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管理系统情况
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岗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划分
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岗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划分一、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依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根据景观亮化提升工程(监理)的特点,为了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圆满实现,工程项目监理采用直线式组织机构。
二、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监理组织由管理决策系统、技术保障系统、操作实施系统组成,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有效运作。
一、管理决策系统管理决策系统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成,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策划、进度审批、投资签审、合同管理、信息处理、对外协调。
二、技术保障系统技术保障系统由国家级专家组成,负责解决工程项目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是项目监理部的技术后盾,保障工程项目达到经济上可行、技术上可靠。
三、操作实施系统操作实施系统由质量控制组、进度控制组、投资控制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合同及信息资料控制组组成,负责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投资、合同和信息、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控制管理和信息收集。
1.质量控制组及进度控制组: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进度控制的全部工作,主持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的协调工作。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工作。
3.投资控制组: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工程的投资控制工作,审核承包商提交的预算,审核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款及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等。
4.信息资料控制组:负责工程监理过程中所有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提供工程有关技术资料,完成监理过程中的文字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文件,负责现场的行政和后勤工作。
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驻地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及各项管理工作。
1.确定驻地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监理安全管理体系
监理安全管理体系一、安全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从此,在法规的层面已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从行业规范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方面的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
二、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1、总监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工作任务;2)主持编写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题报告;3)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认;5)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或承包人拒不整改时,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指挥部和有关部门。
2、专职安全监理员1)具体协助指挥部与承包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安全抵押金合同,并监督实施;2)编写监理计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3)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5)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6)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事务;7)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8)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和编写安全监理月报或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内容;9)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账管理;10)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配合对其实施进行监督;3)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
监理 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提高监理信息管理水平,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三、监理信息管理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信息管理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明确监理信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信息管理工作责任。
3. 监理信息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监理信息管理职责,保障监理信息的保存、传递、利用等工作。
四、监理信息的分类及管理1. 监理信息应根据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存档。
2. 监理信息应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建立信息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监理信息的保密等级应根据需要设定,严格管理。
五、监理信息的采集和整理1. 监理信息应及时、准确地进行采集和整理,建立信息库。
2. 监理信息的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监理信息的传递和共享1. 监理信息应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要求及时进行传递交流。
2. 监理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监理信息的利用和申报1. 监理信息应合理利用,为监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
2. 监理信息的申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监理信息的保存及销毁1. 监理信息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保存,超过规定时间应合理销毁。
2. 监理信息的销毁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九、监理信息管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信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监理信息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信息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十、监理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完善1. 监理单位应将本制度列为重要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到位。
2.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信息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条款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结构及三方关系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结构及三方关系
一、人员结构
1、围绕监理目标,监理内容,采用直线式管理模式,是管理层次更加清晰。
2、实行总监负责制。
由监理公司任命的总监负责此工程的全面监理工作,分公司经理对外代表监理公司,全权履行监理合同中的责任、义务。
对内领导全体监理工作人员,为实现监理目标而努力工作。
3、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本项目监理人员的配置要求,采用直线型管理模式,整个项目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0名;2名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80名监理员;2名资料员。
本项目总体配备监理人员数量95人。
二、人员结构
设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安全监理人员。
人员分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所在界面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的监理工作,监理员负责范围内的监理工作;资料员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实施情况,如安全防护到位情况、违规作业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等。
三、三方关系
1、监理班子与业主方的组织关系
监理班子由监理单位按建设单位的招标要求成立,监理班子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合同范围内,行使建设单位授予的职权,并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很好地起到协助业主的作用,做好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2、监理班子与施工方的组织关系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共同作为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的服务方,监理班子和施工方存在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班子通过监理合同行使建设单位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监督管理施工方履行其与建设单位的承包合同,较好的完成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协调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的关系,使之顺利完成施工承包合同。
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单位的运作管理,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依法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操作,保证监理服务的高效、高质量开展。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廉洁的原则,做到克己奉公,勇于担当,决不能违法违规,丧失职业操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保守业务秘密,绝不得泄露业主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保障监理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与监理行业协会和监理协会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监理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监理服务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服务的开展。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监理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监理等业务的推进和监督。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支撑部门,分别负责员工招聘、薪酬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核心人员,确保监理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为业主提供公正、客观、独立的监理服务。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监理合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资料管理工作总结
