材料的安全技术要求1. 材料选用要求:幕墙材料应具备一定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担所需的荷载和变形。

同时,材料还应具备防火、防腐蚀、耐久性等特点,确保幕墙的安全使用。

2. 防火性能要求:幕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阻止火势蔓延、减少燃烧产物的释放,确保人员的逃生安全。

3. 耐久性要求:幕墙材料应具备较长的使用寿命,能够抵抗自然环境的侵蚀和老化,保持稳定的物理和化学性能,防止由于材料老化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三、幕墙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1. 施工工艺要求:幕墙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控。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防摔设施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施工期间的质量监控: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幕墙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防止施工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范本(2篇)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范本(2篇)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范本建筑幕墙是现代建筑中常见的一种构造形式,其功能不仅包括防风、防水、隔热、隔音等,更重要的是对建筑物内外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为确保幕墙的安全运行,在设计、施工和维护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技术要求。

本文将以建筑幕墙的安全技术要求为主题,重点讨论幕墙的结构安全、玻璃安全、防火安全和防盗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一、结构安全要求1. 幕墙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经过专业结构工程师的设计审查和验证。

2. 幕墙的结构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耐久性、强度和刚度的材料,并经过工厂化生产和品质检测,确保质量稳定可靠。

3. 幕墙的结构连接件和连接方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和安装,确保连接点的牢固性和耐久性。

4. 幕墙的结构应具备良好的抗风、抗震和抗振性能,能够承受气候变化和外力冲击带来的荷载,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玻璃安全要求1. 幕墙玻璃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根据建筑的功能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选用,如防火、隔音、隔热等特殊功能的要求。

2. 幕墙玻璃的设计和安装应考虑到预应力张拉应力和热膨胀引起的玻璃开裂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预防和补强。

3. 幕墙玻璃的安装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安装质量,避免玻璃破碎或脱落的安全隐患。

4. 幕墙玻璃的防爆性能要求应根据建筑的安全等级和周边环境的风险程度确定,必要时采取加强措施,如安装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三、防火安全要求1. 幕墙的防火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防火规范的要求,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和构造。

2. 幕墙的防火性能要求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确定,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构造措施,如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阀等。

3. 幕墙的防火隔热性能要求应满足建筑的隔热要求,确保火灾发生时,幕墙能有效隔绝外部火灾温度和烟气进入室内。

4. 幕墙的防火安全应配备相应的火灾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设备,加强火灾监测和灭火能力,在初期火灾发生时能及时预警和扑灭火源。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是指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的要求。

一、设计要求1.建筑幕墙的设计应满足相关建筑安全规范的要求,包括抗震、抗风、抗倾覆等方面的要求。

2.根据建筑的特点和用途,选择适当的幕墙材料和结构形式,确保幕墙的强度、防水和隔热性能等指标满足要求。

3.考虑到幕墙的使用年限和后期维护的需要,设计应考虑到幕墙材料的寿命和可维护性。

4.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幕墙的防火性能,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二、施工要求1.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幕墙的安装质量和施工工艺满足设计要求。

2.施工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幕墙材料的安装准确、牢固,避免出现漏水、渗漏等质量问题。

3.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施工设备的使用安全、施工人员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三、维护要求1.建筑幕墙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等方面的要求。

2.定期检查幕墙的结构状况、防水性能和隔热性能等指标,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幕墙的正常使用。

3.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幕墙,应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或进行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4.在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对幕墙材料的保护,避免损坏和老化。

如需更换幕墙材料,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新材料进行更换。

总结起来,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是建筑行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到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设计、施工和维护等环节都需要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以确保建筑幕墙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随着建筑幕墙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幕墙材料和结构形式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适应不同建筑的需求。

通过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可以保证建筑幕墙的安全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建筑的品质和价值。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9 页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设计审查2.1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第 2 页共 9 页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文件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文件

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建〔2013〕2号文件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要求自2013年4月1日施行。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月31日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

浙建〔2013〕2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

浙建〔2013〕2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范本(2篇)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范本(2篇)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范本一、引言建筑幕墙作为建筑外墙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美观、保护和节能等功能,对建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幕墙建设安全,需要遵循一系列具体的技术要求。

本文将提供一个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范本,有效指导业务人员进行幕墙建设,确保建筑安全稳定。

二、材料选用1. 幕墙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建筑规范的要求;2. 铝合金及其型材应符合GB/T5237.1-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合金和状态》标准的要求;3. 玻璃应符合GB/T18044-2000《平板玻璃》标准的要求;4. 密封胶条应选用具有良好耐候性、粘结性和弹性的密封胶条;5. 安全防坠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三、结构设计1. 幕墙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经过专业设计人员的论证;2. 幕墙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刚度和抗震性能,确保在地震、风力等外力作用下的稳定性;3. 幕墙结构应考虑建筑结构的热膨胀、收缩和变形等因素,采取合理的变形补偿措施;4. 幕墙结构的连接部位应采用适当的连接方式,确保连接稳固可靠;5. 幕墙结构应考虑人员安全因素,避免出现尖角、锐边等对人员构成伤害的设计;四、施工要求1. 幕墙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且配备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2. 幕墙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或改变施工方法;3. 幕墙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4.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知安全操作规程;5. 幕墙安装时,应使用合适的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6.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和危险物品,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五、质量控制1. 幕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幕墙质量符合要求;2. 幕墙工程验收应由专业验收机构进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 幕墙产生的垃圾、废弃物等应分类收集、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建筑幕墙是指安装在建筑物外立面的一个外部覆盖结构,主要用于保护建筑物内部结构和提供美观的外观效果。