监理单位资料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工程质量、提高
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面就对监理单位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更好地指导未来的工作。
首先,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上注重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规范的
文件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资料的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等流程,有效地规范了资料管理工作。
同时,监理单位还加强了对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为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次,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上注重信息化建设。
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管理
系统,实现了对各类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大大提高了资料的存取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时,监理单位还加强了对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了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为资料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此外,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上注重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
通过与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及时获取工程资料,确保了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单位还积极参与相关单位的资料交流和共享,促进了各方面资料的互通互用,提高了资料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看,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未来,监理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资料管理工作,完善管理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不断提高资料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项目及情况范本(四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项目及情况范本监理单位是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机构,其行为对于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需要进行监督检查。
下面是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项目及情况的范本,不含分段语句。
一、监理单位相关资料1. 监理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2.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及资质情况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4.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组织及管理情况1.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2.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3. 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档案完整性及存档情况4.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并记录三、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1. 监理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2.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频次及记录情况3.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情况4.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记录四、监理单位安全事故管理情况1. 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监理单位是否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报告3. 监理单位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是否配合调查处理4. 监理单位是否根据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进行改进五、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改进情况1. 监理单位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2. 监理单位是否将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纠正并改进工作3. 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相关安全信息4.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和改进情况六、监理单位其他安全生产行为情况1.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2. 监理单位是否依法参加政府、行业、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3. 监理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落实应急救护设施和医疗救助机制4. 监理单位是否主动向相关单位汇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以上是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项目及情况的范本,旨在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模版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适用于所有从事监理工作的企业。
二、资质管理机构1.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不得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干扰。
2. 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资质评审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资质评审1. 监理企业资质评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
2. 资质评审应当考察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3. 资质评审应当分为初级资质、中级资质和高级资质三个等级。
四、资质管理要求1. 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资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 监理企业应当随时更新资质管理信息,确保资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如发生任何变更应及时向资质管理机构报告。
五、资质管理措施1.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监理企业的资质符合要求。
2. 监理企业资质评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操作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
六、监督与考核1.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对监理企业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 监理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执法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七、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监理企业应当立即进行资质管理的整改工作。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是关于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模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篇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理情况报告xxxxxxxxxxxxxxx安全设施监理情况报告总监理工程师:xxxxxxxxxxxxxxx20XX年5月3日xxxxxxxxxxxxxxx受xxxxxxxxxxxxxxx委托,承担了xxxxxxxxxxxxxxx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自工程开工以来,工程进展顺利,安全、质量始终受控,现将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做如下报告:一、工程执行的主要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监理的有关规定。
二、施工单位xxxxxxxxxxxxx三、监理措施及工程控制管理(一)监理措施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制定了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和安环体系,严格审查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人员资格。
强化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安全体系的运转,坚持贯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督促承包单位完善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2.技术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定了施工过程的施工程序、检查程序、报验程序,严格工序检查。
监理资料及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及管理制度一、监理资料1.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监理工作的基础,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监理费用、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等。
2. 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监理工作。
3. 施工合同:监理工作需要了解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约定,以便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4. 变更通知单:监理工作中可能会涉及工程变更,需要及时了解并记录相关变更信息。
5. 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员需要了解工程的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6. 质量检测报告: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以便后期审核。
7. 安全检查记录: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安全进行检查和记录,确保安全生产。
8. 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人员需要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二、监理管理制度1. 监理组织结构:监理组织应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人员资格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3. 监理计划制定: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
4.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5. 监理文件管理:监理组织应建立监理文件管理制度,对监理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6. 监理费用管理:监理组织应合理安排监理费用,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核算和支付。
7. 监理工作流程:监理组织应建立监理工作流程,明确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
8. 监理人员培训:监理组织应定期开展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9. 监理成果评估:监理组织应对监理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10. 监理纠纷处理:监理组织应建立监理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监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监理资料及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监理组织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监理企业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资质标准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企业的资质标准是指监理企业在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必须具备的一系列条件和要求。
这些条件和要求不仅包括企业本身的资质条件,还包括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
监理企业的资质标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应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和资质等级。
监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以保证其具备承担监理工程的经济实力。
同时,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也是其资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等级的监理企业有着不同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其次,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应包括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监理人员是监理企业的核心力量,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监理企业应当具备一支素质过硬、技术过硬、专业过硬的监理团队,以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还应包括企业的管理体系和监理经验。
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等,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此外,监理企业应当具备丰富的监理经验,特别是在类似工程项目上的成功案例和经验,以保证其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能够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最后,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还应包括企业的信誉和诚信度。
监理企业在承担监理工作时,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诚信度,以保证其在工程监理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真正为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总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监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资质水平,以为建设更加安全、更加可靠的工程贡献力量。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监理企业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工程监理单位考察方案
工程监理单位考察方案一、考察目的工程监理单位是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专业机构,其存在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考察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考察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了解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规模和专业能力,确认其具备承担监理任务的基本条件;2. 考察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确保其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监理技术水平;3. 了解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结构、技术水平和专业背景,以确保能够为施工项目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4. 对工程监理单位过往的监理项目进行考察,了解其监理业绩和实际效果,作为评估其综合实力和信誉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察内容及方法1. 考察资质和规模:通过查阅相关证照、资质证书和官方网站等方式,了解工程监理单位的注册资金、注册地点、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规模等情况,以便初步判断其规模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 考察管理体系和流程:通过与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交流、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方式,了解其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确认其是否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进度管理体系。
3. 考察监理人员情况:通过查阅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明、培训情况等方式,了解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团队情况,确认其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背景。
4. 考察监理业绩:通过查阅工程监理单位过往的监理项目,了解其监理业绩和实际效果,包括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状况、工程进度等情况,以便对其综合实力和信誉度进行综合评估。
5. 考察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通过现场考察、检查监理单位的办公环境、设施和工作条件,考察其对待监理工作的态度和服务意识,以便了解其是否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三、考察流程1. 确定考察时间和地点:根据工程监理单位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察,确保能够全面了解其实际情况。
2. 组织考察人员:确定考察小组成员,包括相关领导、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确保考察工作能够全面、深入地进行。
施工单位资质和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现上报我公司企业资质与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资质资料,请给予审查和批准!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
3、本项目组织机构
4、项目经理、管理人员资质资料清单
5、获奖证书等业绩证明文件
6、其它
项 目 经 理:
承 包 单 位(章)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师:
项目监理机构(章)
日期:
注:本表一式四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编号:⼯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单位⼯程)⼯程名称:**项⽬建设单位:**公司勘察单位:**公司设计单位:***公司总承包单位:**公司监理单位:**公司总监理⼯程师:**项⽬单位⼯程质量评估报告⼀、⼯程概况***⼆、评估依据:1.⼯程建设监理合同。
2.⼯程施⼯承包合同。
3.⼯程设计施⼯图(包括设计修改,技术核定单等)。
4.《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3;5.《建筑地基基础⼯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混凝⼟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7.《砌体⼯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8.《建筑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GBJ50210-2001;9.《屋⾯⼯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0.《建筑给⽔排⽔及采暖⼯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建筑电⽓⼯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 GB50303—2011;12.《智能建筑⼯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13.《通风与空调⼯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4.《电梯⼯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5.《建筑节能⼯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6.国家和上海市其它有关建筑⼯程质量验收的规程、规定等。
三、⼯程总体情况评价:本监理部根据建设⼯程监理合同约定,遵循动态控制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旁站、巡视和平⾏检测等⽅式对本⼯程实施监理。
总承包和各分包单位的现场质保体系的运⾏正常,单位资质和⼈员资质符合要求,管理⼈员按规定到岗,特殊⼯种持证上岗。
按规范要求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合格。
对所有施⼯组织设计和施⼯⽅案按规范要求进⾏了审核,关键⼯序和隐蔽验收合格,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通过监理⼯程师通知单、⼯程会议和⼝头通知等形式督促施⼯单位进⾏了整改,本⼯程未发⽣质量事故。
监理结构及人员职责
监理结构及人员职责1.监理结构监理结构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的组织机构。
监理结构一般由监理部门和监理人员组成。
监理部门一般设立在建设单位或者代表建设单位行使职权的监理机构下。
监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监理人员是指负责实施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要在规定的机构进行注册和备案。
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2.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1)控制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材料的选择,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监督工程进度:监理人员应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工。
(3)遵守工程法规: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