随着建筑幕墙的普及和发展,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从设计、材料、施工和维护四个方面介绍建筑幕墙建设的安全技术要求。

1. 设计要求(1) 承受荷载能力:建筑幕墙需要经受自重、风载、地震等外部荷载的作用,设计时需要考虑这些荷载的影响,并确保幕墙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 防火性能:建筑幕墙作为外部覆盖结构,需要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以减少火灾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材料的选择和构造的设计都要满足相应的防火标准。

(3) 隔声隔热性能:建筑幕墙需要具备一定的隔声和隔热性能,以提高室内空间的舒适度和节能性能。

2. 材料要求(1) 建筑幕墙所使用的材料需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且需要经过质量检测和认证。

(2) 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其重量、强度、防火性能和耐候性等因素。

例如,幕墙玻璃需要具备一定的抗风压能力和抗爆能力。

(3) 材料的安装需要按照厂家的规定进行,且需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安装中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误伤。

3. 施工要求(1) 幕墙施工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过程中需要参照这些要求进行操作。

(2) 承担建筑幕墙施工的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且施工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3) 施工现场需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需要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4. 维护要求(1) 建筑幕墙的维护需要定期进行,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2) 维护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幕墙的外观和构造,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维护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更换材料或进行结构改动。

建筑幕墙建设的安全技术要求是保证幕墙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

设计、材料、施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幕墙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要求并保护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修订版)

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修订版)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2024年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2024年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2024年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1. 抗风压性能:幕墙系统应具备抗风压性能,能够承受风力的作用,不易受到破坏或倾倒。

2. 抗震性能:幕墙系统应具备较好的抗震能力,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结构的完整性,并且可以承受地震引起的振动。

3. 防火性能:幕墙系统应考虑到防火的需求,能够有效地防止火灾的蔓延,并且不易燃烧、融化或产生有毒气体。

4. 结构强度:幕墙系统的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自身和外部负载的作用,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玻璃安全性:幕墙系统中使用的玻璃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撞击性,能够经受住外部冲击力的作用,防止玻璃破裂或脱落。

6. 安全防护:幕墙系统应考虑到人员的安全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悬挂物的脱落,避免人员受伤。

以上是一些一般的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使用目的和建筑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或具体的信息,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建筑专业机构或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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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

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建〔2013〕2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要求自2013年4月1日施行。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月31日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 严格控制住宅、医院、学校、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其中,医院门诊楼(含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二楼以上的幼儿园和疗养院不得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严禁建筑外墙石材采用湿贴工艺。

1.2 在T交叉点与直线段正相反,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幕墙玻璃在以下区域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物;(3)十字路口或多个十字路口的建筑物。

2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24米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的结构安全性进行论证。

2.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论证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时,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置防护措施。

建筑玻璃采光屋顶和玻璃雨篷应采取防坠落结构措施。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模板范本】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模板范本】

浙建〔2013〕2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

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

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

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

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

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3幕墙设计3。

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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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821-25 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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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 严格控制住宅、医院、学校、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其中,医院门诊楼(含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严禁建筑外墙石材采用湿贴工艺。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24米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

2.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时,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置防护措施。

建筑玻璃采光顶和玻璃雨蓬应当设置防坠落构造措施。

3.2 建筑幕墙构造应当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

外倾式或水平倒挂式玻璃幕墙不得采用隐框形式。

隐框玻璃幕墙高度大于100m时,面板和支承结构之间还应当设置防面板脱落构造措施。

当石材幕墙使用倒挂构造时,距离垂直立面不得大于900mm,且应在板背设置有防止石材碎裂的安全措施。

3.3 玻璃幕墙采用隐框形式时,横向隐框玻璃板块应设置托板,托板应与框架可靠连接。

开启扇托板应与窗扇可靠连接。

铝合金副框应在角部可靠连接。

3.4 玻璃幕墙采用隐框形式时,中空玻璃合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位置和中空玻璃与副框粘接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位置应当重合。

因特殊结构需要,确需采用玻璃飞边或者中空玻璃采用大小片构造时,应当至少确保在一对边位置的硅酮结构密封胶重合。

3.5 建筑幕墙的面材与支承框架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当安全可靠。

干挂石材幕墙单块板倒挂和多条实线条之间的连接应采用锚固工艺,禁止仅用胶粘接。

干挂石材幕墙顶部标高大于24m的,禁止使用T型挂件和斜插入式挂件。

3.6 建筑幕墙设计应采用预埋件为主。

当采用后置埋件时,应在设计图中明确单个锚栓的抗拉力设计值。

3.7 玻璃幕墙的玻璃选用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高层建筑24米以上部位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2)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临街建筑和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情形的建筑,二层以上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3)采光顶、雨蓬用玻璃应当采用由半钢化玻璃、超白钢化玻璃或者均质钢化玻璃合成的安全夹层玻璃。

3.8消防登高面侧外墙不宜设置双层玻璃幕墙和大面积的其他玻璃幕墙。

当建筑幕墙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时,消防登高面侧外墙每层应当设置不少于2块应急击碎玻璃,且间距不大于20m;每块应急击碎玻璃的宽度和高度应分别不小于1.20m和1.00m,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应急击碎玻璃应当采用超白钢化玻璃或均质钢化玻璃,不得采用夹胶玻璃。

应急击碎玻璃不宜设置在建筑的出入口上方。

消防登高面侧玻璃幕墙应在首层设置挑檐等防碎片坠落措施。

3.9 建筑幕墙用防火、保温隔热材料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同一块幕墙玻璃板块不应跨越建筑物上下、左右相邻的防火分区。

楼面梁、房间间隔墙等处容易导致火灾蔓延的部位,玻璃幕墙的内衬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非透明处玻璃幕墙的内衬板与玻璃内表面的间距不得小于50mm,且不应使用深颜色的内衬板。

3.10 采用洞石、砂岩等强度较弱的板材,应在板背设置有防止石材碎裂的安全措施。

3.11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设置满足面板清洗、更换和维护要求的装置。

4 材料控制4.1建筑幕墙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

其中支承框架、面板、结构胶与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锚栓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还应当符合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等有关规定。

4.2石材幕墙金属挂件与石材间的固定和填缝应当采用强度可靠、耐久性强的粘接材料,禁止使用云石胶等易老化的粘接材料。

4.3 建筑幕墙用安全夹层玻璃外露时应有封边保护措施。

安全夹层玻璃应当采用PVB(聚乙烯醇缩丁醛)或SGP(离子性中间膜)胶片干法加工合成技术,严禁采用湿法工艺。

其中,采用PVB胶片合成技术时,胶片的厚度应不小于0.76mm。

4.4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尺寸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玻璃与铝框粘接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采用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

中空玻璃加工企业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中应当载明加工时所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品牌、型号和尺寸。

4.5建筑幕墙用不锈钢材料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其中,暴露于室外或处于高腐蚀环境的不锈钢承重构件(包括背栓)的镍含量应不小于16%;非外露的不锈钢构件的镍含量应不小于10%。

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等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系列国家标准(GB/T 3098.1~3098.21)的规定。

4.6 建筑幕墙的后置埋件应当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后切(扩)底机械锚栓和定型化学锚栓等性能可靠的锚栓,禁止使用普通化学锚栓。

当采用定型化学锚栓时,供应商应当提供化学锚栓的耐高温测试报告。

4.7 对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测、检验的幕墙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应当提供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报告,出具质量保证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幕墙建筑材料进行复验。

复验项目如下:(1)主受力杆件的铝(型)材的力学性能检测、壁厚、膜层厚度和硬度;(2)主受力杆件的钢材的力学性能检测、壁厚和防腐层厚度;(3)螺栓的抗拉、抗剪和承压;(4)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密度;(5)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和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6)中空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露点;(7)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和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8)石材的弯曲强度;(9)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10)合同约定的其他复验项目。

未经生产厂家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和按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复验但未复验或者复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 施工要求5.1 单元式玻璃幕墙的单元组件、隐框式玻璃幕墙的装配组件,均应在工厂加工组装,严禁在工地现场进行构件加工。

玻璃幕墙组件制作应有完整的厂内打胶记录,并且具有可追溯性。

除全玻幕墙外,严禁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5.2 建筑幕墙施工前应完成幕墙物理性能的检测,送检样品应与工程设计相符,检测报告必须附样品构造图,并在图中标注轴线及标高,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5.3 明框玻璃幕墙外侧用压板应连续设置,不得采用分段固定方式。

后置式隔热条应连续安装固定。

5.4 后置埋件锚栓抗拔承载力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规定进行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极限承载力应当大于设计值的2倍。

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幕墙的支承结构。

5.5 建筑幕墙工程的验收应当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隐蔽工程的验收还应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

涉及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影响较多的地区,还应进行闭水、可靠度等试验。

住宅工程在分户验收时应将幕墙作为重要内容检查验收。

6 维护保养6.1 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业主提供《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和《建筑幕墙》(GB/T21086)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6.2 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

在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筑幕墙的业主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幕墙使用期满十年后的半年内及以后的每三年,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幕墙工程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和评估。

6.3 建筑幕墙的使用应当保障幕墙结构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或附加构造。

确需改变或附加构造的,应当事先征得原幕墙设计单位的复核认可。

6.4 建筑幕墙使用中发现面板破损、松动等安全隐患时,业主应当及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并尽快组织维修。

建筑幕墙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技术要求外,还应当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和《建筑幕墙》(GB/T21086)等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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