(4)处理施工纠纷: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纠纷,协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5)编写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编写监理报告,汇总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6)监督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总之,监理人员是建设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的职责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确保工程的成功完成。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关于人员到岗监管制度等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 概述说明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关于人员到岗监管制度等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概述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关于人员到岗监管制度等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中,人员到岗监管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它有助于确保相关责任人员的合规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个方面逐一介绍各自的人员到岗监管制度。
1.2 文章结构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引言、建设单位的人员到岗监管制度、施工单位的人员到岗监管制度、监理单位的人员到岗监管制度以及结论和展望。
通过分析每个部分,读者可以对建设工程中相关管理制度有一个全面而详细的了解。
1.3 目的本文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关于人员到岗监管制度等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
通过对这些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总结,有助于促进建设工程过程中相关责任方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并提高整体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文章还将提出一些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期更好地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
2. 建设单位的人员到岗监管制度:2.1 制度内容:建设单位的人员到岗监管制度旨在确保建设项目各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岗位和要求履职,有效管理与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a) 人员到岗标准:明确不同岗位所需的资质、培训及经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任职条件。
b) 人员信息登记: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记录人员基本信息、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并定期更新维护档案。
c) 岗前培训与考核: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进行相应理论和实践考核,确保其具备胜任相关岗位工作的能力。
d) 岗位责任与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班组长、安全员等责任与权限,并落实责任到具体的操作流程和作业规范中。
e) 监督与奖惩机制: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不定期抽查和考核工作,并对违反规定或发生事故责任明确的人员进行奖惩。
2.2 监管流程:建设单位对人员到岗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和流程:a) 招聘与选定: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进行人员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程序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并最终确认合适人选。
监理工作整体情况汇报
监理工作整体情况汇报
近期,我对监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情况调查和汇总,现将整体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对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监理人员积极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了全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我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够严格,对施工质量把关不够严密,监理报告的编制不够规范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监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我们将规范监理报告的编制流程,提高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我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最后,我希望全体监理人员能够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共同推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就是我对监理工作整体情况的汇报,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谢谢!。
监理公司综合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综合部管理制度综合部的组织架构应当清晰明确。
部门内应设立若干岗位,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料管理等,各岗位职责分明,形成有效的工作流程。
例如,行政管理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营、物资采购与管理,而人力资源管理则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及薪酬福利等事宜。
制度建设是综合部管理工作的核心。
监理公司需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文件要详尽地规定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与一致性。
在此基础上,综合部还应定期组织制度知识的学习与考核,提升全员的制度执行力。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同样重要。
综合部需要保障信息的畅通无阻,这包括内部的信息交流和对外的信息对接。
内部可通过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发布工作简报等方式,保持员工对公司动态的了解;对外则需要通过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度报告制度等,确保与客户的及时沟通和服务的透明化。
综合部还需关注员工的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
通过设立职业发展规划、组织团队建设活动、提供技能培训等措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协作能力,这对于提升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综合部在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也要不断优化自身工作流程,引入现代化管理工具和方法。
例如,利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来提高资料处理的效率,采用项目管理软件来跟踪项目进度,使用绩效考核系统来客观评价员工表现等。
一个高效运作的监理公司综合部,不仅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基础,还需要不断地对制度进行实践检验和完善。
通过上述范本的实施,监理公司可以期待其综合部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外部沟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从而推动公司的全面发展。
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管理情况
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管理情况一、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情况监理单位是在建设工程中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的重要机构,其资质管理情况直接关系到其能否胜任监理工作。
在我国,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包括监理单位的注册登记、资质等级评定和资质管理办法等。
1.监理单位注册登记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监理单位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才能从事监理业务。
注册登记主要包括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合格后颁发注册证书等步骤。
监理单位注册登记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监理业务。
2.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是对监理单位的能力和资质进行评估和排序的过程。
资质等级评定一般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定标准包括人员配置、业绩情况、管理规范等方面。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一般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资质等级越高,说明监理单位的能力和经验越强。
3.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审批和管理的具体流程,以及资质评定的标准和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资质申请和管理,否则将面临处罚或撤销资质的风险。
监理单位的人员管理情况直接关系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个优秀的监理单位必须要有一支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队伍,且需要进行有效的人员培训和管理。
1.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如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专业。
他们需要了解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能够全面、深入地进行监理工作。
2.经验丰富监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程经验,能够熟悉各种工程类型和施工技术,能够快速识别和解决问题。
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在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能够给出准确、可靠的意见和建议。
3.人员培训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
监理单位还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指导,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方案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方案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方案更新记录版本号更新内容作者审批人审批日期0.1 稿本张军王秋然2017-06-021.0 评判定稿张军王秋然2017-06-03目录一、软件介绍 (3)二、软件功能介绍 (3)1.工程管理 (3)a) 工程信息录入 (3)b) 工程信息保护 (4)c)工程信息导入导出 (4)d) 自定义输出 (5)e) 工程大要 (5)f)工程详细信息 (6)g) 项目组织情况 (6)h) 工程设备资料管理 (7)2.规划细则 (7)3.工程监理 (9)a) 监理工作程序 (9)b) 监理准备工作 (9)c)监理例会11d) 专题会议124. 进度控制 (12)6. 造价控制 (14)7. 合同管理158. 资料管理 (16)9. 用户管理 (17)a) 用户色、权限管理17三、系统网络结构 (18)四、系统设备配置 (19)一、软件介绍依照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系统从功能上可分为进度管理、造价管理、监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查收管理、文档资料管理。
经过本系统使得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变得更加简单、方便,可以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大大提高了工程管理的效率本系统目标是监理工作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保证项目监理部优异、高效、低成本的运行,特别适合监理公司与专业监理人员使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收效。
二、软件功能介绍1.工程管理a)工程信息录入用户在此建立工程项目名称,并输入工程基本情况,这部分信息将自动转入监理规划和监理月报等所有相关之处。
b)工程信息保护本系统可同时管理多个工程项目,用户可以在此新建、选择、删除工程,对系统中所有的工程进行保护。
c)工程信息导入导出用户可以将某个工程的相关信息导出到指定文件,方便地拷贝到其他机器上。
使用导入功能可以将系统导出的文件重新加到当前系统中。
d)自定义输出可以对当前工程或系统中的所有工程的工程信息、单位工程、相关单位、相关人员信息输出到 WORD文档中供用户打印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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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管理情况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障其依法经营业务,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监理业绩等。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五条设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承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立监理单位),必须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一)、(二)、(三)项中的1~3目标准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核定其临时的监理业务围(资质等级),并发给《监理申请批准书》。
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的单位,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银行开立,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六条设立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业务跨部门的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业务跨部门的监理单位的设立,应当按隶属关系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的再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容:(一)单位名称和地址:(二)法定代表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的、年龄、学历及工作简历;(三)拟担任监理工程师的人员一览表,包括、年龄、专业、职称等;(四)单位所有制性质及章程(草案);(五)上级主管部门名称;(六)注册资金数额;(七)业务围。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监理业务围第八条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各级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如下:(一)甲级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2.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二)乙级: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2.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二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三)丙级: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2.取得监理工程师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三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三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资质定级实行分级审批。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乙、丙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乙、丙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
第十条监理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年暂不核定资质等级;满二年后向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定级申请书;(二)《监理申请批准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三)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件;(四)《监理业务手册》;(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资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对其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三年核定一次。
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单位,由原资质管理部门予以降级。
第十二条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
申请升级的监理单位必须向资质管理部门报送下列材料:(一)资质升级申请书;(二)原《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三)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件;(四)《监理业务手册》;(五)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资质管理部门对资质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升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收回原《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围:(一)甲级监理单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监理一、二、三等的工程;(二)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二、三等的工程;(三)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三等的工程。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监理围从事监理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五条已定级的监理单位在定级后不满三年的期限,其实际资质已达到上一资质等级1~3目标准的,可以申请承担上一资质等级规定的监理业务;由具有相应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根据其资质条件、实际业绩和监理需要予以审批。
第四章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第十六条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中方合营者或者中方合作者在正式向有关审批机构报送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合同、章程之前,应当按隶属关系先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一)、(二)、(三)项中的1~3目标准的,由资质管理部门发给《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
《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是有关审批机构批准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必备文件。
第十七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除必须报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报送外方合营者或者外方合作者的以下资料:(一)原所在国有关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有关批准文件;(二)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情况;(三)承担监理业务的资历与业绩。
第十八条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的三十日,持《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中外合营企业批准书》或者《中外合作企业批准书》及《营业执照》,向原发给《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监理许可证书》。
第十九条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在中国的有关银行开立,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歇业、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以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原资质管理部门备案;其资质管理的其它事项,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证书管理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应当持《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监理业务手册》,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监理申请批准书》、《监理许可证书》和《资质等级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其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开展监理业务的需要,资质管理部门可以向监理单位核发《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干份。
核发《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和《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副本,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遗失《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必须在全国性报纸上声明作废后,方可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监理业务手册》。
《监理业务手册》的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五条《监理业务手册》是核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在必要的情况下,资质管理部门可以随时通知有关的监理单位送验。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先向原资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与其营业围相当的地区或者全国性报纸上公告:(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交回原《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或者核定等级后,取得相应的《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原资质管理部门备案,并收回其《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变更,应当向原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第七章罚则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收缴《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一)申请设立或者定级、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监理活动的;(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四)徇私舞弊,损害委托单位或者被监理单位利益的;(五)因监理过失造成重大事故的;(六)变更或者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核批或备案手续和在报纸上公告的。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澳门、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同地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合营或者合作设立监理单位,参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